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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隧洞施工生产安全协议书(十七篇)(2023年)

时间:2023-05-09 11:45:11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隧洞施工生产安全协议书(十七篇)(2023年),供大家参考。

最新隧洞施工生产安全协议书(十七篇)(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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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洞施工生产安全协议书篇一

乙方: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执行。

协议内容:

一.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

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消防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条例和规定,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二. 甲乙双方都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生产

管理办法、安全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 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制

度、安全生产技术、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四. 甲乙双方要抓好安全教育,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必须先落实安

全技术措施,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五.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

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 乙方应履行以下职责,具体内容如下:

1.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责任人,随时检查

安全生产情况并作好记录,如发生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2.施工人员进场和施工时,必须组织安全生产会议,安全

教育宣传,讲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防护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

3.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

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

4.对电工、电气焊、机械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坚持现

场检查制度,禁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施工现场生活区和施工区应分离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及防火有关规定。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派专人负责。

6.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禁止吸烟动火。

7.乙方必须自行向员工个人配发防护用品,如安全帽、绝缘手套、防护眼镜等,强制性要求现场人员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遵守安全规定。

8.乙方对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电气设备以及在搭设、制作、

安装、使用必须确保安全。不符合安全的一律不得使用或立即停用并立即清除现场至安全地,由甲方为乙方配置的防护用品用具及安全设备物资等,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对施工现场、生活区凡有可能不安全的地方,尤其是危险

区域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配备消防设备,并布置正规明显的安全标志和警示牌;未经甲方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拆除、移动,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10.乙方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冒险蛮干、野蛮施工,当安

全和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任何时候都要采取各种有效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有权制止涉及不安全的行为。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解释权归属甲方。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隧洞施工生产安全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制度是实施工程项目的重要保证,双方应通过加强管理、督促检查,不断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意识,从而创造一个安全、整洁、文明的施工现场环境,实现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以下各项规章制度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一、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a、对严格劳动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的措施: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

2、乙方每天上班前,召开班前交底会,由班组长布置当天的施工任务、操作要求和应注意的问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乙方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保证安全有效。

b、甲方安全检查措施:

1、项目经理检查各级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2、专职安全员对项目安全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和日常检查。

3、认真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奖罚。

4、安全检查制度化,实施定期不定时安全检查。

c、乙方施工作业标准化措施:

1、根据施工作业标准及操作程序,强化职工的安全工作意识。

2、严格机械的操作规程,训练职工的机械作业技能。

3、禁止无证上岗和岗位串岗作业。

d、施工现场执行甲方要求的防火措施:

1、遵守各项安全防火规章制度,办理动火证。

2、消防设施,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3、严格控制明火作业,建立申报、批准、监督制度。

4、木制作、油漆施工作业面上必须布置足够的灭火器材。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a、对施工现场布置合理、物料堆放有序、施工操作方便、作业环境安全等采取的措施:

1、乙方必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安置各项临时设施和消防器材,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安全通道、进出道路和安全防护设施。

2、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须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3、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架设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严禁任意拉线接电;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

4、夜间加班施工照明设施,必须符合施工安全的要求;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5、现场供、配电箱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移动导线必须使用符合电压等级要求的专用移动电缆,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导线、电气设备及器具。

b、对优化施工现场的场容场貌采取的措施:

1、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应按总、分包单位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穿戴统一工作装和安全帽。

2、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乙方必须事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进行,并应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

3、堆放在露天的材料必须按规定堆放整齐并标有标识。经常清理建筑垃圾,每周举行一次清扫和整理施工现场活动,以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

4、施工现场的工地办公室、食堂、宿舍和厕所等工作生活设施,要符合卫生、通风、照明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要符合饮食卫生要求。特别注意解决施工现场的厕所卫生条件问题和建筑垃圾的清理问题。

c、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的措施:

1、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建筑垃圾,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的发生。

2、妥善处理泥水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3、采取有效措施施工过程中的灰尘、生活垃圾和零星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

4、禁止对有毒有害废弃物乱摊乱放,防止污染。

5、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尘土污染。

三、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纪律:

1、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其他有关管理条例。

2、加强安全学习,树立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乙方施工人员应填写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后方可上岗,记录卡作为施工人员安全档案。

4、乙方班组长对工人每周五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宣传及安全讲评,每月必须提交进行安全教育的交底记录给甲方项目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

5、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背心、短裤和拖鞋进入施工区域。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施工操作中,不得无故脱下安全帽。

6、乙方应定期由专人检查和维护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器具,保证安全有效。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无故随意动用消防器材和其它设备。

7、现场使用临时配电箱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移动导线必须使用符合电压等级要求的专用移动电缆,严禁使用不符和安全要求的导线、电气设备及器具。

8、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从高处抛掷任何物品材料。

9、上班前或工作时间不得饮酒,严禁酒后作业。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未经批准不得动用明火。

10、特殊工种人员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持有效证件上岗施工,严禁违章作业。

甲方将派专职安全员对所有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督促与检查,在安全员发现问题向当事人指出后,当事人仍不改正的,安全员有权对当事人处以50元的罚款;若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乙方处以3000元以上的罚款;若因此影响工程评定或造成恶劣影响,将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乙方郑重承诺:凡因乙方人员违反上述规章制度及生产纪律,而发生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事故、财产损失事故、火灾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保存期:叁年

隧洞施工生产安全协议书篇三

甲方(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电力工程施工需要,拟将吊车起重作业工作承包于承揽人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安全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就吊车起重作业有关安全问题达成协议如下,供双方妥善执行。

双方声明:本协议是对甲乙双方在承揽关系的前提下对有关施工及安全事项的确定,甲方在每次起重操作过程中的“指挥”是敦促完成承揽合同的辅助内容。乙方在进行每次吊车作业前,已经充分熟识作业现场环境。

本协议中所称的甲方对乙方起重操作过程中的“指挥”,仅指具体起重过程中对待吊物品的捆绑挂钩、松钩以及使用信号旗对待吊物品进行目标导向工作。

一、吊车起重作业的具体内容

1.吊车类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使用时间:
_______年_____ 月____ 日至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 日。

二、租赁金和结算方式

1.计量方式:按实际工程进行计量,计时时间以机械进入甲方指定地点,并指令开始工作时,甲方指定专人计量时间、计价方式、累计签发的时间,按累计时间乘以单价进行计算,单价以中标谈判价格_____ 元/小时(大写:__________ )执行。

2.结算方式:按_______结算。于每_________ 日前对上一月签单进行统计结算。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吊车必须经检测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操作人员具备特种作业资格,并审核备案;甲方认为吊车或作业人员不能使用、胜任的,不服从工作指挥的有权拒绝或终止使用。

2.甲方有权纠正起重操作过程中的违章行为,并阻止违章操作。

3.甲方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在作业前向乙方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4.甲方在吊车作业的过程中,发现吊车存在危及安全施工的隐患时,有权中止使用,隐患排除后方可重新开工。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吊车合格。乙方所提供的吊车,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机械性能良好,经国家起重设备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并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除吊车主体以外,乙方需提供与施工现场起重作业相匹配的辅助配件。

2.吊车人员具备资格。乙方提供的吊车应配操作人员,必须操作熟练,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则,服从甲方责任人员的指挥,遵守施工现场有关规定,按照定作人甲方的施工需要进行施工,不得野蛮作业和违章操作,并应掌握现场的作业环境和存在的危险点。

3.保险齐全。为防止吊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乙方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4.乙方负责吊车进退场运输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吊车安全运到甲方施工现场,乙方在施工现场严格按国家标准局颁布的《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5.在施工现场,乙方应对吊车作业过程中的起重安全和吊车作业人员操作安全负责。对甲方违章指挥的,乙方有权拒绝。但乙方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拒绝施工,并应确保完成甲方交待的全部作业内容,保证施工作业质量符合甲方要求。

6.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使用机械的时间(一般提前 天);遇特殊或紧急情况随时通知,乙方应以甲方为重点,确保机械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因此影响甲方正常工作,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所有费用。

五、安全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监总局特种设备局颁布的《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 q5001-20__)》、国家标准局颁布的《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及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2.由于乙方吊车司机违章操作、操作不当或起重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机械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财产损失或影响工程进度的,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吊车在吊装过程中,因吊车倾斜、吊臂断臂、钢丝绳陈旧、过载、吊耳、卸扣、枕木等吊车设备原因造成断裂或索具不规范使用,从而导致人身伤亡事故、财产损失或影响工程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4.吊装作业前,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应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流畅;由于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5.在施工期间发生人身伤亡及其他事故时,甲乙双方均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事故抢修的义务,甲方应根据国家及有关规定,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此协议一式____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执行,甲乙双方各执 _____份,均报各自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____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隧洞施工生产安全协议书篇四

甲方:
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建筑工程公司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 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政发 号)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安全施工原则,明确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责任,确保实现本项目安全施工管理目标,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保护项目施工中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在四厂新系列锅炉房工程中甲方山东华联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乙方山东省沂源县城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贵忠项目部 签定如下安全协议书。

一、乙方进入施工作业区域施工前,应当经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并与甲方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并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指定施工安全负责人,设立专职的施工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负责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过程中的工作协调、联系。乙方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

二、乙方应当是经过工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施工资质证书及安全资质证书的正规单位,聘任和使用的驾驶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不得使用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人员。

三、乙方应当独立完成工作,乙方不得将工程肢解分包或将工程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工程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鉴定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四、乙方施工机械、车辆、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应当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或政府部门相关部门检验符合安全规定,具备良好的性能和安全要求,乙方还需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和维护保养,不得带病运行,超过检验周期或未经检验检测合格不得使用。

五、工程开工前,施工作业区域应当经甲方工程管理部门与乙方共同确定。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作业区域,应当统一穿戴劳保服装戴头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及防护措施,并对施工现场做封闭处理,设置围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甲方办公工作区域或非施工区域,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工程经办部门人员有权随时监督检查。

六、乙方在施工前应当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乙方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熟悉施工环境及危险源,知悉如何采取自身安全防范措施,树立安全意识,按照要求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乙方进行高空作业时,应当符合高空作业规范并派专人监护,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作业,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进行地下或密封环境施工时,必须配备安全防护措施,并派专人监护。乙方必须为高度危险作业人员在缴纳工伤保险的基础上补充缴纳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乙方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要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对施工现场脚手架、防护网等重要安全设施每天开工前应当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施工中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乙方、甲方及第三方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乙方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甲方水、电、气(压缩空气、天然气、氧气、乙炔等)等,乙方施工单位应当填写申请单,经甲方相关部门批准,由甲方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气地点,乙方保证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保证气罐、气瓶存放、运输使用安全。并由乙方施工单位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费用由乙方施工单位负担。乙方对借用甲方的设备、设施应当在使用前进行全面检查,乙方一经使用,视为借用的设备、设施已经处于正常的、安全的状态。

八、乙方气焊、气割等工作应当由持相关证书的专业人士操作。乙方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须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乙方必须指派安全人员在现场监护,同时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现场监督检查。乙方施工车辆来往施工作业区域应当谨慎驾驶,不得超速超载行驶,出入应经门岗值班人员检查,并出具经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出厂物品放行单,方可放行。

八、乙方应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采取消防安全措施。

九、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工程经办部门有权随时对乙方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各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对“三违行为”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因此延误工期的不予顺延。

十、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当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清理垃圾时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施工污染环境的,乙方应当予以治理,致使甲方被环保部门处罚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的罚款数额,否则,甲方不予支付乙方的安全保证金或质量保证期内的质量保证金。

十二、工程施工期间,乙方指派齐元山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等安全工作;甲方指派 孙万胜 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等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询问、检查。

十三、乙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伤亡及设备损坏事故独立承担安全责任。乙方造成的自身损失及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乙方独立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十四、甲方扣留每期应付工程款的10%作为施工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死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其它一切意外情况,施工安全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向乙方一次付清,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属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安全施工保证金部分扣除或扣完时,补充或重新提取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损失额 元以上,包括 元)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一般设备事故(损失额 元以下)及出现其他一般意外事故(损失额 元以下),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发生人身轻伤或其他轻微事故(损失额 元以下,包括 元),扣除30%安全保证金;

(4)、乙方人员发生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行为的经济处罚,从安全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十五、本协议书签订后,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执行本安全协议书的约定,乙方不予遵守、执行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乙方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予赔偿的,甲方不予退还安全保证金和在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金。

十六、 生效及失效期限:本协议书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时生效,施工合同终止的,除质保条款依然有效外,本责任书失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施工经办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 月 日

隧洞施工生产安全协议书篇五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做到文明安全施工不发生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管理制度,经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

一、协议双方:

1、单位名称(简称甲方)

2、单位名称(简称乙方)

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江苏省、扬州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各种操作规程。

三、甲方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统一管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向甲方负责。

四、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乙方,或指定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乙方,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建设单位负全部责任。

五、乙方使用不合格的施工机械、机具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由于乙方劳动组织不合理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务人员导致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七、甲方在乙方施工前按要求向乙方提供与其承包工程施工作业有关的安全资料,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安全资料编制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八、乙方施工用电必须符合临电标准。

九、乙方应按规定对自己的工人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教育工人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如违章作业甲方有权处罚。

十、乙方保证给工人合理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工人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十一、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或因破坏甲方安全设施而造成的伤亡事故,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十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的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造成的乙方事故,甲乙双方协商按国家规定处理。

十三、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隧洞施工生产安全协议书篇六

甲方:

乙方:

施工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的规定,为确保双方利益,明确双方权利与责任,规范机房施工作业程序,提高建设、施工单位施工作业安全意识,确保技术保障部空管设备正常运行,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第一条适用范围

一、本安全协议书所称施工作业是指在机房内进行的所有施工作业。

二、本安全协议书所指的安全是指:人身安全、通信设备(网络)安全、防火防盗安全等。

第二条双方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是本协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有责任和权利制止、纠正、处理任何乙方的违章、违规行为。

2、甲方不直接参与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对乙方生产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有义务和责任配合乙方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进入甲方认定的重要部门。

4、甲方有权对乙方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要求赔偿和追究相关责任。

5、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甲方不得无故要求乙方停止施工。

二、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房作业相关规定。

2、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不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甲方不得对其进行打击报复。

4、乙方对甲方的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5、乙方的生产活动必须保障甲方的设备安全。乙方如因人为因素造成对甲方的任何损失,必须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

6、负责施工中场地安全及材料保管,做好施工现场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等工作。

7、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将施工作业联系人、联系电话、施工作业计划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同时向甲方了解、调查作业现场的情况和注意事项。

8、乙方进场施工时,应通知甲方,甲方应派人员到现场随工。

9、在工程施工中,甲方发现通信设备运行不稳定、或有其它危及空管设备稳定运行的情况时,有权力通知乙方停工。乙方接到口头或书面通知后必须立即停工。

10、乙方应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的指挥监管,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人。

12、11、乙方的施工作业涉及在用设备或电路的,必须报甲方批准,并做好安全措施,保证甲方在用设备或电路安全。

第三条协议的期限与终止

本协议从—— 年 ——月—— 日起生效,至——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其他约定

一、本协议的附属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隧洞施工生产安全协议书篇七

甲方(定做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电力工程施工需要,拟将吊车起重作业工作承包与承揽人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安全职责,根据《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就吊车起重作业有关安全问题民事协议如下,供双方妥善执行:

双方声明:本协议是对甲乙双方在承揽关系的前提下对有关施工及安全事项的确定,甲方在每次起重操作过程中的“指挥”是敦促完成承揽合同的辅助内容。乙方在进行每次吊车作业前,已经充分熟识作业现场环境。

本协议中所称的甲方对乙方起重操作过程中的“指挥”,仅指具体起重过程中对待吊物品的捆绑挂钩、松钩以及使用信号旗对待吊物品进行目标导向工作。

一、吊车类型: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使用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租赁金和结算方式

1、计量方式:按实际工程进行计量,计时时间以机械进入甲方指定地点,并指令开始工作时,甲方指定专人计量时间;计价方式:累计签发的时间,按累计时间乘以单价进行计算,单价以中标谈判价格 元/小时执行。

2、结算方式:按月结算。于每月二十日前对上一月签单进行统计结算。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吊车必须经检测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操作人员具备特种作业资格,并审核备案;甲方认为吊车或作业人员不能使用、胜任的,不服从工作指挥的有权拒绝或终止使用。

2、甲方有权纠正起重操作过程中的违章行为,并阻止违章操作。

3、甲方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在作业前向乙方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4、甲方在吊车作业的过程中,发现吊车存在危及安全施工的隐患时,有权中止使用,隐患排除后方可重新开工。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吊车合格。乙方所提供的吊车,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机械性能良好,经国家起重设备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并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除吊车主体以外,乙方需提供与施工现场起重作业相匹配的辅助配件。

2、吊车人员具备资格。乙方提供的吊车应配操作人员,必须操作熟练,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则,服从甲方责任人员的指挥,遵守施工现场有关规定,按照定做人甲方的施工需要进行施工,不得野蛮作业和违章操作,并应掌握现场的作业环境和存在的危险点。

3、保险齐全。为防止吊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乙方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4、乙方负责吊车进退场运输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吊车安全运到甲方施工现场,乙方在施工现场严格按国家标准局颁布的《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5、在施工现场,乙方应对吊车作业过程中的起重安全和吊车作业人员操作安全负责。对甲方违章指挥的,乙方有权拒绝。但乙方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拒绝施工,并应确保完成甲方交待的全部作业内容,保证施工作业质量符合甲方要求。

6、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使用机械的时间(一般提前一天);遇特殊或紧急情况随时通知,乙方应以甲方为重点,确保机械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因此影响甲方正常工作,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所有费用。

五、安全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监总局特种设备局颁布的《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 q5001-20__)》、国家标准局颁布的《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及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2、由于乙方吊车司机违章操作、操作不当或起重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机械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财产损失或影响工程进度的,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吊车在吊装过程中,因吊车倾斜、吊臂断臂、钢丝绳陈旧、过载、吊耳、卸扣、枕木等吊车设备原因造成断裂或索具不规范使用,从而导致人身伤亡事故、财产损失或影响工程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4、吊装作业前,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应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流畅;由于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5、在施工期间发生人身伤亡及其他事故时,甲乙双方均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事故抢修的义务,甲方应根据国家及有关规定,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6、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此协议一式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执行,甲乙双方各执 份,均报各自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隧洞施工生产安全协议书篇八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管理,确保项目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施工人员必须牢记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不违章作业;

2、施工现场如有高处的交叉作业、拆除实墙面、顶面设施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时,施工人员施工时必须戴好安全帽;

3、两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穿防滑鞋,系安全带方法为高挂低用,必要时平挂也可以;

4、存在着安全隐患的作业面,在无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未达到安全防护效果前,施工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5、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危险场所或触摸非本人操作机械、电气等设备及电闸、阀门、开关等;

6、用高凳或其他架板设施铺脚手板时,架板设施必须牢固、平稳,铺设板宽度不少于两块脚手板;

7、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有易燃易爆物品处抽烟动火,不得随意丢烟头(烟头必须熄灭);

8、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向上级报告;

9、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大小便,严禁盗窃破坏设备、材料、废料、废料头及公共和私人财产;

10、施工人员必须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施工现场打扫干净。

11、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轻伤率低于5‰。(注意:该条为与分包方约定的安全生产指标)

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章):
乙方(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隧洞施工生产安全协议书篇九

为保证 住宅小区 工程的消防安全,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消防规定、规程办法,服从行业管理,接受有关单位及保信 公司的监督检查,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此协议。

一、 协议双方:

单位名称(单位工程总承包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项工程承包方(建设单位分包给乙方的分项工程或总承包方转包给乙方的分项工程):
,以下简称乙方。

二、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和上级单位颁发的政策、法律、规章、标准和制度,认真执行消防法和操作规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因自己的违章施工给对方施工造成施工困难和事故。双方通力协作做到安全施工,不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三、甲方对乙方的分项施工项目负责介绍施工现场基本情况,按合同的规定乙方求助甲方协助的事项,甲方应满足乙方的要求。

四、乙方施工项目应当按规定对自己的工人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教育工人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消防保卫管理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如违章施工或违章作业甲方有权处罚。炊事人员使用液化气或油料做饭应先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常规教育,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五、乙方应按规定参加总包方组织的义务消防队员培训工作。

六、乙方工人无故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或设备。

七、乙方工人进入施工现场或楼内不许吸烟。

八、乙方工人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消防领导小组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并配备看火人及消防器材后方可作业。

七、一旦发生火情,乙方保证服从甲方指挥,全力参与灭火行动。

八、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的消防设施不符合规定造成的乙方事故,甲乙双方协商按国家规定处理。

九、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因破坏甲方消防设施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不负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事故处理和上报上级单位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补充条款(项目部根据自身情况而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此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协议期满、人员全部退场后中止。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补充条款:

1. 任何人严禁在宿舍内做饭、使用热得快、电褥子等。

2. 各队派专人每天打扫宿舍卫生。

3. 工人不得在床上吸烟,在宿舍内设立烟头桶里面要有水。

4. 项目部派保安人员24小时巡查宿舍,各队人员必须听从保安人员的管理。

5. 各队在每日两次的班前会要宣传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6. 各队包括全体员工不得随意动用消防器材。

7. 各队如果动用电气焊必须开动火证、设看火人。

以上要求如有违反处罚队长及当事人(情节严重者开除或依法处理)

隧洞施工生产安全协议书篇十

甲方:
务楼工程项目部

乙方:
(电梯安装施工队)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精神。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确保施工现场生产合理安全用电,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用电规范》即〔jgj46-20__〕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即(jgj59-20__)规范以及北京市建委颁发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以及国家,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和本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标,经双方确认达成如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书》。

此“协议书”只适用于 工程项目。

一、 目标

1. 触电伤亡事故为零;

2. 杜绝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3. 达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要求;

二、 甲方责任

1. 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连接点;

2. 制定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和下发不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3.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并加强检查,对检查和定期检查进行记录,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并对违规现象进行罚款;

4. 掌握施工现场的用电情况,做好各分包单位安全施工用电的协调工作;

5. 对违章用电和违章操作人员进行处理。

三、 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配备一名专(兼)职的临时用电管理人员,和满足施工现场施工需要并结合本项目的难易程度配备合格的临电电工。

2. 乙方每日安排电工巡视检查,保证用电设备必须做好保护接零、重复接地等处于完好状态。保护零线必须为黄绿双色线,严禁使用老化及破损线和非橡套缆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定人、定措、定时间进行解决或整改。

3. 乙方负责对临电维护维修人员进行相关和安全技术知识的陪训和教育,并且监督临电人员防护用品的配备和持证情况;

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和国家北京市以及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并确保达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5. 乙方单位在进场时的所有临电器材必须经过甲方检查、验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使用,并提供相应的临电器材合格证。

6. 施工现场所有电气线路、配电箱、电气设备、设施,施工照明等在使用操作时必须由合格的电工来操作,严禁非电工进行操作。电工人员应在操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7. 甲方的配电箱、电缆线、照明灯、开关、用电标识、运输机械、施工完成的作业面等,乙方施工时应注意成品保护,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8. 乙方必须本着节约用电的原则力争节约用电,用电设备停用时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生活区宿舍内应做到人走灯灭。

9. 乙方的维护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并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电工的人数必须满足施工的需要,且每班不得少与两名电工并做到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10.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内装置必须完好无损、装备端正、牢固可靠。

11. 搬迁或移动配电箱或用电设备时必须经电工断电处理后方可进行。对临时用电设施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由电工人员处理,必要时应向有关人员报告和解决。

12. 配电箱应放置平稳牢固,严禁倒放或平放,配电箱的周围应有两人同时工作的足够空间和通道,严禁在配电箱防护栏2m内堆放建筑材料及杂物,室外配电箱必须做好防雨、防咂、措施。

13. 用电设备必须由三级、开关箱供电,所有固定式的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严禁一闸多用,电箱与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m。三级配电箱、开关箱,应由二级配电箱漏电接出。

14. 三级配电开关箱380v、220v必须分开,专箱专用,严禁混用。

15. 施工现场必须达到三级配电,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16. 二级箱、三级箱、开关箱漏电开关额定值与动作整定值应逐级匹配。

17. 二级配电箱于三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手持电动工具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5m。

18. 施工现场、办公区、宿舍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严禁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具,严禁违章用电和非电工操作。电气操作人员必须经常学习关于电气方面的知识、电气操作规程,把好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关,确保施工的安全用电。

19. 各种电气设备、设施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采取可靠的接零保护。所使用的保护线必须为双色(黄绿色)机械设备的保护线应应引至外边,并且应压接紧固。

20. 导线上严禁搭、挂、压其他物体,不得把电源线直接绑在金属物体上或脚手架上,更不能把电源线泡在水里或拖地使用,应用绝缘s钩挂设或绝缘导线绑扎固定,高度不能低于2.4m。不能挂设的导线(电焊机一次线、其它设备导线等)必须穿绝缘管加以保护。

21. 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经过摇测经摇测合格后方能使用。摇测后的数据必须报总包安质部进行备案。,

22. 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御灯具,碘钨灯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应做好接零保护,金属支架杆手持部位应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碘钨灯的高度室外应不低于3m,室内不低于2.4m。

23. 施工现场内应使用ii、iii类手持工具。i类电动工具应淘汰。

24. 宿舍内、地下室、特别潮湿的场所应使用低压照明灯具,应使用36v或36v以下的照明,行灯的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源线,不得使用塑胶线。低压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器安装要求。

25. 现场供电电缆应严格执行电缆敷设规定要求。进出建筑物或沿墙水平敷设时线路必须加以保护,并应挂好标识。

26. 乙方的电气负责人必须对维护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本单位的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7. 本现场的供电方式应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

28. 电表、二级箱及以下的配电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29. 电焊机必须配备电焊机专用箱,电焊机一、二次侧应加防护罩,电焊机一次线不应大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

四、 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五、 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

六、 本协议此协议签字之日起生效,施工完成后终止。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隧洞施工生产安全协议书篇十一

为保证 香密园住宅小区 工程的消防安全,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消防规定、规程办法,服从行业管理,接受有关单位及保信 公司的监督检查,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此协议。

一、 协议双方:

单位名称(单位工程总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分项工程承包方(建设单位分包给乙方的分项工程或总承包方转包给乙方的分项工程):以下简称乙方。

二、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和上级单位颁发的政策、法律、规章、标准和制度,认真执行消防法和操作规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因自己的违章施工给对方施工造成施工困难和事故。双方通力协作做到安全施工,不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三、甲方对乙方的分项施工项目负责介绍施工现场基本情况,按合同的规定乙方求助甲方协助的事项,甲方应满足乙方的要求。

四、乙方施工项目应当按规定对自己的工人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教育工人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消防保卫管理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如违章施工或违章作业甲方有权处罚。炊事人员使用液化气或油料做饭应先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常规教育,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五、乙方应按规定参加总包方组织的义务消防队员培训工作。

六、乙方工人无故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或设备。

七、乙方工人进入施工现场或楼内不许吸烟。

八、乙方工人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消防领导小组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并配备看火人及消防器材后方可作业。

七、一旦发生火情,乙方保证服从甲方指挥,全力参与灭火行动。

八、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的消防设施不符合规定造成的乙方事故,甲乙双方协商按国家规定处理。

九、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因破坏甲方消防设施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不负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事故处理和上报上级单位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补充条款(项目部根据自身情况而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此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协议期满、人员全部退场后中止。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补充条款:

1. 任何人严禁在宿舍内做饭、使用热得快、电褥子等。

2. 各队派专人每天打扫宿舍卫生。

3. 工人不得在床上吸烟,在宿舍内设立烟头桶里面要有水。

4. 项目部派保安人员24小时巡查宿舍,各队人员必须听从保安人员的管理。

5. 各队在每日两次的班前会要宣传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6. 各队包括全体员工不得随意动用消防器材。

7. 各队如果动用电气焊必须开动火证、设看火人。

以上要求如有违反处罚队长及当事人(情节严重者开除或依法处理)

隧洞施工生产安全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
项目部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铁路消防管理办法》和铁路防火安全的有关规定,为强化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经甲、乙双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按照《消防法》的法律法规,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乙方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乙方应认真执行《消防法》规定的消防管理责任,落实防火管理职责,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制定用火用电等防火安全制度并加以落实。

三、乙方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必须使每位从业人员掌握“三懂三会”(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四、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数量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五、乙方若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存在火灾隐患,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如乙方未及时整改,甲方将给予信用评价考核直至提前终止施工合同。

六、乙方要严格落实防火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火灾隐患。

七、乙方要自觉接受公安部门或甲方管理职能部门的消防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火灾隐患和整改要求,乙方应积极落实整改。

八、由于乙方消防管理不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发生火灾事故所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访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施工合同到期后,协议自行废止。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隧洞施工生产安全协议书篇十三

工程名称:

甲 方:

乙 方:

为切实加强工程项目安全文明管理力度,不断提高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水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政府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确保安全文明生产,保证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1.安全施工

1.1甲方的责任

1.1.1贯彻落实国家及政府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1.1.2依照甲、乙双方的约定,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如交付使用前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按照政府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等。

1.1.3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严重违章行为有权勒令停止其工作。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开具隐患通知单,限期整改;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整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1.1.4建立健全的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5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救援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2乙方的责任

1.2.1贯彻落实国家及政府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承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乙方应完善健全自己的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对自单位人员全面负责。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有权予以纠正制止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

乙方进驻工地后十四(14)天内制定工地/施工安全预防设施的详细计划书,并提交给甲方审批。甲方可以驳回、批准或修订该计划书,乙方应根据甲方意见做出修订。乙方须委任一名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为工地/施工安全监理及甲方主任,确保该已被甲方批准的计划书得以正确执行及保证整项工程施工期内完全遵守政府部门所颁布的安全规则及避免发生任何意外。乙方应每周向甲方提交工地/施工安全报告。若甲方认为乙方在工地的安全设施或处理方法不符合要求时,可发出停工指令直至修复妥当符合安全规则。停工期内的所有间接及直接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1.2.2接受甲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包括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严格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将承包项目违法转包。

1.2.3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青岛市建委标准化劳务人员登记表进行劳务人员登记并签订劳动合同,进行标准化统一管理。特种工种上岗证持证率100%,如“电工、电焊工、架工、塔吊工、信号工”及普通工等工种的各种操作上岗证,收集存档、先验原件、上岗证复印证件必须乙方盖单位红章送交甲方项目部安全员处存档备查,严格按照青岛市建委关于特种工种的相关规定,做到人证相符,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1.2.4乙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并且提交给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及各重大施工项目安全专项实施方案,如“塔吊、脚手架、大模板、深基坑、临电”等方案要有专人管理;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 (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确认合格后监督实施。

1.2.5按照政府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技能和安全规定考试,合格并建立每个职工专一安全教育档案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全规定考试,并报给甲方项目部备案。

1.2.6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1.2.7工程开工前,必须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1.2.8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在限期内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

1.2.9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必须先整改后施工。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2.10对乙方承包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b级配电箱以下部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1.2.11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乙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政府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甲方备案。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1.2.1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政府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时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甲方备案。

1.2.1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计取。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2.13.1遵守所有适用的安全规则,阻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现场;

1.2.13.2高度重视并照料有权在现场的所有人员的安全;

1.2.13.3保持现场和清除工程不需要的障碍物,并及时从现场清除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以避免对现场人员造成危险;

1.2.13.4在按照竣工验收的规定移交前,提供围栏、照明、警告信号、保卫、看守,并保持现场内外清洁;

1.2.13.5在施工现场制作、张贴、悬挂广告宣传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如果因乙方未履行上述职责,致使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造成安全质量事故或其它政府罚款,乙方应立即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所有费用。

1.2.14乙方应按照国家及相关地区有关现场施工的消防要求于现场配备适量质量合格的灭火器、消火栓、变压器沙坑等以保证现场消防安全。所有的消防安全措施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须达到甲方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

1.2.15乙方须遵从并按照政府部门有关施工作业安全、现场安全的条例。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等重要地点附近施工时乙方应采取必要、特殊的安全防护措施以保证其雇员、现场其他人员及第三者的安全。包括该安全措施的建立及日常维护。在建筑物临边、洞口、交叉、高处等作业地点设置及维护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安全护栏、临时封闭隔断等。在进行爆破、有毒有害等高危作业时,乙方应该采取的必要、特殊的安全防护措施以保证避免发生任何意外。

1.2.16其他安全施工环境创建与保持。按工程项目当地政府安全施工要求可能增加的其他措施及费用。如在工地内各通道的安全照明;为其雇员提供和保持一切所需的安全防护衣物和设备;按政府部门要求在日间和夜间挂起旗帜、讯号和标记,保障行人的安全等。

1.2.15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代表认可后实施,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1.2.16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甲方代表,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代表认可后实施,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1.3承担事故的责任

1.3.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3.2由于甲方责任或第三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3.3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3.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先抢救人员生命并保护现场,必须在30分钟内向甲方报告,并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1.3.5乙方应依法为其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

1.4安全施工处罚条例

1.4.1乙方要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针对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培训,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书面记录,无书面记录的罚款500元。

1.4.2施工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要戴好安全帽,凡发现在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该罚金由违规者所在单位支付。

1.4.3对于“四口五临边”做到“有洞必盖、有边必有栏”的防护措施,并配置醒目警告标志,无防护措施者罚款1000元,无警告标志罚款100元。

1.4.4施工用电按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电缆线必须穿管埋设或架空敷设。对易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采用绝缘保护和安全隔离措施。现场夜间施工时,施工通道保证有足够高度的夜间照明灯,现场有电工值班巡视。

1.4.5特殊工种按g35306-85,特殊技术安全部分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挂牌使用。脚手架搭、拆过程中,须有专人监护,设置一道安全警戒线,由专业架子工负责搭、拆。违者立即停工整改,并提出书面警告,罚款1000元-5000元。

1.4.6工地应配备齐全的防火器材,否则酌情给予罚款500元-1000元。

1.4.7对提出的问题要限时整改,若到期仍未整改,立即停工,并出书面警告,罚款1000元-5000元。

1.4.8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按事故规程上报,否则罚款1000元。

1.4.9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发现每人每次罚50元,高空作业不戴安全带,每人每次罚款100元,穿拖鞋进入现场,每人每次罚50元,酒后进入现场,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如儿童进入现场,当事人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2、文明施工

2.1现场进出口位置设置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认可,但甲方的认可不免除乙方按政府部门指令自费更改进出口的责任。出入口处必须按规定设置洗车设备,包括水枪及洗车槽等,其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所有车辆必须于洗车槽清洗后方可离开现场以确保道路清洁。

无论施工与否,直至完成整项工程的交付,乙方应在工程现场保留足够的保安员21小时保护工程、材料、施工机械等,并采取一切措施以确保未经允许之人不能进入工地范围。乙方将负责保护已完工程,雇用保安员并不意味乙方免于承担工程、材料、配件、施工机械等遭受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2.2堆场及加工场地硬化创建与保持。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需要对材料堆放及加工场地实施地面硬化措施,硬化标准及范围由甲方确定。现场临时道路、排水沟等设置应符合招标要求;由我方进行现场区域划分,乙方有义务负责所划分区域的道路、排水沟等的日常清洁工作;乙方负责地面硬化的日常维护,并在发生损坏时负责修复。

2.3施工区段范围临时围墙创建与保持。乙方应根据施工现场的需要及甲方指示,按照经甲方批准后临时围墙设计方案创建施工区段临时围墙并在发生损坏时负责修复。甲方对围墙方案批准并不代表乙方对临时围墙安全责任的减少。

2.4垃圾集中收集站设置及保持。乙方应根据施工现场及施工组织设计的需要,在施工现场设置垃圾集中收集站,并按时将建筑物室内外的垃圾清理至垃圾集中收集站后统一外运。

2.5施工垃圾清运。乙方必须清除和搬走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垃圾(包括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产生的垃圾),按甲方要求将垃圾堆于建筑物各楼层上的指定地点,再统一清运至垃圾集中收集站后外运。在任何时候垃圾清运的间隔时间不长于三(3)天。

2.6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保持工地现场施工道路的畅通与整洁,定期清扫施工道路并在有尘埃形成的地方经常洒水。施工道路及施工区入口由乙方负责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的清洁卫生。

2.7乙方的生活设施,须在施工场地以外区域自行解决,施工现场内一律不准布置工人宿舍(保安、值班人员除外),并且各施工楼内不准作为工人住宿、生活区域;

2.8乙方须与现场其他分包单位积极协调、团结合作,避免发生冲突。若与其它单位发生冲突事件,所有责任由乙方与其它单位自行协商解决,甲方项目部不负任何责任。

2.9当乙方不执行或不按规定时间或期限执行甲方关于文明施工的指示,甲方被迫雇用第三人代乙方执行文明施工项目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将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2.10文明施工处罚条例

2.10.1建立健全门卫、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货物出入登记制度。本工地施工人员在现场必须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胸卡。施工现场未经甲方批准的人员一律不准住宿。违者罚款50元。

2.10.2在施工前严格按防汛要求,现场周围设置水沟,有系统地把地面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的水方能排入河道。防止泥浆、污水、废水直接流入河道。违者罚款500元-1000元,并负担由此产生的政府相关部门的罚款及责任。

2.10.3在施工道路接入市政道路前应设排水沟并加盖雨水铁箅子,排水沟两边要设沉淀池,对外出车辆设专人清洗。违者罚款500元-1000元。

2.10.4在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按规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保证施工区域畅通,平坦、整洁、场地平整无积水,同时保证出入口和道路畅通,如乙方未按指定地点堆放或未及时清理垃圾,则项目部有权在书面告知后另行安排其他单位完成,相关费用另加15%管理费由乙方依法承担。

2.10.5材料堆放要求分类、集中堆放、砌体材料归类成垛,堆放整齐,碎砖料随用随清。

2.10.6积极采取各种有效的防范措施,降低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噪音,以免周边居民投诉。

2.10.7施工区内要设足够的男、女厕所,定期清洁,化粪池定期抽粪,严禁将粪直接排入河道,违者罚款_____元-_____元。

2.10.8施工期间,服从市政、交警、环卫、卫生防疫站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工作。

2.10.9施工区域随便大便者,一经发现,当事人罚款50,当事人单位罚100元,发现施工现场有大便,处罚相应作业区域责任单位100元;发现小便者,当事人罚款50元,当事人单位罚50元。

2.10.10施工区域预留的树木,未经项目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砍伐或损坏,否则酌情处以500-1800元罚款。

2.10.11如果乙方的员工或工人、供货单位及其他业务往来单位的人员在甲方的施工工地或者其他公共场所发生群体性事件。乙方承诺必须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如果不能按时赶到现场,迟到1个小时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1 万元的违约金;迟到2 个小时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2 万元的违约金;迟到超过3小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5 万元的违约金。在其期间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有关当事人罚款从当事人所在单位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3.公共财产的维护

3.1乙方须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及其附近的所有公共财产、公共设施、邻近财产、道路、河渠、园林、建筑物、构筑物、现存市政管线设施等,避免由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或其它后果对公众造成人身或财物方面的伤害或妨碍,并承担因其疏忽对所有分包人、指定分包人及其他乙方造成损坏所需的一切修复费用,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和赔偿费用,所需的所有保护及措施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

3.2现场周围及场内需保留的市政设施如道路、电力、通讯、给水、排水、煤气、热力、化学气体等管线设施乙方应妥善加以保护,并随时进行监测,在其附近的施工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探察和技术措施费用,如设置防护棚、人工挖探孔、人工挖槽等措施。如需要改路、移位、改线、关止,应征得甲方及有关市政单位的批准,因乙方的过失而造成管线设施清理、修复;路面、道牙、人行路及园林、树木、铺装的修复;政府有关部门的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由此引起的其他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和赔偿费用。

3.3乙方不得擅自砍伐、损坏现场周围及场内需保留的树木,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4在土方开挖、支护、人工降水、地基处理及结构、外装修等施工时,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现场周围及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管线、道路、边坡等出现下沉、断裂、塌落、损坏等事件,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事故处理

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4.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在按上述条款执行的同时,甲方保留向责任单位追究其它责任的权利。

5.其他

5.1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协议之规定,不断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职工、工人自我保护的能力,增强相互督促的思想意识,促进安全生产的正常顺利开展。

5.2双方须执行的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方面最新的规定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_____号)

(2)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建管发[_____]_____号)

(3)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报监标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_____]_____号)

(4)关于在建筑施工现场推广使用定型化工具化安全防护用具系列产品的通知(青建管质字[_____]_____号)

(5)关于印发《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管理规定》的通知(青建管字[_____]_____号)

(6)关于印发《塔式起重机应急加固措施》的通知(青建管质字[_____]_____号)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隧洞施工生产安全协议书篇十四

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县下达本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承包给乙方,双方达成一致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一、承建内容及工程造价

村安全饮水工程,水源池口(立方),主池口

(立方),分池口(立方),工程总价:万元。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饮水工程占地协调,得人为阻挠乙方施工,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2、负责组织各受益农户进行主管道沟等开挖工程;

3、农户室内管件材料及安装费用由各饮水受益农户负责;

4、协助乙方搞好填报工程验收所需的相关数据和报表;

5、按工程进度拨付建设资金。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规划、设计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按时、按量完成建设任务,经县水务局达到合格标准;

2、垫资工程建设30%资金,作为甲方收取的质量保证金,工程进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2个月后,有权要求甲方返回质量保证金。

得拖欠民工工资;

3、负责基础开挖材料的质量选择、运输及转运工作,所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并安全行驶;

4、负责主管道安装并保证质量;

5、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第一,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建设工期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在20__年9月30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五、工程结算

乙方以县水务局安全饮水办编制的工程量及验收结算全工程价款;甲方协助乙方搞好工程结算。

六、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监证方:

二○一一年月日

隧洞施工生产安全协议书篇十五

甲方:

乙方:项目部

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20__]190号)、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20__〕316号)、《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20__〕161号)文及《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工函 【20__】289号)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插铺道岔施工。

2.施工地点:处

3.作业内容:路料运输、路料装卸、道岔组装、拆除线路、插铺道岔。

4.影响范围:处施工地段左侧临近既有线路中心30米范围内。

二、施工责任地段及期限

施工责任地段:施工地段左侧临近既有线路中心30米范围内。

施工期限:自施工进点起至插铺道岔起整施工结束止。

注:施工安全责任区段由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进行现场确定,并由施工单位用红、白油漆划出现场施工安全责任分段标志。

三、双方遵循的技术、规程和规范:

甲、乙双方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上海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和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20__]190号)、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20__〕316号)、《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20__〕161号)等有关规定。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应用的规章条款必须具体完整):

1、本协议适宜引入处插铺道岔施工。

2、施工前,组织协议双方到现场进行调查和现场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在甲方安全监护员的监督下方可施工。

3、施工责任地段的线路质量及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线路质量及安全引发的一切责任。

4、使用自卸车、推土机、挖掘机、轧路机等机械设备时,严格落实路局邻近既有线大型机械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安全卡控措施;必须由持有有效操作证的操作人员操作具有有效合格证的机械设备。根据工程情况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落实“一机一人”专人防护的规定,专人指挥卸车等机械作业,防止侵入铁路建筑限界。

5、临近既有线的所有施工及机械作业,一是必须安排驻站联络员及现场防护员进行防护;二是随时了解列车运行情况,除须利用天窗的施工外,其他施工作业在列车接近前10分钟必须停止作业;三是在作业面与既有线之间设置物理隔离措施,防止人员、机具、材料侵限。

6、乙方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区域设置警示围护,施工料具统一管理,集中堆码,不得侵入铁路建筑限界,并派人看守,施工结束做到工完料清。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搬动线路原有设备、标志,如有损坏及时恢复。

7、乙方须做好施工场所的清理工作,施工所产生的弃土、废碴、建筑垃圾等物品,不得影响其余线路的道床、路基、排水设施等设备及线路外观,如造成道床脏污、缺碴、路基积水等,均有乙方负责。做好排水设施的疏通工作,防止影响排水设备的正常使用。

8、施工期间乙方应设专人在现场负责指挥,施工人员严禁在线路上行走、坐卧,严禁跨越铁路搬运机具、材料,施工机具、材料不得侵入限界。

9、与工务行车设备安全有关的施工,按本协议执行。若施工影响到其他设备安全时,乙方应联系该设备的管理单位共商安全事项。

10、施工地段左侧临近既有宁启铁路线路中心30米范围内的施工,由甲方进行铁路安全监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11、甲方应履行行车安全监督制度。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对违章作业等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有权停止作业;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应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未整改前,乙方不得施工。

12、所有参加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安全监督人员的人身安全由甲方负责。

五、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共同安全职责:

1、保证铁路运输安全是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当施工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确保铁路行车安全放在施工任务和安全监督配合施工的首要位置,严格执行铁道部、上海局营业线施工安全有关规章制度。

2、双方联合成立施工安全管理协调小组,由甲方安全监督负责人副组长,甲方安全监督员和乙方安全员任组员。协调小组负责全过程检查、监督施工安全情况,协调解决涉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

3、当发生危及铁路安全问题、隐患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确保铁路行车安全。

4、发生事故、险情时,按有关规定双方必须及时向各自的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全力开展救援抢修工作,配合各自的有关部门进行事故、险情调查分析,接受处理。

(二)甲方安全职责

1、积极做好安全监督检查(配合)工作,为乙方施工创造有利条件。对乙方提出需要甲方配合解决的问题,三天之内予以答复。

2、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委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做好既有工务设备、设施的核查和提供保护措施。

3、根据工程规模和乙方提出的请求,及时委派相应数量、胜任工作的现场安全监督员到现场对施工作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配合施工工作。

4、对乙方拆除既有设备、设置防护、线路检查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5、对乙方施工责任地段的铁路设备、设施进行巡查,发现不良情况及时向乙方提出,并督促整改。

6、发现施工安全隐患及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应责令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及现场施工负责人立即纠正,书面发出《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当发现危及铁路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其立即停工,书面发出《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并及时向监督小组汇报。

(三)乙方安全职责

1、开工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结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制,制订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3、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安全信息等情况,经常保持与甲方的联系。

4、凡进行拆除既有设备、路料运输、路料装卸等影响铁路工务设备使用或行车安全的作业,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电话)形式告知甲方,并在甲方安全监督(配合)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作业,否则对其行为所导致的一切安全问题负全责。

5、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按规定安排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人员,在列车接近前10分钟停止作业。

6、对甲方提出的质量和安全隐患等问题(整改或停工通知书),应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甲方。

7、严禁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同时加强对分包单位和个人的管理,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六、补充条款

根据《技规》、《安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及路局有关规定,补充条款如下:

1、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安规》的规定进行防护,并在施工机械所在现场设置施工应急标牌,注明机械类别、危险源、安全责任人、应急处理措施、简明应急程序和应急电话等信息。

2、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牌”及“安全隔离绳”,防止路外人员上道及现场施工人员、机具侵入限界。

七、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

违反双方约定的条款,造成行车事故、险情,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并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20__]190号)和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检查监督工作的意见》(上铁安发[20__]259号)规定的标准,对违约一方进行责任追究,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数额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而定)在该段工程的框架协议内扣除。

八、安全监督配合及有关费用

1.根据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__]113号)、《营业线施工配合费计费暂行标准》(铁建函〔20__〕52号)等文件规定核收的施工安全监督及其他配合费另签补充协议明确。

2.乙方(施工单位)向甲方(设备管理单位)按规定做好安全监督(配合)费用的支付工作。

九、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一并执行。

2.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无法解决时,提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并返回至甲方经办人手中,方能正式生效。

十、签字盖章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隧洞施工生产安全协议书篇十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因施工需要,借(使)用____________项目部____________处电源。

为加强管理,确保用电安全,经双方协商特制定如下安全协议。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面图及总负荷容量和各项参数。

2.甲方应将项目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安全用电负责人等内业资料交付乙方,并严格执行。

3.甲方有权检查验收乙方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及安装工艺,发现安全隐患时,以书面形式指出,并限期整改。

4.甲方必须审验乙方电器作业人员的安全资质和安全教育情况。

5.甲方提供乙方三相五线制380v/220v动力电源工________kw,正常情况下,确保供电质量。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并将管理人员名单提供给甲方。

2.乙方参加施工中临时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考核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持有____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专业技术人员。

3.乙方应根据工程种类和借用电源的容量及用电设备的使用情况,编制施工临时用电管理措施和安全用电组织机构负责人名单。

4.电器作业人员必须持____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正式、有效操作证上岗,过期未验、作业期间不带操作证者,视其无证操作,属严重违章。

电器作业人员应配备齐全安全防护用品。

5.乙方在接到甲方整改通知单,在规定期限内未予整改的,甲方有权按《____________通知》给予处罚,直至停工整顿

6.乙方应确保电器安装、维修2人以上操作,断电作业,在电源侧断路器处悬挂“有人工作,请勿合闸”的明显标识牌,同时在已断电线路安装临时接地线。

固定配电箱应加设安全防护栏。

7.乙方在无法停电,又必须带电作业情况下,应设置防触电绝缘设施,并设专人监护。

8.乙方在特殊环境或特别潮湿和易腐蚀场所、大型金属管线内作业必须使用12v照明电源,工作用电源应加装隔离变压器供电。

9.甲方因诸多原因,未按照安全用电相关规范的要求下达的违章指挥作业任务书,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10.乙方未按交底施工,致使工人违章作业,违反本协议内容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建设部《jgj46—20__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b50194—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及____供电局颁发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市建委颁发的《____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相关章节,进行临时用电的安装、运行、维修、检查。

2.甲、乙双方应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共同遵守协议条款。

3.协议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按照规范要求,共同制定方案,在实际施工作业前,按照相关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的要求,布置任务,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形成文件存档备案。

4.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隧洞施工生产安全协议书篇十七

甲方:

乙方:

甲方负责_________高速铁路工程有两个墩台临近乙方管内的_____铁路既有线,为确保施工期间既有线的安全,严格执行京铁师 [ ]号文件相关规定,本着共同负责的原则,双方签订如下监护协议。

一、 施工项目:承台、墩台基础及桥梁跨线施工

二、 施工地点:

三、 施工时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四、 甲方责任: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审查后的施工组织措施进行施工。

2、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提供施工组织方案。

3、如果甲方需要降水,只能明排水。

4、甲方施工前48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监护人员未到不得擅自进行影响既有线安全的施工。

5、甲方对既有路基的防护措施经乙方监护人员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如施工中出现危及行车情况,甲方必须立即停止施工,随即要通知乙方,待甲乙双方共同商讨施工措施后,方可继续开工。

6、乙方监护人员发现有影响线路安全的问题时甲方必须及时进行整修,按京铁师20__[435]号文件开具《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如不听从乙方监护人员的指挥进行整修则按京铁师20__[435]号文件开具《施工安全处罚通知单》。

7、施工期间所有行人不得从施工现场的线路上通行,否则发生一切问题由甲方自负。

8、甲方施工后负责设备外观及护栏的恢复工作,拆除废旧材料清理干净,达到原有标准。上下行桥墩相对的路基及左右顺延3米,即为上下行相对应16米范围内进行满砌浆砌片石,厚度30厘米。

9、现场备足50立方石碴,皮兜50个。

10、在承台开挖相对应的上下行线路上设立沉降观测点,间隔3米,承台外两侧各增设3个观测点。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有经验的监护人员对甲方施工进行日常监护,并做好监护记录。

2、监护人员发现有危及既有线行车安全的问题立即通知甲方进行整改。甲方不听乙方监护时,立即停工整顿,并填发《营业线施工通知书》、《施工安全处罚通知单》。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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