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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小区党支部的职责(9篇)

时间:2022-11-19 17:25:02 来源:网友投稿

居民小区党支部的职责(9篇)居民小区党支部的职责  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制度  一、社区党支部主要工作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的规定,结合街道社区工作的特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居民小区党支部的职责(9篇),供大家参考。

居民小区党支部的职责(9篇)

篇一:居民小区党支部的职责

  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制度

  一、社区党支部主要工作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的规定,结合街道社区工作的特点,社区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宣传、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完成本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二、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在街道社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支持和保证居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充分行使职权;四、按照街道党工委的要求,做好社区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五、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搞好各项服务;六、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居民遵纪守法,保证和促进辖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社区党建协调会工作职责社区党建联席会是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街

  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有关“协调动员驻地机关、企事业单位支持和配合街道开展工作”的要求,由街道党工委牵头,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指导、协调社区党建工作的非常设性机构。其工作职责有:一、指导、协调社区党建工作。二、负责通报情况、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协商议事。三、组织社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与地区性、群众性、社会性、公益性工作。四、广泛开展“结对共建”“联手共建”文明社区活动,推动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社区党建工作水平。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的规定,结合街道社区工作的特点,社区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宣传、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完成本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二、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在街道社区中的

  先锋模范作用;三、支持和保证居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充分行使职权;四、按照街道党委的要求,做好社区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五、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搞好各项服务;六、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居民遵纪守法,保证和促进辖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二、社区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二、认真搞好党的自身建设,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三、组织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经常与支部委员和社区居委会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好与社区内各种组织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五、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领导作用。三、党员电教播放工作人员职责一、努力学习马克斯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充分运用电教手段,发挥党员电教优势,促进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严谨务实,开拓创新,自学奉献,服从领导,认真执行各项电教制度,爱护公共财物,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四、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要求,正确使用好电教设备;搞好电教设备的维护,做好设备的防火、防盗、防尘、防湿、防热、的工作,做好电教片和音像资料的分类登记存放工作。五、刻苦钻研党的建设和党员电教化教育业务,努力成为一专多能的电教骨干。

  六、在播放收看活动中,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意见和建设,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

  四、社区党建协调会工作职责社区党建联席会是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街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有关“协调动员驻地机关、企事业单位支持和配合街道开展工作”的要求,由街道党工委牵头,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指导、协调社区党建工作的非常设性机构。其工作职责有:一、指导、协调社区党建工作。二、负责通报情况、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协商议事。三、组织社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与地区性、群众性、社会性、公益性工作。四、广泛开展“结对共建”“联手共建”文明社区活动,推动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社区党建工作水平。五、党支部加强对社区居委会领导的工作制度社区党支部是在社区建设中居于核心领导地位,对社区居委会工作具有领导作用,为使社区党支部对居委会领导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工作制度,相互遵照执

  行。一、区委、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支部对本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或者提出决策意见;二、保证上级党委有关社区建设的决定在本社区范围内得以实施,保证本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始终遵循党的方针、路线、政策;三、按照干部的管理权限,通过考察、推荐、任免干部来促进本社区建设事业的发展;四、领导、管理所属党委(党支部)和各类群众组织,使其在本社区建设中发挥战斗堡垒或骨干作用;五、领导、支持、保证行政组织和群众组织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组织、开展社区建设的职权;六、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和共青团员积极参加社区建设活动并在社区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此影响和带动广大居民群众。六、党支部选举工作制度一、按照党章和有关的规定,支部委员每届任期年。任期满后,要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二、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即:1、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2、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

  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研究;3、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4、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三、支部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产生的程序是:由组织提名,党员大会酝酿讨论或由支部大会直接提名,报党委原则同意,分别提交支部党员大会和支委会选举。党员人数不足10人的党支部,可不设支委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支部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四、选举结果,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为当选(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的效)。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到候选人得票相等,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重新选举产生。五、支部委员会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七、党支部会议制度一、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每月进行党组织

  活动。二、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三、坚持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会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作自身建设和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改进工作。五、坚持党员汇报制度。党员要按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以及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六、坚持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组织对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进行评议。要做好每次会议的准备、考勤和记录,及时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八、社区党支部议事规则一、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现社区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省、市、区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则。二、党支部议事要坚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三、社区党支部议事范围为:

  (一)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实际,制定工作措施。(二)研究社区党的建设,包括社区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及制度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和工作。研究决定党小组的建立、撤销、党员发展等问题。(三)研究决定社区经济、精神文明建设、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等方面工作规划及重要措施。(四)研究社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居委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一次性3000元以上额度资金使用以及其他重大问题等事项。(五)研究决定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班子建设,社区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奖惩,处分违纪党员等事项。(六)研究和讨论社区居委会、群团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七)研究审定社区干部奖金分配原则、福利待遇等社区党员、干部、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八)对党支部及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九)其它需要党支部研究的重大问题。四、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支部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部成员到会方能举行。五、支部会议议题由书记、支部委员和有关人员提出,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内容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以便做好准备。重要问题决策之前,要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形成初步方案,报支部会议研究。六、议事时,与会支部成员要围绕议题明确阐明自己的意见,不谈与议题无关的内容,对任何不同意见不能阻挠和压制。七、凡研究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议题时,本人应回避。八、会议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采取口头、举手等方式进行表决,以票数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形成决议或决定。在遇重大问题发生分歧时,且双方人数相近,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下次会议再议。也可将意见分歧的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九、做好会议记录。支部会议要有专人记录,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的议题、与会人

  员发言的主要观点和明确意见。会议记录须有专人保管,经会议主持人审阅并签字后存档。十、会议决定的事项,党支部成员必须坚决执行,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接受党支部监督。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擅自改变集体作出的决议。十一、会议议题的研究过程不得向外泄漏;未经支部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不得对外公布;未经会议批准传达的,与会人员必须严守秘密。对泄密者要认真进行责任追究,视情况作出严肃处理。十二、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经书记同意后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支部汇报。九、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与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前列,坚持改革开放,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务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评议时还应根据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而确定评议内容。二、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1、摸底调查、学习教育。评议前,党支部(总支)要对党员存在的问题进行摸底调查,做到心中有数,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学习教育。同时组织党员学习以《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形势政策和时事等为主的有关内容,激发党员的学习意识,为民主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的标准,结合评议的内容要求,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特别要检查自已在组织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认识、态度和行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找出差距,明确努力的方向,要形成内容具体的书面材料。

  3、民主评议。召开支部大会(党小组会),进行民主评议。在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而不敷衍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必要时,还应采取适当的方法,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4、组织考察。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民主评议中对党员的评议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5、表彰和处理。党支部(总支)对民主评议中的优秀党员和不合格的党员,形成妥善的意见,提交上一级党组织进行表彰和处理。同时,党支部(总支)还要对党员积极做好有关的思想工作。十、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一、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支部书记、纪检小组组长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措施的贯彻落实。二、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性的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三、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党的形象。

  四、协助上级纪委做好本地区信访件的调查,及时反应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建立社区纪检小组,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本社区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十一、发展党员制度一、发民党员工作,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支持既要制订出3——5年的发展党员工作规划,以要确定每个年度的工作计划,并认真抓落实。二、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1、入党积极分子一般由本人正式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委大会)讨论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报上级党委备案。2、培养教育的措施和方法:(1)党支部指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2)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和参加党内政治学习等有关活动;¬(3)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

  使他们懂得党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4)向入党积极分子提出要求、交任务,并要求他们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3、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他们的思想觉悟、入党动机、工作表现、组织观念、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并将考察结果填写进《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三、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在听取党内外群众和培养联系人的意见后,经支委会讨论通过,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街道党工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党员教育的有关文件。没有经过政审和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四、发展党员要严格履行入党手续。五、对预备党员,党组织及其入党介绍人要继续抓紧对其进行帮助教育,定期找他们谈话,肯定其成绩,及时指出其缺点。预备党员每季度要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党支部要按照党员标准,定期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对预备期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时转为正式党员。十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为目标,区别情况、分类进行。一、对流动党员的管理。组织关系在本社区的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时间超过6个月的,且有固定点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转移正式组织关系;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应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二、外出流动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当地所在的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外来流动党员持证参加本社区的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三、当外出需回归原党组织时,应有在外出期间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说明和缴纳党费的记载。四、确因交通闭塞或因人员少不能过组织生活的情况下,外出党员应当每季度向原党组织汇报情况,着重是思想政治方面的情况汇报。党费应每季度向原党组织交清(邮寄)。五、房屋拆迁中出现的动迁居民党员的教育管理,应建立登记制度,掌握党员去向。对于不再返还的居民党员应及时把党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居住地据街道党组织。

  六、对年老病重、确实不能正常参加党的集中组织生活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审核,街道党工委批准,

  可以不再参加集中组织活动,由社区党支部指派专人定期联系和入户走访。七、社区党支部要认真抓好党员电教播放工作,逐步实现“一支一点”(一个支部有一个党员电教播放点),抓好党员电教规范化工作。八、对党员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各类党员的特色作用。九、增强社区共建联建意识,积极探索发挥本社区在职党员作用的有效途径,因地制宜组织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适当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十三、党支部联系党员制度一、社区党支部应将所管辖的党员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个人情况登记造册,形成统一管理。二、党支部要及时了解全体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三、党支部要关心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经常走访,对思想有问题、生活有困难的党员,要加强联系,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十四、社区党支部委员联系党员制度一、为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社情民意,社区党支部委员要根据工作需要联系党员3至5名。二、联系对象:在职职工党员,下岗、离岗、待岗

  职工党员,离退休职工党员,外出(来)务工党员或流动党员,个体工商户党员,其他党员。三、联系内容: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党员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2、定期到被联系党员家中走访,了解关心被联系党员的工作、生活和思想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每年为被联系党员办1至2件实事。3、向被联系党员通报社区重大事件,并就社区重大事务、支部建设等经常征求被联系党员的意见。4、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听取被联系党员对社情民意的掌握情况,及时沟通信息,传递群众声音。四、具体承担联系任务的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汇报联系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十五、党员考勤制度一、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党内生活,无特殊情况不能请假,党支部应有专人负责考勤。二、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作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照《党章》规定,视为自动脱离党处理。

  三、党员请假经党支部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同意。组织生活内容,党小组长应及时向请假人传达。四、假满后,若不能及时到岗的,必须履行续假手续,未履行者按缺勤处理。五、年末党支部应通报全体党员学习考勤情况。十六、党费收缴制度一、共产党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性的一种体现。二、共产党员应按照中组部组通字2号文件《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的规定》交纳党费。三、各支部每月收齐党费后,按时交到街道党政办公室。四、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审查,街道党工委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五、党员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六、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改正错误。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离党处理。十七、报告工作制度一、党支部汇报工作,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

  二、党支部定期每月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支部委员会定期每半年向支部党员大会汇报工作。三、党支部根据工作实际,可以不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以便工作的沟通与协调。四、党员定期每季度向支部汇报自己的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如遇重大事宜,及时向组织汇报。五、党支部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解决,但遇重大问题或超过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必须及时向街道党工委请示报告。十八、党员电教播放岗位目标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员电化教育工作“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为提高党素质和加强基本党组织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和“提高质量、加强管理、面向基层、讲求实效”的党员电教工作方针。二、按照“有场地、有人员、有设备、有制度、有片库”的要求,搞好社区服务中心电教站、社区播放点的建设。三、围绕党员电教和党组织的中心任务,结合党员电教化,制定播放收看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

  四、每年要确保90%以上的党员接受教育,党员全

  年看片不少于二十部。五、收看党员电教片后,要围绕电教片的主要内容开展讨论,并认真准确的填写《党员电化教育播放收看手册》,定期向上级提供党员电教工作信息。十九、电教播放网点播放收看制度一、党员电教片要由电教员负责播放。二、制定好年度播放计划,合理安排播放内容。三、每月组织党员收看一次电教片,党员受教育面要达到95%以上。四、搞好播放场次、人次、收视率的统计,按要求上报。五、在播放前,播放员要介绍电教片内容。播放后要结合题材组织座谈讨论,并做好播放收看记录。六、及时向上级反映电教片的要求情况、播放情况和收视效果。七、播放员要严格遵守电教工作人员守则,严禁播放不健康的音像节目。二十、党员电教设备管理制度一、专人保管。实行定岗、定人责任制,如人员变动要履行好交接手续。二、党员电化教育设备原则上,只用于党员电化教育,非经充许,不准外用或挪作它用。

  三、按设备使用程序操作。运行时要做到人不离机,精心操作,发现问题,立即停机,严禁设备带病工作。作业完毕关掉一切电源。四、按周期和程序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正常运行。五、每半年接受上级党组织主管部门对播放网点和设备管理情况的检查,对作用发挥不好、管理工作不善的予以批评,问题严重的严肃处理。二十一、社区党建工作协调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社区党建协调会是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社区党组织牵头,由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构。第二条社区党建协调会的宗旨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社区党支部为核心,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党组织,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条块结合、共驻共建”的原则,充分调动社区单位、全体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共同搞好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共建美好家园。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任务第三条社区党建协调会由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和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组成。协调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3

  人,成员若干。主任一般由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副主任从成员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中推荐产生。第四条社区党建协调会的任务是:(一)通报、评议社区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征求对开展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研究制定协调会的计划,讨论共驻共建中的重大问题。(三)整合社区各类资源,协调组织社区单位党组织开展共驻共建工作,协助搞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四)根据辖区实际,每年开展1——2次有影响的共驻共建活动。(五)组织协调会成员交流共驻共建工作经验。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五条社区党建协调会成员的权利有:(一)代表成员单位参加协调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对协调会的领导机构,有推选权和被推选权;(三)参与协调会的重大问题决策,对协调会的工作提意见或建议。第六条社区党建协调会成员的义务有:(一)遵守协调会章程,执行协调会的决定;(二)在协调会统一协调下,加强与其他成员单位的协调与配合,积极参与辖区共驻共建活动;

  (三)完成协调会安排的其他工作。第四章工作制度第七条协调会每年召开2-3次全体成员会议,由主任召集,主要研究共驻共建中的重大问题,通报工作进度,安排布署相关工作。第八条定期组织成员开展党建活动,每年开展4次以上有影响的活动。活动内容包括:(一)组织社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住户”、“社区福星”等活动,共建美好社区。(二)组织社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与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三)组织社区在职和离退休党员开展整治环境卫生、清除“小广告”、治安巡逻和为群众送温暖、解忧愁等义务服务活动。(四)发挥社区单位资源优势,建立社区党建活动基地,组织开展社区文艺演出、健身锻炼等活动,丰富社区党员活动内涵。(五)组织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到社区了解民情、了解社区党支部和居委会工作,为社区建设献计献策。第九条社区党建协调会定期对各成员单位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考评,将考评结果纳入文明单位考评内容。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街道党(工)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篇二:居民小区党支部的职责

  一、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组织社区党员并带领群众完成本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二、研究决定本社区党建、服务、教育、卫生、文化、治安、保障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三、领导社区其它组织和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它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四、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协调、组织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开展社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五、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六、教育居民遵纪守法,领导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七、负责做好辖区单位党组织的协调工作和开展其它形式的党组织活动。

  八、负责做好社区内日常党务工作。

  二、“三会一课”制度

  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讨论、研究、决定本社区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和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问题。2、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社区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接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党员的奖励和处分;选举产生新的支委会,增补、撤消委员;讨论和决定支部的其他重大问题。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和科学技术知识;讨论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落实各项任务;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配合支部做好具体党务工作;分析群众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4、上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主要内容是: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1、社区支部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乡镇党委派员进行指导帮助。2、每次民主生活会之前,要及时和乡镇党委沟通,确定好主题。3、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集中解决一、二个实际问题。

  4、民主生活会参加对象为党员社区“两委”干部(非党社区干部可根据情况吸收参加),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将时间、议题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做好准备。5、支委成员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剖析原因、分清是非、研究解决,切忌把民主生活会开成工作会和评功摆好会。要通过民主生活会弄清思想,解决问题,团结同志,促进工作。6、做好记录,会后要将记录报送乡镇党委。

  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2、党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情况,搞好规划,原则上每年发展1—2名新党员,培养3—5名入党积极分子,注意吸收优秀青年、妇女入党,重点在农村致富能手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和基础知识的教育,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对其进行培养帮助,负责组织必要的政审。4、对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才能列入发展对象,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积极分子和即将转正的预备党员要进行公示,以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5、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按党章规定程序进行,做到手续齐全,材料完备,严禁弄虚作假或搞突击入党。6、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经过街道党工委审批。

  五、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党支部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自身条件,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从项目、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各方面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两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3、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帮助生活困难群众的捐赠活动。5、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走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六、党费收缴制度

  1、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地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支部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交、预交或补交。补交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2、按期、按标准收取和上缴党员交纳的党费,并建立党费帐簿,按年公布党费收缴情况。3、经常向党员宣传交纳党费的意义,增强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4、新党员的党费应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5、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应及时提出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一律按自动脱党处理。

  七、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1、党员外出有固定地点、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外出时间6个月以内,应当开具《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明确的,应为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做好党员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等登记。2、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应在这些党员中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3、党员外出后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4、社区党支部要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党员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5、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社区党支部应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党员应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6、对外来党员,社区党支部应及时将他们编入党小组,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并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八、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社区党支部对党员每年组织一次民主评议,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加强指导和监督。2、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党章》和《准则》为标准,实行党员自评、互评、群众评议和组织评议相结合。3、要及时通知党员做好参评准备,督促外出党员按时返回参加民评,确保党员参评率达95%以上。4、在民主评议中,党支部或党小级要注意启发党员联系思想实际,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个党员都要写出自评材料,用党员的标准检查总结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在自评的基础上,通过党员互评、群众评议和组织评议,定出党员的格次,然后报乡镇党委审定。

  5、对优秀党员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对不合格党员,依照有关规定,分别采取教育帮助、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置。6、民主评议结束时,党支部要搞好工作小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报街道党工委汇总归档。

  九、党员电化教育播放收看制度

  1、党支部建立配套的电教播放设备,配1-2名责任心强的专兼职播放员,保管好电教设备,负责播放工作。2、播放收看由支部成员主持,每次播放党员电教片都要按照收看记录本要求做好记录。3、应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播放收看活动,保证做到党员每季能看到一次电教片。4、严格遵守县委组织部有关管理规定,不准播放与党员教育无关的录像片,严禁播放内容不健康的录像片。

  十、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1、社区党支部是全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党支部书记对社区里的工作负总责,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必须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职责和开展工作。2、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持,“两委”班子成员参加的联席会议。3、联席会议主要讨论研究社区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4、每次会议到会人员必须达到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总数的80%以上。5、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必须得到2/3以上与会人员的同意,方可提交到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6、联席会议召开前,社区“两委”班子主要领导要做好事前的沟通与研究。

  十一、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1、负责社区党支部的全面工作,主持召集支部委员会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2、认真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做好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努力提高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和法律法规,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会,代表党支部对本社区的重大问题,向社区居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社区居委会工作。3、发动全体党员积极完成工作、学习等任务;教育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4、检查落实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掌握党员思想动态,检查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坚决从严治党,抓好廉政建设,端正党纪党风,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工作,支部书记因公外出或请假时,由支部副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十二、社区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有关文件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社区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党支部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全体成员出席。必要时可以请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支部会议必须由支部全体成员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议事、决定问题,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四、支部会议原则上每两月举行一次,一般在双月最后一周周五召开,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

  五、支部会议的主要任务:1、研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围绕街道党工委的工作部署和办事处的中心工作履行职能,并为履行职能创造条件。2、讨论、研究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工作总结、安排意见、建议议题、重大工作部署、班子决定、决议等重大问题。3、研究并协调与各方面的关系,不断拓宽渠道,增强同各方面的团结合作,努力在加强党和群众的联系中起纽带作用。4、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提出工作意见。

  5、组织党支部成员学习、过民主生活会、抓好廉洁自律。6、其他需要党支部研究决定的事项。

  六、党支部会议的议题由党支部成员提出,经组织委员负责收集、审核后报党支部书记审定。会议召开的日期、会议地点、列席人员由组织委员提出报党支部书记审定。

  七、党支部会议召开的时间与议题应提前通知出席人员。党支部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应事先请假,对所研究的议题有什么意见可通过党支部成员传达。党支部会议精神和决定事项由主持人确定专人负责同期传达。

  八、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并整理归档。会议做出的决定,每位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按照分工,认真落实,及时反馈。

  九、认真做好党支部会议保密工作。参加会议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会议秘密事项。因泄露而造成不良影响,予以追究责任。

篇三:居民小区党支部的职责

  社区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社区各项任务。

  2、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3、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4、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5、组织党员和群众参加社区建设。

  6、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篇四:居民小区党支部的职责

  社区党支部主要职责1、充分发挥好在社区的领导核心作用、组织协调作用和指导监督作用。2、组织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社区组织的负责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和有关法律法规等,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职责。3、坚持民主协调商议事原则,定期牵头召开由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

  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或党支部扩大会议,对社区建设管理的各项事务进行研究讨论。4、协调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处理好各项

  社区事务。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按照自制原则,组织居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2、执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社区日常事务的管理,依法协助政府

  有关部门开展工作。3、协助社区党支部搞好社区管理,协调好物业服务企业与社区管理的关系,监督、协调、

  指导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4、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广泛深入地开展文明小区、文明单元(楼组)、五好家庭创建活动,

  结合居民实际,经常组织开展贴近居民、居民欢迎的社区活动。5、负责对辖区内老旧小区的接管工作,组织并实施物业管理;参与和监督新建住宅小区的

  承接查验工作。6、受理和解决居民反映的排污、通风、遮阴、噪声、维修、侵占公共区域或场地、物业服

  务质量和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以及影响社区安定方面的各类问题。业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利益,配合居委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2、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配合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各项管理措施。3、在政府和业主之间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把政府有关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正确地传达

  到业主中去,把业主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一些突发事件处理中,发挥好积极作用。4、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地意见和建议,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5、负责向业主做好联席会议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职责1、坚决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2、建立和完善高效的多种服务组织机构,以保证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3、坚持收费标准和服务相一致和取之于民的原则。4、参与制定社区管理所需的各种公约、制度。5、自觉接受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民主监督,征求和采纳业主的合理化建议,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6、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定期相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的收支情况。7、认真执行社区联席会议决议,并严格落实。

  充分发挥居民区的领导核心作用、组织协调作用和指导监督作用;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社区组织的负责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等,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坚持民主协商议事原则,定期牵头召开由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或党组织扩大会议,对社区管理和建设的各项事务进行研究讨论;协调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增强有效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处理好各项社会事务。

  按照法律、法规和居民公约,办理本居住区域内的公共事物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和物业管理投诉,协助维护社区治安,协助政府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保障、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组织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居民自治活动;负责接管住宅小区和承接查验工作;组织实施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指导,支持和协助物业管理重大事项的讨论研究;协调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和居民之间的关系;参与业主委员会召开的有关会议,组织社区居民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进行评议。

  既要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利益,又要配合好居委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支持、配合物业管理公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在政府和业主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把政府有关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准确地传达到业主中去,吧业主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在突发事件处理中,积极做好宣传、疏导和协调工作;积极带领全体业主共同维护稳定,努力建设一个“管理有序、服务完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文明社区。

  认真执行物业管理条例、行业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合同,自觉接受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畅通业主诉求渠道,建立和完善好业主意见接待日或听证制度;认真负责辖区内的治安、环境卫生等工作,保证小区安全、环境优美,积极参加小区的各项文明创建活动;及时反映物业管理中得难点、热点问题,共同研究商量解决途径,积极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及时帮助解决小区居民反映的各种物业维修问题,热心为居民服务,保障居民的日常生活,使小区居民安居乐业。

篇五:居民小区党支部的职责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注重自身建设发扬优良传统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认真学习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学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典型案例吸取深刻教训真正做到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廉洁奉公不做有损党员和本单位形象的事同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正确认识自己从灵魂深处自重自省自警自制自励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好品行做到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经得住考验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

  泸县XX镇XX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工作职责

  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社区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完成社区担负各项任务。2、领导社区自治组织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3、加强社区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4、组织、协调辖区内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加强对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的领导。5、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6、做好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和管理工作。7、密切联系群众,搞好社区服务,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社区党支部议事制度为了更好地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现社区党支决策的制度化、科学化和民主化,提高议事和工作效率,正确领导和实施社区发展规划,特制定本制度。1、社区党支部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议事会,特殊情况时,可以临时召开。2、会议时间和议题应于会前1-3天确定并通知与会人员。3、会议由社区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下可委托副书记或其他成员召集和主持。4、根据会议的内容和需要,社区党代表和居民代表可参加会议或列席会议。5、议事范围:传达学习各级重要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意见和措施;安排部署社区党建、文化、卫生、治安、服务等重要工作的任务目标和措施及其他重要事项。6、社区党支部议事会议决定的事项和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并安排专人作好记录,整理归档。

  社区党员管理制度1、社区党员应当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按照社区党组织的部署和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2、党员应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三会一课”,过好组织生活,因事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必须请假。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3、社区党组织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培训,主要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和业务技能学习,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效果明显。4、社区对党员实行登记建卡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流动时,必须及时按规定做好组织关系接转。5、党员必须按中组部文件规定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特殊情况时不能超过3个月。6、社区内单位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党组织要定期把在职党员在居住社区的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7、社区党员必须按规定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8、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进行组织处理。

  社区党建联席会制度1、社区党建联席会由辖区内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主要企事业单位组成。2、社区党建联席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决定社区党建工作和事关社区全局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活动等重大事项;整合社区资源,协调落实联席会形成决议、决定的事项,实现共驻共建。3、联席会由社区党支部负责召集,并确定中心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临时召开。4、社区党支部要按期召开联席会,会前要深入到成员单位党组织进行调查研究,做到议题有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联席会,对形成的决议、决定要认真贯彻落实。

  社区党员推介服务中心工作职责为了更好地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创新服务方式,把党的工作全面渗透到服务社区居民工作、生活的各个环节,社区党支部将成立党员推介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1、推荐下岗(失业)党员再就业。建立社区党员信息采集制度,掌握岗(失业)党员基本情况,广泛搜集就业信息,提供就业培训和法律服务,深入开展社区党员“带头再就业、带领下岗职工再就业”活动。2、推荐优秀党员进入企业领导岗位。及时向辖区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和用人单位介绍所属优秀党员进入领导岗位,让其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3、推荐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注重从社区居委会成员、小区负责人、居民代表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4、推荐社会青年就业。负责协调、帮助广大社会青年寻求就业岗位,拓展就业渠道,维护社会稳定。5、为社区党员和居民提供便民利民服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城市低保、劳动保障、计划生育、子女入学、社会青年入伍、就业等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方便党员和居民群众。6、组织开展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建设一支以社区党员为骨干、社区居民为基础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广泛动员、组织社区党员、居民参与社区环境整治、帮贫济困、社会救助等志愿者服务活动。

  社区居委会职责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社区居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2、执行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决议,执行《社区自治章程》。3、制定社区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4、听取社区议事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5、调解民间纠纷,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建设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6、发展社区服务,开展便民利民和志愿者服务活动。7、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有关的各项工作。8、向镇人民政府或其派驻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工作职责1、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2、听取并审议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情况报告。3、制定和修改《社区自治章程》。4、讨论和决定涉及社区全体成员利益的重要事宜。5、负责对社区居委会及成员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6、对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工作实施民主监督,反映居民意见和建议。

  社区议事工作职责1、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讨论涉及社区事务的重大事项。2、听取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汇报,协助和督促社区居委会实施年度计划。3、动员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参加社区共建,对社区居委会和驻区单位的社区建设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和评议。4、对社区居委会和驻区单位提出意见、建议,进行民主评议和社会监督。5、对事关社区公共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表决,并督促落实。

  社区居务公开制度为加强社区民主法制建设,搞好居民自治,密切干群关系,制定本制度。1、居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居民代表会议和议事委员会的决定和决议;社居委的工作目标和完成情况;年度和季度财务收支情况;城镇特困居民享受低保情况;计划生育工作等情况。2、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社区里重大问题均向居民公开,包括居务决策、办理过程、办理结果。3、居务公开要有固定的公开栏,或通过党员会、居民代表会、议事会等形式公开。4、居务公开原则上每个季度一次,遇重大问题和事项应及时公开。

  居民听证会制度1、听证会的召开原则上由镇政府相关部门决定,居会委组织召集。但居委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听证要求,召开紧急听证会。2、参与听证人员应是本社区内具有较好政治、文化素养,能提出代表性意见的居民代表。另外,政府决策的直授科勤关系人也可列为听证人员。3、听证会的主要内容有:涉及村社我成员切身利益的近期建设规划,涉及本社区社会稳定需要听证的内容;其它急需听证的内容。4、听证会结束后,居委会将书面材料收集整理并交镇政府有关部门。

篇六:居民小区党支部的职责

  十二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经书记同意后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支部汇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与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制度

  一、社区党支部主要工作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的规定,结合街道社区工作的特点,社区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宣传、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完成本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二、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在街道社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支持和保证居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充分行使职权;四、按照街道党工委的要求,做好社区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五、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搞好各项服务;六、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居民遵纪守法,保证和促进辖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社区党建协调会工作职责社区党建联席会是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街

  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有关“协调动员驻地机关、企事业单位支持和配合街道开展工作”的要求,由街道党工委牵头,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指导、协调社区党建工作的非常设性机构。其工作职责有:一、指导、协调社区党建工作。二、负责通报情况、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协商议事。三、组织社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与地区性、群众性、社会性、公益性工作。四、广泛开展“结对共建”“联手共建”文明社区活动,推动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社区党建工作水平。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的规定,结合街道社区工作的特点,社区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宣传、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完成本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二、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在街道社区中的

  先锋模范作用;三、支持和保证居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充分行使职权;四、按照街道党委的要求,做好社区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五、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搞好各项服务;六、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居民遵纪守法,保证和促进辖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二、社区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二、认真搞好党的自身建设,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三、组织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经常与支部委员和社区居委会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好与社区内各种组织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五、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领导作用。三、党员电教播放工作人员职责一、努力学习马克斯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充分运用电教手段,发挥党员电教优势,促进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严谨务实,开拓创新,自学奉献,服从领导,认真执行各项电教制度,爱护公共财物,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四、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要求,正确使用好电教设备;搞好电教设备的维护,做好设备的防火、防盗、防尘、防湿、防热、的工作,做好电教片和音像资料的分类登记存放工作。五、刻苦钻研党的建设和党员电教化教育业务,努力成为一专多能的电教骨干。

  六、在播放收看活动中,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意见和建设,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

  四、社区党建协调会工作职责社区党建联席会是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街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有关“协调动员驻地机关、企事业单位支持和配合街道开展工作”的要求,由街道党工委牵头,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指导、协调社区党建工作的非常设性机构。其工作职责有:一、指导、协调社区党建工作。二、负责通报情况、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协商议事。三、组织社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与地区性、群众性、社会性、公益性工作。四、广泛开展“结对共建”“联手共建”文明社区活动,推动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社区党建工作水平。五、党支部加强对社区居委会领导的工作制度社区党支部是在社区建设中居于核心领导地位,对社区居委会工作具有领导作用,为使社区党支部对居委会领导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工作制度,相互遵照执

  行。一、区委、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支部对本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或者提出决策意见;二、保证上级党委有关社区建设的决定在本社区范围内得以实施,保证本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始终遵循党的方针、路线、政策;三、按照干部的管理权限,通过考察、推荐、任免干部来促进本社区建设事业的发展;四、领导、管理所属党委(党支部)和各类群众组织,使其在本社区建设中发挥战斗堡垒或骨干作用;五、领导、支持、保证行政组织和群众组织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组织、开展社区建设的职权;六、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和共青团员积极参加社区建设活动并在社区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此影响和带动广大居民群众。六、党支部选举工作制度一、按照党章和有关的规定,支部委员每届任期年。任期满后,要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二、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即:1、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2、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

  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研究;3、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4、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三、支部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产生的程序是:由组织提名,党员大会酝酿讨论或由支部大会直接提名,报党委原则同意,分别提交支部党员大会和支委会选举。党员人数不足10人的党支部,可不设支委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支部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四、选举结果,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为当选(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的效)。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到候选人得票相等,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重新选举产生。五、支部委员会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七、党支部会议制度一、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每月进行党组织

  活动。二、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三、坚持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会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作自身建设和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改进工作。五、坚持党员汇报制度。党员要按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以及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六、坚持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组织对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进行评议。要做好每次会议的准备、考勤和记录,及时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八、社区党支部议事规则一、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现社区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省、市、区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则。二、党支部议事要坚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三、社区党支部议事范围为:

  (一)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实际,制定工作措施。(二)研究社区党的建设,包括社区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及制度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和工作。研究决定党小组的建立、撤销、党员发展等问题。(三)研究决定社区经济、精神文明建设、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等方面工作规划及重要措施。(四)研究社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居委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一次性3000元以上额度资金使用以及其他重大问题等事项。(五)研究决定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班子建设,社区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奖惩,处分违纪党员等事项。(六)研究和讨论社区居委会、群团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七)研究审定社区干部奖金分配原则、福利待遇等社区党员、干部、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八)对党支部及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九)其它需要党支部研究的重大问题。四、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支部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部成员到会方能举行。五、支部会议议题由书记、支部委员和有关人员提出,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内容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以便做好准备。重要问题决策之前,要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形成初步方案,报支部会议研究。六、议事时,与会支部成员要围绕议题明确阐明自己的意见,不谈与议题无关的内容,对任何不同意见不能阻挠和压制。七、凡研究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议题时,本人应回避。八、会议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采取口头、举手等方式进行表决,以票数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形成决议或决定。在遇重大问题发生分歧时,且双方人数相近,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下次会议再议。也可将意见分歧的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九、做好会议记录。支部会议要有专人记录,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的议题、与会人

  员发言的主要观点和明确意见。会议记录须有专人保管,经会议主持人审阅并签字后存档。十、会议决定的事项,党支部成员必须坚决执行,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接受党支部监督。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擅自改变集体作出的决议。十一、会议议题的研究过程不得向外泄漏;未经支部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不得对外公布;未经会议批准传达的,与会人员必须严守秘密。对泄密者要认真进行责任追究,视情况作出严肃处理。十二、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经书记同意后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支部汇报。九、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与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前列,坚持改革开放,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务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评议时还应根据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而确定评议内容。二、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1、摸底调查、学习教育。评议前,党支部(总支)要对党员存在的问题进行摸底调查,做到心中有数,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学习教育。同时组织党员学习以《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形势政策和时事等为主的有关内容,激发党员的学习意识,为民主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的标准,结合评议的内容要求,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特别要检查自已在组织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认识、态度和行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找出差距,明确努力的方向,要形成内容具体的书面材料。

  3、民主评议。召开支部大会(党小组会),进行民主评议。在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而不敷衍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必要时,还应采取适当的方法,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4、组织考察。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民主评议中对党员的评议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5、表彰和处理。党支部(总支)对民主评议中的优秀党员和不合格的党员,形成妥善的意见,提交上一级党组织进行表彰和处理。同时,党支部(总支)还要对党员积极做好有关的思想工作。十、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一、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支部书记、纪检小组组长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措施的贯彻落实。二、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性的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三、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党的形象。

  四、协助上级纪委做好本地区信访件的调查,及时反应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建立社区纪检小组,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本社区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十一、发展党员制度一、发民党员工作,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支持既要制订出3——5年的发展党员工作规划,以要确定每个年度的工作计划,并认真抓落实。二、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1、入党积极分子一般由本人正式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委大会)讨论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报上级党委备案。2、培养教育的措施和方法:(1)党支部指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2)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和参加党内政治学习等有关活动;¬(3)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

  使他们懂得党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4)向入党积极分子提出要求、交任务,并要求他们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3、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他们的思想觉悟、入党动机、工作表现、组织观念、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并将考察结果填写进《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三、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在听取党内外群众和培养联系人的意见后,经支委会讨论通过,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街道党工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党员教育的有关文件。没有经过政审和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四、发展党员要严格履行入党手续。五、对预备党员,党组织及其入党介绍人要继续抓紧对其进行帮助教育,定期找他们谈话,肯定其成绩,及时指出其缺点。预备党员每季度要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党支部要按照党员标准,定期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对预备期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时转为正式党员。十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为目标,区别情况、分类进行。一、对流动党员的管理。组织关系在本社区的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时间超过6个月的,且有固定点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转移正式组织关系;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应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二、外出流动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当地所在的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外来流动党员持证参加本社区的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三、当外出需回归原党组织时,应有在外出期间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说明和缴纳党费的记载。四、确因交通闭塞或因人员少不能过组织生活的情况下,外出党员应当每季度向原党组织汇报情况,着重是思想政治方面的情况汇报。党费应每季度向原党组织交清(邮寄)。五、房屋拆迁中出现的动迁居民党员的教育管理,应建立登记制度,掌握党员去向。对于不再返还的居民党员应及时把党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居住地据街道党组织。

  六、对年老病重、确实不能正常参加党的集中组织生活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审核,街道党工委批准,

  可以不再参加集中组织活动,由社区党支部指派专人定期联系和入户走访。七、社区党支部要认真抓好党员电教播放工作,逐步实现“一支一点”(一个支部有一个党员电教播放点),抓好党员电教规范化工作。八、对党员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各类党员的特色作用。九、增强社区共建联建意识,积极探索发挥本社区在职党员作用的有效途径,因地制宜组织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适当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十三、党支部联系党员制度一、社区党支部应将所管辖的党员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个人情况登记造册,形成统一管理。二、党支部要及时了解全体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三、党支部要关心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经常走访,对思想有问题、生活有困难的党员,要加强联系,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十四、社区党支部委员联系党员制度一、为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社情民意,社区党支部委员要根据工作需要联系党员3至5名。二、联系对象:在职职工党员,下岗、离岗、待岗

  职工党员,离退休职工党员,外出(来)务工党员或流动党员,个体工商户党员,其他党员。三、联系内容: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党员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2、定期到被联系党员家中走访,了解关心被联系党员的工作、生活和思想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每年为被联系党员办1至2件实事。3、向被联系党员通报社区重大事件,并就社区重大事务、支部建设等经常征求被联系党员的意见。4、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听取被联系党员对社情民意的掌握情况,及时沟通信息,传递群众声音。四、具体承担联系任务的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汇报联系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十五、党员考勤制度一、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党内生活,无特殊情况不能请假,党支部应有专人负责考勤。二、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作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照《党章》规定,视为自动脱离党处理。

  三、党员请假经党支部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同意。组织生活内容,党小组长应及时向请假人传达。四、假满后,若不能及时到岗的,必须履行续假手续,未履行者按缺勤处理。五、年末党支部应通报全体党员学习考勤情况。十六、党费收缴制度一、共产党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性的一种体现。二、共产党员应按照中组部组通字2号文件《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的规定》交纳党费。三、各支部每月收齐党费后,按时交到街道党政办公室。四、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审查,街道党工委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五、党员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六、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改正错误。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离党处理。十七、报告工作制度一、党支部汇报工作,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

  二、党支部定期每月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支部委员会定期每半年向支部党员大会汇报工作。三、党支部根据工作实际,可以不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以便工作的沟通与协调。四、党员定期每季度向支部汇报自己的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如遇重大事宜,及时向组织汇报。五、党支部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解决,但遇重大问题或超过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必须及时向街道党工委请示报告。十八、党员电教播放岗位目标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员电化教育工作“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为提高党素质和加强基本党组织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和“提高质量、加强管理、面向基层、讲求实效”的党员电教工作方针。二、按照“有场地、有人员、有设备、有制度、有片库”的要求,搞好社区服务中心电教站、社区播放点的建设。三、围绕党员电教和党组织的中心任务,结合党员电教化,制定播放收看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

  四、每年要确保90%以上的党员接受教育,党员全

  年看片不少于二十部。五、收看党员电教片后,要围绕电教片的主要内容开展讨论,并认真准确的填写《党员电化教育播放收看手册》,定期向上级提供党员电教工作信息。十九、电教播放网点播放收看制度一、党员电教片要由电教员负责播放。二、制定好年度播放计划,合理安排播放内容。三、每月组织党员收看一次电教片,党员受教育面要达到95%以上。四、搞好播放场次、人次、收视率的统计,按要求上报。五、在播放前,播放员要介绍电教片内容。播放后要结合题材组织座谈讨论,并做好播放收看记录。六、及时向上级反映电教片的要求情况、播放情况和收视效果。七、播放员要严格遵守电教工作人员守则,严禁播放不健康的音像节目。二十、党员电教设备管理制度一、专人保管。实行定岗、定人责任制,如人员变动要履行好交接手续。二、党员电化教育设备原则上,只用于党员电化教育,非经充许,不准外用或挪作它用。

  三、按设备使用程序操作。运行时要做到人不离机,精心操作,发现问题,立即停机,严禁设备带病工作。作业完毕关掉一切电源。四、按周期和程序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正常运行。五、每半年接受上级党组织主管部门对播放网点和设备管理情况的检查,对作用发挥不好、管理工作不善的予以批评,问题严重的严肃处理。二十一、社区党建工作协调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社区党建协调会是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社区党组织牵头,由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构。第二条社区党建协调会的宗旨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社区党支部为核心,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党组织,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条块结合、共驻共建”的原则,充分调动社区单位、全体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共同搞好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共建美好家园。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任务第三条社区党建协调会由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和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组成。协调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3

  人,成员若干。主任一般由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副主任从成员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中推荐产生。第四条社区党建协调会的任务是:(一)通报、评议社区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征求对开展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研究制定协调会的计划,讨论共驻共建中的重大问题。(三)整合社区各类资源,协调组织社区单位党组织开展共驻共建工作,协助搞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四)根据辖区实际,每年开展1——2次有影响的共驻共建活动。(五)组织协调会成员交流共驻共建工作经验。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五条社区党建协调会成员的权利有:(一)代表成员单位参加协调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对协调会的领导机构,有推选权和被推选权;(三)参与协调会的重大问题决策,对协调会的工作提意见或建议。第六条社区党建协调会成员的义务有:(一)遵守协调会章程,执行协调会的决定;(二)在协调会统一协调下,加强与其他成员单位的协调与配合,积极参与辖区共驻共建活动;

  (三)完成协调会安排的其他工作。第四章工作制度第七条协调会每年召开2-3次全体成员会议,由主任召集,主要研究共驻共建中的重大问题,通报工作进度,安排布署相关工作。第八条定期组织成员开展党建活动,每年开展4次以上有影响的活动。活动内容包括:(一)组织社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住户”、“社区福星”等活动,共建美好社区。(二)组织社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与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三)组织社区在职和离退休党员开展整治环境卫生、清除“小广告”、治安巡逻和为群众送温暖、解忧愁等义务服务活动。(四)发挥社区单位资源优势,建立社区党建活动基地,组织开展社区文艺演出、健身锻炼等活动,丰富社区党员活动内涵。(五)组织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到社区了解民情、了解社区党支部和居委会工作,为社区建设献计献策。第九条社区党建协调会定期对各成员单位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考评,将考评结果纳入文明单位考评内容。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街道党(工)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篇七:居民小区党支部的职责

  社区党支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社区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社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居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社区委员会、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社区、组干部和社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社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三会一课”制度

  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讨论、研究、决定本社区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和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2、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社区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接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党员的奖励和处分;选举产生新的支委会,增补、撤消委员;讨论和决定支部的其他重大问题。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和科学技术知识;讨论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落实各项任务;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配合支部做好具体党务工作;分析群众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上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主要内容是: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

  民主生活会制度

  1、社区支部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乡镇党委派员进行指导帮助。

  2、每次民主生活会之前,要及时和街道党工委沟通,确定好主题。

  3、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集中解决一、二个实际问题。

  4、民主生活会参加对象为党员社区“两委”干部,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将时间、议题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做好准备。

  5、支委成员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剖析原因、分清是非、研究解决,切忌把民主生活会开成工作会和评功摆好会。要通过民主生活会弄清思想,解决问题,团结同志,促进工作。

  6、做好记录,会后要将记录报送街道党工委。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党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情况,搞好规划,原则上每年发展1—2名新党员,培养3—5名入党积极分子,注意吸收优秀青年、妇女入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和基础知识的教育,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对其进行培养帮助,负责组织必要的政审。

  4、对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才能列入发展对象,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积极分子和即将转正的预备党员要进行公示,以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5、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按党章规定程序进行,做到手续齐全,材料完备,严禁弄虚作假或搞突击入党。

  6、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经过街道党委审批。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党支部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自身条件,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从项目、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各方面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两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3、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帮助生活困难群众的捐赠活动。

  5、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走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费收缴制度

  1、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地向所在党小组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支部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交、预交或补交。补交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2、按期、按标准收取和上缴党员交纳的党费,并建立党费帐簿,按月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3、经常向党员宣传交纳党费的意义,增强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

  纳。

  4、新党员的党费应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

  5、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应及时提出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一律按自动脱党处理。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党员外出有固定地点、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外出时间6个月以内,应当开具《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明确的,应为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做好党员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等登记。

  2、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应在这些党员中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3、党员外出后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

  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4、社区党支部要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党员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5、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社区党支部应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党员应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6、对外来党员,社区党支部应及时将他们编入党小组,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并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社区党支部对党员每年组织一次民主评议,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加强指导和监督。

  2、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党章》和《准则》为标准,实行党员自评、互评、群众评议和组织评议相结合。

  3、要及时通知党员做好参评准备,督促外出党员按时返回参加民评,确保党员参评率达95%以上。

  4、在民主评议中,党支部或党小级要注意启发党员联系思想实际,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个党员都要写出自评材料,用党员的标准检查总结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在自评的基础上,通过党员互评、群众评议和组织评议,定出党员的格次,然后报乡镇党委审定。

  5、对优秀党员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对不合格党员,依照有关规定,分别采取教育帮助、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置。

  6、民主评议结束时,党支部要搞好工作小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报乡镇党委汇总归档。

  党员电化教育播放收看制度

  1、党支部建立“两机”配套的电教播放室,配1-2名责任心强的专兼职播放员,保管好电教设备,负责播放工作。

  2、播放收看由支部成员主持,每次播放党员电教片都要按照收看记录本要求做好记录。

  3、应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播放收看活动,保证做到党员每月能看到一次电教片。

  4、播放员要注意信息反馈,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党员受教育情况。

  5、严格遵守县委组织部有关管理规定,不准播放与党员教育无关的录像片,严禁播放内容不健康的录像片。

  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1、社区党支部是全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党支部书记对村里的工作负总责,社区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必须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职责和开展工作。

  2、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持,“两委”班子成员参加的联席会议。

  3、联席会议主要讨论研究社区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

  4、每次会议到会人员必须达到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总数的80%以上。

  5、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必须得到2/3以上与会人员的同意,方可提交到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6、联席会议召开前,社区“两委”班子主要领导要做好事前的沟通与研究。

  “五个好”社区党支部目标要求

  1、领导班子好。社区“两委”干部能够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群众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廉洁勤政,奋发有为。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配套组织作用发挥好。社区党支部书记“双带”能力强,有奉献精神,作风民主,办事公道。

  2、党员干部队伍好。积极开展“三培两带”活动,全面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年富力强的党员都掌握2门以上先进实用技术,能较好地发挥“双带”作用。党员干部政治学习好,能带头执行党的农村政策,为村民服务的意识强,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社区组干部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3、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居委会关系协调,班子团结一致,工作运行规范,服务优质高效。

  4、工作业绩好。因村制宜,确定经济发展思路,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社区发展健康,社区建设成效显著。

  5、群众反映好。社区干部尊重居民,爱护居民,诚心诚意为居民群众办实事;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满意,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得到群众拥护。

  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1、负责社区党支部的全面工作,主持召集支部委员会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2、认真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做好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努力提高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和法律法规,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会,代表党支部对本村的重大问题,向社区居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社区居委会工作。

  3、发动全体党员积极完成工作、生产、学习等任务;教育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检查落实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掌握党员思想动态,检查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坚决从严治党,抓好廉政建设,端正党纪党风,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工作,支部书记因公外出或请假时,由支部副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社区居委会主任职责

  1、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全面工作,根据居民会议讨论的决议,带领居民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正确行使职权,积极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2、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组织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3、大力发展文化教育,宣传科技知识,经常组织村民开展学文化、学科学、学法律,管理和协调社区居委会成员工作。

  4、组织居民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它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指导农田水利基本建没,依照法

  律规定,负责管理本社区属于居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和其它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5、对居民委员会和居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6、对社区的重大问题,经居民委员会集体研究后代表居委会向居民代表会议提请讨论决定。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居规民约,提请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并遵照执行。

  7、协助支部书记抓好其他工作。

  党员服务承诺制度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为民服务长效机制,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承诺主体:社区党支部和有承诺能力的党员。

  承诺内容:社区党支部以创建“五个好”为目标开展承诺。有“双带”致富能力的农民党员,在传授技术、领办和创办经济实体、扶贫帮困、服务等方面承诺;无职党员,在思想教育、文化宣传、卫生保洁、社会治安、民事调解等方面承诺;流动党员,在提供致富信息,组织劳务输出,支援家乡建设等方面承诺。

  承诺制定:按照“一定、二审、三公开”的规程确定承诺内容。“一定”即拟定承诺内容。“二审”即公开审查、组织(大会)审查。承诺拟定后,在本村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审查。社区党支部的承诺由街道党委审查,党员个人承诺交村党支部审查,经党员大会参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确定承诺。“三公开”即大会公开、书面公开、公示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考核评议。实行定期督查、指导和考评,原则上一季一公示,半年一点评,年终一考核,年度考评按照自评、互评、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程序进行,考核评议分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档次,考评结果应予公开,对考评中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给予必要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篇八:居民小区党支部的职责

  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制度

  一、社区党支部要紧工作职责

  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大体任务的规定,结合街道社区工作的特点,社区党支部的要紧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党的线路、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宣传、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完本钱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二、增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弄好党员的教育、治理和监督,做好进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在街道社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支持和保证居委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充分行使职权;

  四、依照街道党工委的要求,做好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育、考核和监监工作;

  五、紧密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弄好各项效劳;

  六、弄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居民遵纪遵法,保证和增进辖区的经济进展和社会稳固。

  社区党建和谐会工作职责

  社区党建联席会是依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增强街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有关“和谐动员驻地机关、企事业单位支持和配合街道开展工作”的要求,由街道党工委牵头,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指导、和谐社区党建工作的超级设性机构。其工作职责有:

  一、指导、和谐社区党建工作。

  二、负责通报情形、沟通信息、交流体会、协商议事。

  三、组织社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与地域性、群众性、社会性、公益性工作。

  四、普遍开展“结对共建”“联手共建”文明社区活动,推动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不断提高社区党建工作水平。

  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

  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大体任务的规定,结合街道社区工作的特点,社区党支部的要紧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党的线路、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宣传、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完本钱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二、增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弄好党员的教育、治理和监督,做好进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在街道社区中的先锋模范

  作用;

  三、支持和保证居委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充分行使职权;

  四、依照街道党委的要求,做好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育、考核和监监工作;

  五、紧密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弄好各项效劳;

  六、弄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居民遵纪遵法,保证和增进辖区的经济进展和社会稳固。

  二、社区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要紧职责是: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形,认真转达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认真弄好党的自身建设,了解把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形,发觉问题及时解决,做好常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检查支部的工作打算、决议的执行情形,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常常与支部委员和社区居委会维持紧密联系,交流情形,彼此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和谐好与社区内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踊跃性。

  五、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领导作用。

  三、党员电教播放工作人员职责

  一、尽力学习马克斯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线路、方针、政策。

  二、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充分运用电教手腕,发挥党员电教优势,增进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酷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严谨务实,开拓创新,自学奉献,服从领导,认真执行各项电教制度,爱惜公共财物,超卓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严格依照设备操作要求,正确利用好电教设备;弄

  好电教设备的保护,做好设备的防火、防盗、防尘、防湿、防热、的工作,做好电教片和音像资料的分类记录寄存工作。

  五、刻苦钻研党的建设和党员电教化教育业务,尽力成为一专多能的电教骨干。

  六、在播放收看活动中,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意见和建设,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

  四、社区党建和谐会工作职责社区党建联席会是依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增强街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有关“和谐动员驻地机关、企事业单位支持和配合街道开展工作”的要求,由街道党工委牵头,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指导、和谐社区党建工作的超级设性机构。其工作职责有:一、指导、和谐社区党建工作。二、负责通报情形、沟通信息、交流体会、协商议事。三、组织社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与地域性、群众性、社会性、公益性工作。四、普遍开展“结对共建”“联手共建”文明社区活动,

  推动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不断提高社区党建工作水平。

  五、党支部增强对社区居委会领导的工作制度

  社区党支部是在社区建设中居于核心领导地位,对社区居委会工作具有领导作用,为使社区党支部对居委会领导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工作制度,彼此遵循执行。

  一、区委、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支部对本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或提出决策意见;

  二、保证上级党委有关社区建设的决定在本社区范围内得以实施,保证本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始终遵循党的方针、线路、政策;

  三、依照干部的治理权限,通过考察、推荐、任免干部来增进本社区建设事业的进展;

  四、领导、治理所属党委(党支部)和各类群众组织,使其在本社区建设中发挥战斗堡垒或骨干作用;

  五、领导、支持、保证行政组织和群众组织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组织、开展社区建设的职权;

  六、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和共青团员踊跃参加社区建设活动并在社区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此阻碍和带动广大居民群众。

  六、党支部选举工作制度

  一、依照党章和有关的规定,支部委员每届任期年。任期满后,要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二、选举要充分表现选举人的意志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那么。即:一、选举采纳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的方法;二、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依照多数党员的意见研究;3、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形、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4、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三、支部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产生的程序是:由组织提名,党员大会酝酿讨论或由支部大会直接提名,报党委原那么同意,别离提交支部党员大会和支委会选举。

  党员人数不足10人的党支部,可不设支委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支部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四、选举结果,候选人取得的同意票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为被选(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的效)。若是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碰到候选人得票相等,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从头

  投票,得票多的被选。若是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从头选举产生。

  五、支部委员会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七、党支部会议制度

  一、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每一个月进行党组织活动。

  二、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支部党员大会一样每季度一次,党小组会一样每一个月一次,支部委员会依照需要召开。

  三、坚持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会按期向支部党员大会作自身建设和工作情形的报告。

  四、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生活会每一年召开一次,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改良工作。

  五、坚持党员汇报制度。党员要按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形。

  六、坚持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要依照上级党组织的安

  排,组织对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进行评议。要做好每次会议的预备、考勤和记录,及时认真填写《党

  支部工作手册》。

  八、社区党支部议事规那么一、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那么,实现社区的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省、市、区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那么。二、党支部议事要坚持以党的线路、方针、政策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那么,实行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三、社区党支部议事范围为:

  (一)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法。

  (二)研究社区党的建设,包括社区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及制度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和工作。研究决定党小组的成立、撤销、党员进展等问题。

  (三)研究决定社区经济、精神文明建设、城市治理、

  社区效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与打算生育治理等方面工作计划及重要方法。

  (四)研究社区经济、社会事业进展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居委会年度财务收支打算,一次性3000元以上额度资金利用和其他重大问题等事项。

  (五)研究决定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班子建设,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育、考核、奖惩,处分违纪党员等事项。

  (六)研究和讨论社区居委会、群团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七)研究审定社区干部奖金分派原那么、福利待遇等社区党员、干部、居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

  (八)对党支部及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九)其它需要党支部研究的重大问题。

  四、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支部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部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五、支部会议议题由书记、支部委员和有关人员提出,书记确信。会议召开的时刻、内容应提早通知与会人员,以便做好预备。重要问题决策之前,要普遍听取多方面意见,

  形成初步方案,报支部会议研究。

  六、议事时,与会支部成员要围绕议题明确说明自己的意见,不谈与议题无关的内容,对任何不同意见不能阻挠和压制。

  七、凡研究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议题时,本人应回避。

  八、会议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依照民主集中制的原那么,依照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采取口头、举手等方式进行表决,以票数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形成决议或决定。在遇重大问题发生不合时,且两边人数相近,一样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伐查研究后,下次会议再议。也可将意见不合的情形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九、做好会议记录。支部会议要有专人记录,详细记录会议时刻、地址、参加人员、会议的议题、与会人员发言的要紧观点和明确意见。会议记录须有专人保管,经会议主持人审阅并签字后存档。

  十、会议决定的事项,党支部成员必需坚决执行,依照职责分工踊跃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形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同意党支部监督。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擅自改变集体作出的决议。

  十一、会议议题的研究进程不得向外泄漏;未经支部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不得对外发布;未经会议批准转达的,与会人员必需严守秘密。对泄密者要认真进行责任追究,视情形作出严肃处置。

  十二、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形,来不及召开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经书记同意后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支部汇报。

  九、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大体内容一、是不是具有坚决的共产主义信念,可否坚持四项大体原那么,坚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现时期的一起理想与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二、是不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大体线路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维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进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奉献。3、是不是站在改革前列,坚持改革开放,保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置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效劳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不是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五、是不是紧密联系群众,关切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捐躯个人利益。

  评议时还应依照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而确信评议内容。二、民主评议党员的方式步骤一、摸底调查、学习教育。评议前,党支部(总支)要对党员存在的问题进行摸底调查,做到心中有数,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学习教育。同时组织党员学习以《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假设干准那么》、形势政策和时事等为主的有关内容,激发党员的学习意识,为民主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二、自我评判。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的标准,结合评议的内容要求,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形,专门要检查自已在组织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熟悉、态度和行动,在确信成绩的同时,找出差距,明确尽力的方向,要形成内容具体的书面材料。

  3、民主评议。召开支部大会(党小组会),进行民主评

  议。在评议中,若是非分明,勇于触及矛盾,认真而不敷衍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必要时,还应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

  4、组织考察。支部(总支)委员会依照民主评议中对党员的评议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五、表彰和处置。党支部(总支)对民主评议中的优秀党员和不合格的党员,形成妥帖的意见,提交上一级党组织进行表彰和处置。同时,党支部(总支)还要对党员踊跃做好有关的思想工作。

  十、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一、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支部书记、纪检小组组长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那么,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方法的贯彻落实。二、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常常性的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三、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

  活动,保护党的形象。

  四、协助上级纪委做好本地域信访件的调查,及时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和谐、疏导工作。

  五、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成立社区纪检小组,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本社区廉政建设情形,总结体会,及时发觉和解决廉政方面的新情形和新问题。

  十一、进展党员制度

  一、发民党员工作,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进展”的方针。要增强领导,突出重点。支持既要制订出3——5年的进展党员工作计划,以要确信每一个年度的工作打算,并认真抓落实。

  二、做好入党踊跃分子的培育教育工作。

  一、入党踊跃分子一样由本人正式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委大会)讨论同意后,确信为入党踊跃分子,并填写《入党踊跃分子记录表》,报上级党委备案。

  二、培育教育的方法和方式:

  (1)党支部指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负责入党踊跃分子的培育;

  (2)吸收入党踊跃分子听党课和参加党内政治学习等有关活动;

  ¬(3)对入党踊跃分子进行党的大体理论、大体线路和大体知识教育,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他们知道党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

  (4)向入党踊跃分子提出要求、交任务,并要求他们按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形。

  3、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踊跃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他们的思想觉悟、入党动机、工作表现、组织观念、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形,并将考察结果填写进《入党踊跃分子记录表》。

  三、入党踊跃分子通过一年以上的培育考察,在听取党内外群众和培育联系人的意见后,经支委会讨论通过,才能确信为进展对象。

  街道党工委要对进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和短时间集中培训。培训时刻很多于3天。要紧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假设干准那么》及党员教育的有关文件。没有通过政审和培训的,不能进展入党。

  四、进展党员要严格履行入党手续。

  五、对预备党员,党组织及其入党介绍人要继续抓紧对

  其进行帮忙教育,按期找他们谈话,确信其成绩,及时指出其缺点。预备党员每季度要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形。党支部要依照党员标准,按期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对预备期满,具有党员条件的,应按时转为正式党员。

  十二、党员教育治理制度

  党员教育治理以提高素养、增强党性为目标,区别情形、分类进行。

  一、对流动党员的治理。组织关系在本社区的外出务工做生意的党员,时刻超过6个月的,且有固定点的,应依照有关规定及时转移正式组织关系;短时间外出(6个月之内)或长期外出但临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应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外出流动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本地所在的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外来流动党员持证参加本社区的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

  三、当外出需回归原党组织时,应有在外出期间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形说明和缴纳党费的记载。

  四、确因交通闭塞或因人员少不能过组织生活的情形下,外出党员应当每季度向原党组织汇报情形,着重是思想政治方面的情形汇报。党费应每季度向原党组织交清(邮寄)。

  五、衡宇拆迁中显现的动迁居民党员的教育治理,应成立记录制度,把握党员去向。关于再也不返还的居民党员应及时把党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居住地据街道党组织。

  六、对年老病重、确实不能正常参加党的集中组织生活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审核,街道党工委批准,能够再也不参加集中组织活动,由社区党支部指派专人按期联系和入户走访。

  七、社区党支部要认真抓好党员电教播放工作,慢慢实现“一支一点”(一个支部有一个党员电教播放点),抓好党员电教标准化工作。

  八、对党员实行分类治理,充分发挥各类党员的特色作用。

  九、增强社区共建联建意识,踊跃探讨发挥本社区在职党员作用的有效途径,因地制宜组织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适当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效劳。

  十三、党支部联系党员制度一、社区党支部应将所管辖的党员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等个人情形记录造册,形成统一治理。

  二、党支部要及时了解全部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形,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三、党支部要关切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常常走访,对思想有问题、生活有困难的党员,要增强联系,及时帮忙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十四、社区党支部委员联系党员制度一、为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社情民意,社区党支部委员要依照工作需要联系党员3至5名。二、联系对象:在职职工党员,下岗、离岗、待岗职工党员,离退休职工党员,外出(来)务工党员或流动党员,个体工商户党员,其他党员。三、联系内容:一、宣传党的线路、方针、政策,帮忙党员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帮忙他们树立正确的人一辈子观、世界观、价值观。二、按期到被联系党员家中走访,了解关切被联系党员的工作、生活和思想情形,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主动帮忙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每一年为被联系党员办1至2件实事。

  3、向被联系党员通报社区重大事件,并就社区重大事务、支部建设等常常征求被联系党员的意见。

  4、深切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听取被联系党员对社情民意的把握情形,及时沟通信息,传递群众声音。

  四、具体承担联系任务的党员,应按期向党支部汇报联系情形,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计谋方法。

  十五、党员考勤制度一、全部党员必需按时参加党内生活,无特殊情形不能请假,党支部应有专人负责考勤。二、对无合法理由持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作党所分派的工作的党员,依照《党章》规定,视为自动离开党处置。三、党员请假经党支部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同意。组织生活内容,党小组长应及时向请假人转达。四、假满后,假设不能及时到岗的,必需履行续假手续,未履行者按缺勤处置。五、年末党支部应通报全部党员学习考勤情形。

  十六、党费收缴制度一、共产党依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性的一种表现。二、共产党员应依照中组部组通字[1998]2号文件《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治理、利用的规定》交纳党费。三、各支部每一个月收齐党费后,按时交到街道党政办公室。四、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审查,街道党工委批准,能够少交或免交党费。五、党员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志愿多交不限。六、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帮忙其更正错误。对无合法理由持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离开党处置。

  十七、报告工作制度一、党支部汇报工作,采取按期与不按期相结合的方法。二、党支部按期每一个月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支部委员会按期每半年向支部党员大会汇报工作。三、党支部依照工作实际,能够不按期向上级汇报工作,

  以便工作的沟通与和谐。四、党员按期每季度向支部汇报自己的学习、工作、思

  想等情形。如遇重大事宜,及时向组织汇报。五、党支部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解决,

  但遇重大问题或超过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必需及时向街道党工委请示报告。

  十八、党员电教播放职位目标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员电化教育工作“为贯彻党的大体线路效劳,为提高党素养和增强大体党组织建设效劳”的指导思想和“提高质量、增强治理、面向基层、讲求实效”的党员电教工作方针。二、依照“有场地、有人员、有设备、有制度、有片库”的要求,弄好社区效劳中心电教站、社区播放点的建设。三、围绕党员电教和党组织的中心任务,结合党员电教化,制定播放收看打算,并认真组织实施,增强催促检查。

  四、每一年要确保90%以上的党员同意教育,党员全年看片很多于二十部。

  五、收看党员电教片后,要围绕电教片的要紧内容开展

  讨论,并认真准确的填写《党员电化教育播放收看手册》,按期向上级提供党员电教工作信息。

  十九、电教播放网点播放收看制度一、党员电教片要由电教员负责播放。二、制定好年度播放打算,合理安排播放内容。三、每一个月组织党员收看一次电教片,党员受教育面要达到95%以上。四、弄好播放场次、人次、收视率的统计,按要求上报。五、在播放前,播放员要介绍电教片内容。播放后要结合题材组织座谈讨论,并做好播放收看记录。六、及时向上级反映电教片的要求情形、播放情形和收视成效。七、播放员要严格遵守电教工作人员守那么,严禁播放不健康的音像节目。

  二十、党员电教设备治理制度一、专人保管。实行定岗、定人责任制,如人员变更要

  履行好交接手续。二、党员电化教育设备原那么上,只用于党员电化教育,

  非经充许,不准外用或挪作它用。三、按设备利用程序操作。运行时要做到人不离机,精

  心操作,发觉问题,当即停机,严禁设备带病工作。作业完毕关掉一切电源。

  四、按周期和程序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五、每半年同意上级党组织主管部门对播放网点和设备治理情形的检查,对作用发挥不行、治理工作不善的予以批评,问题严峻的严肃处置。

  二十一、社区党建工作和谐会章程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社区党建和谐会是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社区党组织牵头,由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和谐机构。第二条社区党建和谐会的宗旨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社区党支部为核心,组织和谐社区单位党

  组织,依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条块结合、共驻共建”的原那么,充分调动社区单位、全部党员和群众的踊跃性,一起弄好社区建设、治理和效劳,共建美好家园。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任务

  第三条社区党建和谐会由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和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组成。和谐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成员假设干。主任一样由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副主任从成员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中推荐产生。

  第四条社区党建和谐会的任务是:(一)通报、评议社区党建工作开展情形,征求对开展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研究制定和谐会的打算,讨论共驻共建中的重大问题。

  (三)整合社区各类资源,和谐组织社区单位党组织开展共驻共建工作,协助弄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

  (四)依照辖区实际,每一年开展1——2次有阻碍的共驻共建活动。

  (五)组织和谐会成员交流共驻共建工作体会。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社区党建和谐会成员的权利有:(一)代表成员单位参加和谐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对和谐会的领导机构,有推选权和被推选权;(三)参与和谐会的重大问题决策,对和谐会的工作提意见或建议。第六条社区党建和谐会成员的义务有:(一)遵守和谐会章程,执行和谐会的决定;(二)在和谐会统一和谐下,增强与其他成员单位的和谐与配合,踊跃参与辖区共驻共建活动;(三)完成和谐会安排的其他工作。第四章工作制度第七条和谐会每一年召开2-3次全部成员会议,由主任召集,要紧研究共驻共建中的重大问题,通报工作进度,安排布署相关工作。第八条按期组织成员开展党建活动,每一年开展4次以上有阻碍的活动。活动内容包括:(一)组织社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住户”、“社区福星”等活动,共建美好社区。

  (二)组织社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踊跃参与社区建设与进展,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效劳。

  (三)组织社区在职和离退休党员开展整治环境卫生、清除“小广告”、治安巡逻和为群众送温暖、解忧愁等义务效劳活动。

  (四)发挥社区单位资源优势,成立社区党建活动基地,组织开展社区文艺演出、健身锻炼等活动,丰硕社区党员活动内涵。

  (五)组织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到社区了解民情、了解社区党支部和居委会工作,为社区建设献计献策。

  第九条社区党建和谐会按期对各成员单位活动情形进行总结考评,将考评结果纳入文明单位考评内容。

  第五章附那么第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街道党(工)负责说明。第十一条本章程在实施进程中,可依如实际情形进行修改。

篇九:居民小区党支部的职责

  社区党支部主要职责

  社区党支部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社区党员大会的决议。2、讨论决定本社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3、领导和推进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居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社区委员会、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5、负责社区、组干部和社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6、搞好本社区的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三会一课”制度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讨论、研究、决定本社区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和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问题。2、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社区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接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党员的奖励和处分;选举产生新的支委会,增补、撤消委员;讨论和决定支部的其他重大问题。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和科学技术知识;讨论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落实各项任务;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

  评;配合支部做好具体党务工作;分析^p群众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上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主要内容是: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

  民主生活会制度1、社区支部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乡镇党委派员进行指导帮助。2、每次民主生活会之前,要及时和街道党工委沟通,确定好主题。3、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集中解决一、二个实际问题。4、民主生活会参加对象为党员社区“两委”干部,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将时间、议题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做好准备。5、支委成员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剖析原因、分清是非、研究解决,切忌把民主生活会开成工作会和评功摆好会。要通过民主生活会弄清思想,解决问题,团结同志,促进工作。6、做好记录,会后要将记录报送街道党工委。发展党员工作制度1、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2、党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p情况,搞好规划,原则上每年发展1—2名新党员,培养3—5名入党积极分子,注意吸收优秀青年、妇女入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3、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和基础知识的教育,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对其进行培养帮助,负责组织必要的政审。4、对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才能列入发展对象,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积极分子和即将转正的预备党员要进行公示,以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5、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按党章规定程序进行,做到手续齐全,材料完备,严禁弄虚作假或搞突击入党。

  6、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经过街道党委审批。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党支部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自身条件,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从项目、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各方面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两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3、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帮助生活困难群众的捐赠活动。5、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走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党费收缴制度1、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地向所在党小组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支部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交、预交或补交。补交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2、按期、按标准收取和上缴党员交纳的党费,并建立党费帐簿,按月公布党费收缴情况。3、经常向党员宣传交纳党费的意义,增强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

  4、新党员的党费应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5、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应及时提出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一律按自动脱党处理。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1、党员外出有固定地点、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外出时间6个月以内,应当开具《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明确的,应为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做好党员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等登记。2、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应在这些党员中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3、党员外出后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4、社区党支部要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党员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5、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社区党支部应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党员应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6、对外来党员,社区党支部应及时将他们编入党小组,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并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社区党支部对党员每年组织一次民主评议,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加强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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