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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处置预案(4篇)

时间:2022-11-20 10:50: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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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处置预案(4篇)

篇一: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处置预案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范文3篇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范文11总则

  1.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积极做好应对森林火灾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确保扑救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XX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XX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XX市应急委员会的通知》(X府函〔2022〕82号),制定本预案(: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范文3篇)。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市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处置、安全第一,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

  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响应级别,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市级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有序应对、形成合力。

  科学处置、安全第一。发生森林火灾后,首先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火灾处置中始终将扑火人员和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火情不明先侦查、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

  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坚持专业的事情由专业的人员来做的原则,建立以专业扑火力量为主,其他扑火力量协同配合的扑救机制。

  1.5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四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2主要任务

  2.1转移安置人员

  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2.2组织灭火行动

  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的发生。

  2.3保护重要目标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等,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2.4转移重要物资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2.5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的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3组织指挥体系3.1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见附件1)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必要时,市林业局可以按程序提请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火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含XX经开区管委会,下同)按照“上下基本对应”的要求,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3.2扑救指挥

  坚持“属地指挥、分级指挥、统一指挥、专业指挥”原则。预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由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预判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或跨区县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并接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协调和指导;预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市界、省界的森林火灾,依照省和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按照行政指挥与专业指挥相结合的原则,由党政领导担任指挥长,负责火场全面指挥工作;参与现场火灾扑救的专业队伍职务最高指挥员担任副指挥长,负责制定扑火方案、部署扑火力量和组织火灾扑救,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应划定火场警戒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前线指挥部同意不得进入火场警戒区、不得干扰前线扑火及指挥。

  3.3专家组

  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预防、科学灭火组织指挥、力量调动使用、灭火措施、火灾调查评估规划等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4处置力量

  4.1力量编成

  扑救森林火灾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支援力量为辅,地方半专业扑火队伍、社会应急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和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扑救工作。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

  练以及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4.2力量调动

  根据森林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县级行政区域内各森林专业扑火队伍由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直接调动;市级及邻近区县力量作为增援力量,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协调。跨市调动专业扑火队伍、调用应急航空救援飞机等增援力量扑火时,依照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部队和民兵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由军队根据前线指挥部制定的扑救方案负责指挥具体行动。

  5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5.1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决定本行政区域提前进入或者推迟结束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向社会公布,并报市人民政府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备案。

  5.2预警

  5.2.l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指标、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2.2预警发布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适时向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发送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接到预警信息的县级人民政府适时发布禁火令。

  5.2.3预警响应

  (一)蓝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并强化火源管理。

  (二)黄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黄色预警信号及其响应措施;加强森林防火巡护、瞭望监测,加大火源管控力度,强化值班值守,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三)橙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利用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各种媒介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率;加大森林防火巡护、瞭望监测的力度和密度;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审批,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视情靠前驻防,市级救援力量进入待命状态。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适时派出工作组,对橙色预警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四)红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多密度、高频次播放红色预警信息和响应措施;

  护林员全天候巡山护林,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对重点部位严防死守,地方专业扑火队伍靠前驻防,做好扑火一切准备;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实行零火灾报告制;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派出工作组,对红色预警地区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督查督导。

  5.3火灾动态监测

  通过卫星林火监测、民航发现、无人机侦察、地面瞭望、人员巡护、视频监控及其他形式密切监视火场动态,形成立体森林火灾监测网络。

  5.4火场预测预警

  根据扑救工作需要,由气象部门对火场提供天气实况,联合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林业部门发布高火险警报;对火场进行跟踪预测预报,及时为扑火指挥机构提供决策辅助信息。依据天气趋势,针对高火险区域或火场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和降低火险等级创造有利条件。

  5.5信息报告

  5.5.1归口报告

  森林火灾信息由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归口管理,按规定时限和程序逐级上报。

  5.5.2报告规定

  按照《XX省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报告及发布规定》(X森防指〔2022〕X号)要求和“有火必报”原则,各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及时、准确、

  规范上报森林火灾信息。以下森林火灾信息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和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1)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3)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4)发生在市界、省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5)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6)经研判需要报告的其他重要森林火灾。6应急响应6.1分级响应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和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本级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预判可能发生一般、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预判可能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分别由市级、省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必要时,应及时提高响应级别。6.2响应措施森林火灾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6.2.1扑救火灾

  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立即就地就近组织调动消防救援队伍、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等专业队伍,申请调配远程灭火炮、消防水车等大型装备参与现场处置,依托防火道、隔离带阻隔火灾蔓延,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级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的发生。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宿营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加强火场管理,保持通讯畅通,设置火情观察哨,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及时预警,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6.2.2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等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按照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的医疗救治条件。

  6.2.3救治伤员

  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者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6.2.4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民用等重要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电力、通信设施、学校、村庄、居民区等重要目标或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疏散受威胁的群众并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并确保

  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以水灭火、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确保目标安全。

  6.2.5维护社会治安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火场周边交通秩序管控,保障救援力量和物资运输的通道。6.2.6发布信息6.2.7火场清理看守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扑火人员方可撤离。6.2.8应急结束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6.2.9善后处置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褒扬。6.3市级层面应对工作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市级层面应对工作设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并通知相关区县根据响应等级落实相应措施。

  初期火情火灾(未达到本预案中启动响应条件的森林火情火灾)由市林业局指导处置,负责火灾信息的收集,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报送。一旦启动本预案的应急响应,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的森林火灾扑救,负责收集火灾扑救信息。

  6.3.1Ⅳ级响应

  6.3.1.1启动条件

  (1)过火面积超过10公顷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且6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发展态势持续蔓延扩大的森林火灾;

  (3)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市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共同研究决定启动Ⅳ级响应。

  6.3.1.2响应措施

  (1)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跟踪火场动态,及时调度火灾信息。

  (2)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或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视情组织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3)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通知市级消防救援队伍和相邻区县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等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4)根据火场周边环境,提出保护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的建议;

  (5)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6)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6.3.2Ⅲ级响应6.3.2.1启动条件(1)过火面积超过30公顷的森林火灾;(2)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3)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且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4)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火灾。(5)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共同研究,由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6.3.2.2响应措施

  (1)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调度了解森林火灾最新情况,常务副指挥长召集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组织火场连线、视频会商调度和分析研判,研究火灾扑救措施,同时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就近协调市级消防救援队伍和相邻区县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等力量以及扑火物资、装备进行增援,根据需要通知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力量做好增援准备,必要时请求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就近协调应急航空救援飞机参加火灾扑救;

  (3)气象部门提供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

  (4)指导做好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5)视情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

  6.3.3Ⅱ级响应

  6.3.3.1启动条件

  (1)过火面积超过100公顷的森林火灾;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且24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4)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报请指挥长同意,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并报市应急委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6.3.3.2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在市应急委的统一指挥下,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各成员单位依托市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全要素运行,由指挥长或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统一指挥调度;火场设市森林防灭火前线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疗救治、火灾监测、通信保障、交通保障、社会治安、宣传报道等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任务分工详见附件2);指挥长根据需要率工作组赴一线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组织火灾发生地区县级党委和政府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2)协调增调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力量支援火灾扑救工作,请求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跨区域增调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应急航空救援飞机等扑火力量、装备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

  (3)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

  (4)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5)根据火场气象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6)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6.3.4Ⅰ级响应6.3.4.1启动条件(1)过火面积超过300公顷的森林火灾;(2)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3)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特别巨大;(4)其他需要启动Ⅰ级响应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报请指挥长同意,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市应急委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市应急委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启动Ⅰ级响应。6.3.4.2响应措施在Ⅱ级响应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1)市应急委主任带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赶赴火场,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2)进一步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3)进一步加强气象服务,紧抓天气条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4)建立新闻发布和媒体采访服务管理机制,及时、定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工作;

  (5)决定森林火灾扑救其他重大事项。6.3.5启动条件调整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地区、时间敏感程度,受害森林资源损失程度,经济、社会影响程度,启动市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6.3.6响应终止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按启动响应的相应权限终止响应,并通知相关区县。7综合保障7.1输送保障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公路输送方式为主。必要时,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的输送由市人民政府安排市交通运输局落实车辆,下达运输任务。7.2物资保障市、区县两级应急、林业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根据森林防灭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视情给予必要的物资增援。7.3资金保障

  市、区县人民政府将森林防灭火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XX省自然灾害应急救灾经费保障机制的有关规定做好经费保障。

  8后期处置

  8.1火灾评估

  一般、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及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重大或跨区县森林火灾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及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必要时,针对较大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可发督办函督导落实或提级直接开展调查和评估。

  8.2火因火案查处

  一般、较大森林火灾和重大或跨区县森林火灾分别由县级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查处的森林火灾,调查结束后必须将调查结果书面报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8.3约谈整改

  针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地区,由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及时约谈所在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8.4责任追究

  为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压实压紧各级各方面责任,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有关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实施。

  责任追究一般分级实施、属地为主,一般森林火灾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责任追究;较大森林火灾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责任追究;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按照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规定执行。

  8.5总结评估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要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按有关要求报送火灾扑救总结、评估报告。

  8.6表彰奖励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9附则

  9.1预案演练

  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应急、林业、公安、消防救援等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分级组织演练。

  9.2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发布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学习、宣传和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县级人民政府结

  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备案,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9.3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9.4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9.5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范文2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1.新市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成员有办公室主任由兼任。2.森林防火带地段责任划分:原片区由组织实施扑救工作;社区、社区及先锋、菜园、村由组织实施扑救工作;原吊岩片区及片区由王东负责组织实施扑救工作;指挥长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3.各村、社区要及时调整防火指挥部成员和具体工作人员,并顺利开展工作。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片包干责任制,明确任务确保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的各项指标的完成。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抓住预防和扑救两个关键环节,采取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突出“一场两村”(即先锋果园场、村、

  村)及火情多发地带重点区域,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防火关键时段,制定出针对性的措施,提早布置,严防死守,减少森林火警的发生率,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强化宣传,严格火源管理

  森林火灾是森林的大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就是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头等大事。《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要进一步宣传到林区的各村各户及全镇中、小学校,提高广大干群、师生对森林火灾危害的认识,防止在林区吸烟、烧荒、野炊等随意用火的违章行为的发生。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整改,从而减少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进入防火期,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控制管理野外火源,林区野外用火必须实行《生产用火许可证》(林业站办理)制度和用火现场监督制度(村委指派专人监督燃烧);2月1日至6月30日是森林防火戒严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四、认真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装备工作

  各村、社区要组建以民兵为骨干的义务扑火队,开展联席工作,进行灭火技能、灭火安全及体能训练,提高灭火能力,扑火工具存于镇派出所,保证扑火队伍在任何时候都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五、加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范文3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根

  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各级有关森林防火的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我镇2022年森林防火,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和本预案的规定,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森林防火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认真搞好本镇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镇政府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挥组、火案调查组,其职责是:

  办公室:负责森林防火日常事务,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检查,负责扑火救灾车辆、工具、物资的组织。

  指挥组:随时掌握森林防火动态,接到火情报告及时组织、调度,指挥义务扑火队扑救火灾,将林火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火案调查组:负责林火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查处违章用火,拒不参加扑火或延误扑火时间而影响扑火救灾等违法案件。

  指挥组、火案调查组、办公室成员附后。

  三、森林防火的规划

  根据行政村森火面积分布状况——易燃针叶林和难燃阔叶林、林区林园火种使用频繁度,有无森林火灾史等,做森林防火的全面规划,划出一级、二级、三级森林防火区,分级合理布防力量,加强检查。

  四、力量组织

  成立镇村两级义务扑火队,镇级义务扑火队以镇长为队长,全体镇机关职工为成员;村级义务扑火队以村主任为队长,全体村组干部和基干民兵组成。

  五、森林防火扑救的基本原则

  1.发生林火要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把林火消灭在初起时期。

  2.就近组织力量,以本地自救为主,外地应急支援为辅,边扑火边准备上报火情,迅速扑灭林火。

  3.凡发生火情,境内全体公民都要做到火情就是命令,除老弱、病、残、妇女儿童外,境内所有公民都应自动赶赴火场救火和中从命令扑火,直到把林火扑灭。

  4.指挥员要从火场实际出发,落实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教育,防止人员伤亡。

  六、森林防火技术训练

  镇村两级的义务扑火队员,由自然资源所组织培训。

  七、实施步骤要求

  有关单位和林区群众,见火要报,见火即救,务必把林火消灭在初发阶段。扑火现场指挥员,实行社、村、镇,由低到高的领导同志担任火场指挥员,并及时报告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需请求支援的,由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请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支援。镇政府汇同民政部门负责对灾民的抢救、安置和伤亡人员的医疗抚恤。林火扑灭后,对起火现场要妥善保护,火案调查组迅速查明起火原因,分清责任,对肇事者依法处理(: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范文3篇)。

篇二: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处置预案

  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

  XXX森林草原防灭火

  专项应急预案

  前言

  XXX位于河北省西北部,东与张北县接壤,南以长城为界与XX、XXX县及山西省天镇县毗邻,西部、北部与内蒙古商都、兴和县交界。地理座标为东径113º49'—114º26',北纬40º44'—41º32'。南北极长88.8公里,东西极长55.2公里,总面积2632.47平方公里。全县总面积263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16万亩,自然草场面积130万亩,林地面积128万亩,森林覆盖率32.4%。

  XXX处在新西伯利亚和蒙古国冷高压南下的必由风道,再加上XXX特殊的地形(如山谷、高台、丘陵等)对自然风产生的加速会聚作用,县境内有多处风能资源丰富的区域。据有关资料显示,这些区域年均风速可达6.0m/s以上,风功率密度可达200w/平方米以上,年有效风速时数在7200小时以上。

  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

  XXX森林草原防灭火

  专项应急预案

  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进一步有效预防和扑救辖区内的森林草原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进行,将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XXX森林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应急预案》。1.2编制依据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河北省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应急预案》、《张家口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和《XXX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编制。1.3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理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按各村管辖范围,由所在地村先期组织扑救处理。

  4.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据森林草原火灾的严重性,所需组织动用的人员力量、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

  5.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草原火险情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森林草原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X内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土安全、地方经济发展的森林草原防灭火。2指挥体系及职责2.1指挥体系XXX森林草原防灭火体系由XXX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派出的现场工作小组组成。2.2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县政府县长常务副总指挥: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

  第一副总指挥:县政府副县长防火办主任(兼):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防火办副主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防火办副主任:县森林公安局局长防火办联系人: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统一领导、指挥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宣布启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响应,宣布应急结束;向社会公告火情灾情信息;迅速组织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查清受灾情况,制订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救援力量配置方案;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救援队、各类抢险队及工作组;协调省外、市外、县外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灾;调配和接受救灾物资、资金和装备;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实施管理、限制、征用等应急措施。2.3机构与职责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X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发生森林草原防灭火灾害事件启动应急响应后,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设在县政府。2.4指挥部各工作组及其职责2.4.1抢险救援组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

  组成部门: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森林公安局、县人武部。

  分组职责:统筹配置抢险救援力量,调配救援队伍及相关救援机械与装备,协调救援队伍之间的衔接与配合,搜索营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组织救援人员和物资的紧急运输。

  2.4.2群众生活保障组牵头部门:县民政局组成部门:县供销社、县交通运输局分组职责:负责制订实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措施,搞好灾区生活必需品供应,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紧急安置、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2.4.3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组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组成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总工会分组职责:负责整合、调配紧急医疗救援队伍、药械、车辆等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灾区伤员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群众安置点医疗卫生服务及心理援助,实施饮用水卫生监测监管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防控制传染病及疫情暴发,应对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妥善开展遇难人员遗体处理,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2.4.4基础设施保障及生产恢复组

  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

  牵头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组成部门:县供电公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保财险公司

  分组职责:负责组织调集抢险救援装备,做好储备物资调度,组织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和供电、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抢修维护,切实保障灾区应急抢险物资供应,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组织企业和群众进行生产自救,对受灾的农业设施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制订生产恢复方案,积极落实有关扶持资金、物资,组织恢复生产。

  2.4.5社会治安组牵头部门:县公安局组成部门:县交警大队、县审批局、县水务局分组职责: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加强重要场所的警戒,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2.4.6森林草原防灭火灾害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组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XXX分局组成部门:县气象局、县邮政公司分组职责:负责开展人员伤亡数量、森林草原防灭火社会影响和各种森林草原防灭火等调查,对森林草原防灭火

篇三: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那么〔一〕编制目的。为了及时、有效应对火灾事故,建立健全交通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标准应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轻火灾事故带来的损失,确保交通平安、畅通。〔二〕编制依据。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编制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县境内发生火灾事故交通系统处置暨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四〕工作原那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配合、快速反响,提高警惕、常备不懈的原那么。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为了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平安股〕,刘尚宁兼任办公室主任。〔一〕县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应急决策、部署和措施,启动应急预案;迅速了解灾情,确定应急工作方案,参与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和组织交通系统实施森林草原防灭火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和协调本县交通系统各项火灾事故应急行动,必要时可依法紧急发动和征用其他部门以及社会交通运输设施和装备,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紧急输送。〔二〕道路抢修指挥小组及职责。主要职责:负责调用本单位及施工企业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翻斗车等机械设备,对事发现场道路进行抢修,确保道路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畅通;配合县林草局做好森林防灭火道路根底信息采集及规划建设工作。〔三〕救援车辆指挥小组及职责。主要职责:负责救援车辆的组织、调度等工作,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保证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平安送达。〔四〕应急保障指挥小组及职责。主要职责:疏通交通,配合公安交警管制过往车辆,落实应急物资,做好后勤效劳和平安保障工作。三、预警预防与信息报送根据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预

  报,经批准,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向下属单位传达火灾事故预报,要求有关单位加强对重要交通根底设施采取紧急防护措施,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火灾事故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0837-。

  四、应急响应和处置〔一〕应急措施。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火灾事故后,县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相关预案,统一领导指挥交通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1.县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灾害程度和规模,及时研究提出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对策、措施和建议。县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协调物资调运和灾区内外交通保障等应急救援工作。牢固确立人民生命财产高于一切的理念,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资源,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紧急输送。当灾情特别重大,超出我县自身能力,需要外援时,立即报请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2.道路抢修指挥小组立即组织本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灾害现场,如需要可向其他专业队伍支援,对公路、桥梁等重要部位的受损状况进行调查和进行动态监测,提出应急预防对策及措施,并及时报送县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3.救援车辆指挥小组立即制定交通运输保障方案,调集相关企业的专业运输车辆,到达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要求的指定地点,保障防灭火应急物资有序运输,并会同公安部门,实行交通管制,开辟“绿

  色通道〞,保障救灾物资与人员优先通过。〔二〕应急结束。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布灾区灾后应

  急期结束后,县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可适时决定和宣布应急工作结束。

  五、后期处置〔一〕善后处置。应急工作结束后,在县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协助做好善后工作。〔二〕调查总结。按照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对事发原因、损失、经验教训、责任单位奖惩、援助需求、灾后恢复和重建方案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向上级部门报告。〔三〕表彰惩罚。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对在火灾事故处置中有重大奉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火灾事故中瞒报、漏报、迟报、不报信息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各项灾后救灾、安置、保险理赔、调查总结和交通恢复重建工作。六、应急保障〔一〕应急经费保障。根据需要安排火灾事故应急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设施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高效开展。〔二〕应急人员保障。各单位要组织一批年富力强、技能熟练、

  素质较好的职工,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确保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迅速集中,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通过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工作队伍应急和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完善专家参与应急工作的机制,建立科学决策、专家咨询制度提高科学处置水平。

  〔三〕应急装备保障。各单位要建立火灾事故应急装备信息数据库,明确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确保事发时能够应急使用。

  七、宣传、培训与演习〔一〕宣传教育。县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向社会和相关单位公布应急值班,组织和催促、指导各单位开展交通平安常识和火灾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知识以及预案的宣传、讲解等普及教育活动。〔二〕培训与演习。应当做好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培训工作,要有方案的实施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交通系统干部职工参与,到达普及火灾事故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配合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各专项应急队伍与各单位的合成演练和协同演习。八、附那么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局制定负责组织实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草原防火的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草原资源

篇四: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处置预案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1)造成森林火灾的火源有2大类:(1)自然火源:指由某些自然现象中所引燃的森林火灾。

  如雷击火(落地闪电)、火山爆发、滚石火花、泥炭自燃等。(2)人为火源:指人类生活、生产用火所引起的森林火灾。

  如烧荒、烧炭、烧砖、烧防火线、机车喷火、暴瓦、高压线脱落、乱丢烟头、野炊取暖、上坟烧纸、小孩玩火、呆傻人弄火、坏人放火等。

  2)变化规律:从年变化上来看,多出现在降水量少,连旱日数比较长的年份;从季变化上来看,我国东北、华北一带多出现在春、秋两季,天气晴朗、降水量少,植被干旱,多大风天气。冬季由于气温低,积雪覆盖,不易发生火灾。夏季降水量大,也不易发生火灾。我国华东、华南、西南地区火灾季节多发生在冬季和早春。此时正是干季,晴日多、降水少、温度适时,而其他月份正是湿季,不易发生火灾。我国西部新疆地区森林防火期界于南北之间,主要集中在7、8、9月份。特别是雷击火集中在7--8月份较多;从日变化上来看,森林火灾多发生在上午10时至下午16时之间,正是一日内气温偏高,湿度偏小、风速较大的时段,此时发生火灾,火势发展强、蔓延速度快、不易扑救。

  1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打早、打小、打了。3适用范围3.1应急组织体系参见《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3.2指挥机构及职责参见《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4预防与预警4.1危险源监控1)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各项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尤其是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培训,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和知识;2)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检查监督,消除各种森林火灾隐患;有计划地清除林缘地带的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3)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综合能力。4.2预警行动1)预警级别根据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本

  2

  市森林火灾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红色,火险等级五级(极易燃),连续20

  日以上晴天,日均有40次2个像素点以上卫星林火热点报告或同一集中连片林区3个热点信息报告;发生或可能发生需省应急委、省森防指处置的火灾。

  Ⅱ级(重大):橙色,火险等级四级(易燃)以上,连续15日以上晴天,日均有20次2个像素点以上卫星林火热点报告和20次一般森林火灾报警信息;发生或可能发生需省应急委、省森防指处置的火灾。

  Ⅲ级(较大):黄色,火险等级三级(可燃)以上,连续晴天7日以上,日均有10次2个像素点以上卫星林火热点报告,并因火灾发生伤亡事故以上。

  Ⅳ级(一般):蓝色,火险等级三级以下,日均5次2个像素以下热点信息报告,无人员伤亡

  事故。2)预警信息发布、调整和解除各单位、项目部要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关监测预报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及时进行预警,并按照权限适时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的发布须经行政负责人签字确认。

  3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宣传刊物、通信、信息网络或其他方式进行。

  3)预警行动进入森林草原火灾预警期后,各单位、项目部可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并及时向上级单位或部门报告相关情况:(1)准备或直接启动相应的预案;(2)需要时,向公众发布可能发生森林火灾的警告,宣传应急和防止、减轻森林火灾危害等常识;(3)根据需要,疏散、转移可能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4)组织灭火救援联动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可视情动员预备人员;(5)调集、筹措所需物资和设备;(6)加强警卫,确保通信、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的安全;(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5信息报告程序在森林火灾发生1小时内,各单位、项目部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公司报告森林火灾情况。总经理工作部根据

  4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示,及时将灾害信息报告国家林业局、四川省林业局、水电股份公司等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时,根据情况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抢险部门。当重特大森林火灾事件的事态无法有效控制时,应按照有关程序向四川省和国家应急机构请求扩大应急响应。

  突发森林火灾事件信息报告内容包括:森林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伤亡、人员受灾、房屋损坏情况、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当地气象条件状况,和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需要哪些援助等。

  消防:119急救:1206应急处置6.1响应分级1)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分级Ⅰ级(特别重大):因火灾受害森林草原面积1000公顷以上;因灾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Ⅱ级(重大):因火灾受害森林草原面积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因灾造成3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5

  Ⅲ级(较大):因火灾受害森林草原面积50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因灾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Ⅳ级(一般):因火灾受害森林草原面积50公顷以下;因灾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

  2)响应分级(1)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程序。(2)发生较大森林草原火灾,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程序。(3)发生一般森林草原火灾,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程序。6.2响应程序1)Ⅰ级应急响应程序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并立即调动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及时赶到事发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全力以赴,密切配合,组织、指挥、协调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并及时将森林火灾处置情况报告四川省政府、林业部门及集团公司。2)Ⅱ级应急响应程序公司较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赶赴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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