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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支部工作细则10篇

时间:2022-11-16 16:5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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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支部工作细则10篇

篇一:公司党支部工作细则

  technicaldescriptionsprovidedtechnicaldatacorrectproceduresvarioustypesequipmentoperation第六条党支部的主要任务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市场经济理论和技术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党支部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支部建设,根据《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第二条基层党支部是企业和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定、部署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基层支部应建成团结带领党员和职工结合各自的特点做好工作,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实现本企业奋斗目标,争创一流社会主义电力企业的战斗堡垒。第二章党支部的组织第三条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50人以下的单位应建立党支部。党员在50人以上的应建立党总支部委员会。股份制企业、多种经营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都要建立党支部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员少于3人的单位和部门应建立联合支部。第四条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由3人或5人组成。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各一人。纪检委员一般可由组织委员兼任,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书记。党支部书记的配备本着宜专则专、宜兼则兼的原则,人数较多的单位可设专职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第三章党支部的任务、职责

  第六条党支部的主要任务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市场经济理论和技术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2、在企业的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党员到急、难、险、重的工作岗位上去做骨干、当先锋,带动职工完成本单位、部门承担的各项生产和工作任务。3、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关心职工生活,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引导职工正确理解企业的方针、目标和措施,纠正错误认识和不良风气,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把职工的注意力集中到完成企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上来。4、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检查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证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对做出成绩的党员进行表彰和奖励。5、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努力减少空白班组。重视培养和吸收青年和妇女中的优秀分子入

  党。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和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6、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第七条关于党支部成员的分工1、支部书记的职责:⑴、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委的工作部署和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⑵、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落实党委工作计划,组织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⑶、经常与各委员和部门、车间行政领导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和监督委员搞好分工的党务工作,支持和协助行政干部搞好行政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⑷、抓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组织支部学习,按时召开支委会和支部成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⑸、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完成党委部署的各项任务,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组织委员的职责:⑴、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管组织工作,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负责对党员的考评。

  ⑵、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办理新党员入党、预备党员转正和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⑶、提出每月组织生活的内容,检查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认真填写小组记录。⑷、负责日常的组织管理,搞好党员统计工作,负责收缴党费,按期上缴。⑸、会同宣传委员抓好党员教育和培训。3、宣传委员的职责:⑴、在支部委员的集体领导下,分管宣传教育工作,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负责党员的教育和对职工的宣传。⑵、负责党员的政治学习,党课教育,轮训业务知识的培训,搞好党员的思想建设。⑶、负责了解总结党员和群众中的好人好事,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信息。⑷、做好支部宣传工作。第四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第八条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1、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一般每季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其主要内容是:⑴、传达、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和本企业党的指示、决议。⑵、讨论如何完成本单位双文明承包任务、发展目标、

  近期重点工作以及落实这些任务的计划措施。⑶、听取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⑷、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⑸、评选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讨论和决定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⑹、作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⑺、讨论和决定党支部提交大会的有关重大问题。支部党员大会在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并按少数服从多数进行表决。要有专人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党委报告大会情况。2、支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但至少每月一次,并做好会议记录。会议内容有:⑴、听取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每半年一次)⑵、讨论研究决定第六条所列各项内容。⑶、开好支委会民主生活会。支委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坚持原则,做到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支部做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不允许公开的内容,支部成员要保守党的秘密。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要做好记录。会议内容有:⑴、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

  指示等。⑵、发动党员围绕企业的中心任务,特别是急、难、险、重任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理意见和发展党员等有关适宜。⑷、开好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小组会要加强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和针对性,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和克服不讲原则的自由主义和好人主义倾向。4、党课。至少每季一次。内容主要是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常识和党委一个时期内的重大决策、决定及上级规定内容。上党课要认真做好准备。要联系实际,讲求效果。主要有支部委员担任讲课。课后要组织讨论,并做好记录。第九条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评议时要对党员进行新形势下党员标准教育,在此基础上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党员要进行自我评价,然后以党小组或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分清是非、增强团结、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搞好群众评议党员制度:以支部为单位,请支部所在部门职工工对党员进行评议。必要时可采取对照评议标准打分等量化措施。根据评议结果,党支部要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对于经评议不合格的党员,要提出妥善处臵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第十条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如"三会一课"制度、

  目标管理制度、联系群众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保密工作制度和监督、检查、考核制度等。党的组织生活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党员要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第五章党支部的自身建设第十一条支部成员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学习理论,增强党性,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身作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谋私利,艰苦创业,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同以权谋私、官僚主义、违法乱纪等一切不良倾向作斗争,维护党的纪律,密切联系群众。第十二条支部委员会要按期进行改选。任期内委员出现缺额应及时补齐。要不断增强支部成员的整体素质,经常对支部进行整顿,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第十三条支部书记要协调好与行政负责人的关系。党政负责人及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信任、互相配合、互相补充,围绕本单位的共同目标,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工作。第六章党支部工作的检查与考核第十四条考核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标准是:1、党支部班子政治上强、工作上勤、作风上廉、纪律上严,班子团结,思想解放,实事求是,工作思路清楚,有创一流精神,能正确贯彻上级党政的指示、决议。密切联系群众,关心职工生活,廉洁奉公、敢抓敢管,带头实干,能

  较好地完成党政部署的各项任务。2、党支部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有计划、有措施,较好地支持了"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正常地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受到职工群众的好评;党员无违法违纪行为,党员合格率100%。3、党支部重视抓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能够结合实际,灵活多样地开展省局倡导的各项活动;各种教育培训深入扎实,富有成效;本单位职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确的劳动态度,努力学习,热爱岗位,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思想稳定,完成各项任务自觉主动,关心集体,工作积极,遵纪守法率100%。4、党支部工作要以生产建设为中心,认真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在本单位杜绝重大责任事故;质量意识、效益意识强,能做到科学管理,全面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5、党支部能够认真抓好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做到文明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场所和环境整洁、美观,有良好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治安秩序稳定,无影响安定团结和电业声誉的事件,不断巩固和发展安全文明生产双达标水平。第十五条党委将根据政治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检查。党支部要每月自查一次,党委要每季度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要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和双文明单位的主要依据。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条例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篇二:公司党支部工作细则

  公司党支部工作制度集团公司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

  公司党支部工作制度集团公司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广*集股份有限公司委会集公司基党支部工作制度不断加基党支部建,格党教育和管理,按照上党委有关定,合集公司基党支部工作情况,特制定基党支部工作制度如下:一、党支部学制度每周五下午各党支部集中学日,全体党参加,无故不得缺席,有特殊情况的向

  假。学内容是:党的路方政策、党党法基本知、上文件、以及相关知等。学中,支部要有一的学,个人有学笔、有学心得体会,半年每个人的学笔行一次。

  二、“三会一”制度(一)党支部按期召开支部党大会、支部委会、党小会,按上好党。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二)党支部党大会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主要任是:和批准支部委会的工作告,、决定本支部的重大,达

  上党的决、指示;新的支部委会和出席上党代会代表,增和撤支部委;接收*;提出党的励和分意,决定范内的党的表彰和分。(三)党支部委会(新文秘网省略738字,正式会可完整)年召开一次。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二)民主生活会的原则是:遵循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三)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认真学习践行党的方针、政策,交流工作经验,反思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增进团结和凝聚力。(五)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和人员要保证,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日期和议题要提前半个月报上级党组织。

  民主生活会的内容要紧紧围绕党支部提出的具体要求和公司的中心工作。因故缺席的人员要提交书面发言并列入会议记录。(六)民主生活会后10日内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的书面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五、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作风和政治优势,对于密切党群关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需要大力发扬光大。(一)党员干部要廉洁从政。要在党员干部中经常进行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廉洁自律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用党纪政纪条规约束从政行为,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

  (二)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党员干部要通过职代会、座谈会、谈心、慰问、处理信访等渠道,征求群众意见,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了解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要注意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关心职工的生活与疾苦,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努力为职工服务。要尊重职工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在征求意见和接受评议后,及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四)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党员干部和党员职工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全体职工的监督和评议,充分倾听和采纳各个层面的意见。党员干部每半年要个别征求一次党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民主评议。在征求意见和接受评议后,及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五)固定联系对象。每名党员要固定联系1-2名群众,做到定期走访沟通,定期谈心交心,密切党群关系。认真收集并联系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批评监督,主动帮助群众维护其正当权益。(六)开展主题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服务,积极参与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踊跃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六、发展党员制度(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二)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

  展象。未政治的,不能展入党。未参加上党培和党委委的,也不能展入党。(三)党支部及将上党委批准的党入支部和党小,并指定人他行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度要一次,

  及同本人。(四)党支部展党,要真按照“持准、保量、改善构、慎重展”的方行。要持入党自愿的原,成熟一个,展一个,禁止突展,反关主。七、党、党管理制度(一)所有党接受所属支部的和管理,党极参加支部(未完,全文共3539字,当前示2071字,下面提示信息。)内容供参考

篇三:公司党支部工作细则

  xx公司党支部工作细则第一章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xx总公司党的组织工作细则及局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为强化基层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基层的作用推动企业的全面建设制订本细第二条党支部是党在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战斗力的基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xx公司党支部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xx总公司党的组织工作细则》及局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为强化基层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基层的作用,推动企业的全面建设,制订本细则。第二条党支部是党在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战斗力的基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生产一线建制单位党支部,参与本单位施工生产和各项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讨论决定,在基层单位中起保证、监督作用。各级机关中的党支部,主要负责抓好党员的理论学习、思想建设、遵纪守法、日常教育管理,保证业务工作的圆满完成。第三条党支部建设指导原则坚持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原则;坚持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的原则;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调查研究的原则;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支委会集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全面建设,重在发挥作用的原则;坚持继承与创新结合,与时俱进的原则。第四条党支部建设标准1、支部班子坚强。支委一班人勤政务实,廉洁自律,能够坚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善经营,会管理,团结协作,开拓创新,联系群众,表率作用突出,具有感召力、凝聚力,在基层单位能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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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党员队伍过硬。党员能认真学习《党章》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技术素质高,在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以及社会主义生活中发挥表率作用强,模范遵守党纪政纪,经得起困难和艰险的考验。

  3、保证作用突出。支部能积极参与同级行政重要问题的研究与决策,有效地保证监督党组织决议和行政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实施,保证生产经营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无安全质量事故。

  4、思想工作有力。党政工团都能开展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有骨干队伍,职责明确,措施落实,职工队伍稳定,工作积极性高,无违纪违法案件。

  5、基础工作扎实。组织健全,制度落实,程序明确,资料齐全,管理规范,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党支部设置第五条党支部的设置和调整,必须从企业整体建设需要出发,原则上与同级行政相适应,有利于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企业政治、精神和物质文明建设,推动企业全面发展。第六条公司各单位内部结构调整时,必须考虑党员有均衡分布,确保新建成或调整的基层建制单位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具备建立党支部的基本条件,同步组建和调整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合理设置党支部。健全工作制度。第七条建立健全内部退养和退(离)休职工党员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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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退养和退(离)休党员较多的单位,要单独成立党支部,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切实加强对这些党员的管理,并从实际出发,注意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第八条不允许跨行业、跨地区组建党支部;不允许出现有基层生产经营单位无党支部、有施工生产班组无党员的现象。党支部在基层单位的覆盖面必须达到和保持100%。

  第九条党支部的设置和撤销,由公司党委审定,报局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备案。

  第三章党支部职责第十条党支部必须按照上级指示,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开展工作。基本职责是: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及本组织的决定,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党内外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担负的施工生产等各项任务;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3、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证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4、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坚持民主管理制度,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的意见,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决定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实际工作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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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发展党员,收缴党费,民主评议和鉴定党员,表彰党员的先进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第四章党员大会第十一条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构。主要职权是: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通过贯彻落实的措施;2、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讨论通过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党内表彰、处分违纪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决定;4、选举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5、讨论决定其他重要问题。第十二条支部委员会大会的论题由支部委员会确定。一般程序是:会前确定内容,提前通知每个党员;会中充分开展民主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会后按照分工组织员认真贯彻落实。

  第五章支委会制度第十三条支委会是党支部的常设领导机构,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行使领导职能。第十四条支委会委员由党支部党员大会民主差额选举产生。正、副书记和其他委员分工,由支委会选举、确定。正、副书记须报子、分公司级党委审批,其他委员和分工报上一级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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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织备案。一般情况,支委会每届任期两年,到期应及时改选,委员应随缺随补。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公司级委党批准。

  第十五条支委会组成职数,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3至5人,多则不超过7人。党员人数在5人以下的,不设支委会,只设党支部书记,必要时可增设一名副书记。

  第十六条支委会换届选举前,上届支委会须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拟定候选人,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审查批准,方可举行党员大会换届选举。支部委员,必须由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的优秀党员担任。

  第十七条支委会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凡属支部重大问题,都必须经过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尔后分工组织实施。

  支委会分工:支部书记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委员负责支部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收缴党费等;宣传委员负责党课教育,围绕施工生产开展宣传鼓动、文化体育活动等;纪律检查委员负责检查党员遵守党纪政纪,受理党员的申诉和控告等;青年委员负责指导团支部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帮助团支部搞好自身建设等。

  第十八条支委一班人必须以强烈的事业心,尽职尽责,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坚持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思想修养和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和经营管理素质,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发挥好领导核心。

  第十九条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权是:

  1、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决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实施措施;

  2、定期听取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围绕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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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开展工作的保证措施;3、讨论提出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请示报

  告。4、制定发展党员计划,研究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

  发展工作和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工作。5、分析党员和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拟定教育计划。6、讨论提出对不合格党员和违纪党员的处理意见;7、制订和修改党内“创先争优”活动的措施,讨论提出表

  彰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的意见。8、其他需要讨论的重要问题。

  第六章党小组第二十条党小组是党支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的划分要便于党员活动和发挥作用,原则上较大的生产班组要有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党员不足6名的支部不划分党小组。党小组要由素质好的正式党员担任,由党员选举或支委会指定。要注意党员的合理分布,关键岗位要有党员。第二十一条党小组的任务是:给党员分配工作,组织党员实现支部的决议;落实党员“创岗建区”活动;定期召开党小组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思想互助活动;向支部反映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协助支部做好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按时收缴党费。

  第七章党支部工作制度第二十二条制度建设是党支部建设中一项根本性、长远性的工作。要列入议事日程,摆到重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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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要以民主集中制为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党支部会议、工作以及各个方面切实可行的制度,并健全台帐资料。

  第二十四条“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不少于一次,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二十五条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第二十六条汇报工作制度。党员向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向支部、支部向上级组织经常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重要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第二十七条支部委员会集体学习制度。支委会成员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体学习。

  第二十九条计划、总结、报告工作制度。要制定年度计划和季、月工作安排。年终要有总结。支委会每半年应向支部大会报告一次工作。

  第三十条思想分析制度。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和思想政治工作。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三十二条本细则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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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公司党支部工作细则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实现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和上级党委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在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是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基础。第三条党支部在基层组织中起领导、保证和监督作用。1、独立核算的工程队党支部,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党支部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本单位施工生产和各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要进行讨论研究并作出决定,然后分工负责贯彻执行。2、工程项目部、专业化施工队、劳务队、多种经营及其它类党支部,领导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参与生产经营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对本单位生产经营和业务工作的完成起保证监督作用。3、各级机关中的党支部,主要负责对包括领导干部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抓好政治学习,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领导改进工作,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机关业务工作的完成。4、人才、劳动力市场中的党支部,主要抓好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再就业活动,保持队伍的稳定。第四条党支部必须努力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和领导基层建设的能力,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时期党的建设的要求和企业实际,坚持从严治党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方针,按照“五好党支部”条件,认真抓好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努力做到支部班子坚强、党员队伍过硬、思想工作活跃、保证监督有力、基础工作扎实,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二章

  设置和任务

  第五条党支部的设置,必须根据党章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子、分公司等以上单位党委批准。1、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建制单位,可建立党支部。因党员少,暂时没有条件单独建立党支部的,可与邻近单位同工种或同系统的党员联合组建党支部,但应尽可能缩小地域范围和跨度。2、成建制的专业化施工队和独立核算的工程队要建立党支部,配专职党支部书记。3、项目部直管的在专业工班基础上组建的劳务队,如劳务队(工班)不多,且党员较少,项目部可统一建立党支部,配专职或兼职党支部书记。劳务队(工班)较多,党员较少,可两个、三个劳务队(工班)合并建立党支部,项目书记和项目办公室主任等可兼任党支部书记。劳务队(工班)党员较多,可单独成立党支部,配专职或兼职党支部书记。4、人才和劳动力市场可建立党支部,配专职或兼职党支部书记。5、退(离)休党员应单独建立党支部,党支部书记由退(离)休党员担任或由退(离)休管理部门的负责同志兼任。6、临时任务、短期学习和新筹建单位等可建立临时党支部。7、党支部的设置,原则上与单位建制相对应,以有利于生产经营和党的活动的开展。第六条党支部必须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生产经营,按照党章规定,根据上级指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工作。其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及本支部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党内外员工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担负的任务;(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四)抓好员工政治教育和日常思想工作,密切联系员工,经常听取员工群众意见,反映、维护员工群众的正当权益,关心员工疾苦,丰富员工的文化生活;(五)充分发挥党员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建设强优企业集团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收缴党费,民主评议和鉴定党员,表扬党员的先进事迹;(七)监督党员领导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教育党员和员工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八)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关心工会、共青团组织的建设,协调他们与其他组织的关系,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第三章

  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

  第七条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其主要职权是:(一)传达和贯彻上级的决议、指示,讨论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二)听取、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三)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六好共产党员”和先进党小组,处分违纪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四)选举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五)讨论决定支委会提交的其他问题。第八条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一般由支部委员会确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决议,到会党员必须超过支部全体正式党员的半数;表决时,须经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才有效。长期分散的党支部,如果开会确有困难,作为特殊情况,也可采取分片讨论表决,然后集中计算票数的方法作出决议。第九条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应根据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以3至7人为宜,不应超过或等于本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可酌情设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青年委员、保卫委员等。党员不足7人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党员7至15人的,支委会由3人组成;党员15人以上的,支委会可由5至7人组成。第十条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应由政治坚定、事业心强、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有一定工作能力且有一年以上党龄的党员担任。成建制的工程队(公司)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一般应从队领导人员、技术人员和工班长党员中产生。支部委员候选人,应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名,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实行预选或差额选举。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当选人得到的赞成票数必须超过实际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方为有效。支部正副书记和其他委员的分工,由支部委员会选举和确定。选出的正副书记须报子、分公司等单位党委审批,其他委员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选出后报子、分公司等单位党委审批。支委会和不设支委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期满后应按时改选;委员如有缺额,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补选。子、分公司等单位党委对新选任的工程项目部、专业化施工队、劳务队等单位党支部书记,要一律推行竞争上岗。第十一条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支部大会休会期间,支委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专业化施工队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的问题是:(一)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实施措施;(二)讨论提出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请示报告;(三)分析党员和员工队伍的思想状况,拟定党员、员工教育计划和支部思想政治工作意见;(四)制定发展党员计划,研究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发展和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工作;(五)讨论研究党风建设问题,提出对不合格党员和违纪党员的处理意见;(六)制定和修改党内"创先争优"活动的措施,讨论提出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和表彰先进党小组、六好共产党员的意见;(七)讨论决定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八)审查班组分配方案、职工奖励和惩处、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废止等;(九)其他需要讨论的重要问题。劳务队(工班)以及人才、劳动力市场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的问题,参照专业化施工队党支部委员会的执行。独立核算的工程队(公司)等单位党支部委员会,除了研究决定上述问题外,还要定期听取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单位生产经营和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如发展规划、施工计划、班组设置、职工提升调动、工资调整、奖金分配、大宗开支等重要问题,并围绕生产经营任务,拟定党组织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保证措施。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在研究、决定上述问题时,应采取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方式,认真听取党员意见。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都要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工作。(一)党支部书记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专业化施工队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根据本单位实际,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2、抓好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贯彻执行,按时向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3、抓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按时组织支委学习,按期主持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抓好班子团结、协调,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4、抓好党员和员工的教育管理,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5、组织落实支部工作的各项制度,抓好基础建设;6、同队长一起抓好队伍管理和全面建设,帮助班组搞好成本核算和安全、质量、进度控制;7、抓好后勤保障工作,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8、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做好基层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企务公开和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团的活动等工作。其他类型党支部的书记参照上述职责执行。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书记不在时,代行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应把本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作为自己的工作重点。党支部书记和行政主管由一人兼任时,要正确处理支部工作与行政工作的关系,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保证党政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二)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负责党支部改选的组织工作;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自然状况和思想状况,协同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先进模范事迹,承办党内评先、奖励的有关事宜;3、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以及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手续;4、负责支委会、支部大会的记录和党员鉴定、党内登记、统计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公布党费收交情况;5、党支部不设纪检委员时,兼管纪律检查工作。(三)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1、了解党员和员工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学习教育计划。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内外和本单位的形势;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时事政策、科学文化和业务技术;3、围绕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鼓动和主题教育活动,宣传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4、指导工会、共青团组织的宣传工作,帮助他们开展好群众性的宣传教育和文化体育活动;5、按照党的政策,做好统战工作。(四)纪律检查委员的主要职责:1、组织对党员进行《党章》、《准则》以及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做好端正党风工作;2、负责检查党员遵守党纪的情况,对违犯党纪的人和事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支部委员会、上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4、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纪检委员受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以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为主。在工作中如与支部委员会有不同意见,可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五)青年委员的主要职责:1、根据党支部、上级团组织关于青年工作的指示和要求,抓好团支部工作,并将团支部活动情况定期向党支部委员会报告;2、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科学文化学习,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文化技术水平;3、指导团支部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独立负责地开展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引导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有用之才,在建设强优企业集团中建功立业;4、帮助团支部委员会搞好自身建设,做好团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对团组织的“推优”工作及时给予指导。

  第四章

  党小组

  第十三条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党支部根据本支部党员的数量、

  分布情况以及工作需要,划分若干党小组。成建制的工程队党小组一般以工班(或班组)为单位划分。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三名党员。党员不足六人的支部,可以不划分党小组,由支部书记直接组织党员活动。党小组长一般由党员选举正式党员担任,也可由支委会指定。第十四条党小组在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具体组织指导党员的日常活动。其主要任务是:(一)组织和监督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党支部的决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分配每个党员一定的工作,努力完成党支部布置的任务;(二)定期召开党小组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三)组织党员学习和讨论;(四)接受党员的汇报,及时了解和向支部反映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和非党群众的思想情绪;(五)按照支部的要求,研究提出发展对象,做好对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六)组织党员经常向员工宣传党支部的决议,开展思想工作和群众工作;(七)按时收缴党费,及时转递党员的申诉、控告等。第十五条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有:根据党支部的安排,组织党员的学习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讨论有关党务方面的工作;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员工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工作。第十六条党小组长的职责:(一)按照党支部的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二)具体地组织党员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研究落实的具体措施,指导党员的活动,保证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工作;(三)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组织党员做群众工作,及时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帮助他们进步;(五)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收集党员汇报,收缴党费,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本小组的工作情况,反映员工群众的情绪和要求。

  第五章

  党员教育和管理

  第十七条党员教育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任务。党支部要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作用为目标,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工作,重点解决思想入党问题,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第十八条党员教育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身教重于言教的原则;系统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分类分层次施教的原则;加强教育与加强管理、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第十九条党员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方针政策教育;(三)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包括理想信念教育、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两个务必”教育、廉政建设及党的纪律教育等教育;(四)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任务教育;(五)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第二十条党员教育的基本形式和方法主要有:(一)灌输式教育。通过上党课、党员集中轮训、开办业余党校、举办党的知识讲座、组织党员有计划有系统地自学等,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二)启发式教育。由党组织负责人及时地向党员讲述形势、任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与党员座谈、对话、民主讨论、谈心等,回答解决党员认识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引导党员进

  行自我教育。(三)开放式教育。组织党员参观工厂、农村、部队、学校、博物馆、纪念馆、有关展览,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把党员教育寓于各种有益的活动之中,同社会上的改革和建设的实践结合起来,丰富教育的内容,拓宽党员的视野。(四)激励式教育。通过党内“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新时期党员形象讨论、大力表彰先进典型、学习英雄模范事迹等,激发党员的内在积极因素,激励大家做合格党员,争当六好共产党员。(五)函授、网络式教育。对分散或单独在外执行任务的党员,采取邮寄学习资料、定期检查学习笔记、听取思想汇报、通过局域网答题进行交流等形式实施教育。第二十一条上党课是进行党员教育经常采用的一种重要手段,党支部一般每季要给党员讲一次党课。第二十二条党员电化教育是党员教育的一种有效载体。党支部对上级下发的电教片要及时组织播放,并广泛运用录音、录像、广播、电视、局域网络等电化手段,对党员进行形象、直观、生动、活泼的教育,确保电教工作的落实。第二十三条党员管理是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运用一定的形式和手段,对党员进行教育、培养、考察、监督、奖惩等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称,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途径之一。党员管理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从严治党的原则;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度规范的原则;管理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第二十四条党员管理工作的方法和形式有:“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目标管理;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党员考核鉴定;“创先争优”、“创岗建区”活动;党员主题实践活动;谈心活动等。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抓好党员管理制度的落实;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定期分析、考核党员状况,大力宣扬优秀党员的模范事迹,批评不良倾向,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的,要及时帮助;对违反党的纪律的,要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经教育不改的,要执行党的纪律;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健全约束机制,切实把每个党员都置于党组织的管理之中。

  第六章

  发展党员

  第二十五条发展党员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党支部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第二十六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第二十七条党支部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激发他们要求政治进步的热情,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第二十八条党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眼点放在加强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上。要坚持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一次,并认真填写考察登记表。第二十九条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填写《党的发展对象政治审查表》。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第三十条发展对象要经过子、分公司等单位党委组织的发展对象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第三十一条要坚持预审制度。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后,要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报子、分公司等单位党委进行预审,审查合格后再按有关程序进行发展。第三十二条党支部在确定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采取民主测评和公示等方法,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切实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团员青年入党要经过团支部

  推荐。第三十三条党支部要严格按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制定的《发展党员程序》发展党员,手续要完备,《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的发展对象学习培训登记表》、《党的发展对象政治审查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等7份入党材料要齐全。党员转正后,七份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第七章

  民主评议党员和民主评议党支部

  第三十四条民主评议党员,是把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融为一体的一项从严治党的有效措施。通过民主评议、组织考评、表彰先进、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第三十五条民主评议党员要认真贯彻“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民主评议的对象是在职的全体党员(离退休、内部退养职工党员参加学习教育活动),评议的重点是管理岗位上的党员和各级机关党员。任何党员都必须毫无例外地参加所在党小组、党支部评议。第三十六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上级党委统一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每二年进行一次,每次评议一般不超过十五天,累计时间不少于四十小时。具体按当年上级党委安排和“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程序”进行。第三十七条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二)能否在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立足本职,拼搏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能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经受住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考验;(四)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五)能否树立良好的形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自觉维护员工群众的利益。每次评议要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和党员队伍的实际状况,抓住重点,有所侧重。要把顾全大局、清正廉洁、严守法纪、开拓创新,作为评议管理岗位上党员的重要内容。第三十八条民主评议党员时要对党员按优秀、合格、基本不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格次进行认定。(一)优秀党员标准:参照“六好共产党员”条件(见本细则第九章第六十二条)。(二)合格党员标准:1、具有共产主义信念,愿意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在任何情况下不动摇、不丧志;2、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3、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加强自身修养,提高工作技能;4、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公而忘私,乐于奉献;5、吃苦在前,勇挑重担,在困难和危险时刻敢于挺身而出,英勇斗争;6、对党忠诚老实,思想作风正派,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7、团结同志,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做群众的知心朋友;8、艰苦奋斗,清正廉洁,不搞不正之风,自觉遵守职业道德;9、组织观念强,按时参加党的生活,交纳党费,执行党的决议,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10、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纪国法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不合格党员:1、丧失或动摇共产主义信念,放弃四项基本原则,经常散布错误言论,经教育不改的;

  2、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3、个人主义严重,见利忘义,假公济私,损人利已,在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的;4、工作不负责任,不讲职业道德,给党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5、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6、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参与赌博屡教不改的;7、道德品质败坏,生活作风腐化,或有卖淫、嫖娼行为的;8、有其它严重问题的。(四)达不到合格党员标准,但没有大的原则问题,并有诚心认错态度的,可认定为基本不合格党员。第三十九条对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按照“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进行,防止偏“严”偏“宽”的倾向,做到不漏、不错、不误伤同志。第四十条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方法:(一)限期改正。主要适用于基本不合格党员,或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但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的强烈愿望,诚心改正缺点、错误并有实际行动的。决定党员限期改正,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一般员工党员报子、分公司等单位党委批准,管理岗位上党员报对其有任免权的党委批准。限期改正的时间一般为一年。期满后,应召开支部大会作出结论,达到党员条件的,取消限期改正措施;期满仍未达到党员条件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一般不再延长限期改正时间。限期改正期间,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不变。(二)劝退。主要适用于那些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不合格党员。对党员劝退,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一般员工党员报子、分公司等单位党委批准,管理岗位上党员报对其有任免权的党委批准。对劝退的党员,要进行全面的历史的分析,弄清其消极落后的原因,有没有转变的可能,是否符合《党章》规定的劝退条件,然后再作出决定。(三)除名。是指党组织按照《党章》规定注销党员在党内的名籍,包括对自行脱党者除名、对要求退党者除名、对被劝告退党而坚持不退者除名三种情况。(1)自行脱党除名。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有上述三种情况之一的按自行脱党处理。经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2)要求退党除名。对本人主动要求退党的,弄清情况后在支部大会上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3)劝退不退除名。对必须劝退的不合格党员,本人坚持不退,或在党组织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宣布除名。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时,应当通知被除名党员参加,若拒绝参加,支部大会仍可作出处理决定。对评议中发现的党员违法乱纪问题,应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格次,但对其中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一般应在他预备期满时,延长其预备期或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不能按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办法进行处理。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随时处理。第四十一条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时,首先要查清事实。对评议中揭发出来的主要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不凭主观印象,不轻易下结论;对那些模棱两可的问题,更要反复调查,取得可靠证据。然后,支委会认真研究处理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将支部大会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或备案。第四十二条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必须正确掌握以下政策界限:(一)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处理不一样。对本人思想落后,意志衰退,长期不起党员作用的处

  理要严;对因家庭困难,体弱多病,力不从心,表现不好的,处理从轻。(二)偶然发生问题与一贯性问题处理不一样。对长期在政治上坚持错误观点,以权谋私,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属于思想品质不好的,处理要严;对政治思想上的原则问题因一时认识不足,转不过弯子,或在工作上因经验不足,能力所限造成失误的,处理从轻。(三)问题影响大小处理不一样。对问题性质严重,影响很坏,群众反映强烈的处理要严;反之,处理从轻。(四)态度好坏处理不一样。本人态度端正,认识问题深刻,确有悔改表现的,处理适当从轻;坚持错误,态度消极甚至恶劣的,处理从严。但要“宽”、“严”合理。(五)违纪党员与不合格党员处置不一样。对违纪党员,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不合格党员则按规定办法处理。二者不能混淆、替代。第四十三条党支部要做好对受组织处理党员的帮助教育工作。对限期改正的党员要建立帮教小组或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帮助措施,定期考评,促其转化,争取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党员条件。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支部也要做好思想工作,在他们出党后,仍要继续关心、团结他们,在工作中发挥他们的作用,鼓励他们做个好员工。第四十四条在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对评出的优秀党员,一般应在本支部范围内表彰,并作为上级评比表彰“六好共产党员”的主要推荐对象。第四十五条对评议党员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抓紧边整边改。要把表彰先进典型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纠正党内不正之风结合起来,把解决党员队伍中的问题和解决支部班子中的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党的建设的各项制度,切实抓好落实。第四十六条将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归档,有利于组织上全面地历史地考察了解党员。具体规定是:(一)支委会在民主评议党员和组织考察的基础上,经过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分析、综合所形成的组织意见(不包括评议档次),要填写在《民主评议党员组织意见表》上,存入本人档案。(二)被劝退或除名的党员主要事实材料和组织审批材料,要与《民主评议党员组织意见表》一同归入本人档案。(三)受到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要将其《民主评议党员组织意见表》和限期改正期满的组织意见存入本人档案。(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的材料归档问题,按有关规定执行。(五)《民主评议党员组织意见表》采用写实的方法填写。所有归档的材料都应做到文字准确、精炼,符合规定,并经党组织集体审定,加盖党委印章或由党支部书记签名。第四十七条民主评议党支部是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党支部战斗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每两年进行一次,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进行。第四十八条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在党委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要坚持标准、立足教育,达到整顿提高、改进工作的目的,使党支部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得到明显提高。第四十九条民主评议党支部的内容主要有:(1)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2)是否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3)是否紧密团结,发挥整体功能,形成一个坚强的战斗集体,带领员工完成各项任务;(4)是否廉政勤政,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赢得员工群众的信赖和拥护;(5)是否坚持改革创新,为建设强优企业集团而积极工作。第五十条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重点要抓好学习教育、民主评议、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整改措施等几个环节。同时要认定属于哪一类支部(先进支部、规范化支部、后进支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讲求实效。

  第八章

  “创岗建区”活动

  第五十一条“创党员先锋岗、建红旗责任区”(简称“创岗建区”)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有效载体。工程项目部、专业化施工队、劳务队、独立核算的工程队(公司)等基层单位党支部都要认真开展这项活动。第五十二条“创岗建区”活动要紧密结合生产经营目标和各阶段的中心任务来进行,突出任务完成、安全质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道德纪律。第五十三条开展“创岗建区”活动,要坚持服从和服务中心的原则;注重提高党员个体素质和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原则;着眼作用、严格考核、强化激励的原则;同党内"创先争优"等其他工作有机结合的原则。第五十四条党员先锋岗根据党员的岗位和职责,按一人一岗设置;党员责任区根据党员分布状况,以党员作用的辐射面为界限,按同岗位、同职场、同班组的原则设置。第五十五条党员先锋岗的标准:①政治思想好。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带头廉洁自律,严守职业道德规范。②安全生产好。坚持文明生产,标准化作业,无事故、无违章。③完成任务好。敬业爱岗,勇于创新,高质量、高效率、高效益地完成自己所承担的各项任务。主动联劳协作,急难险重任务冲在前。④技术业务好。熟练本职岗位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业务考核优良,做到一专多能。⑤组织纪律好。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交纳党费,严守党纪国法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五十六条红旗责任区的标准:①完成任务协作作用强。团结带领责任区内员工联劳协作,攻坚克难,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任务。②遵章守纪联控作用强。对责任区内员工违章违纪、不按标准化作业等现象敢于批评制止和纠正,责任区内无违章、无违纪、无事故和无不良反映。③技术业务帮带作用强。责任区内学管理、学业务、学技术气氛浓,责任区内员工技术考核达标。④思想教育疏导作用强。熟悉责任区内员工思想状况,及时做好思想工作,化解矛盾,帮助后进转化效果好,责任区内员工关系和谐。⑤关心员工生活互助作用强。了解责任区内员工个人和家庭情况,及时向领导反映员工的实际困难和意见要求,热情为员工排忧解难。第五十七条“创岗建区”的考核工作采取党员自评、党小组互评、群众民主评议、支部考评、召开党员大会综合讲评的程序,每个月(或季度)考评一次,评出“党员先锋岗”、“红旗责任区”、合格岗、区和失格岗、区。第五十八条考核评比可采取百分制。即基础分为100分,在基础分上增减分,95分以上为“党员先锋岗”和“红旗责任区”,80分至94分为合格岗、区,79分以下为失格岗、区。第五十九条被评为“党员先锋岗”、“红旗责任区”的,党支部为其在《"创岗建区"考评公布栏》贴红旗,被评为合格岗、区的党员,党支部为其在《“创岗建区”考评公布栏》贴黄旗,被评为失格岗、区的党员,在《“创岗建区”考评公布栏》不贴旗。“创岗建区”考评情况要在考评专用记录本上登记,作为评选优秀党员和推荐上级表彰的依据。

  第九章

  “创先争优”活动

  第六十条开展创建“五好党支部”和争当“六好共产党员”活动,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党的先进性,弘扬正面典型,调动积极因素,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载体,是集团公司党委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党支部必须认真开展好这项活动。第六十一条在评比表彰“五好党支部”、“六好共产党员”的同时,可评比表彰“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第六十二条评选条件:(一)“五好党支部”条件:(1)支部班子好。坚持党支部集体领导,重大问题经支委会讨论决定;班子成员政治坚定,牢记宗旨;团结和谐,工作胜任;勤政廉洁,员工拥护;(2)完成任务

  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指标和管理工作全面过硬,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生产经营指标,经济效益和安全、质量在本企业居先进水平。非生产单位工作成绩突出;(3)党员队伍好。综合素质高,党性观念强,模范作用突出,民主评议党员全部合格,无违犯党纪政纪现象;(4)思想工作好。有一支较强的思想骨干队伍;思想工作扎实,富有成效;职工思想稳定,精神面貌好,无严重违法违纪现象;(5)基础建设好。支部班子健全,支部书记在职在位;各项制度落实,组织活动经常,党内生活活跃;支部资料齐全,工作程序规范,各项记录清楚。(二)“先进党小组”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和党支部决议;(2)党的活动开展经常,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无违纪违法的;(3)组织党员学政治、学文化、学技术,党员的政治、思想和文化业务素质不断提高;(4)发动党员做思想政治工作,成效较好;(5)所在劳务队(工班)生产、工作任务完成好。(三)“六好共产党员”条件:(1)政治思想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模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关心企业,是非分明,坚持原则,道德高尚,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2)完成任务好。敬业爱岗,尽职尽责,吃苦耐劳,勇挑重担,工作成绩显著;(3)业务技术好。刻苦钻研科学文化和相关知识,熟悉掌握岗位技能,业务考核成绩优良,成为本单位业务技术骨干;(4)道德品质好。对党忠诚老实,作风正派;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廉洁自律,党风端正;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规范;(5)联系群众好。熟悉职工状况,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员工疾苦,开展互助活动,成为群众的知心朋友;(6)遵纪守法好。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维护党的利益,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四)“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1)模范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具有较高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3)模范地执行党的纪律,廉洁勤政,不谋私利,勇于同不正之风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4)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在员工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5)热爱并熟悉党的工作,事业心、政治责任感强,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联系本单位实际,积极做好党务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评比以前,还可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具体的评选条件。第六十三条评比办法。由党小组评党员、党支部评小组,工程项目部党委(党工委、党总支)评支部和党务工作者。在基层评选的基础上,自下而上地推荐评出子、分公司及集团公司的“五好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六好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子、分公司等单位每年“七一”评比表彰一次,集团公司每两年评比表彰一次。第六十四条评选推荐子、分公司及集团公司表彰的“五好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六好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要分别填写《五好党支部登记表》、《先进党小组登记表》、《六好共产党员登记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分别报子、分公司和集团公司党委审批。各级领导班子主要成员被评为“六好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要报上一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不评选“六好共产党员”。第六十五条表彰奖励。对被评比为“五好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六好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发表彰决定或以口头表扬等形式进行鼓励,并适当给予物质奖励。同时,要认真总结推广他们的经验,通过报告会、经验交流会、报纸、广播、电视等形式,广泛宣扬他们的模范事迹。第六十六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本单位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的实

  际,与“创岗建区”活动及党内各项工作相结合,不断充实和丰富活动内容。党支部每年要组织党员修订创先争优的规划和措施,每季度分析一次开展活动的情况,每半年组织党员在生活会上对照检查一次,促进规划和措施的落实。

  第十章

  党费收缴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第六十七条按期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和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也是检验党员是否具有组织观念的一个标志。党支部要经常对党员进行照章交纳党费重要意义的教育,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并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第六十八条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以每月工资收入为基数,按以下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实行年薪制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工程承包的党员按承包兑现后平均月收入为基数补交;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为计算基数;退(离)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退(离)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计算基数;政府特殊津贴、绩效考核兑现奖、一次性重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按月发给职工的生活福利性补贴等,可不作为交纳党费的基数。第六十九条下岗待业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生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学生(不包括带薪的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少交或免交党费人员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并说明理由。第七十条预备党员在党委批准入党后开始交纳党费,交纳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月起。党员晋级加薪后,应按加薪后的每月实际工资收入,从补发工资的月份起,按规定的比例补交党费。第七十一条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组织部。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子、分公司等单位党委代收交到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由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将所交党费和该党员简要情况报总公司党委组织部,由总公司党委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第七十二条收交党费的办法和程序是:(1)党员每月在领取工资的同时,必须按时向所在的党小组(不划分小组的直接向支部)交纳党费;(2)党小组在收缴党费时,要认真地逐项填写《党员交纳党费名单》一式三份,及时将所收党费上交给党支部。支部组织委员经过审核签字后,将名单留下两份,另一份退回党小组保存;(3)党支部每月将各党小组上交的党费收齐后,填写《收缴党费报告单》一式两份,连同一份《党员交纳党费名单》上交上级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由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收交党费报告单》退回支部一份保存。第七十三条党员不论其职务高低,都应自觉地向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如党员因病、外出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第七十四条党员经组织决定调动工作,要及时开写《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党员临时外出工作、开会、学习、考察等,不超过六个月,开写《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

  第七十五条党支部开出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需加盖党支部印章或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由党员本人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办理。党支部应教育党员妥善地保存自己所携带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本人不能携带的,应由机要邮政转递。如有遗失,党员应及时报告有关单位,遗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的单位另行补转。对遗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第七十六条为使党员及时参加组织生活,对于因工作需要中途变动地址的,如有其它文件和接受单位的证明,其党员组织关系应予接转,不要退回。如必须退回查对和转换时,原党组织应认真办理,不得拖延或积压。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去组织指定的单位报到的党员,党组织应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限期办理。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纪律处分,超过六个月不办的,按自行脱党处理。第七十七条党员因工作、学习需要被派往国外的,其组织关系的转移手续是:(一)出国留学、讲学和研究考察人员中的党员组织关系,一律由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保存。(二)集团公司组织出国劳务的党员组织关系,通过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转总公司党委组织部办理。第七十八条党员因私出国出境组织关系的处理(一)党员短期请假出国或去港、澳探亲办理私事者,不转移组织关系,由原单位保存。如党员出境超过假期(含续假)一年以上未归者,其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要转到子、分公司等单位党委组织部门保存。(二)党员自费出国留学者,在其学成回国之前,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三)党员出国或去港、澳长期定居者,在其出境之后,即停止党籍。党支部可将其党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一并逐级转移到子、分公司等单位党委组织部门保存。第七十九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上级统一发放,不得自行印制,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介绍信和存根上应注明有效期限,加盖公章和骑缝章。介绍信的有效期限一般在1个月以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超过有效期的介绍信自行作废。

  第十一章

  思想政治工作

  第八十条党支部必须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为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教育发动党员团结全体员工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顾全大局,严守纪律,艰苦奋斗,保证全面完成改革和施工生产等各项任务。第八十一条党支部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职责任务是:(一)根据党的任务和本单位施工生产、工作目标,研究拟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地文化建设的规划,制定相应制度和措施;(二)把抓好党的思想建设作为中心环节,加强对党员特别是管理岗位上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发动全体党员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三)组织员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业务技术知识,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形势任务、爱国主义、党纪国法、优良传统、企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的贯彻执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四)经常了解掌握员工的意愿、要求和思想情况,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发挥班组骨干作用,切实抓好班组思想政治工作;(五)指导、帮助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六)根据本单位情况,开展对外宣传和工民“共建”工作。第八十二条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搞好改革创新,坚持尊重人、

  理解人、关心人,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说服力。坚持疏导方针,把正面灌输与自我教育、系统教育与日常教育、身教与言教、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思想教育与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结合起来,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工作性质、特点和规律,把思想工作做到施工生产、经营、管理和分配的全过程。

  第十二章

  领导工会、共青团工作

  第八十三条党支部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和特点,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第八十四条党支部对本单位工会工作的领导,主要是:(一)指导工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决议;(二)定期讨论工会组织员工参加民主管理、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企务公开方面的意见、方案;工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和工会主席的直选;以及工会工作中重要事宜等问题;(三)支持、指导工会认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依据自身特点,组织劳动竞赛、建设职工之家和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四)指导和帮助工会加强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科学文化水平,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和工人阶级的使命感,为完成生产任务和各项工作多做贡献;(五)指导工会抓好树立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思想教育,自觉接受员工代表和群众的监督。第八十五条党支部对本单位共青团工作的领导,主要是:(一)指导共青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决议,落实党建带团建的各项工作任务;(二)关心共青团工作和团的建设,经常了解团组织工作中的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为团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条件;(三)定期讨论团支部换届选举、团干部的选拔、培养、配备等重要问题;(四)支持、指导团组织认真履行职责,依据青年特点,积极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创新创效”、“五小”成果等有特点的活动,搞好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团员、青年的突击作用、助手作用和党的后备军作用。

  第十三章

  基本制度

  第八十六条党支部必须建立健全和坚持各项制度,使支部工作系统化、程序化、规范化、经常化。党支部的基本制度主要有:(一)“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不少于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不少于1次,党小组会每月不少于1次,党课每季不少于1次。(二)支部班子学习制度。支部组织的支部委员会集体学习每年不少于6天,并要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三)民主生活会制度。支委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党小组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除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外,还要自觉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四)计划、总结和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应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季、月工作安排。每年年终或一项重要工作告一段落后,要认真搞好总结。支委会每半年应向支部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支部委员会改选时,必须向支部大会全面报告工作。(五)请示汇报制度。一般情况下,每季党员向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向支部、支部向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检查和监督。党支部对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但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六)“创岗建区”和“创先争优”检查评比制度。“创党员先锋岗”和“建红旗责任区”活动每个月(或季度)检查考核一次,每年“七一”进行一次评比,表彰先进,总结推广先进典型事

  迹和经验。(七)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制度。党支部每年应制定发展党员的计划和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措施。每季对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核、鉴定、写实。对积极分子支部要指派党员进行重点培养帮助,提高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保证新党员的质量。积极分子调动工作,应将其情况和材料及时转新单位。(八)思想分析制度。党支部每季度对党员、员工的思想状况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对倾向性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要建立一支以党团员、劳务队(工班)长为骨干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形成思想政治工作网络,保证生产经营等各项任务的完成。第八十七条党支部必须建立必要的基础资料。一般应有“三簿一册”,即党支部大会和党课记录簿,支部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记录簿,党小组会记录簿,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做到认真填写,妥善保管。

  第十四章

  各级党委对党支部的领导和管理

  第八十八条加强对党支部的领导和管理是党委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健全抓好党支部建设的责任制,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分级负责,认真抓落实,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水平。第八十九条工程项目部党委(党工委、党总支)要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委《工程项目部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则》的要求,对党支部要实行面对面领导,督促指导党支部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规定和要求,其管理和工作内容是:(一)加强对党支部班子建设的管理、协调和指导。督促支部成员搞好思想作风建设,增强班子团结;定期召开支部书记会议,布置、检查工作,总结交总结交流经验;督促指导党支部健全并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与职责,建立必要的基础资料台帐。(二)督促指导党支部严格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指导支部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发挥作用为目标加强对党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党章和形势任务等教育,组织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施工生产技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指导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和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三)严格对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督促指导党支部拟定、落实发展计划,做好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切实把好质量关。(四)搞好党内竞赛评比活动的管理和组织指导。指导党支部围绕施工生产认真开展争创“五好党支部”、“六好共产党员”、“创岗建区”等活动,增强党组织的活力,影响和带动广大员工群众完成施工生产任务。(五)督促和指导党支部抓好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并指导支部制定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和企业文化建设目标,抓好督促落实;指导支部支持、协调本单位行政、工会、共青团等方面的工作,共同抓好员工队伍建设。第九十条子、分公司党委,对党支部的管理履行宏观领导和具体指导双重职能,推行“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度。研究制定本公司党支部建设的目标、规划、规定和要求;督促工程项目部党委(党工委、党总支)认真落实对党支部管理和领导的各项任务;定期分析支部发挥作用状况,对后进支部及时进行帮助整顿和进行必要的调整;按规定条件和标准培养、选配支部书记,保持支部书记队伍相对稳定和支部工作的连续性;经常组织党支部书记进行经验交流,用以会代训等形式抓好党支部书记的学习培训;负责组织所属单位先进典型录相片的制作;工程项目部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发展党员计划的审批;严格对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其他直接管理党支部的单位党委,对党支部实行面对面的领导,要认真履行八十九条和本条关于加强对党支部的领导和管理的各项职责。第九十一条集团公司党委对党支部实行宏观指导,研究提出全集团公司党支部建设的目标、

  规划和原则,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表彰先进,针对存在的倾向性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第九十二条各级党委必须严格执行对党支部管理的各项制度:(一)工作计划、总结制度。各级党委应提出每年或一定时期党支部建设的工作要点或工作意见要求。工程项目部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每季度,子、分公司等单位党委每半年要对支部发挥作用状况分析、总结一次。(二)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制度。各级党委应从实际需要出发,经常对党支部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或抽样调查,实行分系统、分项目、分层次的分类指导。子、分公司等单位党员领导成员和机关有关业务部门应建立支部联系点,工程项目部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成员应分工建立支部包保点。(三)评比表彰制度。各级党委对在"创先争优"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五好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六好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要定期或不定期逐级评选表彰;对有特殊贡献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表彰并上报。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建立健全对党支部管理的各项台帐、资料,作为工作指导和考察的依据。第九十三条各级党委要重视抓好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骨干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集团公司每两年集中培训一次基层党组织专职书记,子、分公司等单位每两年培训一次兼职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工程项目部要抓好对党小组长的培训。要坚持专职党支部书记持证上岗。培训专职党支部书记的时间每次不少于十五天,培训兼职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的时间每次不少于三天。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骨干的培训,都要以岗位职务培训为主,培训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1)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2)党务工作业务知识;(3)做好党的工作必须掌握的相关知识。培训方法以脱产集中培训为主,同时把业余自学、以会代训等方法有机结合起来,提倡边工作、边学习、边实践、边提高,还要有计划地选送一些同志到正规院校培训。子、分公司等单位党委可开办业余党校,作为培训基地。党支部书记经过培训、自学和实践锻炼,应逐步达到“五懂”、“六会”,成为“四种人”。五懂是:懂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懂党的方针政策,懂党的知识,懂本单位的业务技术,懂有关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六会是:会做党务工作,会讲党课,会依靠组织制度管理和监督党员,会正确处理党内各种关系和矛盾,会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会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四种人是:员工思想政治上的引路人,员工生活上的贴心人,了解员工的有心人,遵纪守法的带头人。第九十四条加强党支部建设,责任主要在子、分公司等单位党委,要把党支部建设工作做得好不好,作为考核子、分公司等单位党委书记工作实绩的一个重要依据。

  第十五章

  附

  则

  第九十五条本《细则》自颁发之日起施行。第九十六条本《细则》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篇五:公司党支部工作细则

  4发展党员制度1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2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指定培养教育责任人并按规定填写考察情况表建立档案经过一年以上培训教育成熟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企业党支部工作制度

  广东元邦集团有限公司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建工作十项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教育。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

  (2)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

  (4)党课教育每两个月一次,全年不少于五次。

  2、党员管理制度

  (1)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或企业所在地的党组织。离开企业的党员,必须按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2)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新入党的党员,应在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以其月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动的部分(津贴、奖金)的总和为基数按比例交纳,具体按中组部下发的《规定》执行,党支部负责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组织。

  (3)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做组织分配工作、不缴纳党费的党员和连续两次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3、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1)建好党员活动室和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点,配备必要的党报党刊学习资料和影碟等电教设备。

  (2)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党员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

  (3)加强党员电化教育,科学确定内容,指定专人播放,做好播放记录,分析播放情况,检查播放效果,确保党员电化教育收到实效。

  (4)党员学习教育做到年度有计划,学习有笔记,活动有记录。

  4、发展党员制度

  (1)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2)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指定培养教育责任人,并按规定填写考察情况表建立档案,经过一年以上培训教育成熟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考察一年以上,经支部同意,列为发展对象;被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发展前,要集中进行培训。

  (3)严格履行组织发展程序和审批手续,严把发展质量关。党支部对拟发展对象,要组织两名正式党员,实地进行政治审查。

  (4)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利用厂务公开栏等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按程序开好接收__员支部大会,填写好支部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6)加强预备党员教育管理,按季度对其进行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期满后,按照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5、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党支部开展党员联系职工群众活动,每名党员都要联系1—2

  名职工群众。

  (2)联系的重点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业务骨干、困难职工等。

  (3)联系的具体内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好实际困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联系对象__和要求。

  (4)联系主要采取座谈会、定期走访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每个月至少联系一次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或两年进行一次。

  (2)按照党员责任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评议党员细则,明确评议要求和定格标准。

  (3)按照民主评议党员有关程序办事,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4)对不同格次的党员,分别制定教育管理措施,促其转化和进一步发挥作用。

  (5)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报上级党组织。

  7、党员活动日制度

  (1)每月8日为党员活动日,支部及时登记会议内容和到会情况,定期公布,同时将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记入《党员手册》。

  (2)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应事先请假。

  (3)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不少于一次,党小组长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本组党员的思想状况。

  (4)党员外出一个月应向支部请假,三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支部出具证明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生活,一年以上转出正式关系。

  (5)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过组织生活,视为自行脱党。

  8、“创先争优”制度

  (1)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计划和措施。做到计划可行,措施具体。

  (2)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党员责任目标管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活动效果。

  (3)“七一”前,对照“创争”计划,组织全体党员进行认真评比,并将创先进党支部和评选优秀党员工作情况呈报上级党组织。

  (4)结合纪念“七一”活动,总结“创争”工作,表彰优秀党员。

  9、党费收缴制度

  (1)党费由本人按月缴纳,并由组织委员将党费缴纳情况记入《党员手册》,特殊情况亲自缴纳有困难的,经支部同意,可委托他人代缴或邮寄。

  (2)经支部同意,特殊情况下可提前缴纳或补缴。

  (3)党费由专人管理,建立专帐。支部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上交一次,每半年向党员公布一次,每年度向党员大会或党员__报告一次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4)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应按组织程序作自行脱党处理。

  10、党员责任区活动制度

  (1)根据两个文明建设的任务和要求,合理划分党员责任区,强化党员管理。

  (2)明确各责任区的主要任务,实行目标管理。

  (3)党员要定期汇报完成责任区任务情况,责任区负责人每月向支部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4)加强责任区工作指导,对责任区活动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年终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

  二、党员电化教育三项制度

  1、党员电教片播放和收看制度

  (1)及时播放上级发行的党员电教片。从外单位购进或自制的电教片,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方可播放。

  (2)电教片应做到以“三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反腐倡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事迹、科技知识等为主要内容,严禁播放格调低下,内容不健康的录像片,违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3)建立健全《党员电化教育记事簿》,及时做好记录工作。每个党员都应积极参加党员电教片的收看、讨论。

  2、电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电教器材实行专人管理,严禁非专业人员或外单位人员操作设备。

  (2)建立电教器材登记簿、电教片登记簿。电教员调动时需办理移交手续,并由领导监证。

  (3)电教设备的保管应做到“三防”,即:防潮、防霉、防窃。

  (4)使用设备时如出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停机,请技术人员排除故障或送维修点修理,一般人员不得擅自拆修。

  (5)电教器材限于党员教育工作,不得借给个人或其他部门作为非党员教育之用。

  3、电教工作人员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和掌握党员电化教育业务知识,了解电教设备的机械性能,能熟练地播放、复录录像片。

  (2)积极组织片源,做好订购工作。对本单位组织来的电教片,要及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以便交流。

  (3)播放前,要认真检查放像设备,保证播放质量,要认真检查片名、内容,杜绝政治事故的发生。

  企业党建工作制度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__、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__”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制定本单位学习和贯彻落实的计划、安排和措施。

  3、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做好人才的选拔、推荐及培养教育工作,加强管理监督的力度,为商业企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4、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讨论接收__员及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5、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商业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__和建议;了解党员和群众的工作、思想、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6、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员的政治责任心和工作紧迫感。鼓励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营造求真实务、真抓实干的良好工作作风。

  7、商业企业基层党组织要支持配合行政领导做好工作,对管理范围内的行政工作和业务经营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二、工作职责

  1、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工作职责

  ⑴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

  ⑵做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搞好党总支(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⑶处理好党总支(党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⑷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人才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推荐、监督等工作。

  ⑸参与研究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创业竞赛、招商引资、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等工作及其他重大问题。

  ⑹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

  ⑺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2、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是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由支部委员会选举并报经贸局党委批准或由经贸局党委直接任命产生,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决定,主持党总支(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

  ⑴负责召集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和全体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研究安排党总支(党支部)工作,将党总支(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⑵积极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⑶检查督促党总支(党支部)工作计划或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期向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⑷经常与党总支(党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负责协调党、政、工、青、妇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⑸搞好党总支(党支部)班子建设,抓好党总支(党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增进团结,充分发挥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⑹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准则》、《条例》等情况。

  3、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职责

  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自觉维护书记在集体领导中的核心地位,维护班子的团结。

  ⑴组织委员职责

  组织委员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①了解和掌握党总支(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支部(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②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收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党总支(党支部)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③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__。具体办理接收__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⑤做好党员和党组

  织的统计工作。另外,不设纪检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检方面的工作,也由组织委员负责。

  ⑵纪检委员职责

  纪检委员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纪检工作。其主要职责是:①负责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②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的教育。③教育广大干部和职工学法、懂法,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处理好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深入细致的开展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做到警钟长鸣,使本单位违纪违法事件降到最低限度。④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的情况,对违__纪的党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⑤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等。⑥在查处案件中,做到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不循私情,严格保密,按照《党章》、《准则》、《条例》办事。

  ⑴宣传委员职责

  宣传委员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__。其主要职责是:①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

  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③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

  公司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建工作10项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教育。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臵,可适当增加次数。

  四、党课教育每两个月一次,全年不少于五次。

  2、党员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或企业所在地的党组织。离开企业的党员,必须按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二、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新入党的党员,应在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以其月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动的部分(津贴、奖金)的总和为基数按比例交纳,具体按中组部下发的《规定》执行,党支部负责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组织。

  三、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做组织分配工作、不缴纳党费的党员和连续两次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3、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一、建好党员活动室和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点,配备必要的党报党刊学习资料和影碟等电教设备。

  二、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党员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

  三、加强党员电化教育,科学确定内容,指定专人播放,做好播放记录,分析播放情况,检查播放效果,确保党员电化教育收到实效。

  四、党员学习教育做到年度有计划,学习有笔记,活动有记录。

  4、发展党员制度

  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二、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指定培养教育责任人,并按规定填写考察情况表建立档案,经过一年以上培训教育成熟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考察一年以上,经支部同意,列为发展对象;被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发展前,要集中进行培训。

  三、严格履行组织发展程序和审批手续,严把发展质量关。党支部对拟发展对象,要组织两名正式党员,实地进行政治审查。

  四、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利用厂务公开栏等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按程序开好接收__员支部大会,填写好支部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加强预备党员教育管理,按季度对其进行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期满后,按照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5、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党支部开展党员联系职工群众活动,每名党员都要联系1—2名职工群众。

  二、联系的重点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业务骨干、困难职工等。

  三、联系的具体内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对

  象解决好实际困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联系对象__和要求。

  四、联系主要采取座谈会、定期走访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每个月至少联系一次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或两年进行一次。

  二、按照党员责任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评议党员细则,明确评议要求和定格标准。

  三、按照民主评议党员有关程序办事,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四、对不同格次的党员,分别制定教育管理措施,促其转化和进

  一步发挥作用。

  五、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报上级党组织。

  7、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每月8日为党员活动日,支部及时登记会议内容和到会情况,定期公布,同时将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记入《党员手册》。

  二、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应事先请假。

  三、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不少于一次,党小组长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本组党员的思想状况。

  四、党员外出一个月应向支部请假,三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支部出具证明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生活,一年以上转出正式关系。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过组织生活,视为自行脱党。

  8、“创先争优”制度

  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计划和措施。做到计划可行,措施具体。

  二、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党员责任目标管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活动效果。

  三、“七一”前,对照“创争”计划,组织全体党员进行认真评比,并将创先进党支部和评选优秀党员工作情况呈报上级党组织。

  四、结合纪念“七一”活动,总结“创争”工作,表彰优秀党员。

  9、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费由本人按月缴纳,并由组织委员将党费缴纳情况记入《党员手册》,特殊情况亲自缴纳有困难的,经支部同意,可委托他人代缴或邮寄。

  二、经支部同意,特殊情况下可提前缴纳或补缴。

  三、党费由专人管理,建立专帐。支部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上交一次,每半年向党员公布一次,每年度向党员大会或党员__报告一次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四、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应按组织程序作自行脱党处理。

  10、党员责任区活动制度

  一、根据两个文明建设的任务和要求,合理划分党员责任区,强化党员管理。

  二、明确各责任区的主要任务,实行目标管理。

  三、党员要定期汇报完成责任区任务情况,责任区负责人每月向支部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四、加强责任区工作指导,对责任区活动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年终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

  (二)党员电化教育3项制度

  1、党员电教片播放和收看制度

  一、及时播放上级发行的党员电教片。从外单位购进或自制的电教片,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方可播放。

  二、电教片应做到以“三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反腐倡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事迹、科技知识等为主要内容,严禁播放格调低下,内容不健康的录像片,违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建立健全《党员电化教育记事簿》,及时做好记录工作。每个党员都应积极参加党员电教片的收看、讨论。

  2、电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一、电教器材实行专人管理,严禁非专业人员或外单位人员操作设备。

  二、建立电教器材登记簿、电教片登记簿。电教员调动时需办理移交手续,并由领导监证。

  三、电教设备的保管应做到“三防”,即:防潮、防霉、防窃。

  四、使用设备时如出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停机,请技术人员排除故障或送维修点修理,一般人员不得擅自拆修。

  五、电教器材限于党员教育工作,不得借给个人或其他部门作为非党员教育之用。

  3、电教工作人员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和掌握党员电化教育业务知识,了解电教设备的机械性能,能熟练地播放、复录录像片。

  二、积极组织片源,做好订购工作。对本单位组织来的电教片,要及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以便交流。

  三、播放前,要认真检查放像设备,保证播放质量,要认真检查片名、内容,杜绝政治事故的发生。

  内容仅供参考

篇六:公司党支部工作细则

  1党支部每月定期调阅一次党小组会小组生活会记录并写出评语对问题较大的要提出限期改正意见2党总支每季度定期调阅一次所属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支部民主生活会党课和党小组会记录分别写出评语对问题较大整改措施不利的要提出限期改正意见并将检查结果在本单位予以讲评通报

  党支部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公司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公司党建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基层党支部是党在企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生产经营、技术改造这个中心开展工作。第三条党支部领导同级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对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负责。

  第二章党支部委员会第四条凡是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基层单位,都应建立党支部。党员50人以上的单位,可设党总支,下设若干党支部。基层党支部和党总支的建立或撤消由公司党委决定。第五条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或从党员中直接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的名额由公司党委决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委员3-5人。委员缺额时,应在3个月内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经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报公司党委批准。第六条车间党支部书记可以由生产行政负责人兼任。第七条党支部委员会必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

  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第八条党支部委员每届任期三年,期满必须进行换届改选。

  无特殊情况,未经党委批准,不得提前或延期。

  第三章党支部的任务和职责第九条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并保证在本公司的贯彻和落实。(二)参与本车间有关总是的决定,对生产行政工作实行保证监督。(三)加强对党员和预备党员的管理和教育,组织党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四)严密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五)领导本车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员工政治思想文化素质,建设一支“四有”员工队伍。(六)围绕生产经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七)健全党内各项制度,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八)培养、考察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按照党员的标准,

  积极慎重发展新党员。(九)领导同级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第十条党支部书记的职责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是:(一)召集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

  定和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二)督促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解决在贯彻中

  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向支部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组织报告工作。

  (三)组织支部委员学习,主持支部民主生活会,督促落实党风责任制,充分发挥党支部委员会集体作用。

  (四)注重收集信息,树立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五)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情况,运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六)参与单位有关重大问题的决定,支持行政领导正确行使职权,协调党、政、工、团的关系,齐心协力搞好各项工作。

  第四章党支部的保证监督第十一条保证监督的主要内容(一)本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党委的决议和公司的决策、指示、命令,全面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任务。(二)员工享有的民主权利及合法利益,搞好民主管理。(三)党员、领导干部正确执行党委和总经理的决定及各项

  规章制度。(四)党员、管理人员的廉洁自律、遵章守纪和作风建设。第十二条保证监督的主要方法(一)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教育党员

  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团结带动群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教育员工自觉服从行政领导的集中统一指挥,遵守劳

  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三)参与下述问题的讨论和决定:如何完成公司下达的生

  产经营任务,制定实施计划;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生活福利问题;本单位所属、班组长的选拔、任免、奖励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本单位改革、改造等方案制定及实施;其他重要问题。

  (四)对参与讨论或决定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在广泛听取党员、员工及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出决定后,要发动党员团结带领员工,保证决定的实施。

  第五章党支部的制度建设第十三条“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指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一)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大会是全体党员参加的党内重要会议,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要议题是:学习传达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讨论党支部工作计划、措施、总结;听取党支部委员会和行政工作报告;讨论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

  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处分违纪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公司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制定保证行政工作的措施;其它需要由支部大会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支委会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和行政的指令、决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措施和办法;讨论和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讨论制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保证完成生产行政工作的措施;发展党员工作;党员奖惩;讨论召开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重要工作等。支委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讨论通过的问题必须作出决议和决定;对暂不能形成决议和决定的,可在下次会议上统一思想,做出决议和决定。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支委扩大会议。(三)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团结带领群众完成生产任务;组织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检查党同执行决议和党小组分配的工作完成情况;改选党小组长;研究非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发展等问题;进行党员鉴定和评选优秀党员;分析所在班员工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所在班组的生产行政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党课党课是对党员教育的基本形式之一,党支部每季度至少上一

  次党课。主要内容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础知识、形势任务以及科学文化、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民主生活会制度(一)支委民主生活会支委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参加人员包括支部委员和非委员的党员行政领导。1、主要内容(1)能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2)能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司党委、行政指示、指令。坚持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卓有成效创造性开展支部各项工作。(3)能否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搞好团结。(4)能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勤政廉政,遵纪守法。(5)能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克服形式主义,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有求实、务实的作风。(6)能否联系员工群众,同群众打成一片,解决员工群众关心的问题。(7)能否针对自身和班子成员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

  问题,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班子自身建设中的问题。(二)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小组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1、主要内容(1)检查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

  有无抵触情绪和在群众中发牢骚、讲怪话及执行中走样的问题。(2)检查党员在日常生产、工作、生活中能否正确处理公

  司与个人利益关系;能否按时、按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做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是否对周围群众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宣传教育工作及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帮助教育工作。

  (4)检查党员遵章守纪情况、遵守社会公德情况以及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情况。

  第十五条“三会一课”管理办法(1)机关、车间党支部和党小组的“三会一课”要指定专人、专用记录本做好记录。记录内容主要有:会议名称、开会日期、起止时间、地点、出席人姓名及原因,支部及公司领导参加会议人姓名、主持人、记录人和会议议题(主要内容),每个党员的发言情况,特别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领导发言情况,要记录完整、准确、字迹工整,重要内容避免遗漏。(二)“三会一课”执行情况,实行三级管理,坚持好“两

  项制度”1、实行公司党委、支部定期制定组织生活要点制度。(1)公司党委结合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结合公司党的

  自身建设实际,制定出季度党组织生活要点(包括党课、民主生活会内容),印发至党支部。

  (2)党支部根据公司党委工作要点,制定出支部季度组织生活要点,贯彻到党小组。

  2、实行“三会一课”定期调阅、通报和对问题限期整改制度。

  (1)党支部每月定期调阅一次党小组会、小组生活会记录,并写出评语,对问题较大的要提出限期改正意见

  (2)党总支每季度定期调阅一次所属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支部民主生活会、党课和党小组会记录,分别写出评语,对问题较大、整改措施不利的要提出限期改正意见,并将检查结果在本单位予以讲评通报。

  (3)党委每季度定期调阅一次全公司“三会一课”记录,并分别写出评语,对有问题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第十六条党员汇报制度1、党员必须每月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自己的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2、汇报在党内建功立业活动中自己的责任区、责任点、互保对子的有关情况,以及负责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帮教对象的

  思想、工作情况及其它有关情况。3、及时向组织汇报党员及身边群众在思想、工作中出现的

  问题,以及对党组织和行政工作的要求和意见;及时反映在走访中发现的群众困难和问题,做到信息准确、反映迅速,并协助加以解决。

  4、党员对不便在生活会上汇报的问题,可在会后以口头或书面材料形式向党支部或直接向公司党委进行汇报。

  第十七条组织发展工作制度1、坚持发展新党员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履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切实保证党员质量。2、坚持把生活一线、青年职工和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培养发展的重点,特别是对新入厂、新毕业的青年职工普遍进行一次启蒙教育,坚持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3、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一是健全档案,搞好队伍整顿;二是落实责任制,做好日常考核与特殊时期跟踪考核;三是抓好定期教育和培训。4、要把住入口,疏通出口。严格执行“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党员动态管理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对不合格党员要及时进行组织处理,以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第十八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按时交纳党费,这是党员应尽的义务。2、党费交纳的标准应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三项之和,收入在xxxx元以下,按0.5%比例交纳;xxxx—xxxx元,按1%比例交纳;xxxx—xxxx元,按1.5%比例交纳;xxxx—xxxx,按2%比例交纳;xxxx以上按3%比例交纳。党员在工资晋级、岗位工资调整等收入变动时,从补发工资之日起重新计算交纳党费数额。新党员的党费应从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月起交纳。

  第六章党支部对工会、共青团的领导第十九条党支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领导工会、共青团工作:1、支部要把工会、共青团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每季度定期讨论研究工会、共青团的工作,并给予指导。2、关心教育和培养工会、共青团干部,了解他们的工作和思想情况,给予帮助,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3、支持工会、共青团独立负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各自的作用。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条例适用全公司各党支部。第二十一条本条例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篇七:公司党支部工作细则

  企业党支部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铁道部党组和路局党委提出的抓基层、打基础、强基本的工作方针,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培训中心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铁路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党章》和《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第二次修订),结合培训中心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党支部是党的组织基础,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教育管理党员最基本的单位,是党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第三条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指示;支持行政依法行使职权,参与重大问题的讨论决策,对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与教育,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履行义务,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职工学政治理论、学科学文化、学业务技术,培育“四有”新人;对工会、共青团组织工作实施领导。第四条加强党支部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紧密围绕铁路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中心任务,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改革精神,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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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提高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实现铁路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第二章党支部的设置、撤销和换届改选第五条党支部的设置,原则上应与同级行政部门相对应。凡有正式党员超过3人、不足50人的可设立党支部。离退休党员原则上应单独成立党支部。在培训中心学习培训3个月以上的党员学员可按规定要求设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的划分由党支部根据便于党员开展活动、党员数量的分布决定,并报党总支备案。第六条党支部的设立或撤销,由所党总支根据第五条的原则和规定决定,并报路局党委组织部备案。第七条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不设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一般应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3至7人组成。根据党章规定和培训中心的实际,党支部委员会(含不设立支委会的书记)每届任期2年,要按期进行换届改选;要积极探索“三推一选”(党组织推荐、党员和群众推荐、自我推荐和党员大会选举)等有效形式,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出缺时要及时增补。支委会由党支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办法差额选举产生(选举不设立支委会的书记,不搞差额)。支部委员必须具有一年以上的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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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委员经选举产生后,应报所党总支批准。在任期内,上级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可调动或委派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

  第三章党支部书记的岗位职务标准和职责第八条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工作的主要领导者,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主持人,是党支部一班人的“班长”。其岗位职务标准是:政治坚定、品德优良、事业心强、作风民主、能力胜任、知识面宽。第九条党支部书记的职责是:在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1、负责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和部门行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2、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3、了解和掌握党员与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4、负责抓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按时组织支部委员学习,按期主持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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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本部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工作。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副书记代行书记职责。

  第十条支部委员可根据支委人数构成多少,设组织、宣传、纪检等委员。各委员的职责由所党总支根据有关规定制定。

  第四章党支部的基础工作第十一条党支部要认真抓好基础工作,实现支部工作程序化、组织生活制度化、基础台帐规范化。第十二条党支部必须坚持以下基本组织生活制度。1、“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党课每季度不少于一次。2、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和党小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要认真听取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并根据所党总支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增强党支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支委成员除参加支委民主生活会外,还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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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党员汇报制度。凡党员及身边发生重要问题或离开本单位一个月以上,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第十三条党支部要建立并坚持以下工作制度。1、计划和总结工作制度。党支部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和季度工作安排,年度必须进行工作总结。2、党内活动考评制度。所有党支部每年度必须进行一次“创先争优”小结评比;每半年进行一次创建“五好”党支部自评。3、支委联系群众制度。支部委员都必须要有自己的联系对象。有条件的,要建立一名党员联系一至二名非党职工制度,掌握他们工作、生活和思想情况,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4、党员分析制度。支部每季应对党员状况进行一次分析,对带倾向性问题要制定措施,认真解决。对作用发挥不够好的党员要指定专人负责帮助,限期改正。5、党支部状况分析制度。党支部每年底对本支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并按照党支部建设标准定为五好、规范、一般、待整顿支部。一般、待整顿支部要制订整改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不断规范各项工作。凡未达到“五好”标准的党支部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党支部,党支部书记不能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6、党费收缴检查制度。党支部每季要对党小组和党员按月缴纳党费情况(包括缴纳的金额、测算的比例、按时上缴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进行公布,接受监督。

篇八:公司党支部工作细则

  企业党支部工作制度

  广东元邦集团有限公司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建工作十项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教育。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

  (2)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

  (4)党课教育每两个月一次,全年不少于五次。

  2、党员管理制度

  (1)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或企业所在地的党组织。离开企业的党员,必须按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2)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新入党的党员,应在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以其月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动的部分(津贴、奖金)的总和为基数按比例交纳,具体按中组部下发的《规定》执行,党支部负责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组织。

  (3)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做组织分配工作、不缴纳党费的党员和连续两次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3、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1)建好党员活动室和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点,配备必要的党报党刊学习资料和影碟等电教设备。

  (2)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党员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

  (3)加强党员电化教育,科学确定内容,指定专人播放,做好播放记录,分析播放情况,检查播放效果,确保党员电化教育收到实效。

  (4)党员学习教育做到年度有计划,学习有笔记,活动有记录。

  4、发展党员制度

  (1)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2)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指定培养教育责任人,并按规定填写考察情况表建立档案,经过一年以上培训教育成熟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考察一年以上,经支部同意,列为发展对象;被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发展前,要集中进行培训。

  (3)严格履行组织发展程序和审批手续,严把发展质量关。党支部对拟发展对象,要组织两名正式党员,实地进行政治审查。

  (4)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利用厂务公开栏等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按程序开好接收__员支部大会,填写好支部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6)加强预备党员教育管理,按季度对其进行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期满后,按照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5、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党支部开展党员联系职工群众活动,每名党员都要联系1—2

  名职工群众。

  (2)联系的重点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业务骨干、困难职工等。

  (3)联系的具体内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好实际困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联系对象__和要求。

  (4)联系主要采取座谈会、定期走访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每个月至少联系一次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或两年进行一次。

  (2)按照党员责任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评议党员细则,明确评议要求和定格标准。

  (3)按照民主评议党员有关程序办事,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4)对不同格次的党员,分别制定教育管理措施,促其转化和进一步发挥作用。

  (5)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报上级党组织。

  7、党员活动日制度

  (1)每月8日为党员活动日,支部及时登记会议内容和到会情况,定期公布,同时将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记入《党员手册》。

  (2)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应事先请假。

  (3)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不少于一次,党小组长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本组党员的思想状况。

  (4)党员外出一个月应向支部请假,三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支部出具证明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生活,一年以上转出正式关系。

  (5)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过组织生活,视为自行脱党。

  8、“创先争优”制度

  (1)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计划和措施。做到计划可行,措施具体。

  (2)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党员责任目标管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活动效果。

  (3)“七一”前,对照“创争”计划,组织全体党员进行认真评比,并将创先进党支部和评选优秀党员工作情况呈报上级党组织。

  (4)结合纪念“七一”活动,总结“创争”工作,表彰优秀党员。

  9、党费收缴制度

  (1)党费由本人按月缴纳,并由组织委员将党费缴纳情况记入《党员手册》,特殊情况亲自缴纳有困难的,经支部同意,可委托他人代缴或邮寄。

  (2)经支部同意,特殊情况下可提前缴纳或补缴。

  (3)党费由专人管理,建立专帐。支部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上交一次,每半年向党员公布一次,每年度向党员大会或党员__报告一次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4)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应按组织程序作自行脱党处理。

  10、党员责任区活动制度

  (1)根据两个文明建设的任务和要求,合理划分党员责任区,强化党员管理。

  (2)明确各责任区的主要任务,实行目标管理。

  (3)党员要定期汇报完成责任区任务情况,责任区负责人每月向支部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4)加强责任区工作指导,对责任区活动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年终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

  二、党员电化教育三项制度

  1、党员电教片播放和收看制度

  (1)及时播放上级发行的党员电教片。从外单位购进或自制的电教片,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方可播放。

  (2)电教片应做到以“三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反腐倡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事迹、科技知识等为主要内容,严禁播放格调低下,内容不健康的录像片,违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3)建立健全《党员电化教育记事簿》,及时做好记录工作。每个党员都应积极参加党员电教片的收看、讨论。

篇九:公司党支部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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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建工作10项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教育。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四、党课教育每两个月一次,全年不少于五次。

  2、党员管理制度一、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或企业所在地的党组织。离开企业的党员,必须按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二、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新入党的党员,应在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以其月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动的部分(津贴、奖金)的总和为基数按比例交纳,具体按中组部下发的《规定》执行,党支部负责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组织。三、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做组织分配工作、不缴纳党费的党员和连续两次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3、党员学习教育制度一、建好党员活动室和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点,配备必要的党报党刊学习资料和影碟等电教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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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党员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

  三、加强党员电化教育,科学确定内容,指定专人播放,做好播放记录,分析播放情况,检查播放效果,确保党员电化教育收到实效。

  四、党员学习教育做到年度有计划,学习有笔记,活动有记录。

  4、发展党员制度

  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二、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指定培养教育责任人,并按规定填写考察情况表建立档案,经过一年以上培训教育成熟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考察一年以上,经支部同意,列为发展对象;被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发展前,要集中进行培训。

  三、严格履行组织发展程序和审批手续,严把发展质量关。党支部对拟发展对象,要组织两名正式党员,实地进行政治审查。

  四、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利用厂务公开栏等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按程序开好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填写好支部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加强预备党员教育管理,按季度对其进行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期满后,按照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5、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党支部开展党员联系职工群众活动,每名党员都要联系1—2名职工群众。

  二、联系的重点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业务骨干、困难职工等。

  三、联系的具体内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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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象解决好实际困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联系对象的意见和要求。

  四、联系主要采取座谈会、定期走访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每个月至少联系一次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或两年进行一次。二、按照党员责任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评议党员细则,明确评议要求和定格标准。三、按照民主评议党员有关程序办事,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四、对不同格次的党员,分别制定教育管理措施,促其转化和进一步发挥作用。五、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报上级党组织。

  7、党员活动日制度一、每月8日为党员活动日,支部及时登记会议内容和到会情况,定期公布,同时将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记入《党员手册》。二、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应事先请假。三、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不少于一次,党小组长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本组党员的思想状况。四、党员外出一个月应向支部请假,三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支部出具证明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生活,一年以上转出正式关系。五、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过组织生活,视为自行脱党。

  8、“创先争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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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计划和措施。做到计划可行,措施具体。

  二、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党员责任目标管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活动效果。

  三、“七一”前,对照“创争”计划,组织全体党员进行认真评比,并将创先进党支部和评选优秀党员工作情况呈报上级党组织。

  四、结合纪念“七一”活动,总结“创争”工作,表彰优秀党员。

  9、党费收缴制度一、党费由本人按月缴纳,并由组织委员将党费缴纳情况记入《党员手册》,特殊情况亲自缴纳有困难的,经支部同意,可委托他人代缴或邮寄。二、经支部同意,特殊情况下可提前缴纳或补缴。三、党费由专人管理,建立专帐。支部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上交一次,每半年向党员公布一次,每年度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四、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应按组织程序作自行脱党处理。

  10、党员责任区活动制度一、根据两个文明建设的任务和要求,合理划分党员责任区,强化党员管理。二、明确各责任区的主要任务,实行目标管理。三、党员要定期汇报完成责任区任务情况,责任区负责人每月向支部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四、加强责任区工作指导,对责任区活动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年终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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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党员电化教育3项制度

  1、党员电教片播放和收看制度一、及时播放上级发行的党员电教片。从外单位购进或自制的电教片,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方可播放。二、电教片应做到以“三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反腐倡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事迹、科技知识等为主要内容,严禁播放格调低下,内容不健康的录像片,违者将给予严肃处理。三、建立健全《党员电化教育记事簿》,及时做好记录工作。每个党员都应积极参加党员电教片的收看、讨论。

  2、电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一、电教器材实行专人管理,严禁非专业人员或外单位人员操作设备。二、建立电教器材登记簿、电教片登记簿。电教员调动时需办理移交手续,并由领导监证。三、电教设备的保管应做到“三防”,即:防潮、防霉、防窃。四、使用设备时如出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停机,请技术人员排除故障或送维修点修理,一般人员不得擅自拆修。五、电教器材限于党员教育工作,不得借给个人或其他部门作为非党员教育之用。

  3、电教工作人员职责一、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和掌握党员电化教育业务知识,了解电教设备的机械性能,能熟练地播放、复录录像片。二、积极组织片源,做好订购工作。对本单位组织来的电教片,要及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以便交流。三、播放前,要认真检查放像设备,保证播放质量,要认真检查片名、内容,杜绝政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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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认真做好电视机、放像机、录像机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三)上墙材料

  党支部工作职责一、团结凝聚职工,共谋公司发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职工群众团结凝聚到公司发展上来,关心和帮助公司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以适当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发展。二、宣传政策法规,保证合法经营。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业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确保公司健康发展。三、加强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政策法律、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适应公司和党员需要,开展正常组织生活,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四、创新活动载体,积极发挥作用。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努力创新党组织活动载体,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五、领导群团组织,建设企业文化。支持公司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培养“四有”职工队伍,促进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部署工作。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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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支持支部委员和业主工作,协调企业与群团组织和有关部门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委员的集体领导作用。

  六、带领支部成员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党员义务:(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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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党员权利:(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四)有关要求

  党员活动室的设施1、面积能够满足全体党员学习、会议需要,并有“党员活动室”标牌;2、必须配齐桌、椅、橱等必要的设施;3、必须有一套性能良好的电教设备,包括电视机或投影仪、VCD或DVD等放像设备,有条件的配备专用电脑(可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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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有有线电视接口,可接收有线电视的信号,有条件的可以接入宽带。

  党员活动室的环境布置1、十项内容上墙(1)党旗(一般规格96cm×64cm或旗面长宽之比为3:2,党旗制法说明附后);(2)入党誓词;(3)党员的义务;(4)党员的权利;(5)党支部基本概况;(6)三个文明建设的目标规划;(7)党建工作8项制度(附后);(8)党员电化教育3项制度(附后);(9)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表;(10)党员缴纳党费情况表。2、上墙位置规范入党誓词、党员的义务、权利应放在主墙面,入党誓词在党旗的下方,党员的义务、权利在党旗和誓词的左、右位置;各项制度对称型悬挂在墙壁的两边。党员活动室的有关资料1、有一定数量的党报、党刊及电教片,要求放置整齐;2、党建工作台帐齐全。(1)《党支部党务工作记事簿》、(2)《党员电化教育记录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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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党员学习教育记录簿》(4)-------党建工作台帐记录规范、内容翔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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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公司党支部工作细则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基层党支部工作细则2007年2月8日·天科党组[2007]11号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基层党支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工作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基层党支部,集团公司控股公司党支部参照执行。

  第三条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基层党支部,是党在基层单位中的战斗堡垒,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集团公司党组的决定、部署的贯彻执行,认真搞好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科研生产、经营开发和各项改革任务的完成。

  第四条加强党支部建设,应遵循的原则:围绕中心,思想领先,从严治党,继承创新,常抓不懈。

  第五条党支部的主要任务(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中央的指示精神,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二)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等方面的建设,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等主题活动,动员党员到急、难、险、重的工作中去当先锋,带动职工完成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三)领导本单位(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统战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带领党员和职工弘扬“两

  弹一星”精神、航天精神和载人航天精神,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紧密围绕中心任务,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教育引导职工正确理解本单位改革发展的方针、目标和措施,坚持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密切联系群众,关心职工生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

  (五)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定期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听取行政负责人通报关于科研生产、经营开发等业务工作的情况;参与本单位(部门)重要问题的讨论和决策;监督本单位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同时保证他们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侵犯和打击报复;

  (六)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检查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证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对成绩突出和见义勇为的党员进行表扬,并建议上级党组织进行表彰和奖励。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

  (七)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在科研生产、经营开发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支持和帮助班组建设,努力减少党员“空白班组”。重视培养、吸收青年和妇女中的优秀分子入党。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

  (八)严格党内监督,搞好党风建设。监督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义务,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以权谋私。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九)领导本单位(部门)工、青、妇等群众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章党支部的组织第六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相对独立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部门),可由几个单位(部门)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一般50人至100人)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总支。成立党总支、党支部、联合党支部须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第七条党支部委员由支部党员大会采用差额选举及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候选人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上届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选出的委员组成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党支部委员人数应根据党员人数多少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3至5人。党支部一般设书记(必要时可设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根据工作需要,还可设保密保卫委员、青年委员。委员较少的党支部,一名委员可兼管几项工作。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可设正副书记,由上届党支部书记或上级党组织指派有关人员主持,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支部党员大会上直接选举,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总支每届3年,党支部每届2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时,应及时补选。第八条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设置若干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应有1名正式党员。党小组长应由本小组党员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编入党小组。

  第九条党支部书记应由党性强、具有较高的思想政策水平和较强组织领导能力、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熟悉本单位业务工作、作风正派、能顾全大局、坚持原则、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威信的党员担任。经济实体的党支部书记应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根据工作需要,党支部书记宜专则专,宜兼则兼。党员人数较多、任务较重的车间、处室及关键要害单位(部门),一般应设专职党支部书记。专职党支部书记在任职期间,其岗位待遇与本单位(部门)行政正职相同。

  第十条党支部书记和委员的职责(一)党支部书记的职责。1、负责召集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党组及本单位党委、行政的决定、指示和工作部署;协调单位(部门)内部党、政、群众组织关系;结合本单位(部门)的具体情况,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计划;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2、督促检查支部工作决议、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解决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按时向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3、负责抓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按时组织支委学习,定期组织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纪律,做好支部成员的团结、协调工作。4、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部门)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的计划,督促、检查、考核精神文明创建工作。5、围绕本单位(部门)的科研生产、经营开发等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双评”、“创先争优”等活动。落实党支部的各项制度,总结党支部工作经验。6、经常深入职工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及存在的问题;运用多种形式,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对于职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实际困难,党支部书记应与行政负责人共同协商,帮助解决。

  7、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作用,支持这些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在书记空缺或不在时,代行书记职责。党政兼职的,必须做到行使两种职能,承担两个责任。

  (二)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掌握支部的组织情况和党员的思想、工作状况;提出组织工作的计划和建议;检查督促党支部决议的贯彻实施和党员过组织生活的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考察和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创先争优”工作;按照规定收缴党费,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

  (三)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党员和群众的政治学习;根据上级党组织指示、决定和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开展宣传鼓动工作;协助行政领导,组织职工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与工会共同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四)纪律检查委员的主要职责。提出党风和廉政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了解掌握党员执行党纪情况,向支委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和控告;受理转达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协助纪委查处违纪案件;考察了解受处分的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对他们进行帮助和教育。

  (五)保密保卫委员的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党内、行政方面有关保密工作的法规、制度的落实。

  (六)青年委员的主要职责。负责团员青年工作。第三章党支部的基本制度

  第十一条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内重大问题必须由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并允许保留。集体作出的决定,个人必须无条件执行。书记要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委员的意见,个人不能擅自

  决定重大问题。委员要支持书记的工作,按照各自的分工,认真负责地完成分担的任务。

  第十二条“三会一课”制度(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需要时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1、传达、讨论、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指示。2、讨论如何完成本单位(部门)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发展目标、近期重点工作以及落实这些任务的措施。3、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报告,必要时听取行政负责人关于行政、业务方面的工作通报,对支部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5、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6、作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7、讨论处置不合格党员和违纪党员。支部党员大会在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并按少数服从多数进行表决。要有专人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党委报告大会情况。(二)支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一般一至两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内容是:1、听取党员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2、研究制定实施保证监督的措施,分析党员、群众思想情况。3、讨论研究决定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三)党小组会。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内容是: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2、发动党员围绕单位的中心任务,特别是急、难、险、重任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3、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发展党员意见和对违纪党

  员的处理,听取预备党员思想汇报。4、开好党小组生活会。一般每季度一次。党小组生活会要增强政治性、

  思想性、原则性和针对性,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和克服不讲原则的自由主义和好人主义倾向。

  (四)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主要是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知识、党章和党中央的指示精神、集团公司党组、上级党组织及本单位党委的重大决策、决定及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内容。

  党课主要由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讲,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上党课要认真做好准备,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课后要组织讨论,并做好记录。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第十三条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的组织关系在基层党支部的厂所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所在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外,还要按规定参加每年一次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第十四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关于评议党员活动的意见》,每年“七一”前,对全体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党员要做好以下工作:进行深入动员和周密布置,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广泛开展谈心活动,虚心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每个党员在党小组或支部大会上按照党员标准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六项内容作个人总结,进行民主评议;支委会根据评议情况,对每个党员一年来的思想工作表现、主要优缺点和今后努力方向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评议结束后,召开支部大会作评议情况的报告;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妥善处置,对违纪党员进行处理;监督党员对自身的不足进行整改;及时将评议中的有关情况向党内外群众通报,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第十五条请示汇报制度党支部一般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一次工作,重要情况或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党小组长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工作,重要情况或问题及时请示汇报。第十六条党风和廉政检查制度按照党委、纪委布置,党支部要结合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总结工作,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检查党风廉政措施落实情况,涉及重大违纪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第十七条“创先争优”活动制度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做优秀党员活动的通知》,开展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活动。要制订开展活动的年度计划,定期检查落实。每年或每两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推荐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参加上级党组织的评选表彰活动。

  第四章保证和监督第十八条保证和监督是党支部的重要职责。党支部要把保证监督贯穿于科研生产、经营开发和改革等各项工作及任务的全过程。第十九条保证和监督的主要内容(一)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党组、本单位党委的决议及行政指令的贯彻执行;(二)党员的民主权利;(三)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及合法权益;(四)遵纪守法,维护国家利益、集团公司利益和本单位的合法权益;(五)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贯彻按劳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原则;

  (六)行政负责人依法行使职权;(七)本单位科研生产、经营开发和改革等各项任务的完成,经济技术指标的实现;(八)领导干部廉政勤政;(九)干部的培养、教育和聘用。第二十条保证和监督的主要方法(一)进行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二)协助行政领导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通过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保证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三)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听取行政负责人关于科研生产、经营开发及改革等重大问题的通报,提出意见和建议,经常和行政负责人沟通情况,帮助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四)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参加有关行政会议,参与重要问题的研究和决策;(五)通过工会、共青团组织,开展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促进各项任务的完成。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组织职工以适当形式评议领导干部,对干部进行监督。

  第五章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第二十一条搞好党员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中央的指示精神、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及形势任务、质量意识、责任意识、“两弹一星”、航天精神和载人航天精神教育;进行党性、党风和廉政教育;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党员教育可以采取短期轮训、自学讨论和集中辅导、举办报告会和参观访问等多种形式进行。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育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二十二条加强党员管理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要做好考勤和记录,定期向党员公布,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不允许有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3人以上集体出国或外出超过一个月,应建立临时党小组或党支部,按时过党的组织生活;单独外出的党员,应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情况,支部负责向外出党员传达有关文件和缺席期间的活动内容。支部要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的管理,督促流动党员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手续,按规定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要求党员按时、按规定缴纳党费。一般在发薪后一周内交纳。党支部要定期公布党员交纳党费的情况。经常了解和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每半年分析一次党员的状况,对先进党员鼓励表扬,对后进党员帮助教育,促其转变。第二十三条端正党风,严肃党纪。要求党员自觉地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同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现象作斗争。对党员违纪情况和重大线索,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协助调查核实;对违纪党员进行严肃处理。对丧失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并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党员,应按照规定程序,劝其退党或宣布除名;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工作的党员,由支部大会决定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对腐败分子坚决清除出党。上述处理决定均需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六章发展党员工作第二十四条发展党员工作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组织部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全面掌握入党条件。要把培养、吸收一线优秀工人、科技人员,特别是青年中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经常性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党支部要采取有力措施,培养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第二十五条每年年底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发展党员计划和发展党员的工作情况。严格发展党员工作中的纪律,防止和抵制不讲原则、降低标准、许愿照顾、突击发展等不正之风。

  第七章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要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和要求,制定本单位(部门)的计划和措施,组织协调行政及群众组织共同实施。第二十六条党支部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职责(一)对本单位(部门)党员和全体职工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理论教育;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内容,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两弹一星”精神、航天精神和载人航天精神教育;以法律、法规、党纪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主线,进行纪律、道德和法制教育;结合集团公司和本单位的奋斗目标,进行形势任务教育;(二)围绕本单位科研生产、经营开发和改革等任务,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进行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教育,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保证和促进各项任务的完成;(三)每半年分析一次职工的思想状况,对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及带倾向性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和行政负责人共同搞好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改善职工工作、生活条件,加强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的学习和岗位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职业道德和文化业务素质;

  (五)建立一支以党团员、行政负责人、群众组织负责人和班组长为骨干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形成群众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脉搏,做好经常性的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并帮助解决职工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增强凝聚力;

  (六)开展积极健康、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坚决抵制封建迷信,努力倡导科学,保证职工的身心健康,并努力寓教于各种有益的活动中。

  第二十七条思想政治工作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紧密结合集团公司和各单位的实际,改进工作方法,探索新的途径,增强针对性、有效性、时代感。

  第八章党支部对工会、共青团组织的领导第二十八条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对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责任,指导它们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群众工作的指示,支持它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第二十九条指导工会、共青团组织教育职工不断提高主人翁责任感,正确行使权利和义务,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自觉支持行政负责人的工作,共同努力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第三十条党支部要定期听取群众组织的工作汇报,讨论研究并解决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第九章党支部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考核第三十一条党支部建设的主要标准(一)支部班子坚强。支部领导班子健全,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支委会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定期研究工作。坚持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廉政勤政,联系群众,在党员、

  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二)党员作用突出。党员能坚持共产主义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信念,具有较强的党性观念和群众观念,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思想政治工作有效。能紧密围绕本单位(部门)深化改革、科研生产和经营开发等各项任务,在引导职工观念转变、凝聚人心、提高素质、调动积极性、维护稳定等方面多做工作,并有效果;

  (四)保证监督有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本单位(部门)的贯彻执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党员和干部实行有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五)基础工作扎实。党支部、党小组组织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并能坚决执行,党员管理严格,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的各项活动扎实有效;

  (六)党员发展工作有序。正确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入党手续,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

  第三十二条目标的制定与实施(一)依据党支部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党支部建设的主要标准,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项具体目标。制定目标要把先进性与可行性结合起来,注意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二)对各项目标按职责分工、时限要求进行细化分解,实事求是地制定量化指标。难以量化的工作,也要在内容、质量和效率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量化标准既要具体、可操作,又要简便易行,避免形式主义;(三)在目标实施中,要把党建目标与经济责任制或岗位责任制结合起来,同步实施,互相促进,逐项落实。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和每个党员要按照目标责任和各项标准的要求实行自我控制,不断进行自我分析和检查,发现问题和不足,自觉纠正和弥补。

  第三十三条定期考核,严格奖惩检查考核。每年结合“创先争优”工作进行,一般由党支部自查,上级党组织(党委职能部门)全面检查,综合考评。综合考评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主要依据。上级党组织应对先进党支部予以奖励,对后进党支部要限期促其转化。经上级党组织重点帮助,不能在限期内改进的后进党支部,要进行组织调整;问题十分严重的,按党章党纪对支部书记和有关人员予以必要的处分。

  第十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工作细则与地方党委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京外单位以所在地方党委的规定为主执行。第三十五条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参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六条本工作细则由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本细则自2007年2月8日起施行。

  附件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1、任期届满后,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召开支委会作出换届选举决定,讨论下届支部委员会班子的初步人选。

  2、向上级党委书面报告。主要内容:换届的理由及时间,下届支部委员会成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候选人预备人选,选举办法和差额的比例。

  3、上级党委批复后,认真做好换届筹备工作。成立换届筹备小组;起草工作报告;拟定具体日程及会议议程;拟定选举办法(草案);准备选票。

  4、召开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讨论并修改工作报告;听取筹备工作小组汇报筹备工作情况;研究决定换届的日期、议程等有关事项。

  5、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党员进行换届教育;通过会议议程;党支部书记作工作报告。

  6、召开党小组会。讨论工作报告;讨论选举办法(草案);酝酿候选人建议名单(候选人可自下而上的提名,也可由上届党支部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推荐监票人。

  7、召开支委会。听取各党小组对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对候选人的酝酿情况汇报;确定候选人名单(含不少于20%的差额);修改选举办法。

  8、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通过选举办法;通过监票人;按选举程序进行选举;宣布选举结果。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方可

  列为候选人。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9、召开第一次支委会。由上级党组织指定召集人;无记名投票选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讨论各委员的具体分工;选出的书记(副书记)要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10、向上级党委报告改选情况。换届改选概况;当选的党支部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名单以及每个人的得票数。

  11、归档。有关改选的资料;上级党委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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