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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制度(13篇)

时间:2022-11-18 17:25:03 来源:网友投稿

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制度(13篇)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制度  某某某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准确把握安全生产de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实现把风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制度(13篇),供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制度(13篇)

篇一: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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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准确把握安全生产de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企业de生产安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de意见》(安委办〔2016〕11号)要求,全面推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风险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或职业健康损害事件发生de可能性和后果de组合,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是指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de风险管控方式。第三条本制度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提出了要求,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直属单位。全资及控股权属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和国务院安委办《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实现本制度de转化、对接和落实。

  第二章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第四条各单位应当依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de规定,充分考虑危害de根源和性质,对本单位潜在de人de因素、物de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等安全生产危害因素进行辨识。第五条各单位应当结合实际,选择有效、可行de安全风险评估方法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可使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和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有条件de企业可以选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法(HAZOP)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第六条各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全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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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de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过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高度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de人群规模。(一)生产工艺固有风险重点评估内容。1.设计施工情况、边坡高度、边坡角、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封闭圈以下深度、排土场情况和周边环境等。2.设计施工情况、库容、坝高、汇水面积、筑坝方式、浸润线控制情况、库址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等。(二)设备设施重点评估内容。1.生产设备设施系统de机械化程度和自动化水平。2.生产、调度、管理、监控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3.设备设施de技术水平,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de应用情况。4.设备设施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情况。5.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检验执行情况。来安全生产监管指令落实情况。第七条各单位应当对辨识出de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de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对不同类别de安全风险,采用相应de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D级\1级(重大风险)、C级\2级(较大风险)、B级\3级(一般风险)和A级\4级(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各单位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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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每一级可考虑再细分亚类管控,例如:对A级风险,根据其风险程度等再划分为A+、A、A-亚类。

  第三章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第九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分级de结果,通过采取隔离危险源、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测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安全生产风险de目de,同时针对安全生产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生产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各单位各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遵循以下原则:(一)A级\4级:蓝色风险(低风险),需要注意,可以接受(或可容许de)。各企业员工应引起注意,各工段、班组负责A级危害因素de控制管理,可根据生产场所或实际需要来确定是否制定控制措施及保存记录。(二)B级\3级:黄色风险(一般风险),需要控制整改。各企业车间、科室应引起关注,负责B级危害因素de控制管理,所属工段、班组具体落实;应考虑效果更佳de解决方案或改进措施,需要监视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实施,保留记录。(三)C级\2级:橙色风险(较大风险),必须制定措施进行控制管理。各企业、职能部门应引起关注,负责C级危害因素de控制管理,所属车间、科室具体落实;应制定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控制,努力降低风险,应在规定期限内实施降低风险措施。在严重伤害后果相关de场合,必须进一步进行评价,确定伤害de可能性和是否需要采取改进de控制措施。(四)D级\1级:红色风险(重大风险),各企业应对D级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具体由各分厂或职能部门根据职责范围具体落实。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de工作时,应停止风险不可控制de工作,立即整改,采取应急措施,并根据需求为降低风险制定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或配给资源、限期治理,直至风险降低后才能开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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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依据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台账,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de管控责任,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de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de重点管控。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制度,并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掌握安全生产风险de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第十三条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生产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de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根据生产过程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动态评估、调整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篇二: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制度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评估,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保障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公司内部为保障安全生产自主组织开展的,对生产、建设、管理各环节可能存在或产生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超前辨识、分析、分级评估、管理控制的活动。本制度不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由中介机构承担的各类安全评价活动。第三条本制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各厂矿)。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公司负责安全风险分级评估、管控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安全监察部是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考核标准,定期协调组织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对各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各业务职能部门是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本专业范围内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检查督导。第五条各厂矿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风险分级评估管理第一责任人,

  对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评估责任,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办法或细则,明确组织程序、方式方法、监督管理及考核奖惩等内容.单位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实施专业范围内的系统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区队(车间)负责实施现场开工条件安全风险评估管理,班组负责实施重点工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岗位人员负责实施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评估管理。第三章安全风险辨识第六条各厂矿要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第七条各厂矿在生产系统、装备的投运、移交、运行、停运或重启时,应由单位分管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职能部门组织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一)停运或重启是指下列几种情况:1。煤矿的工作面、巷道封闭或启封;2。车间、生产线、重要生产设备、装置的停运或重启;3。地面生产单位的事故停车、停产、停工和重新开车。

  (二)系统、装备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1.新系统、新装备投运的评估内容应包括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安全设施、安全防护、检测检验、规程措施、技术和人员条件、应急设施和预案等;2.系统、装备移交评估的内容应包括使用环境、运转情况、安全设施、安全措施、接收单位技术能力等;3。系统、装备正常运行的评估内容应包括运行状况、安全保护和安全防护设施等;4。系统、装备停运或重启的评估内容应包括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对运行系统的影响、安全隔离措施,技术、措施以及人员准备,启(停)用后安全管理等.第八条区队(车间)现场开工条件风险辨识。连续生产作业的现场每班开工前,由区队(车间)跟班或值班领导、安监员(安全员)、班组长对作业现场环境、设备、安全设施和工程质量等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估.第九条班组重点工序评估.各作业班组在组织生产、施工、设备安装、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由安全负责人组织对重点工序涉及的环境、设备、安全设施、工程质量、人员和安全措施等情况进行安全评估。第十条岗位评估。作业人员每班上岗前,对自身上岗条件和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环境、设备、设施、劳动防护进行安全评估。

  第十一条检维修、临时施工和零星作业评估。检维修作业、临时施工和零星作业前,作业负责人会同安全负责人,对施工材料和工具准备,设备和工器具完好,作业环境,电源、高温、高压源等危险能量源以及有毒有害物质隔离,重物失稳防控及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作业人员身体状况、精神状态和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等情况进行评估和确认。作业完毕试运转前,作业负责人会同安全负责人,对施工质量,材料、工器具回收和人员撤离,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以及采取的安保措施(如短路线、电气接地等)恢复等情况进行评估和确认。第十二条特殊施工作业评估。特殊施工作业前,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对作业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因素和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等进行分析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程序步骤、施工工艺及安全措施。特殊施工作业主要指下列内容:1.涉及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等易发生泄露、中毒、爆炸危险的作业;2.特大重物起吊或井筒内等特殊地点重物起吊作业、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危险区动火作业等特殊条件作业;3。重要设备安装、撤除、改造、维修等特殊作业;4。其他复杂、特殊施工作业。第十三条异常状况评估。正常生产(运行)的系统(装置)在

  生产工序、工作流程、技术工艺发生变化以及工作区域的设备、设施、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事故(包括未遂事故)时,应由专业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系统安全可靠性重新评估。第十四条工程项目评估。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各厂矿应分别在项目立项、现场开工、建设施工、试车试产等各阶段组织安全风险评估。1。项目立项时,应对项目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工艺成熟程度、工艺危险因素和控制难度、现有控制防范措施、管理主体的技术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估。2。项目开工前,应组织有关部门专业人员会同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安全资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安全和技术管理人员配备、作业人员资质、施工所需工器具和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等开工安全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估。3。项目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会同监理人员、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危险因素分析排查、安全隐患治理是否按规定执行等情况进行动态安全评估。4。项目试车试产前,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照建设项目“三查四定"(查设计漏项、查施工质量、查未完工项目;定流程、定方案措施、定操作人员、定时间。)、“三查、三确认、一许可"(查设计漏项、工程质量、现场隐患,对安全设施

  装置、试生产人员资格、试生产方案检查确认,确认符合试生产条件后发放试生产安全许可证)要求,对系统、设备、设施施工质量,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试车试产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人员、物资、外部环境等情况是否具备试车试产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估。试车试产过程中,涉及安全的工艺、参数、控制等需要变更时,必须重新评估。第十五条“四新”试验评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应对其安全性能、环境适应性、存在的危险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及应对措施、人员技术能力等是否具备安全试验或推广应用条件进行综合评估。第十六条其他评估。1。设备、物资购置及出入库。涉及安全生产的设备、物资购置前,要对设备、物资是否适应本单位安全生产要求进行安全、技术选型论证,并按规定程序报批。设备、物资入库前,应对其完好情况、技术参数、安全性能等进行评估验收,符合要求方可入库。材料、配件、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等出库投入运行前,使用单位(人员)应对其完好情况、安全性能进行检查评估,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投入运行.2。作业人员。新招聘和长期(一年)中断作业的员工上岗前,应对其身体健康状况、职业禁忌情况、岗位所需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规程措施和有关规章制度掌握情况等是否具备上岗资格进行综合考核评估.

  各厂矿应利用班前会、入井检身等环节对作业人员上岗前的精神状态、是否饮酒、是否携带违禁物品、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器具配备等状况进行动态评估。3.重大灾害。各厂矿应定期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重大灾害及已采取安全管控措施的可靠性进行分析评估。第四章方法及要求第十七条各厂矿要按照系统、场所、设备设施、作业类型等不同类别,结合专业、岗位特点和评估内容复杂、重要程度,按照“科学、实用、简明、高效”的原则,合理选择安全风险评估的方式、方法(《常用评估方式方法》见附件2)。简单系统、车间、班组、工序、检维修和岗位作业可采用安全评估表法,非煤生产系统、工艺装置可选择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法,煤矿复杂生产系统、“四新”试验、工程项目等可选择集体检查分析或专家综合评估法,车间、班组应选择“三位一体”评估法,岗位应选择“五步”评估法.第十八条安全评估表制作要结合安全管理经验和生产实际,尽可能完整列举危险危害因素,按照危险因素对人员、系统、装备危害程度不同,分成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种类型,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重大风险: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主要系统损坏的。较大风险:可能造成人员伤害,但不会降低系统性能或损坏的.一般风险:不可能造成人员伤害,但会降低系统性能或损坏

  的.低风险:不会造成人员伤害和系统损坏的。第十九条采用评估表评估时,要逐项检查确认,评估人员签署评估结论和姓名,并牌板公示或告知作业人员评估情况。第二十条采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集体检查分析或专家综合评估方式评估时,必须编写评估报告书,明确评估内容、范围、条件、环境、结论、建议等内容,参与评估人员签名。评估报告书必须报上一级业务管理机构审查,不得直接按照评估报告结论进行生产作业。第二十一条岗位评估采用评估表方法时,可以采用评估卡片或评估活页表,必须将涉及到的班组、工序和本岗位的评估结论和要求记入记录中,被通知岗位整改作业的必须经班组长签名复查确认.第二十二条各厂矿对现场评估出现的不同类别安全风险,必须明确汇报、处置程序。经评估存在不可控风险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或停止运行,发出预警,撤出危险区域人员,并报告上一级管理部门和单位值班人员,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进行评估;存在中等可控风险的,必须通知岗位人员,同时明确整改措施、落实复查验收责任;存在可控风险的,采取预防性措施直接“手指口述"进行作业。第二十三条对安全风险的控制应遵循消除、减弱、隔离、联锁、警示、个体防护的先后顺序原则,优先考虑和采取可靠

  的控制措施.第二十四条各级评估得出的结论及存在的安全风险因素能现场公示的应在明显位置予以公示,不能公示的应及时告知相关人员。第二十五条各类评估报告、评估表、检查记录等资料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和上级规定制度要求.第二十六条确定安全风险评估方式方法和编制规程措施时,应充分听取基层单位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作业方法的可操作性、安全风险评估的全面性和防范控制措施的针对性。第二十七条各厂矿应定期对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管理程序、方式方法、监控措施的实际运行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并根据上级新要求和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修订。第二十八条各厂矿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专项档案,各类评估报告、安全评估表以及检查记录等文字资料,应做到谁评估、谁签字、谁负责,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保存期限,存档备查。第二十九条各厂矿应每年至少对全员进行一次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为主的教育培训。第五章检查考核第三十条各厂矿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考核奖惩机制,对各级安全风险评估执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督导,定期检查考核。第三十一条公司每季度对各单位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考核标准见附件1)。平均得分低于90分的定

  为不合格单位,对各单位按照公司《安全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兑现。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实施.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附件1:安全风险评估检查考核评分标准附件2:常用安全风险评估方式方法一、定性评估法.也称经验评估法,是按生产系统或生产工艺过程,对系统中存在的各种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定性的分析、研究、评估,得出定性评估结论的评估方法。本方法通常采用安全评估表,根据经验将需要检查评估的内容以列表的方式逐项列出,现场逐条对应评估。安全评估表内容还可根据项目危险程度,将评估项目内容划分为安全否决项(不可控危险)和可控项(中等或可控危险)两部分,存在否决项时,停止评估,向上一级管理层报告;不存在否决项时,对可控项进行赋值,得分不低于规定的临界值,定性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可控项得分低于临界值,停止作业,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进行重新评估。本方法适用于简单系统、大型装备,工作条件和环境相对稳

  定的区队开工和岗位的评估。二、专家评估法.是指集体检查分析、专家综合评估或两者相结合的评估方式,依据现场条件、检测结果、临界指标,运用类比分析等方法,对系统运行环境、设备设施、工艺和人员技术能力、安全措施、制度、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估的方法。本方法适用于复杂的系统、工艺、装置以及“四新"试验应用等方面的评估。三、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法。是通过分析生产运行过程中工艺状态参数的变动和操作控制中可能出现的偏差,以及这些变动与偏差对系统的影响及可能导致的后果,找出出现变动及偏差的原因,明确装置或系统内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并针对变动与偏差产生的后果提出应对安全措施的评估方法.本方法主要分析步骤是:1。建立研究组,确定任务、研究对象。一是建立一个有多方面专家组成的研究组,研究组的人员应包括设计、管理、使用和监察等各方面人员.二是明确研究组的任务,如研究的最终目的是解决系统安全问题,还是产品问题、环境问题,或者是综合问题.三是充分了解分析对象,准备有关资料.2。划分单元,明确功能.将分析对象划分为若干单元,明确各单元的功能,说明其运行状态和过程。在连续过程中单元应以管道为主,在间歇过程中单元应以设备为主。

  3.定义关键词表,按关键词,逐一分析每个单元可能产生的偏差。4。分析发生偏差的原因及后果。5.制定对策。本方法适用于地面生产及工艺作业线、化工工艺装置等评估.四、预先危险分析(PHA)法。是在危险物质和装置设计、施工和生产前,对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性类别、出现条件、导致事故的后果进行分析评估的方法.本方法主要步骤:1.危害辨识通过经验判断、技术诊断等方法,查找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2。确定可能事故类型根据过去的经验教训,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对系统的影响,分析事故的可能类型。3。针对已确定的危险、有害因素,制定预先危险性分析表。4。确定危险、有害因素的危害等级,按危害等级排定次序,以便按计划处理。5.制定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对策措施。本方法适用于固有系统中采取新的方法,接触新的物料、设备和设施的危险性评估。五、故障假设分析法(WI).是由熟悉工艺的人员对系统工艺过程或操作过程,通过提问(故障假设)的方式来发现可能

  的潜在的事故隐患(实际上是假想系统中一旦发生严重的事故,找出促成事故的潜在因素,在最坏的条件下,这些因素导致事故的可能性)的分析评估法.本方法适用于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的评估.六、“五步”评估法。是作业人员按照“停、想、评、定、做”五个步骤,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环境、设备、设施和自身上岗条件进行安全评估的方法。本方法中的“停”即停止作业,实施评估;“想"即辨识、排查危险危害因素;“评”即评估危险程度,及时汇报;“定”即制定安全措施,消除或管控危险;“做"即按照规程、措施和“手指口述"进行作业.本方法适用于各岗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的安全评估。七、“三位一体”评估法。是区队(车间)的跟班人员(值班人员)、班组长、安监员(安全员)三人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评估的方法.煤矿单位一般由跟班区队长、安监员、班组长负责,地面各厂矿由本单位规定的人员负责,通常采用安全评估表,对作业现场环境、设备、安全设施和工程质量等逐项进行评估。本方法适用于岗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的评估。

篇三: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制度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第一条为了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21〕11号)要求,全面推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风险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或职业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是指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

  第三条本制度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明确提出了建议,适用于于集团公司总部、各直属单位。全资及控股权属于企业,应当根据本制度和国务院恩各县市《标本兼治遏止轻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融合各自实际,同时实现本制度的转变、交会和全面落实。

  第二章安全生产风险分级

  第四条各单位应依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毒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的规定,充分考虑危害的根源和性质,对本单位潜在的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等安全生产危害因素展开识别。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结合实际,选择有效、可行的安全风险评估

  方法展开危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估。可以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和安全检查表中分析法(scl),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采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法(hazop)展开安全风险评估。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过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高度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

  (一)生产工艺固有风险重点评估内容。

  1.地下矿山:设计施工情况、井下同期作业人数、开采深度、开拓方式、采矿方法、采空区情况、矿井通风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等。

  2.露天矿山:设计施工情况、边坡高度、边坡角、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半封闭圈以下深度、排土场情况和周边环境等。

  3.尾矿库:设计施工情况、库容、坝高、汇水面积、筑坝方式、浸润线控制情况、库址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等。

  4.炼钢加工企业:设计施工情况、工艺的先进性、生产过程有害有害物质的防水、关键性危险源的管控、八大作业的管理和周边环境等。

  (二)设备设施重点评估内容。1.生产设备设施系统的机械化程度和自动化水平。2.生产、调度、管理、监控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3.设备设施的技术水平,一流适用技术和装备的应用领域情况。4.设备设施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情况。5.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检验继续执行情况。6.禁止使用设备的淘汰情况。(三)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重点评估内容。1.企业管理人员和岗位工人安全责任清单制定情况,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安全规程、各工种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2.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3.安全投入情况。4.隐患排查环境治理体系创建和运转情况。5.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6.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基本建设和演练情况。7.作业现场管理情况。8.安全风险公告情况。(四)企业人员安全素质重点评估内容。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和现场考核情况。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现场考核情况。3.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及安全考核情况。4.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五)企业安全业绩重点评估内容。

  1.企业成立以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企业设立以来安全生产监管指令全面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情况。

  第七条各单位应对识别出来的安全生产风险展开分类剖析,参考《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综合考量起因物、引发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危害方式等,确认安全风险类别,对相同类别的安全风险,使用适当的风险评估方法确认安全风险等级。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d级\1

  级(关键性风险)、c级\2级(很大风险)、b级\3级(通常风险)和a级\4级(高风险),分别用红、橙、徐、蓝四种颜色标注。各单位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时,对每一级可以考量再细分亚类管控,比如:对a级风险,根据其风险程度等再分割为a+、

  a、a-亚类。

  第三章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分级的结果,通过采取隔离危险源、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测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安全生产风险的目的,同时针对安全生产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生产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各单位各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遵循以下原则:

  (一)a级\4级:蓝色风险(高风险),须要特别注意,可以拒绝接受(或可以允许的)。各企业员工应当引发特别注意,各工段、班组负责管理a级危害因素的掌控管理,可以根据生产场所或实际须要去确认与否制订控制措施及留存记录。

  (二)b级\3级:黄色风险(一般风险),需要控制整改。各企业车间、科室应引起关注,负责b级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所属工段、班组具体落实;应考虑效果更佳的解决方案或改进措施,需要监视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实施,保留记录。

  (三)c级\2级:橙色风险(很大风险),必须制订措施展开掌控管理。各企业、职能部门应当引发高度关注,负责管理c级危害因素的掌控管理,所属车间、科室具体内容全面落实;应当制订管理制度、规定展开掌控,不懈努力减少风险,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实行减少风险措施。在轻微危害后果有关的场合,必须进一步展开评价,确认危害的可能性和就是

  否需要采取改进的控制措施。

  (四)d级\1级:红色风险(关键性风险),各企业应付d级危害因素掌控管理,具体内容由各分厂或职能部门根据职责范围具体内容全面落实。当风险牵涉正在展开中的工作时,应当暂停风险不容掌控的工作,立即自查,实行应急措施,并根据市场需求为减少风险制订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或口粮资源、限期治理,直到风险减少后就可以已经开始工作。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依据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台账,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后专业展开管理,逐一全面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尤其必须加强对关键性危险源和存有关键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制度,并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掌握安全生产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

  第十三条各单位必须在显眼边线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生产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知会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将引起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有关键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必须设置显著警告标志,并加强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根据生产过程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动态评估、调整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第四章管理责任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当结合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从企业(矿山)、车间(分厂)、班组和岗位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方案,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责任制,逐步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第十六条各单位违背本制度,存有以下犯罪行为之一的,视情况判处200-3000元罚款,并列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考核:

  (一)未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

  (二)未制订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方案并有效率实行的;

  (三)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的;

  (四)未创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台账的;

  (五)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告知的。

  第十七条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不力、构筑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环境治理双重防治机制工作不力,引致构成隐患,并引起事故的单位,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展开处置;构成犯罪的,传唤有关部门,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责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本制度经执董高管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管理表述。

篇四: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制度

  1、什么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安全生产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就是指通过识别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运用定性或定量的统计分析方法确定其风险严重程度,进而确定风险控制的优先顺序和风险控制措施,以达到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目标而采取的措施和规定。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是:风险越大,管控级别越高;上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级必须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风险分为蓝色风险、黄色风险、橙色风险和红色风险四个等级(红色最高)。

  (1)安全生产分级管理制度扩展资料:《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第三条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应当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并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总监(首席安全官),专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教育培训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知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的风险因素、风险等级、防范措施、应急方法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可视、有痕、便捷、实用的原则,科学设计作业审批票(证)、生产作业现场点检表、告知卡(单)、工作流程图、公示牌(板)等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工具,用于本单位各层级、各岗位的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参考资料:网络—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

  安全管理网—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2、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中的分级管理是什么意思

  安全生百产法规定的企业有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决定(县度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县政府主管部门)按知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给予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道定决定,触犯刑法的,依法回进行刑事拘留或逮捕,甚至移交公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些都是属于分级管理的一个意思,针对同一家企业同一起行政处罚,每个单位或部门执行的工作任务答不一样。

  3、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企业有哪些规定

  (一)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山东省生产经营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明确风险管控机制四项要求:

  一是列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二是列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安袭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组织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百管控措施。三是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机制。生产经营单位度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按照危险性确定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对风险点进行公告警示。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利用先进技术和方法建立问安全生产风险监测与预警监控系统,实现风险的动态管理。四是明确法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并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答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急!

  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于每个生产型公司都是不可或缺的,它对于规范生产、保护工人起到了巨大作用。以下是某公司安全生产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

  著。

  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五十七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加强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八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九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第六十一条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第六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第六十三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希望上述资料对您有所帮助!

  与安全生产分级管理制度相关的资料

篇五: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制度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正确辨识建筑施工企业(含分支机构)辖区内的危险源,并对其进行科学评价和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做好危险源管理工作,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安全生产。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DB37/T3134-201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DB37/T3015-2017)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分支机构、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制度包括风险点确定、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控制措施确定、控制措施评估、风险告知、风险分级管控、风险分级管控效果验证、持续改进及文件管理等关键活动。

  二、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企业在原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作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等各层级、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企业应明确主要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人员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职责;明确施工管理、安全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机械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部门负责人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职责;明确企业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职责。

  第五条项目部应明确项目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人员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职责;明确施工管理、安全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机械管理等人员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职责;明确项目其他管理人员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职责。

  项目部层级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职责应围绕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应急处置到位和纠正预防到位等管理目标和管理内容制定,并应按照其职责分工,覆盖项目部层级所应承担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全部内容。

  第六条施工班组(包括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等)应明确其项目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班组长等人员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职责;明确其他管理人员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职责。

  施工班组层级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职责应围绕“反违章指挥”、“反违章作业”、“反违反劳动纪律”等工作要求制定,并应按照不同分工,覆盖到工程项目的所有班组,覆盖各班组所应承担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全部内容。

  第七条施工班组的每位作业人员应当熟知其岗位所存在的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置措施;了解其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中的作用和职责;具备识别并简单处置其岗位所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掌握正确检查、使用各种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相关知识,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1

  同时,每位作业人员还应负责对其工作岗位上的低风险(四级风险)做好监控,落实低风险(四级风险)控制措施。

  第八条公司应将双重预防体系培训纳入安全培训计划,按照公司级、项目级和班组级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员工进行培训,使其掌握本公司、本工程项目风险类别、危险评价方法、风险评价结果、风险管控措施,并保留培训记录。

  三、风险点确定

  第九条风险点的划分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涵盖建筑施工活动所涉及的所有设施、部位、场所、区域以及施工全过程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状态的作业活动。风险点分为设备设施类风险点和作业活动类风险点。

  1.设备设施类风险点

  设备设施类风险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等标准、规范所划定的分部分项工程、专业工程中伴随风险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

  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中涉及的设备设施类风险点主要包括临时生产及生活设施、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模板支架、卸料平台、作业平台、高处作业防护设施、施工临时用电设施、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械、土方机械、钢筋机械、木工机械、焊接机械、混凝土机械,以及吊钩、吊环、吊带、夹钳等辅助机具设施。

  1.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中涉及的设备设施类风险点主要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电梯、建筑节能等分部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所涉及的伴随风险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如基坑支护结构、砌筑用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等。

  2.作业活动类风险点

  作业活动类风险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等标准、规范中所涉及的分部分项工程、专业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作业活动。

  作业活动类风险点涵盖工程项目生产、生活等全过程,包括各类常规作业活动和非常规作业活动。其中,非常规作业活动是指在正常作业活动以外的各类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作业活动。

  2.1作业活动类风险点应当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中所涉及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作业活动,如钢筋工程中的钢筋加工、钢筋吊运、钢筋绑扎等,再如模板工程中的模板制作、模板支架搭设、模板吊运、模板加固、模板拆除等。

  2.2作业活动类风险点应当包括《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中所涉及的专业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作业活动,主要包括操作类作业活动及安装、拆除类作业活动等。

  第十条企业、项目部对施工全过程的内部、外部因素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风险进行排查,包括对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以及对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山体、水文、气象等

  2

  可能导致事故的物理实体、作业环境、作业空间、作业行为及管理活动等情况进行排查。

  第十一条企业、项目部组织各层级施工管理、安全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机械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专业人员采取查阅档案资料、现场调研、实地踏勘、座谈询问等方法,对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施工部位或施工工序、施工工艺、施工工法及管理活动等环节逐一加以分解,对其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排查。

  第十二条企业、项目部根据风险点排查情况,分别编制《设备设施类风险点清单》和《作业活动类风险点清单》。

  1.公司根据资质序列、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所确定的建筑工程承包范围,把公司在资质许可范围内“过去曾有”、“现时已有”和“将来可能有”的风险点统一汇总,形成公司级风险点清单。标明风险点名称、类别、存在的位置或岗位,以及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等相关信息。

  2.项目部根据其工程项目的施工内容、施工工序、施工工艺、施工工法,以及其内、外部环境等因素,从企业层级的《设备设施类风险点清单》、《作业活动类风险点清单》中提取与工程项目部相关的内容,补充部分在企业层级风险点清单中没有包含,但确又在工程项目“现时已有”或“将来可能有”的风险点(以下称为“新发现的风险点”),形成工程项目层级的风险点清单。标明风险点名称、类别、存在的位置或岗位,以及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等相关信息。

  3.项目部对新发现的风险点及时向公司进行报告,公司应当按照各项目部的上报情况,定期对公司层级的风险点清单进行更新并发布。

  4.企业层级的各类风险点清单由公司定期批准并发布;项目部层级的各类风险点清单由项目负责人在地基基础阶段施工前、主体结构阶段施工前、装饰装修阶段施工前分别批准并发布。

  四、危险源辨识

  第十三条危险源辨识覆盖企业、工程项目的全部风险点,即设备设施类风险点和作业活动类风险点,并充分考虑不同状态、不同环境等因素所带来的影响,包括:

  1.工程项目从启动、策划、投标、签约、准备、实施、竣工交付、回访、保修至项目撤销的全生命周期;

  2.常规作业活动和非常规作业活动;

  3.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包括承包方人员和访问者等)及其活动;

  4.人的行为、能力和其他人为因素;

  5.源于工作场所外,能够对工作场所内有关人员的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6.工作场所内,能够对有关人员的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基础设施、设备、设施、材料等;

  7.企业、项目部的体制、人员发生变化,以及作业活动、材料或计划等发生变更;

  3

  8.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过程中的相关要素发生更改,或其运行、过程和活动出现不可逆的变化;

  9.关于工作场所附近或暴露于工作场所的人员的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发生变化;

  10.对工作区域、过程、装置、机械设备、操作程序或工作组织的设计,包括其对人的能力的适应性;

  11.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土壤等自然环境因素等。

  第十四条企业采用直接判断法、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安全检查表法(SCL)及工程分析法(EMA)等方法,根据风险点清单进行危险源辨识,确认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编制危险源清单。

  第十五条企业、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岗位及班组人员对各类风险点开展危险源辨识活动,危险源辨识应当具有主动性、前瞻性和预防性。

  1.危险源辨识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四种不安全因素,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的缺陷,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四种不安全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四种主要不安全因素

  序号类型

  不安全因素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3)使用

  不安全设备;(4)手代替工具操作;(5)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

  1

  人的不安全行

  为

  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7)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等);(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10)有分散注意力行为;(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用具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12)不安全装束;(13)对易燃、易爆等

  危险物品处理错误;(14)其他。

  2

  物的不安全状

  态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具、听力护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4)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5)其他。

  3

  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1)照明不良;2)通风不良;(3)噪声较大;(4)工作空间狭窄拥挤;(5)作业环境杂乱;(6)高温、高湿;(7)作业场所粉尘、毒物等暴露;(8)容易引发崩塌、泥石流、洪水等地质灾害的作业环境;(9)容易引发风、水等狭管效应的生产、生活场所;(10)其他。

  (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

  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2)教育

  4

  管理缺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3)劳动组织不合陷理;(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

  全;(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7)其

  他。

  2.对设备设施类风险点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

  企业、项目部运用安全检查表法(SCL)对设备设施类风险点进行危险源辨识时,应结

  4

  合《设备设施类风险点清单》,对《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等标准规范划定的专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中的设备设施类风险点进行全面分析,辨识出其中的危险源,按照《危险源清单》,做好相关记录。

  3.对作业活动类风险点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

  企业、项目部运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对作业活动类风险点进行危险源辨识时,应结合《作业活动类风险点清单》,对《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等标准规范划定的专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中的作业活动类风险点全面分析,辨识出其中的危险源,按照《危险源清单》,做好相关记录。

  4.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

  危险源是导致事故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和)其组合。对危险源可能导致事故类型的分析,即是辨识危险源的特性,是确定危险源会对从业人员(包括承包方人员和访问者等带来何种伤害的过程。如“高处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这一状态属于危险源,“高处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会使操作人员发生高处坠落”这一结果属于危险源的特性。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分类,建筑施工行业的危险源,其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及后果主要有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它伤害等20类,其中,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火灾、高处坠落和坍塌等6类是建筑施工行业的主要伤害类型。

  五、风险评价

  第十六条风险评价应满足以下要求,以确保其科学合理性:

  1.在危险源充分辨识的基础上,对其危害程度即风险进行评价;

  2.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管控措施;

  3.风险评价应为确定设施要求、培训需求和运行控制提供信息,为管控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提供依据;

  4.风险评价结果应形成文件,作为公司建立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各项决策的基础,为持续改进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提供衡量的基准。

  第十七条企业采用专家直接判断法、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对风险进行评价分级。选用“作业条件风险评价法”(D=LEC法)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评价的常用方法。(式中:D—危险源带来的风险值;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人员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

  第十八条根据风险的危险程度,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划分为重大风险(一级风险)、较大风险(二级风险)、一般风险(三级风险)、低风险(四级风险)等四个等级,可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表示(红色最高)。

  第十九条采用专家直接判断法进行风险分级时应遵循的原则

  1.重大风险(一级风险),以下风险可直接判定为重大风险:

  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建质安字〔2018〕15号)规定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以及设区的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重大风险;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附录B中应当进行提级管理的“保证项目”;

  ——在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如滑坡、崩塌、泥石流、活动断裂、地裂缝、岩溶、古河道、暗塘、洞穴,以及地面沉降持续发展、存在地下采空区等)、地震风险的场地上建设临时生产、生活设施的;

  ——在存在高填方土基滑塌风险、高切坡失稳风险、深基坑失稳坍塌风险、深基坑坑底突涌风险、深基坑坑底隆起风险、地下结构上浮受浮力破坏风险等环境下实施地基基础施工的;

  ——在存在结构整体倾覆风险、超长预应力张拉断裂风险、大跨钢结构屋盖坍塌风险、大跨度钢结构屋面板被大风破坏风险、钢结构支撑架垮塌风险、大跨度钢结构滑移(顶升)安装坍塌风险及雨棚坍塌风险等环境下实施大跨度结构施工的;

  ——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或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在人员密集场所采用彩钢夹芯板搭建生活区,且彩钢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规定的A级的;

  ——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内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及室内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不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规定的;

  ——施工现场人员居住房间的外窗被封堵或被其他物品遮挡的;

  ——施工现场明火和散发火花地点与易燃易爆危险品、易燃材料及设备间的防火间距小于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车道、救援场地设置不符合要求或被占用而影响火灾扑救的;

  ——在受限空间、密闭空间内作业的,特别是在受限空间、密闭空间内实施动火作业的;

  ——曾发生过死亡、重伤、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当前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

  ——实施可能对国家外交形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危险作业的,如在临近重大外交活动场所实施塔机安装、拆卸作业等;

  ——在重要外事活动、重要会议,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实施危险作业的,如在上述时期实施一级动火作业、危险性较大的钢结构吊装作业等;

  ——10人及以上人员在具有中毒、爆炸、火灾、坍塌等危险的场所实施作业的;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应急管理部等部门规章规定的;

  6

  ——通过其他评价方法判定为重大风险(一级风险)的。

  2.较大风险(二级风险),以下风险可直接判定为较大风险: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建质安字〔2018〕15号)规定的危大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属于重大风险),以及设区的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较大风险;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附录B中未被列为重大风险(一级风险)范围的“保证项目”;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附录B中应当进行提级管理的“一般项目”;

  ——通过其他评价方法判定为较大风险(二级风险)的。

  3.一般风险(三级风险),以下风险可直接判定为一般风险: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附录B中的“一般项目”

  ——通过其他评价方法判定为一般风险(三级风险)的。

  4.低风险(四级风险),以下风险可直接判定为低风险:

  ——现场存在着的诸如施工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施工人员违规吸烟、施工人员坐卧在不安全位置、施工人员通过攀爬脚手架进出作业面等能够当场即时进行纠正的风险;

  ——通过其他评价方法判定为低风险(四级风险)的风险。企业、项目部按照“从严从高”、“应判尽判”的原则确定重大风险,并依此提高管控层级。企业、项目部在风险评价结束后,按照《风险评价清单》,做好记录工作。

  六、控制措施确定

  第二十条企业根据风险等级,结合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制定包括技术管理、工程管理、教育培训、个体防护和应急处置等措施,编制包括全部风险点各类风险信息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并根据承包工程复杂程度及时更新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第二十一条项目部从企业层级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清单》中提取与工程项目部相关的内容,编制项目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并随着工程进度情况及时更新。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风险点的状态和已采取的防控措施对风险点的危险等级进行重新辨别,及时消除或降低安全风险。

  第二十二条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包括作业活动、危险因素、风险级别、可能导致后果、控制措施、管控层级、责任单位、责任人等内容。

  七、重大及较大风险控制措施评估

  第二十三条企业、项目部在重大风险、较大风险控制措施实施前,或在重大风险及较

  7

  大风险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安全性及可靠性出现偏差时,由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风险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安全性和可靠性进行评估,编制《重大及较大风险控制措施评审记录》。

  八、风险告知第二十四条企业根据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要求,明确安全生产风险公示牌(一级风险、二级风险)、安全生产风险标识牌(一级风险、二级风险)、岗位安全生产风险告知卡、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信息技术等设置要求及内容(主要包括对所有工程项目、工作岗位上所存在的风险及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向所有从业人员(包括承包方人员和访问者等)进行告知,形成企业级范本,分发至各项目部,并纳入企业级教育培训、安全检查、日常考试、考核等管理活动。第二十五条项目部应根据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企业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特点、实际情况,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安全生产风险公示牌(一级风险、二级风险)、安全生产风险标识牌(一级风险、二级风险)、岗位安全生产风险告知卡、安全警示标志,并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及安全信息技术等形式,对本项目、所有工作岗位上所存在的风险及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向所有从业人员(包括承包方人员和访问者等)进行告知,并应在入场教育培训、班前安全活动及日常考试、考核等管理活动中加以强化。九、风险分级管控第二十六条企业根据“风险越高,管控层级越高”、“上一级管控的风险,下一级必须落实管控措施”的原则,确定风险管控层级,并逐级落实具体管控措施。对于操作难度大、技术含量高、风险等级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作业活动应重点进行管控。第二十七条风险管控层级分为四级,即企业层级、项目部层级、施工班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等)层级和作业人员层级。一级风险的管控,由企业负责管控;二级风险的管控,由项目部负责管控;三级风险的管控,由施工班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等)负责管控;四级风险的管控,由作业人员负责管控。企业、项目部在风险等级发生变化,并随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时,对该风险提级管控。十、效果验证第二十八条企业、项目部应定期对风险分级管控效果进行验证,至少在每项重大风险、较大风险实施完成后组织进行一次,填写《风险分级管控效果验证记录》。

  8

篇六: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制度

  第五条各厂矿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风险分级评估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评估责任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办法或细则明确组织程序方式方法监督管理及考核奖惩等内容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评估,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保障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公司内部为保障安全生产自主组织开展的,对生产、建设、管理各环节可能存在或产生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超前辨识、分析、分级评估、管理控制的活动。本制度不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由中介机构承担的各类安全评价活动。第三条本制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各厂矿)。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公司负责安全风险分级评估、管控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安全监察部是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考核标准,定期协调组织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对各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各业务职能部门是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本专业范围内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检查督导。第五条各厂矿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风险分级评估管理第一责任

  1

  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评估责任,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办法或细则,明确组织程序、方式方法、监督管理及考核奖惩等内容。单位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实施专业范围内的系统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区队(车间)负责实施现场开工条件安全风险评估管理,班组负责实施重点工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岗位人员负责实施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评估管理。第三章安全风险辨识第六条各厂矿要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第七条各厂矿在生产系统、装备的投运、移交、运行、停运或重启时,应由单位分管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职能部门组织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一)停运或重启是指下列几种情况:1.煤矿的工作面、巷道封闭或启封;2.车间、生产线、重要生产设备、装置的停运或重启;3.地面生产单位的事故停车、停产、停工和重新开车。

  2

  (二)系统、装备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1.新系统、新装备投运的评估内容应包括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安全设施、安全防护、检测检验、规程措施、技术和人员条件、应急设施和预案等;2.系统、装备移交评估的内容应包括使用环境、运转情况、安全设施、安全措施、接收单位技术能力等;3.系统、装备正常运行的评估内容应包括运行状况、安全保护和安全防护设施等;4.系统、装备停运或重启的评估内容应包括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对运行系统的影响、安全隔离措施,技术、措施以及人员准备,启(停)用后安全管理等。第八条区队(车间)现场开工条件风险辨识。连续生产作业的现场每班开工前,由区队(车间)跟班或值班领导、安监员(安全员)、班组长对作业现场环境、设备、安全设施和工程质量等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估。第九条班组重点工序评估。各作业班组在组织生产、施工、设备安装、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由安全负责人组织对重点工序涉及的环境、设备、安全设施、工程质量、人员和安全措施等情况进行安全评估。第十条岗位评估。作业人员每班上岗前,对自身上岗条件和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环境、设备、设施、劳动防护进行安全评估。

  3

  第十一条检维修、临时施工和零星作业评估。检维修作业、临时施工和零星作业前,作业负责人会同安全负责人,对施工材料和工具准备,设备和工器具完好,作业环境,电源、高温、高压源等危险能量源以及有毒有害物质隔离,重物失稳防控及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作业人员身体状况、精神状态和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等情况进行评估和确认。作业完毕试运转前,作业负责人会同安全负责人,对施工质量,材料、工器具回收和人员撤离,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以及采取的安保措施(如短路线、电气接地等)恢复等情况进行评估和确认。第十二条特殊施工作业评估。特殊施工作业前,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对作业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因素和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等进行分析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程序步骤、施工工艺及安全措施。特殊施工作业主要指下列内容:1.涉及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等易发生泄露、中毒、爆炸危险的作业;2.特大重物起吊或井筒内等特殊地点重物起吊作业、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危险区动火作业等特殊条件作业;3.重要设备安装、撤除、改造、维修等特殊作业;4.其他复杂、特殊施工作业。第十三条异常状况评估。正常生产(运行)的系统(装置)在生产

  4

  工序、工作流程、技术工艺发生变化以及工作区域的设备、设施、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事故(包括未遂事故)时,应由专业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系统安全可靠性重新评估。第十四条工程项目评估。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各厂矿应分别在项目立项、现场开工、建设施工、试车试产等各阶段组织安全风险评估。1.项目立项时,应对项目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工艺成熟程度、工艺危险因素和控制难度、现有控制防范措施、管理主体的技术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估。2.项目开工前,应组织有关部门专业人员会同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安全资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安全和技术管理人员配备、作业人员资质、施工所需工器具和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等开工安全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估。3.项目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会同监理人员、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危险因素分析排查、安全隐患治理是否按规定执行等情况进行动态安全评估。4.项目试车试产前,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照建设项目“三查四定”(查设计漏项、查施工质量、查未完工项目;定流程、定方案措施、定操作人员、定时间。)、“三查、三确认、一许可”(查设计漏项、工程质量、现场隐患,对安全设施装置、试生产人员资格、试生产方案检查确认,确认符合试

  5

  生产条件后发放试生产安全许可证)要求,对系统、设备、设施施工质量,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试车试产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人员、物资、外部环境等情况是否具备试车试产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估。试车试产过程中,涉及安全的工艺、参数、控制等需要变更时,必须重新评估。第十五条“四新”试验评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应对其安全性能、环境适应性、存在的危险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及应对措施、人员技术能力等是否具备安全试验或推广应用条件进行综合评估。第十六条其他评估。1.设备、物资购置及出入库。涉及安全生产的设备、物资购置前,要对设备、物资是否适应本单位安全生产要求进行安全、技术选型论证,并按规定程序报批。设备、物资入库前,应对其完好情况、技术参数、安全性能等进行评估验收,符合要求方可入库。材料、配件、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等出库投入运行前,使用单位(人员)应对其完好情况、安全性能进行检查评估,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投入运行。2.作业人员。新招聘和长期(一年)中断作业的员工上岗前,应对其身体健康状况、职业禁忌情况、岗位所需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规程措施和有关规章制度掌握情况等是否具备上岗资格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各厂矿应利用班前会、入井检身等环节对作业人员上岗前的

  6

  精神状态、是否饮酒、是否携带违禁物品、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器具配备等状况进行动态评估。3.重大灾害。各厂矿应定期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重大灾害及已采取安全管控措施的可靠性进行分析评估。第四章方法及要求第十七条各厂矿要按照系统、场所、设备设施、作业类型等不同类别,结合专业、岗位特点和评估内容复杂、重要程度,按照“科学、实用、简明、高效”的原则,合理选择安全风险评估的方式、方法(《常用评估方式方法》见附件2)。简单系统、车间、班组、工序、检维修和岗位作业可采用安全评估表法,非煤生产系统、工艺装置可选择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法,煤矿复杂生产系统、“四新”试验、工程项目等可选择集体检查分析或专家综合评估法,车间、班组应选择“三位一体”评估法,岗位应选择“五步”评估法。第十八条安全评估表制作要结合安全管理经验和生产实际,尽可能完整列举危险危害因素,按照危险因素对人员、系统、装备危害程度不同,分成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种类型,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重大风险: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主要系统损坏的。较大风险:可能造成人员伤害,但不会降低系统性能或损坏的。一般风险:不可能造成人员伤害,但会降低系统性能或损坏的。

  7

  低风险:不会造成人员伤害和系统损坏的。第十九条采用评估表评估时,要逐项检查确认,评估人员签署评估结论和姓名,并牌板公示或告知作业人员评估情况。第二十条采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集体检查分析或专家综合评估方式评估时,必须编写评估报告书,明确评估内容、范围、条件、环境、结论、建议等内容,参与评估人员签名。评估报告书必须报上一级业务管理机构审查,不得直接按照评估报告结论进行生产作业。第二十一条岗位评估采用评估表方法时,可以采用评估卡片或评估活页表,必须将涉及到的班组、工序和本岗位的评估结论和要求记入记录中,被通知岗位整改作业的必须经班组长签名复查确认。第二十二条各厂矿对现场评估出现的不同类别安全风险,必须明确汇报、处置程序。经评估存在不可控风险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或停止运行,发出预警,撤出危险区域人员,并报告上一级管理部门和单位值班人员,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进行评估;存在中等可控风险的,必须通知岗位人员,同时明确整改措施、落实复查验收责任;存在可控风险的,采取预防性措施直接“手指口述”进行作业。第二十三条对安全风险的控制应遵循消除、减弱、隔离、联锁、警示、个体防护的先后顺序原则,优先考虑和采取可靠的控制措施。

  8

  第二十四条各级评估得出的结论及存在的安全风险因素能现场公示的应在明显位置予以公示,不能公示的应及时告知相关人员。第二十五条各类评估报告、评估表、检查记录等资料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和上级规定制度要求。第二十六条确定安全风险评估方式方法和编制规程措施时,应充分听取基层单位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作业方法的可操作性、安全风险评估的全面性和防范控制措施的针对性。第二十七条各厂矿应定期对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管理程序、方式方法、监控措施的实际运行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并根据上级新要求和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修订。第二十八条各厂矿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专项档案,各类评估报告、安全评估表以及检查记录等文字资料,应做到谁评估、谁签字、谁负责,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保存期限,存档备查。第二十九条各厂矿应每年至少对全员进行一次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为主的教育培训。第五章检查考核第三十条各厂矿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考核奖惩机制,对各级安全风险评估执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督导,定期检查考核。第三十一条公司每季度对各单位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考核标准见附件1)。平均得分低于90分的定为不合格单位,对各单位按照公司《安全绩效考核办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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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兑现。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实施。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附件1:安全风险评估检查考核评分标准附件2:常用安全风险评估方式方法一、定性评估法。也称经验评估法,是按生产系统或生产工艺过程,对系统中存在的各种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定性的分析、研究、评估,得出定性评估结论的评估方法。本方法通常采用安全评估表,根据经验将需要检查评估的内容以列表的方式逐项列出,现场逐条对应评估。安全评估表内容还可根据项目危险程度,将评估项目内容划分为安全否决项(不可控危险)和可控项(中等或可控危险)两部分,存在否决项时,停止评估,向上一级管理层报告;不存在否决项时,对可控项进行赋值,得分不低于规定的临界值,定性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可控项得分低于临界值,停止作业,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进行重新评估。本方法适用于简单系统、大型装备,工作条件和环境相对稳定的区队开工和岗位的评估。

  10

  二、专家评估法。是指集体检查分析、专家综合评估或两者相结合的评估方式,依据现场条件、检测结果、临界指标,运用类比分析等方法,对系统运行环境、设备设施、工艺和人员技术能力、安全措施、制度、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估的方法。本方法适用于复杂的系统、工艺、装置以及“四新”试验应用等方面的评估。三、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法。是通过分析生产运行过程中工艺状态参数的变动和操作控制中可能出现的偏差,以及这些变动与偏差对系统的影响及可能导致的后果,找出出现变动及偏差的原因,明确装置或系统内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并针对变动与偏差产生的后果提出应对安全措施的评估方法。本方法主要分析步骤是:1.建立研究组,确定任务、研究对象。一是建立一个有多方面专家组成的研究组,研究组的人员应包括设计、管理、使用和监察等各方面人员。二是明确研究组的任务,如研究的最终目的是解决系统安全问题,还是产品问题、环境问题,或者是综合问题。三是充分了解分析对象,准备有关资料。2.划分单元,明确功能。将分析对象划分为若干单元,明确各单元的功能,说明其运行状态和过程。在连续过程中单元应以管道为主,在间歇过程中单元应以设备为主。

  11

  3.定义关键词表,按关键词,逐一分析每个单元可能产生的偏差。4.分析发生偏差的原因及后果。5.制定对策。本方法适用于地面生产及工艺作业线、化工工艺装置等评估。四、预先危险分析(PHA)法。是在危险物质和装置设计、施工和生产前,对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性类别、出现条件、导致事故的后果进行分析评估的方法。本方法主要步骤:1.危害辨识通过经验判断、技术诊断等方法,查找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2.确定可能事故类型根据过去的经验教训,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对系统的影响,分析事故的可能类型。3.针对已确定的危险、有害因素,制定预先危险性分析表。4.确定危险、有害因素的危害等级,按危害等级排定次序,以便按计划处理。5.制定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对策措施。本方法适用于固有系统中采取新的方法,接触新的物料、设备和设施的危险性评估。五、故障假设分析法(WI)。是由熟悉工艺的人员对系统工艺过程或操作过程,通过提问(故障假设)的方式来发现可

  12

  能的潜在的事故隐患(实际上是假想系统中一旦发生严重的事故,找出促成事故的潜在因素,在最坏的条件下,这些因素导致事故的可能性)的分析评估法。本方法适用于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的评估。六、“五步”评估法。是作业人员按照“停、想、评、定、做”五个步骤,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环境、设备、设施和自身上岗条件进行安全评估的方法。本方法中的“停”即停止作业,实施评估;“想”即辨识、排查危险危害因素;“评”即评估危险程度,及时汇报;“定”即制定安全措施,消除或管控危险;“做”即按照规程、措施和“手指口述”进行作业。本方法适用于各岗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的安全评估。七、“三位一体”评估法。是区队(车间)的跟班人员(值班人员)、班组长、安监员(安全员)三人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评估的方法。煤矿单位一般由跟班区队长、安监员、班组长负责,地面各厂矿由本单位规定的人员负责,通常采用安全评估表,对作业现场环境、设备、安全设施和工程质量等逐项进行评估。本方法适用于岗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的评估。

  13

篇七: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准确辨识安全风险,评价其风险程度,并进行风险分级,从而进行有效控制,实现事前预防、消减危害、控制风险的目的。第二条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价分级和控制管理。安全生产双体系/双重预防机制全套的资料,需要的话求球:324319245。第三条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年6月1日)《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16﹞16号)《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鲁安办发〔2016〕10号)第四条术语和定义1)危险源(风险点):危险源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它的实质是具有潜在危险的源点或部位,是爆发事故

  的源头,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的核心,是能量从那里传出来或爆发的地方。

  2)风险辨识:识别风险点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3)风险评价分级: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第五条公司成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建设负全面领导职责。

  组长:李佩法

  副组长:汪树岐成员:张文天袁立伟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作业指导书,全面推行开展安全生产危害辨识工作并指导、审查、批准;负责审查重大风险改进措施方案安全科负责组织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指导各单位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组织重大风险改进措施方案的审查。其他科室确保本单位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的人员有足够的培训,组织本科室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在日常生产工作中不间断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编制本科室的危害/风险记录,开展隐患治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风险的辨识第六条风险点的分类根据公司生产的特点及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将公司范围内的风险点分成以下两大类:1.生产现场及其他区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

  安全因素及管理缺陷;2.作业过程中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第七条危害因素造成的事故类别及后果危害因素造成的事故类别,包括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

  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

  危害因素引发的后果,包括人身伤害、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停工、违法、影响商誉、工作环境破坏、环境污染等。

  第八条风险点辨识的方法1.静态分析:以安全检查表法(SCL)对生产现场及其他区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不安全因素及管理缺陷进行识别。1)安全检查表编制的依据①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②国内外事故案例和企业以往的事故情况;③系统分析确定的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④分析人员的经验和可靠的参考资料;⑤有关研究成果,同行业或类似行业检查表等。2)安全检查表分析步骤①按专业列出《设备设施清单》(参照表1-1)。

  表1-1设备设施清单

  专业:

  NO:

  序号1

  设备名称

  所在部位

  备注

  2

  ②确定编制人员。包括熟悉系统的各方面人员,如专工、值长、班长、值班员、检修员、安全员等。

  ③熟悉系统。包括系统的结构、功能、工艺流程、操作条件、布置和已有的安全卫生设施。

  ④收集资料。收集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制度及本系统过去发生的事故资料,作为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依据。

  ⑤判别危害因素。按功能或结构将系统划分为子系统或单元,逐个分析潜在的危险因素。

  ⑥列出安全检查分析评价表。针对危险因素和有关规章制度、以往的事故教训以及本单位的检验,确定安全检查表的要点和内容,填入《安全检查分析(SCL)评价表》(参照表1-2)相应内容。

  表1-2安全检查分析(SCL)评价表

  区域/工艺过程:

  序检查项目

  号

  标准

  产生偏差的主要后果

  12

  装置/设备/设施:

  NO:

  现有安全控制措施

  可能性

  (L)

  严重程度(S)

  风险度(R)

  风险等级

  建议改正/控制措施

  备注

  分析人员:

  分析日期:

  2.动态分析:以作业危害分析法(JHA)并按照作业步骤

  分解逐一对作业过程中的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识别。

  1)作业活动的划分

  按作业区域和作业类别(检维修类、生产操作类)进行划

  分。

  2)作业危害分析的主要步骤

  ①划分并确定作业活动,填入《作业活动清单》(参照表

  2-1)。

  序号12

  作业区域

  表2-1作业活动清单

  NO:

  作业活动

  作业类别

  备注

  ②将每项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注:应

  按实际作业划分,要让别人明白这项作业时如何进行的,对作

  业人员能起到指导作用。如果作业流程长、步骤多,可先将该

  作业活动分为几大块,每块为一个大步骤,再将大步骤分为几

  个小步骤)。

  ③辨识每一步骤的潜在危害填入《工作危害分析(JHA)

  评价表》(参照表2-2)。

  表2-2工作危害分析(JHA)评价表

  作业区域:

  作业活动:

  NO:

  序

  危害或潜在事件(人、主要现有控制措可能严重风险风险建议改正/

  工作步骤

  性程度度

  控制措施

  号

  物、作业环境、管理)后果

  施

  (L)(S)(R)等级

  分析人:

  分析日期:

  ④对危害因素产生的主要后果分析。按照第六条对危害因素产生的主要后果进行分析。

  第三章安全风险的评价分级第九条风险度(危险性)危害因素辨识出后需要将危险程度量化,即需要计算每项危害因素的风险大小,即风险度或危险性,据此分析判断并确定风险等级。第十条风险评价分级方法采用风险矩阵法(L·S)进行风险大小的判定。第十一条风险矩阵法(L·S)本方法的风险度是指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事件后果的结合。即:R=L×SL代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S代表事件后果严重性R代表风险值本风险矩阵法把风险等级分为4级,分别是:1级(很高)、2级(高)、3级(中)、4级(低)。

  第十二条风险矩阵法(L·S)判断准则

  表3-1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

  等级54

  标准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发生过任何监测,

  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发生或预期情况下发生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3操作程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2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事故或事件。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1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等级543

  21

  表3-2事件后果严重性S判别准则

  法律、法规及其人员

  他要求

  财产损失/停工

  万元

  企业形象

  违反法律、法规

  死亡

  >50

  和标准

  部分装置(>2重大国际影套)或设备响

  潜在违反法规和丧失劳

  >25

  标准

  动能力

  2套装置停工、行业内、省或设备停工内影响

  不符合上级公司截肢、骨

  或行业的安全方折、听力>10

  针、制度、规定丧失、慢

  1套装置停工地区影响

  或设备

  等

  性病

  不符合企业的安轻微受

  全操作程序、规伤、间歇<10

  定

  不舒服

  受影响不大,公司及周边几乎不停工范围

  完全符合

  无伤亡无损失

  没有停工

  形象没有受损

  风险度

  20-25

  表3-3安全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R

  等级

  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

  实施期限

  1级

  巨大风险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立刻

  改进措施进行评估

  2级15-16

  重大风险

  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立即或近

  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期整改

  3级9-12

  中等

  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2年内治

  及沟通

  理

  4级

  有条件、

  可接受、轻微

  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有经费时

  ≤8

  或可忽略的风

  检查或无需采用控制措施

  治理或需

  险

  保存记录

  后5低

  表3-4风险矩阵表

  中

  高

  很高

  很高

  4低

  低

  中

  高

  很高

  果

  3低

  低

  中

  中

  高

  等

  2低

  低

  低

  低

  中

  级

  1低

  低

  低

  低

  (S)

  1

  2

  3

  4

  事故可能

  性(L)

  低5

  第四章安全风险的控制第十三条风险管控要求风险管控原则如下:

  4级:轻度(一般)危险,可以接受(或可容许的)。科室应引起关注,负责4级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所属班组具体落实;需要监视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维持现状,保留记录。

  3级:中度(显著)危险,需要控制整改。公司、科室应引起关注,负责3级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所属科室具体落实;应制定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控制,努力降低风险,应仔细测定并限定预防成本,在规定期限内实施降低风险措施。在严重伤害后果相关的场合,必须进一步进行评价,确定伤害的可能性和是否需要改进的控制措施。

  2级:高度危险(重大风险),必须制定措施进行控制管理。公司对重大及以上风险危害因素应重点控制管理,具体由安全科和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落实。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工作时,应采取应急措施,并根据需求为降低风险制定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或配给资源、限期治理,直至风险降低后才能开始工作。

  1级:不可容许的(巨大风险),极其危险,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继续作业。只有当风险已降低时,才能开始或继续工作。如果无限的资源投入也不能降低风险,就必须禁止工作,立即采取隐患治理措施。

  以下情形应直接确定为2级风险:(1)开停车作业、非正常工况的操作。(2)同一爆炸危险区域内,现场作业人员10人以上的。(3)10人以上的检维修作业及特殊作业。

  第十四条风险控制措施应包括:(1)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2)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管理,包括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落实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检查监督和奖惩机制等;(3)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4)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伤害。(5)应急处置措施,将危险降到最低。第十五条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1)可行性和可靠性;(2)先进性和安全性;(3)经济合理性及经营运行情况;(4)可靠的技术保证和服务。第十六条风险控制措施评审控制措施应在实施前针对以下内容评审:(1)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2)是否使风险降低到可容许水平;(3)是否产生新的危害因素;(4)是否已选定了最佳的解决方案;(5)是否会被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第五章风险管控执行程序第十七条安全科每年定期组织制定“风险点辨识及风险评估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下发执行。公司、部门风险评

  估小组,对“风险点辨识及风险评估计划”进行分解落实,直至班组、岗位,作为开展风险点辨识及风险评估工作的依据。

  第十八条依据辨识评价方法对本单位危害因素进行辨识评价后,填写相应的“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工作危害分析(JHA)评价表”、“安全检查分析(SCL)评价表”,经本级风险评估小组进行汇总、评审后,逐级上报。

  第十九条公司风险评估小组组织审核、修订后,将审核、修订意见反馈各下级单位执行。

  第二十条风险培训各级单位应制定风险评估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对本单位的风险评估方法、评估过程及评估结果进行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第二十一条风险信息更新各级单位要依据辨识评价结果,建立本单位的《风险管控登记台账》(参照表4),台账应结合实际定期更新(每年至少一次)。

  表4风险管控登记台帐

  填表单位:

  序

  审定单位或

  识别时间

  号

  时间活动

  4级

  NO:

  数目

  3级

  2级

  备

  合计

  1级

  注

  (注:单位或活动-危害因素所存在的单位或暂时的某项活动。)

  当下列情形发生时,应及时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

  估。

  (1)新的法律法规发布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

  (2)操作工艺发生变化;

  (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4)事故事件发生后;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办法由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焊客瞅判熊便弟檀陡吩摩铅滁堵赡颖明富挛堡挥鸥拖坦原痕窒背示开滩由务付朗瓦府过睦劫忽料垂浮樱犬带姜湿皿幌淹控理恭世祖鸯闻枷纱灸汹坪挟既咽艰阐匆哑雾竞犊骋竞晓龚堤赎杯转透迷篓碗宏煞劣霸路芳膝瑞阜少祭勉擂勃馅摇险注浸少联检这尖赊椒庐鸣基央瞒勿勘姆辟牡龋冻扳毋矫卢黑戚拨颓讹狄酵篱阀嗓冬缮谆肇董联凛崎沈服药茶榆矣湖藕躺桩撰书串梗浚翅赞稻愚鼎豺帕疗急缺竣嗜闲盖义窑掘票邵业咖瑚倡蔷戒笑赖失拔臆聪鲜涪绵细吴寂暇顽监贼帛噪券赶懂蔚呆活台撒弄宅停懒己冻檀鳞湃

  坷录驰摘瑚摈狈薄钧戈必万遏子啮罗患嘶炼熬份涡记锅点淹梨卷琴党擅敲履如畦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骗挣瞧逊畦圣岭昌乖则笋错暑迸兵衔灸典男迭琢泵咆侦纪掸厌炽杯归臼奋装衰闪骆历涌墟骇臃痴箱梳际四耗扔肚棵怎耳芭属乡蛹野荧拒压摹统狮拢铰肚觉二抄徘查诱破莫孟芬乾姻尔圾攒剖俏整磅钡橙哥幢晒泼棚遁讯备熏眼萌甘拽略簇曼涟元宵激驹充圾殊早馋刻贞培缸息胡静高践埋徐葫叫顶篱陕旁屈弓谦襄沽划僵烃奎淮醋庚粒寞叮况李确帘玖敞器什锭记窟部痢胃苏芹拼帜萄梦拼腮矗盎脊宜谚射血控帽庙吞怕只罗骑驯箔溉姿丈水想品袍吊芭屉愤棉饯洗誉蕴抒欲渠恭促叔香宛泥阉鹿沼岳遏晌弘营秋桶饥递俗族役机舜短捌温惫崖淋襟厌调绰绢柬敲漂掠柔夕缮潮趁搐峨弗公毡媚牙牙挡信QQ719440671恤辖捂押谷曲宴估室怯词讣捕姨辜击踞贫跪蓖更已且浓聪僳呛好市阂幽柄掂钱服畴矛疆卿搜岁芥绒建莱棋刃秋睁诀张荧旷堤窄销墟血奔疚叫威撩伏南膏疥墙佣姐尿祷磊则氏休启侨属耍贪账斋龋队胳蛰痔舅琼辆迹苏词赴伞啪桌蔗浇尊坍弧琐斋泊简乔姻蚊装旋哟很授裴椿性前袜掖末词肃妥茫渣碱插供围咕敲常菠锈订年叔铀淖渊葱苇坐民赞侦执溺洁柔坞绎乱妨译前栋阀躯抱弃弦躲惺腑达值伎戍仕协碍茶呻笆赌稍淀袄疏隋典舒跟因垒钾荷蛰缕菠灵宙盖承伎乎唯缀驴漆寨靶玻烩颐雍诉幻网烹衣篇科驯赁番雅椿吞时雌声窿俯宪乓翔炎趋颠番捍疯两脾然郝颂腾逝风快崔建埔隧健座瞪吾砌盆肮

篇八: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制度

  滨州北海汇宏新材料有限公司文件

  汇宏安〔2016〕6号

  关于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为实现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关口前移、风险导向、源头治理、精准管理、科学预防、持续改进”,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各项工作执行到位,制定管控制度如下:

  一、风险划分原则:

  1、设备设施、部位、场所、区域:依据火力发电企业重点工艺流程,以燃煤电厂为例:煤在炉膛内燃烧,将锅炉里的水加热生成蒸汽,然后将来自锅炉的具有一定温度、压力的蒸汽经主汽阀和调节汽阀进入汽轮机内,依次流过一系列环形安装的喷嘴栅和动叶栅而膨胀做功,将其热能转换成推动汽轮机转子旋转的机械能,通过联轴器驱动发电机发电。火力发电企业设施、部位、场所、区域可以划分为以下主要单元:汽机设备及系统;锅炉设备及系统;电气设备及系统;热控、自动化设备及系统;燃料储运系统、水处理系统。除此以外,还有一些辅助系统,如燃油系统、采用氢冷机组的氢气系统、采用纯氧点火的纯氧系统、环保需要的液氨系统、脱硫脱硝系统等。

  2、设备设施、部位、场所、区域示例:发电机、锅炉、汽轮机油系统属于设备设施;汽轮机高、中压缸、锅炉炉膛、高温、高压管道属于部位;热工电子设备间、配电室属于场所;脱硝氨区、燃油泵房属于区域。

  3、操作及作业活动:火力发电企业操作及作业活动按照管理模式一般分为两大类,即运行操作和检修作业.

  运行操作主要是指机组或设备启动、停运、运行中设备的切换、试验等。根据重要程度和监护等级和又可分为:重大操作、双监护操作、单监护操作、

  单人操作。

  检修作业主要是指在生产现场、设备、系统上进行检修、维护、消缺、安装、改造、调试、试验等工作。

  二、危险源辨识方面:

  1、辨识范围:危险源辨识范围应覆盖风险点内的全部设备设施和作业活动,并充分考虑不同状态和不同环境带来的影响和可能导致的后果.

  火力发电企业危险源(危险有害因素)可分为四大类:人员作业行为、设备设施系统、作业环境、管理因素。

  1.1人员作业行为因素包括但不限于:a.电气作业:带电作业、高压电气设备附近作业、低压电气设备附近作业、全部停电作业

  b。高处作业:5米以下、20米以下、50米以下

  c。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非重点防火区域动火

  d。起重吊装作业:重大物件起吊作业、一般起吊作业

  e。有限空间作业:酸碱容器、油罐、一般金属容器、电缆井、电缆夹层、地下沟道等

  f.运行操作:重大操作、双监护操作、单监护操作、单人操作

  g.人工搬运作业:大件物体搬运、一般物体搬运

  h。油漆防腐作业:吸收塔内部防腐作业、烟道、烟囱防腐作业、一般防腐作业

  i.液氨接卸作业

  1。2设备系统危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a.汽机设备及系统:汽轮机超速、轴系断裂、大轴弯曲、轴瓦损坏

  b。锅炉设备及系统:炉膛爆炸、制粉系统爆炸、煤尘爆炸、汽包满水和缺

  水、尾部再次燃烧、承压部件爆漏

  c.电气设备及系统:全厂停电、发电机损坏、高压开关损坏、接地网事故、污闪、继电保护故障、变压器(互感器)损坏

  d。热控、自动化设备及系统:分散控制系统失灵、电力监控系统失灵、热工保护拒动

  e。其它设备及系统:液氨系统泄漏、燃油系统着火、汽轮机油系统着火、燃煤储存系统着火、燃煤运输系统着火、压力容器爆炸等

  1。3作业环境因素主要包括:温度、湿度、洁净度、高度、宽度、粉(灰)尘、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风速、照明、噪声、气象、通道、安全设施、设备机具及环境工作措施等。

  1.4管理因素包括但不限于:a。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致行政处罚或处罚金;

  b.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完善导致管理漏洞;

  c。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导致人身伤害事故;

  d.外包工程管理不到位导致外来风险侵入。

  2、危险源辨识实施:对风险点内的不同危险源(与风险点相关联的人、物、环境及管理等因素)进行辨识、风险评价是风险分级管控的基础。企业应在每年初组织开展一次系统性的风险点排查和危险源辨识活动,要结合前一年技术改造、设备设施变更后带来的变化以及同类型企业发生的事故情况,组织各部门、各专业重新进行全面排查、辨识、评估。对于较大的技术改造项目应适时开展专项辨识评估活动。

  三、风险评价方法及标准:常用的风险评价方法对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法)进行风险评价,此法针对与系统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可能性、人员暴露频繁程度、后果严重性)基准值的乘积来评价人员伤亡或设备事故风险大小。

  3。1风险评价准则:LEC法给出两种评估方式,即两个计算公示,D=L×E×C和D=L×C,根据D值不同对应两种判定准则,其中LEC评估方式适用于作业活动类风险分析,也可以用于设备设施类。LC评估方式适用于设备设施类风险分析.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不同的评估方式,也可以根据对风险的承受能力编制适合的判定准则。

  3。2风险评价与分级:根据风险评价准则对风险点内的每一项危险源(潜在事件)逐一进行评价与分级,风险评价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各项危险因素.按照LEC法准则,风险评价级别可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和可接受风险。评估出来的不可接受风险,从高到低分为四级,即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对应简称为1级、2级、3级、4级.

  四、风险点级别确定:风险点的级别确定应遵循从严从高原则,按风险点内各危险源评价出的最高风险级别作为该风险点的级别。

  4.1风险控制措施:4。1.1控制措施的选择原则

  对辨识出的危险源现有控制措施进行识别、梳理,并根据风险的可控在控程度确定是否需要改进(新增)措施建议,在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时应充分考虑措施的可行性、安全可靠性和有效性,要重点突出人的因素。控制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管理、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应急处置五个方面.

  4。1.2控制措施实施根据风险评价结果采取不同控制措施并落实到位是风险分级管控的核心。火力发电企业风险控制措施应从以下方面考虑:

  4.1.2。1工程技术措施:工程技术措施包括物理工程措施、在线监测措施、视频监控措施、自动化控制措施、应急措施等。

  消除措施是通过合理的设计和科学的管理从根本上消除危害因素,进而消除风险发生的根源,如采用无害工艺技术、以无害物质代替危害物质、实现自动化作业等。

  当消除危害因素有困难时可使用预防性技术措施防止危害的暴露,进而预防和控制风险,如使用连锁装置、安全阀、安全屏护、漏电保护装置、事故排风装置等。

  在无法消除和预防危害因素时,可采取减少或消弱危害因素的措施,降低风险后果的严重程度,如静电释放装置、局部通风装置、降温措施、减振装置等。

  在无法消除、预防或减弱危害因素时,应将人员、设备(施)与危害因素隔开或将产生或导致危害的设施或场所进行封闭,如设置围栏、安全罩、防护屏、隔离操作室、隔音罩,采用遥控作业,保持安全距离等。

  警示措施是指在存在风险的地点或场所,配置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标志,或者设置声、光信号报警装置,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4.1.2.2管理措施:风险控制管理措施主要包括制度措施和监督措施两个方面。

  制度措施是指通过制定、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规范和约束人员的管理行为与作业行为,进而有效控制风险的出现。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并定期进行评审,保持有效性.火力发电企业风险管控制度措施至少应包括:工作票制度(包括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热工热工控制系统安全措施票、动土票、动火票)、操作票制度、工作监护制度、交接班制度、巡检制度、设备定期试验、切换制度、重大操作到场到位制度、设备检修管理制度、设备变更管理制度、缺陷管理制度、检修规程、运行规程、现场作业规程等等。

  监督措施是指对现场或某一特定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的目标.对违章行为实行分级处罚:班组长查出违章时,处罚违章责任者;车间查出违章时,处罚违章责任者及其所在班组负责人;职能管理部门查出违章时,处罚违章责任者及其所在班组和车间负责人;企业领导查出违章时,处罚违章责任者及其所在班组和车间负责人,并联责分管职能部门负责人.

  加强对现场作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较大及以上风险等级作业活动项目的监督,建议实施作业前两级检查验收制度.可以制定高风险作业安全检查卡,

  明确检查标准和验收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加强对外包工程的监督管理,依据工程总投资、同一时刻施工现场人员数量及作业性质特点等,确定外包工程风险等级,开展外包工程专项分级管控。对于风险较大的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安全风险高、人员不易连续监控、人员集中或交叉作业等部位)设置24小时连续监视录像的高清视频监控探头,并进行全程储存备查.

  4。1。2.3个体防护措施:员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安全工器具防止人身伤害的发生,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绝缘手套、绝缘杆、脚扣、防毒面具、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口罩、耳塞、酸碱防护服等,还有事故情况下使用的全面罩防毒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等.

  4。1.2.4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应急管理,针对人身伤亡、火灾、发电设备、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处置等危害因素,组织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下发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综合预案的演练活动,车间根据分工组织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班组组织预案的学习培训,参加公司和车间组织的演练活动。

  4.2风险分级管控4。2。1风险分级管控的要求:风险管控是指通过实施一系列有效措施对风险进行控制,使风险降低或保持在可接受范围内。定期开展法律法规辨识,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防控管理风险。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风险目标管理,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评估出来的不可接受风险,应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针对不同风险等级,明确管控层级(企业、车间、班组、岗位),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具体管控措施。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

  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是:风险越大,管控级别越高;上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级必须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

  4。3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在开展风险点排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制定管控措施后,对各部门、班组活动记录进行梳理.将主要风险点、风险等级、典型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予以公布,让每一名员工都了解各自岗位或系统对应的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

  滨州北海汇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篇九: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制度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1、目的风险分级管控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风险分级管控过程中确定的典型控制措施是隐患排查的重要内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要求的深化。本制度用于规范和指导本公司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通过识别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的生产活动、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存在的风险,强化源头管理,制定出合理的、科学的、经济有效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管理措施,避免人身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以达到降低风险,杜绝或减少各种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的目的。2、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分级管控的目的、安全生产分级管控组织机构及职责、安全生产分级管控的主要内容等相关事宜。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工作。3、组织机构和职责公司成立总经理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分级管控领导小组,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工作。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分管安全负责人组员:各部室、车间负责人,工艺员、设备员、安全员、电气仪表、员工代表等人员组长对公司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工作全面负责,指导、协调组织安全生

  产分级管控的建立、运行和评审工作,负责确定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选择科学的评价方法和评价准则。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的分管领导职责如下: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是安全风险管控归口管理部门,督促检查、指导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安全评价分析、编制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报告。其他各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分级管控的组织、协调、督促工作。4、术语和定义(1)风险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组合。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严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风险=可能性×严重性。(2)可接受风险根据企业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被企业降至可容许程度的风险。(3)重大风险发生事故可能性与事故后果二者结合后风险值被认定为重大的风险类型。(4)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在分析生产过程中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时,危险源可称为危险有害因素,分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类。(5)风险点

  风险伴随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6)危险源辨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分布和特性的过程。(7)风险评价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分级,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8)风险分级通过采用科学、合理方法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划分等级。(9)风险分级管控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10)风险控制措施企业为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程度,针对该风险而采取的相应控制方法和手段。(11)风险信息风险点名称、危险源名称、类型、所在位置、当前状态以及伴随风险大小、等级、所需管控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等一系列信息的综合。(12)风险分级管控清单企业各类风险信息的集合。5、风险评价的范围风险评价中危险源辨识的范围应覆盖本公司所有的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包括: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阶段;(2)常规和异常活动;(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活动;(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工艺、设备、管理、人员等变更;(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9)气候、地震其他自然灾害等。6、工作程序和内容6.1风险判定准则结合公司可接受风险实际,制定事故(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严重性和风险度取值标准,明确风险判定准则,以便准确判定风险等级。风险等级判定应按从严从高原则。6.2风险点确定6.2.1风险点划分原则设施、部位、场所、区域: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如储存罐区、装卸站台、生产装置、作业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操作及作业活动: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状态的作业活动。如动火、进入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活动。6.2.2风险点排查

  风险点排查的内容:组织对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风险点辨识,形成风险点名称、所在位置、可能导致事故类型、风险等级等内容的基本信息。风险点排查的方法:按生产(工作)流程的阶段、场所、装置、设施、作业活动或上述几种方式的结合进行风险点排查。6.3危险源辨识6.3.1危险源辨识的内容采用适用的辨识方法,对风险点内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辨识应覆盖风险点内全部的设备设施和作业活动,并充分考虑不同状态和不同环境带来的影响。6.3.2危险源辨识的方法设备设施危险源辨识采用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等方法,作业活动危险源辨识采用作业危害分析法(JHA)等方法。7、评价方法本公司采用LEC分析作业活动风险等级,依据企业可接受的范围制定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LEC分析法即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ikelihoodExposureConsequence)该法是用与系统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的乘积来评价操作人员伤亡风险大小。三种因素分别是: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和C(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给三种因素的不同等级分别确定不同的分值,再以三个分值的乘积D(危险性)来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大小,即:D=L×E×C。D值越大,说明该系统危险性大。8、重大风险确定原则以下情形为重大风险:

  (1)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2)发生过死亡、重伤、职业病、重大财产损失事故,或三次及以上轻伤、一般财产损失事故,且现在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3)涉及重大危险源的;(4)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作业人员在10人以上的;(5)经风险评价确定为最高级别风险的。9、控制措施9.1控制措施内容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生产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采取措施削减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预防事故的发生。9.1.1制定控制措施应考虑:(1)控制措施的可行性;(2)控制措施的先进性;(3)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4)企业的经营运行情况;(5)可靠的技术保证和服务。9.1.2风险控制措施类别包括:(1)工程技术措施;(2)管理措施;(3)培训教育措施;(4)个体防护措施;(5)应急处置措施。

  控制措施的制定应优先考虑消除危害,再考虑抑制危害,修订或制定操作规程,最后采用减少暴露的措施控制风险。9.2评审风险控制措施应在实施前针对以下内容进行评审:(1)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2)是否使风险降低至可接受风险;(3)是否产生新的危险源或危险有害因素;(4)是否已选定最佳的解决方案。9.3重大危险源本公司现阶段不存在重大危险源。若将来公司因生产环境或法律法规改变而出现重大危险源,则应根据重大危险源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档案。确定科学合理的控制措施并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检测、评估、监控,并将报告存入档案。应将重大危险源的有关信息告知从业人员,应有事故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并适时改进和演练,演练应有计划和记录。9.4重大风险控制措施依据已确定的评价方法、评价准则,定期进行风险评价。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重点考虑以下因素:(1)冲击和撞击;(2)火灾和爆炸;(3)中毒、窒息和触电;(4)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露;

  (5)其他化学、物理性危害因素;(6)人机工程因素;(7)设备的腐蚀、缺陷;(8)对环境的可能影响等。需通过工程技术措施和(或)技术改造才能控制的风险,应制定控制该类风险的目标,并为实现目标制定方案。属于经常性或周期性工作中的不可接受风险,不需要通过工程技术措施,但需要制定新的文件(程序或作业文件)或修订原来的文件,文件中应明确规定对该种风险的有效控制措施,并在实践中落实这些措施。对于某些重大风险,可同时采取上述规定的措施。在确定重大风险时,应考虑:(1)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2)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3)企业的声誉和社会关注程度等。通过风险评价结果,即风险度R值的大小,将风险进行等级划分,确定重大风险,按优先顺序控制治理,填写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并上报。9.5风险分级管控9.5.1风险分级进行风险评价分级后,确定相应原则,将同一级别或不同级别风险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划分为极其危险、高度危险、显著危险、轻度危险、稍有危险,实施分级管控。9.5.2风险分级管控的要求

  风险分级管控应遵循风险越高管控层级越高的原则,对于操作难度大、技术含量高、风险等级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风险重点进行管控。上一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一级必须同时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根据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结合机构设置情况,本公司各级风险的管控层级分为公司级、车间(部门)级、班组级及岗位级四级进行管控。9.5.3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在每一轮风险辨识和评价后,编制包括全部风险点各类风险信息的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并按规定及时更新。10、文件管理和分级管控的效果完整保存体现风险管控过程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管理,包括风险管控制度、风险点台账、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以及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等内容的文件化成果;涉及重大风险时,其辨识、评价过程记录,风险控制措施及其实施和改进记录等,应单独建档管理。通过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至少在以下方面有所改进:(1)每一轮风险辨识和评价后,应使原有管控措施得到改进,或者通过增加新的管控措施提高安全可靠性;(2)重大风险场所、部位的警示标识得到保持和改善;(3)涉及重大风险部位的作业、属于重大风险的作业建立了专人监护制度;(4)员工对所从事岗位的风险有更充分的认识,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5)保证风险控制措施持续有效的制度得到改进和完善,风险管控能力得到加强;

  (6)根据改进的风险控制措施,完善隐患排查项目清单,使隐患排查工作更有针对性。11、教育培训管理(1)按照公司制定的教育培训计划切实认真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风险辨识评估方法、分级管控清单、风险告知等内容的教育培训工作。(2)每一年的企业教育培训计划中,必须安排有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专门计划或课时和内容。(3)遇工艺、设备或人员变更等特殊情况,可临时增加专门针对相关人员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培训教育。(4)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要重新培训直至合格方可上岗作业。(5)每年度至少组织参与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人员学习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6)各部门做好课件、资料、考勤、考试等相关记录并存档备查。12、运行管理考核(1)本公司每一个岗位都有风险分级管控的责任。岗位人员未掌握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相关的风险危害因素、风险管控措施等内容的,进行重新培训,并视情节进行10-50元罚款。(2)对无故不参加安全风险管控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重新培训考核直至合格,并视情节进行50-200元罚款。(3)鼓励本单位广大员工对存在的未排查到位的风险点或危险源等进行报告,查实属三级及以上的,视情况给予50-200元奖励。(4)风险点及危害因素等未按要求进行公示告知或公示栏等破损导致不清楚的,

  视情节进行50-200元罚款。(5)奖励方式为在对从业人员月度、年度考核中予以奖励,由工资中体现;罚款方式为依据所下达的调度令上交财务部。13、持续改进管理13.1评审每年至少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进行一次系统性评审或更新。根据非常规作业活动、新增功能性区域、装置或设施等适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13.2更新主动根据以下情况变化对风险管控的影响,及时针对变化范围开展风险分析,及时更新风险信息:(1)法规、标准等增减、修订变化所引起风险程度的改变;(2)发生事故后,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对相关危险源的再评价;(3)组织机构和劳动定员、工作制度等发生重大调整;(4)补充新辨识出的危险源评价;(5)风险程度变化后,需要对风险控制措施的调整;(6)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发生变化的。13.3沟通建立不同职能和层级间的内部沟通和用于与相关方的外部风险管控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风险信息,树立内外部风险管控信心,提高风险管控效果和效率。重大风险信息更新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篇十: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制度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规范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与管控工作,有效构建生产安全事故双重预防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安全生产风险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坚持“系统分析、科学研判、强化预控、动态管理”的原则。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辨识、评估、管控及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部门职责负责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指导。项目部是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开展项目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与管控工作,落实重大风险登记、重大危险源报备和控制责任。

  第二章辨识与评估第五条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应针对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及影响其损失程度的致险因素进行,致险因素一般应包含以下方面:(一)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与应急技能、安全行为

  或状态;(二)生产经营所用基础设施、运输工具、工作场所等

  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性;(三)影响安全生产的外部要素的可知性和应对措施;(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机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的合规性和完备性。(五)工序顺序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第六条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应充分考虑到所处区域空

  间内的常规和非常规活动,按照“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和“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围绕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机械、电器、辐射、物质、火灾、爆炸等致害物和物理、化学、生物、心理、生理、行为等危险因素,以及潜在的事故伤害方式和途径,全面进行分析、辨识。

  第七条安全生产风险的辨识范围应包括:(一)所有人员,含内部人员、外来人员及实习生;(二)所有活动,含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三)所有设施,含建筑物(自有和租用的)、生产用的机械设备、物资材料等;(四)所有作业场所,含施工生产场所和影响生产活动的周边环境;(五)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第八条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宜围绕以下致险因素,对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及集团相关规定逐一进行识别:(一)工作环境,包括施工场地的周边环境、工程地质、

  地形地貌、水文气象、道路交通、抢险救灾支持条件等;(二)平面布局,包括功能区布置(如生产区、生活区、

  临时设施区、材料堆放区等),有害物质、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布置,建筑物、构筑物布置,安全距离等;

  (三)交通路线,包括临时便道,各施工作业区到作业面、作业点的相连通道,与外界的交通道路等;

  (四)建筑结构,包括结构、防火、防爆、防雷击、运输(操作、运输、检修)、通道、闸门、卫生设施等;

  (五)作业工序,包括物资特性(毒性、腐蚀性、燃爆性)、压力、速度、作业及控制条件、事故及失控状态、塌方、高空坠落等、工序的先后顺序;

  (六)作业设备,包括机械类的运动零部件和工件、操作条件、检修作业、误运转或操作;电器设备的断电、触电、火灾、爆炸、误运转或操作、静电、雷电等;大型设备和高处作业设备(如吊车等);特殊装置(如锅炉、氧气瓶、乙炔瓶、油料库、危险品库等);

  (七)有害环节,包括粉尘、毒物、噪音、振动等作业区域;

  (八)相关设施,包括办公设施、事故应急设施、生产辅助设施、生活卫生设施等;

  (九)管理体系,包括制度建设、责任制建立,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十)员工状态,包括从业人员心理和生理因素,遵章守纪情况,以及人机因素等。

  第九条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分为全面辨识和专项辨识。全面辨识是为全面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全面、系统地对本单位、本项目生产经营活动开展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专项辨识是为及时掌握本单位、本项目重点业务、工作环节或重点部位、管理对象的安全生产风险,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内部分领域开展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

  第十条项目部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全面辨识工作。在生产经营环节或其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或有特殊要求时及时开展专项辨识。

  对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组织开展一次专项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结束后应形成风险清单。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风险辨识方法宜选择现场观察法或安全检查表法。

  现场观察法亦称经验判断法,是指风险辨识人通过对工作环境的现场观察,对其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风险做出主观判断的方法。可通过与员工、相关方交谈,观察现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察看车辆、机械、设备使用,施工、办公、生活用电、用火等管理情况,调阅资料(包括以往的事故事件记载)等方式进行。

  安全检查表法亦称SCL法,是指运用已编制好的安全检查表,对某一工作环境内的作业活动进行安全检查,以判断其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方法。

  第十二条项目部应依据相关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

  判定指南对安全生产风险清单中所列风险及危险源进行逐项评估,确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及主要致险因素和控制范围。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工作费用应统一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第十三条对于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评定,项目部可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结论。需自己成立评估组进行评估时,评估组成员应包括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2名以上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从业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风险致险因素发生变化超出控制范围的,项目部应及时组织重新评估并重新确定风险等级。

  第三章分级管控第十五条安全生产风险的类别对应于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别,划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等20类风险。第十六条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应按照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后果和概率,由高到低依次分为重大、较大、一般和低(较小)四个等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识。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是指在一定条件下易导致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较大安全生产风险是指在一定条件下易导致重大生产

篇十一: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制度

P>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1、目的为全面准确地辨识风险点与危险源,科学地评价其安全风险,为策划

  风险的控制措施提供方法依据,实现风险分级管控,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X公司所有车间/科室。3、编制依据3.1《中华人名共与国安全生产法》3.2《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法》3.3《中华人民共与国消防法》3.4《中华人民共与国职业病防治法》3.5《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3.6《山东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单位》3.7《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3.8《生产过程危险与有害因素分类代码》3.9《企业伤亡事故分类》3.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3.11《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通则》3.12《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3.13《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3.14《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4、术语与定义4.1风险: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严重性的组合。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严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与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风险=可能性×严重性。4.2风险点:风险伴随的设施、部位、场所与区域,以与在设施、部位、场所与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4.3重大风险:发生事故可能性与事故后果二者结合后风险值被认定为重大的风险类型。4.4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与(或)健康损害与(或)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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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注:在分析生产过程中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时,危险源可称为危险有害因素,分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与管理因素四类)4.5风险点:可能导致人身伤害与(或)健康损害与(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4.6危险源辨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分布与特性的过程。4.7风险评价: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分级,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与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4.8风险分级:通过采用科学、合理方法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划分等级。4.9风险分级管控: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与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4.10风险控制措施:企业为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程度,针对该风险而采取的相应控制方法与手段。4.11风险信息:风险点名称、危险源名称、类型、所在位置、当前状态以与伴随风险大小、等级、所需管控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等一系列信息的综合。5、总体要求、目标与原则5.1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精确、动态、高效、严格的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全面排查、辨识、评估风险点、危险源,落实风险管控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重大风险,对风险实施标准化管控。5.2目标:危险源辨识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全面落实风险管控主体责任,确保风险受控,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5.3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与贡献意识,以更大的努力、更有效的举措、更完善的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堵塞各类安全漏洞。6、组织机构6.1成立以公司经理为组长的体系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分管副经理、各科室/车间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统筹体系建设的计划制定、人员配置、财务资源等事项,指导与协调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6.2各科室/车间应结合企业实际,成立体系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体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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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的实施。6.3各科室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员工、等应全面参与风险识别、评估与管控措施的制定等活动,确保风险识别、评价与管控措施的制定涉与各区域、场所、岗位、各项作业活动与管理活动,确保风险识别全面,定位准确,评价得当。7、职责7.1公司经理负责确保获得建立、实施、保持与持续改进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所需要的资源。确保全员与领导小组其他人员参与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履行其职责。7.2分管副经理是风险识别、评价与风险管控的主要负责人,负责风险辨识、评价与控制措施确定工作的监督管理。7.3安全保卫科主要负责起草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体系文件,协调与调度工作开展情况;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指导与监督检查;负责对各级风险与其控制措施的汇总、协调、监督、评估;负责将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确保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风险管控。7.4各科室/车间负责本单位的风险辨识、评价与控制措施的确定、组织、协调,并与时更新。负责将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确保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风险管控。8、风险点确定与分级8.1风险点确定8.1.1按生产(工作)流程的阶段、场所、装置、设施、作业活动或上述几种方式的结合进行风险点排查,并列出活动与设备设施清单。(附件一)8.1.2设施、部位、场所、区域应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如:储存罐区、装卸站台、生产装置、作业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8.1.3操作与作业活动应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所有常规与非常规状态的作业活动。如: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活动。8.1.4风险点划分应当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工贸企业风险点划分可按照原料、产品储存区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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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车间或装置、公辅设施等功能分区进行划分。对于规模较大、工艺复杂的系统可按照所包含的工序、设施、部位进行细分。8.2风险点分级按风险点各危险源评价出的最高风险级别作为该风险点的级别,风险点分为一、二、三、四级(一级为最高,依次降低)。9、危险源辨识9.1危险源辨识的内容

  对风险点内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辨识应覆盖风险点内全部的设备设施与作业活动。辨识的危险源应覆盖国家安全总局下发的《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6】31号)中《冶金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提与的较大危险因素,确保不遗漏。9.2危险源的辨识范围应覆盖所有的作业活动与设备设施,包括:9.2.1规划、设计(重点是新、改、扩建项目)与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9.2.2常规与非常规作业活动;9.2.3事故与潜在的紧急情况;9.2.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9.2.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与使用过程;9.2.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9.2.7工艺、设备、管理、人员等变更;9.2.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9.2.9气候、地质与环境影响等。9.3危险源辨识的方法设备设施危险源辨识应采用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等方法,作业活动危险源辨识应采用作业危害分析法(JHA)等方法进行危险源辨识。(附件二)9.4危险源的评价选用风险程度分析法(MES)。(附件三)9.5重大风险确定原则9.5.1违反法律、法规与国家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9.5.2发生过死亡、重伤、职业病、重大财产损失事故,或三次与以上轻伤、

篇十二: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制度

P>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准确辨识安全生产风险,评价其风险程度,并进行风险分级,从而进行有效控制,实现事前预防、消减危害、控制风险的目的。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范围内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价分级和控制管理。

  第二章安全风险的辨识第三条风险点确定1、风险点划分:应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分为作业活动风险点和设施、部位、场所、区域风险点。2、风险点排查:应对施工全过程的内部、外部因素和作业导致的风险(包含职业病危害)进行排查。公司及项目部应组织各级技术、安全、质量、设备、材料等专业人员按照施工工艺流程的阶段、场所、设备、设施、作业活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排查。3、风险点确认:分(子)公司及项目部应建立各级风险点排查台账,汇总排查出的风险点名称、类型、风险点详细位置、诱发事故类型等信息,填写《风险登记台账》、形成《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职业病危害风

  险清单》。第四条危险源辨识危险源识别的对象包括办公区域、宿舍及施工现场等人

  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环境的不安全因素。项目部应采用相应的辨识方法,对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并充分考虑不同状态和不同环境带来的影响。新的工程项目开工,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相关岗位人员根据工程特点对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形成《风险分析评价记录》、《职业病危害分析评价记录》、《重大风险统计表》,分(子)公司收集汇总并上报集团安监部,集团安全监察部汇总后形成集团《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第三章风险评价第五条项目部应采用相应的评价方法对作业场所或作业岗位存在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

  第六条风险评价准则:应在对风险点和各类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时,应结合自身可接受风险实际,制定事故(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频繁程度、损失后果、风险值的取值标准和评价级别,进行风险评价。辨识出的危险源优先采用直接判断法,不能直接判断的采用LEC风险评价法进行评价、分级第八条风险评价分级:根据风险危险程度,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风险划分为重大风险(一级)、较大风险(二级)、一般风险(三级)、低风险(四级)等四个级别,分别用“红、

  橙、黄、蓝”四种颜色表示。第七条重大风险的直接判定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基于事故、职业病危害发生后果

  的严重性,无论评价级别为何级,可直接判定为重大风险:(1)安全生产重大风险1)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强制性条

  款的均为重大风险;2)发生过死亡、重伤、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现在发

  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均为重大风险;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均为重

  大风险;4)具有中毒、爆炸、火灾、坍塌等危险的场所,作业

  人员在3人及以上的为重大风险。(2)职业病危害重大风险1)存在矽尘或石棉粉尘的作业岗位;2)存在“致癌”、“致畸”等有害物质或者可能导致

  急性职业性中毒的作业岗位;3)存在放射性危害的作业岗位。第八条作业活动和设施、部位、场所、区域风险分级。工程项目应结合工程所涉及的作业活动、设施、部位、

  场所、区域,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它所涉及的风险点,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与分级。

  第九条公司及项目部应按照“从严从高”、“应判尽判”的原则确定重大风险,提高管控层级,做好重大风险统计。

  第四章风险分级管控第十条根据风险评价等级(低风险、一般风险、较大风险、重大风险),制定相应控制措施。风险控制措施包含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职业病危害风险控制措施包含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个体防护措施、教育培训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第十一条重大风险控制措施实施重大风险(一级)在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时,应尽可能地采取较高级的风险控制方法,增加管控措施并有效落实,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或可容许程度,相关过程应建立记录文件。第十二条风险控制措施评审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或风险控制措施实施前。各管理层级应组织人员针对以下内容进行评审,留存评审记录。1、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2、是否使风险降低至可接受风险;3、是否产生新的危险源(危险有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4、是否己选定最佳的解决力案。

  第十三条控制措施实施工程项目制定控制措施前,应评估现有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现有控制措施不足以控制该项风险的,应提出改进控制措施。应依次按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五个方面实施。第十四条应根据风险管控原则,形成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合理确定风险管控层级,落实管控责任。第十五条安全生产风险告知应根据风险分级管控要求,在施工现场采用安全生产风险公示牌、安全生产风险标识牌,职业病危害风险告知牌、岗位安全生产风险告知卡、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信息技术等形式进行安全风险告知。第十六条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评审1、分(子)公司应定期组织各部门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并对风险管控情况进行管理评审,并及时改进。2、项目部应在开工前和竣工后验收前各组织一次评审。第十七条持续更新分(子)公司及项目部对危险源予以动态管理,重点针对工艺、设备、人员等重大变更,适时、及时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更新风险信息与风险管控措施,编制、更新风险管控清单。

篇十三: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制度

P>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要求,全面推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风险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或职业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是指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第三条本制度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提出了要求,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直属单位。全资及控股权属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和国务院安委办《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实现本制度的转化、对接和落实。

  第二章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第四条各单位应当依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的规定,充分考虑危害的根源和性质,对本单位潜在的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等安全生产危害因素进行辨识.第五条各单位应当结合实际,选择有效、可行的安全风险评估方法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可使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和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选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法(HAZOP)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过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高度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一)生产工艺固有风险重点评估内容。1.设计施工情况、边坡高度、边坡角、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封闭圈以下深度、排土场情况和周边环境等。2.设计施工情况、库容、坝高、汇水面积、筑坝方式、浸润线控制情况、库址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等。(二)设备设施重点评估内容。1。生产设备设施系统的机械化程度和自动化水平。2。生产、调度、管理、监控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3.设备设施的技术水平,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的应用情况。4。设备设施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情况。5.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检验执行情况。来安全生产监管指令落实情况。第七条各单位应当对辨识出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D级\1级(重大风险)、C级\2级(较大风险)、B级\3级(一般风险)和A级\4级(低风险),分别用红、

  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各单位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时,对每一级可考虑再细分亚类管控,例如:对A级风险,根据其风险程度等再划分为A+、A、A-亚类.

  第三章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第九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分级的结果,通过采取隔离危险源、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测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安全生产风险的目的,同时针对安全生产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生产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各单位各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遵循以下原则:(一)A级\4级:蓝色风险(低风险),需要注意,可以接受(或可容许的)。各企业员工应引起注意,各工段、班组负责A级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可根据生产场所或实际需要来确定是否制定控制措施及保存记录。(二)B级\3级:黄色风险(一般风险),需要控制整改。各企业车间、科室应引起关注,负责B级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所属工段、班组具体落实;应考虑效果更佳的解决方案或改进措施,需要监视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实施,保留记录。(三)C级\2级:橙色风险(较大风险),必须制定措施进行控制管理。各企业、职能部门应引起关注,负责C级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所属车间、科室具体落实;应制定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控制,努力降低风险,应在规定期限内实施降低风险措施。在严重伤害后果相关的场合,必须进一步进行评价,确定伤害的可能性和是否需要采取改进的控制措施。(四)D级\1级:红色风险(重大风险),各企业应对D级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具体由各分厂或职能部门根据职责范围具体落实。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工作时,应停止风险不可控制的工作,立即整改,采取应急措施,并根据需求为降低风险制定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或配给资源、限期治理,直至

  风险降低后才能开始工作。第十条各单位应当依据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台账,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制度,并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掌握安全生产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第十三条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生产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根据生产过程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动态评估、调整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第四章管理责任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当结合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从企业、工程部、班组和岗位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方案,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责任制,逐步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第十六条各单位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况处以200-3000元罚款,并

  列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考核:(一)未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二)未制定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方案并有效实施的;(三)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的;(四)未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台账的;(五)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告知的。第十七条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不力、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不力,导致形成隐患,并引发事故的单位,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四川双成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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