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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强调(6篇)

时间:2022-11-17 15:30:03 来源:网友投稿

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强调(6篇)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强调  加强塑料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从____年_月_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小于_.___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强调(6篇),供大家参考。

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强调(6篇)

篇一: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强调

  加强塑料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从____年_月_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小于_.___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_.__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禁止生产和销售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____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二、工作任务(一)强化头治理,开展生产销售企业调查摸底。对辖区所有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企业基本情况、质量状况、生产情况、销售情况等信息,建立企业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厚度小于_.___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_.__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要强化生产、销售企业主体责任,增强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企业法制和环保意识,开展对塑料制品生产企业禁限规定的告知承诺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产品禁限主体责任。(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从即日起,到____年_月__日,全面开展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企业(含商店、商铺)监督检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禁违规添加有害化学添加剂,严禁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三)开展专项执法,严惩质量违法违规行为。集中_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塑料制品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案线索摸排,突出抓好“三重一大”,即: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地区、重点行为,狠抓大案要案查办,对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四)注重协同监管,抓好特定领域禁限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药店等行业“禁塑”“限塑”工作,对使用禁限塑制品、“三无”产品、虚标伪标可降解材料制品等行为进行溯倒查,推动集贸市场建立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引导督促重点行业做好产品替代并按国家规定的禁限期限停止使用相关塑料制品。

  (五)完善配套支持,发挥标准计量认证作用。支持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企业和社会团体参与标准化工作,支持绿色环保产品、新型绿色供应链等方面的认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包装问题突出的商品进行包装适宜度分级评价。

  (六)实施信用监管,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塑料原材料与制成品的生产、销售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实施塑料制品企业法人守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将企业违规生产、销售等行为列入失信记录,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商务局要高度重视塑料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落实《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__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__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有关加强禁止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商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职责,细化工作内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塑料污染任务治理工作任务。(二)加强协作配合。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商务局要加强与发改、生态环境、工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期间要做到善于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发现的重大案件和情况及时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及市商务局,并于_月__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分别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和市商务局办公室。对我的得益很大。

篇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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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三、专项行开工作重点〔一〕核实方案制定出台状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主动应对塑料污染,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落细落实,依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部委联合专项行动的通知》、省生态环境爱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法》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县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仔细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支配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固树立新进展理念,坚持“突出重点、有序推动、创新引领、科技支撑、多元参加、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依法依规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主动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努力建设秀丽。〔二〕工作目标。聚焦重点村、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流通领域和关键环节,核实我镇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落实状况,快速查找缺乏、补齐短板,确保各村、各有关部门严格根据时间节点完成塑料污染治理有关任务。二、专项行动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12月15日

  各村和各有关部门要快速核实实施方案制定状况,实施方案对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状况,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出台状况。

  〔二〕核实工作任务推动状况1.禁限政策落实状况(1)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聚乙烯农用地膜的落实状况。(2)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的状况;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的落实状况。(3)全镇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行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农家乐、饭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的进展状况。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行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降低不行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的进展状况。(4)替代产品和模式的研发和推广使用状况2.塑料垃圾回收清运处理及专项清理状况(1)农家乐、饭店、农村集贸市场等场所塑料类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处置状况。(2)环卫塑料垃圾回收清运处理和专项清理状况(3)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排查整治工作状况(4)河流湖泊塑料垃圾清理行动状况(5)重点用膜地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状况;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

  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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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等清理整治工作状况

  (3)核实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使用者(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企业、

  3.执法监督开展状况

  宾馆、酒店、快递企业等)和重点场所(写字楼、车站等)落实禁止、限制部分塑

  (1)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等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和依法查处厚度料制品生产、销售、使用等政策落实的资料预备状况,以及废塑料回收清运处

  小于要求产品的执法状况

  理等佐证资料预备状况

  (2)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环境监管执法状况。

  (4)各村和各部门贯彻落实新实施《固废法》有关状况,《县危急废物专项

  (3)行业主管部门准时将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相关线索移交生态整治三年行动打算实施方案》以及医疗废物补短板等的落实状况。

  环境爱护综合执法队伍及立案查处状况。

  (5)实地核实重点地区塑料垃圾清理整治工作进展状况。

  四、工作方式

  五、工作要求

  (一)自行核查

  (一)提高思想认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

  各村和各有关部门要马上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部署,参照国家11是县委、县政府的重大支配部署,各村和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此

  部委专项行动明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细心组织,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全力推动塑

  治理的实施方法》《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近期工作方案》《关于扎实推动料污染治理工作按期完成。

  我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省危急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算实施方案》,

  (二)坚持问题导向。核实工作和佐证资料预备要根据工作方案有打算、有

  《关于扎实推动我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市危急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步骤的开展,各村和各部门要着眼于解决影响按期完成任务的难点问题、瓶颈问

  动打算实施方案》,医疗废物补短板等有关内容启动自行核查,制定具体连接题,深入基层、直达一线,指导和帮扶推动工作。

  方案。

  (三)强化工作调度。镇环委办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调度和协调工作,各村和

  (二)资料核实

  各部门要支配专人对接,12月5日前仔细填报《县塑料污染治理实地核实自查

  镇环委站负责对各村和各有关单位资料预备状况进行核实,具体核实以下表》(见附件),并上报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和具体工作举措,严格根据“三

  工作:

  个核点”、“三个主要方面”、“三个关键环节”、“三项重点工作”要求,

  (1)各村和各部门工作进展状况报告;

  提供有关佐证资料和自查状况报告,确保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各村和各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工作机制等相关资料;

  魏

篇三: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强调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制定机关公布日期施行日期

  文号主题类别效力等级时效性

  2020.09.282020.09.28渝发改资环〔2020〕1520号

  环境监测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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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经济信息委、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委、商务委、文化旅游委、市场监管局、供销合作社,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相关职能部门: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要求并经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重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渝发改资环〔2020〕144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全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统筹部署和任务分工。近期,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如期完成2020年底塑料污染治理各项阶段性目标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146号),对近期塑料污染治理重点工作提出了要求。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召开的全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我市实际,现就扎实推进我市塑料污染治理重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下同)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各区县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尽快研究提出可操作、有实效的工作方案,实化具体推进措施,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狠抓重点领域推进落实(一)加强对禁止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的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行为;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的禁限期限,对纳入淘汰类产品目录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开展执法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当地政府部署要求,组织对辖区内涉及生产淘汰类塑料制品的企业进行产能摸排,引导相关企业及时做好生产调整等工作。(二)加强对零售餐饮等领域禁限塑的监督管理。商务等部门要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结合当地政府工作安排,加强对商场、超市以及餐饮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等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的监督管理。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部署要求,推动集贸市场建立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进一步规范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的销售和使用。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部署要求,加强景区景点餐饮服务禁限塑的监督管理。商务部门对餐饮堂食、餐饮外卖要加强监督管理,引导督促相关企业做好产品替代并按照《实施意见》规定期限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三)推进农膜治理。供销合作社要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协作,组织开展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专业化组织回收等,健全废旧农膜、肥料包装袋等回收利用体系,进一步提高废旧农膜、肥料包装袋等回收利用效率;根据国家部署推进农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市场销售的农膜加强抽检抽查,将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违规用于农田覆盖的包装类塑料薄膜等纳入农资打假行动。(四)规范塑料废弃物收集和处置。城市管理部门要结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加大塑料废弃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鼓励采取多种方式实施废旧塑料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动将分拣成本高、不宜资源化利用的低值塑料废弃物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能源化利用,减少塑料垃圾的填埋量。(五)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城市管理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时完成已排查出的规模较大的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任务,持续加强后期监管。供销合作社要会同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开展农田残留地膜清理整治。生态环境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碧水保卫战(碧水行动),全面开展江河湖泊、码头塑料污染垃圾清理行动,保卫长江母亲河。三、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一)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城市管理、商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等法律政策要求,做好日常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涉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线索移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由其依法立案查处。(二)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各地要对照本通知要求,启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行业等重点领域

  禁限塑推进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年底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国家部委有关部署,会同各相关部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督促检查联合专项行动,对各地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措施推进和监督执法情况进行部委联合督查,联合专项行动方案另行印发;视情将联合专项行动发现的塑料污染治理相关突出问题纳入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范畴,强化督查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县、各部门要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引导,通过政策图解、短视频等多种形式深入介绍各领域推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组织相关媒体投放公益广告、宣传片等,进一步增加公众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扩大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及时总结、宣传、交流塑料污染治理的好经验、好做法。组织相关行业、企业发布联合倡议,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曝光力度,开展建设性舆论监督工作。市级相关部门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塑料污染治理专项工作机制,加强统筹指导和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持续开展督促检查,对制定实施方案不及时、重点工作不落实的地方进行通报。附件: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年版)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城市管理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2020年9月28日

  附件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年版)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相关规定,分地区、分领域、分阶段对部分塑料制品实行禁限管理。为便于实际操作,对2020年底涉及禁限的部分品类,设定细化标准如下:一、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且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适用范围参照GB/T?21661《塑料购物袋》标准。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以聚乙烯为主要原料制成且厚度小于0.01毫米的不可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适用范围和地膜厚度、力学性能指标参照GB13735《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标准。

  三、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用泡沫塑料制成的一次性塑料餐具。四、一次性塑料棉签以塑料棒为基材制造的一次性棉签,不包括相关医疗器械。五、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为起到磨砂、去角质、清洁等作用,有意添加粒径小于5毫米的固体塑料颗粒的淋洗类化妆品(如沐浴剂、洁面乳、磨砂膏、洗发水等)和牙膏、牙粉。六、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禁止以纳入《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等管理的医疗废物为原料生产塑料制品。七、不可降解塑料袋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展会活动等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的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不包括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连卷袋、保鲜袋等。八、一次性塑料餐具餐饮堂食服务中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刀、叉、勺,不包括预包装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九、一次性塑料吸管餐饮服务中用于吸饮液态食品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吸管,不包括牛奶、饮料等食品外包装上自带的塑料吸管。十、细化标准将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期间,用于特定区域应急保障、物资配送、餐饮服务等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免于禁限使用。

  ——结束——

篇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强调

  商务局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商务局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根据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近期,红古区商务局积极组织专人按照《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职工作,在全区范围内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该局通过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张贴宣传海报,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料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并对各商场、超市、药店的塑料袋使用情况进行了解,要求商场、超市等商品零售场所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悬挂横幅、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宣传一次性塑料制品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和对人居环境的危害。

  下一步,区商务局将继续加大对商品零售场所、外卖服务、各类会展活动等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的监督管理,组织相关媒体投放公益广告,宣传片等,进一步增加公众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扩大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商务局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商务厅关于塑料治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扎实有效推进我市商贸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塑料污染治理的各项目标任务,11月20日,市商务局组织全市重点商超、外卖电商平台、餐饮、住宿、再生资源等行业30余人参加商贸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会。

  在工作推进会上,市商务局业务科室带领各企业负责人认真学习了省商务厅《关于扎实做好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嘉峪关市商贸企业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通过集中学习,各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会后会对照文件要求和《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年版)》做好本行业在使用降解塑料用品、不提供一次性塑料物品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并落实到位,同时,做好本企业员工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学习培训。

  最后,市商务局分管领导强调各企业对商贸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首先要提高认识和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做到全民参与;二是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推动商贸行业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进度;三是加强禁止、限制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公众环境防治意识,倡导简约

  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四是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LED、宣传栏、营业场所滚动播出、张贴禁塑、限塑宣传内容,不断营造塑料污染治理的良好氛围。

  商务局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根据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等9部门《转发国家、省、市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为切实推进减塑工作的开展,我局强化“减塑”宣传,加强塑料制品在商场、超市的零售管理,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减塑推广。

  减少塑料购物袋的使用,是推进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实际行动,结合市局7月初制定的《商务局开展“减塑”宣传活动的工作方案》,在中百、大润发、等大型商超集中开展“减塑”宣传,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减塑”工作的认识,确保“减塑”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

  2、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消费。

  大力宣传国家科学发展理念,积极应对塑料污染,引导群众树立节能减排、环保消费、绿色消费等理念。通过超市LED大屏幕发布“减塑”倡议、开展“减塑”宣传、推广应

  用替代产品,并倡导消费者拒绝使用不合格的塑料购物袋;通过商超广播循环播放“减塑”倡议书,让“减塑”观念深入人心。

  3、形式多样、广泛宣传

  商城有限公司通过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活动各种主题宣传标语、减塑降塑等。积极组织员工上街进行骑行活动,通过沿路发放宣传单,让市民切实明白减塑降塑的重要性,同时向市民提供各种减塑降塑的方法和决窍,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超市入口和收银区放置X展架,展架内容以宣传节能环保为主题,发布“减塑”倡议,开展“减塑”宣传,倡导顾客“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引导顾客少用、不用塑料购物袋,努力营造绿色商场,形成绿色消费的良好氛围。

篇五: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强调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塑料在生产生活中应用广泛,是重要的基础材料。不规范生产、使用塑料制品和回收处置塑料废弃物,会造成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大资源环境压力。积极应对塑料污染,事关人民群众健康,事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委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近期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作出了整体部署和安排。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我省塑料污染治理,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充分征求各地市、各相关部门、有关专家、行业协会和企业以及公众意见基础上对《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经报省委、省政府同意,现正式印发实施。

  二、主要考虑

  (一)随着国家限塑和环境治理工作的深入推进,我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

  一是一次性塑料用品消耗量持续上升,对资源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压力,据行业协会统计,2019年我省外卖、快递、电商等行业消耗的一次性塑料袋、塑料包装、塑料餐具等合计达到55.5万吨,近三年年均增长达16%。

  二是我省塑料产业的产量、产值约占全国的16%和26%,位居全国首位,但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塑料技术和产能方面存在明显短板。

  三是绿色物流、绿色包装等有利于源头减量的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力度不足,循环利用和回收处置体系还不完善。

  四是农村垃圾随意丢弃现象仍然比较普遍,农田残留地膜清理整治难度大。

  五是限塑的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参与意识有待加强。

  (二)针对上述问题,《实施意见》从塑料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入手,突出塑料污染治理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

  一是坚持有序治理。按照2020年、2022年、2025年三个时间段,分层级、分步骤、分领域、分区域,有力有序推进塑料污染治理。

  二是坚持系统治理。从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全过程和各环节出发,建立涵盖塑料全生命周期的污染治理体系。

  三是坚持协同治理。既提出了禁止、限制类的管制要求,以及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培育

  优化新业态新模式等措施,同时提出打造若干个塑料产业示范基地、大幅提高可降解塑料产能、打造可降解塑料全产业链条等措施。

  四是强化专项治理。加强城乡塑料垃圾回收清运,开展江河湖泊、港口、海滩塑料垃圾和农田残留地膜等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五是强化政策落实。从健全法规制度和标准、完善支持政策、强化科技支撑、严格执法监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等方面,推动政策、责任、措施的同步落实。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含正文及附件两部分,其中正文有六章十七条内容,附件为重点任务分工表,主要如下:

  (一)总体要求。明确今后五年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分阶段提出2020年、2022年和2025年的总体目标。(第一章第(一)、(二)条)

  (二)有序推进部分塑料制品的禁限工作。在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分阶段对部分塑料制品提出禁限措施。(第二章第(三)、(四)条)

  (三)加快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从积极推广替代产品,大力培育新型业态和模式,增加绿色产品供给,推动产业绿色转型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第三章第(五)、(六)、(七)、(八)条)

  (四)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从加强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和清运、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第四章第(九)、(十)、(十一)条)

  (五)完善支撑保障体系。提出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强化科技支撑、严格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具体措施。(第五章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条)

  (六)强化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协调机制,要求各地市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第六章第(十六)、(十七)条)

  (七)附件。重点任务分工表列明了各项重点工作内容及具体责任单位。

  四、相关塑料制品禁限

  管理细化标准(2020年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2020年底涉及禁限的部分品类,设定细化标准如下:

  (一)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

  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且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适用范围参照GB/T21661《塑料购物袋》标准。

  (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以聚乙烯为主要原料制成且厚度小于0.01毫米的不可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适用范围和地膜厚度、力学性能指标参照GB13735《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标准。

  (三)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用泡沫塑料制成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四)一次性塑料棉签

  以塑料棒为基材制造的一次性棉签,不包括相关医疗器械。

  (五)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为起到磨砂、去角质、清洁等作用,有意添加粒径小于5毫米的固体塑料颗粒的淋洗类化妆品(如沐浴剂、洁面乳、磨砂膏、洗发水等)和牙膏、牙粉。

  (六)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禁止以纳入《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等管理的医疗废物为原料生产塑料制品。

  (七)不可降解塑料袋

  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展会活动等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的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不包括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连卷袋、保鲜袋等。

  (八)一次性塑料餐具

  餐饮堂食服务中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刀、叉、勺,不包括预包装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九)一次性塑料吸管

  餐饮服务中用于吸饮液态食品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吸管,不包括牛奶、饮料等食品外包装上自带的塑料吸管。

  (十)细化标准将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动态更新调整

  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期间,用于特定区域应急保障、物资配送、餐饮服务等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免于禁限使用。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篇六: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强调

  城市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

  为贯彻《关于印发“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重点任务,进一步增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能力,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全省统筹、部门联动、地市发力、社会参与”的治理思路,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管理为重点,以塑料制品绿色化设计和替代性应用为支撑,以塑料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为抓手,以重点区域塑料垃圾专项清理整治为手段,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主动作为,系统推进塑料制品生产、使用、回收、处置全链条治理体系建设,实现塑料制品源头减量、规范回收和科学利用。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塑料污染治理机制运行有效,多元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形成贯穿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末端处置全链条的治理长效机制,推动白色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源头减量力度显著加强,电子商务、邮政快递、商品零售、餐饮外卖、展会活动、宾馆酒店等重点领域不合理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大幅减少,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明显提升,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30万个。回收处置能力不断提升,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实现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全覆盖、行政村生活垃

  圾治理常态化,全省农膜回收率达到85%,地膜残留量实现零增长。清理整治行动深入推进,“水上环卫”“海上环卫”制度全面推行,重点水域、重点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的历史遗留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

  三、推动生产和使用环节源头减量(一)推广塑料制品绿色设计。积极推行绿色设计相关标准,引导生产企业对照标准优化产品结构设计,减少产品材料设计复杂度,助推塑料产品回收利用。(二)加强产品包装日常监管。严格按照规定,全面禁止生产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部分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产品。(三)落实部分塑料制品禁限规定。严格落实有关禁止、限制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规定。落实《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管理办法》,实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报告制度。督促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等有关行业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的销售和使用,加大餐饮行业、展会活动、宾馆酒店禁限塑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指导电子商务、外卖等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按照要求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规则。(四)强化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推动邮政快递业落实《省邮政快递业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三年实施方案》要求,鼓励使用绿色包装推荐目录产品,加强电商和快递企业与商品生产企业的上下游协同,推进产品与快递包装一体化,推广电商快件原装直发,大幅减少电商商品在寄递环节的二次包装。(五)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试点。加快推广应用可循环快递包装,提升循环中转袋(箱)应用比例,选择一批有条件的城市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推广生鲜快递可循环配送箱、可复用冷藏式快递箱,减少使用一次性

  塑料泡沫箱等。鼓励企业采用股权合作、共同注资等方式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

  (六)实现物流周转箱循环共用。按照工作部署,推动物流周装箱规格尺寸、物理和安全环保性能等标准统一,推广可循环、可折叠的物流配送器具,实现物流周转箱减量化、循环化和共享化。

  (七)落实绿色包装认证制度。贯彻落实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建立健全快递包装绿色标准,提高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

  (八)发挥公共机构表率作用。公共机构要以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为抓手,带头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等制品。倡议在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安装直饮净水机替代塑料瓶装水。

  四、做好替代产品产供需衔接(九)完善替代产品标准。综合考虑竹木制品、纸制品、可降解塑料制品等全生命周期资源环境影响,完善相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进一步健全替代产品标准体系,推行生物降解塑料标准,规范应用领域,明确降解条件和处置方式。(十)深化研究评估与创新应用。依托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力量,开展不同类型可降解塑料降解机理及影响研究,科学评估其环境安全性和可控性。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在相关领域开展科技项目攻关、产业政策研究和科技成果示范应用,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应用成本。

  (十一)引导生物降解塑料产业有序发展。积极指导生物降解塑料生产企业对照标准,适时做好产品更新和生产调整,促进产业科学合理布局,推动塑料制替代品产业化、绿色化、规范化发展。

  (十二)推广全生物降解农膜。加大对全生物降解农膜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规模化推广应用全生物降解农用地膜等农业投入品。

  (十三)规范可降解塑料行业秩序。推动可降解塑料检测能力建设,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可降解塑料虚标、伪标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规范塑料废弃物分类回收(十四)合理布局塑料废弃物收集与转运设施。各级住建、商务部门结合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推进城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融合,在大型社区、写字楼、商场、医院、学校、场馆等重点区域科学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提高塑料废弃物收集转运效率。增加海滩、港口码头等活动场所垃圾收集设施投放,提高垃圾清运频次,加强塑料废弃物分类收集和转运清理能力。(十五)提升旅客运输领域规范化回收水平。围绕公路、铁路、水运、民航等旅客运输领域,加强塑料废弃物规范收集,实现交通运输工具收集、场站接收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的全过程衔接。(十六)加大快递、外卖行业规范回收力度。推动电商外卖平台、快递企业与环卫部门、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在住宅、办公场所等重点区域合理建设外卖餐盒回收设施,设立可循环快递包装协议回收点,鼓励发展“互联网+回收”新业态,持续提升快递、外卖行业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水平。支持供销合作社大力开展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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