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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生领域监督研究10篇

时间:2022-11-16 19:20:03 来源:网友投稿

加强民生领域监督研究10篇加强民生领域监督研究  在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中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作用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强民生领域监督研究10篇,供大家参考。

加强民生领域监督研究10篇

篇一:加强民生领域监督研究

  在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中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作用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当前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众多,比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房屋拆迁矛盾问题、城乡低收入家庭生活困难问题、社会养老问题、环保问题、农村教育问题等等。这些发展中遇到的与老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就极有可能酿成大事,影响社会稳定。高度关注民生,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更是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那么,纪检监察机关应该如何在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中充分发挥作用呢?我们认为,应从五个方面入手。一、发挥桥梁作用,畅通人民群众利益诉求渠道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是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的重要途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涉及的民生问题热点难点问题很多,据统计,仅2009年,我县纪检监察系统受理信访举报446件次,其中涉及民生问题就达212件次,占信访举报的47.5%。因此,我们要重视群众的呼声,搞好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加大资金投入,集中更多的财力、物力用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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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保涉及民生信访突出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的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拓宽群众的利益诉求渠道,完善信访听证、双向承诺、基层巡回接访、信访对话、吸收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案件调查、信访听证处理疑难问题、信访问题公开答复等制度,推行领导干部联系点、民情恳谈、民情信箱、网上信访、政风行风热线等举措,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同时,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逐人逐件建立台帐,落实领导包案责任。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到困难多、矛盾多的地方去,尽心竭力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为此,我们开展了“进百村、访千户、见万民”和“进百企、察实情、优环境”活动;组织在全县镇村干部中开展“双述一询三公开”活动,仅2009年就开展“述、询、评”活动430余次,1100多名党员干部、5600余名群众代表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1200余条,解决热点难点问题360余件。在本年度群众评议机关“两风”工作时,纪检监察机关群众满意率达95.6%。二、发挥监督作用,营造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优良环境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将监督推动工作深入到每件实事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去,主动介入,推动落实。同时,纪检监察机关领导要积极主动深入第一线,对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面对面、全方面、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加强民生工程廉政建设作为解决民生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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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难点问题的着力点,深入推进“促廉从政工程”,围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业援助、市容村貌改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以及创业基地、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和信息设施建设等民生工程的推进,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完善民生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民生工程建成优质廉洁工程。一要加强对民生工程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廉洁教育。深入推进分层分岗教育和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廉洁推进民生工程、廉洁抓好民生项目建设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形成“建廉洁工程、做廉洁干部”的良好氛围。二要健全完善民生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制度。把民生工程建设纳入扩大内需专项检查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之中,协调有关部门健全完善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政审批、招标投标、物资材料采购、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资金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民生工程项目建设中的作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有效预防民生工程建设中腐败问题的发生。三要加强对民生工程建设的廉政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点民生工程的监督检查,坚持查投向、查开工、查程序、查资金、查管理,确保依法依规开展民生工程建设。四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要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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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和咨询制度。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实施严格的招标公告发布、投标、评标定标以及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和惩戒办法,健全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制度,深化统一招投标平台建设,拓宽公共资源交易的范围,改革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的供给和配置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我县出台了《关于对全县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权力运行重点环节与部位实施监督的办法》,明确监督的重点环节与部位。2009年,我县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参与政府采购、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共44个,节约资金2110万元。五是抓好效能监察,提升工作效能。民生热点难点问题覆盖面广,牵涉部门多,任务艰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顺利实施,必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政府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效能监察力度,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消除各种梗阻现象,切实保证民生工程实施的效率和质量。唯有如此,才能确保政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使广大公民的人身财产权益、社会权益、经济生活权益、救济权益以及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合法权益得到更切实的尊重和保护。三、发挥利剑作用,严肃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加强监督最有力的手段,也是反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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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取信于民的重要体现。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依纪依法惩治腐败分子,通过惩治,增强预防和教育的说服力和震慑力。当前发生在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是的违法违纪案件,虽然是少量的,但在群众中造成的影响十分恶劣。要加大对民生政策落实、民生项目建设、民生制度执行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干扰民生工作、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利用民生工程建设进行商业贿赂的案件;严肃查处在改善民生工作中,国家公务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背后的腐败案件,坚决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根本利益。要着力开展专项治理,抓住群众反映强烈和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那些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给人民群众带来重大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开展对中央、省、市支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开展对“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通村公路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工作,以及对农村沼气建设补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等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明察暗访,确保了资金落实到位。对扶贫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工程、人畜饮水打井等进行专项督查和检查验收。加强对民政资金特别是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重点对城乡低保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2008年,对全县4380名五保对

篇二:加强民生领域监督研究

  32582021年开展民生领域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专项调研报告课题论文心得体会理论文章

  32582021年开展民生领域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专项调研报告课题论文心得体会理论文章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践与思考市纪委监委部署开展民生领域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专项监督。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围绕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三项改革”,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要适应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要求,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以高质量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促进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提质增效。

  近期,x省x市纪检监察学会课题组围绕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践经验进行总结调研。

  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情况从实践情况看,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得到全面加强,严惩腐败高压态势持续保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改革措施进一步落实。坚持党委负总责、纪检监察机关负专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施工图”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完善监督格局。把深化纪检监察内

  设机构改革作为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三转”,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设,推进机关内部工作流程再造。有效扩充案审查调查、执纪监督、案审理等部门力量,执纪执法一线力量进一步充实加强。出台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市属国有企业、金融企业、高校等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方案,开展综合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监察体系。

  主责主业更加聚焦。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不懈探索强化监督

  平。开展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案证据标准调研,探索建立不同类型案的证据体系,建立职务犯罪案报备制度,规范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工作,确保纪法深度融合,推动纪法双施双守。

  深化改革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对标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还需要在双重领导体制机制、工作协调衔接、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等方面不断加强完善。

  落实双重领导机制方面。个别地方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不够及时。在落实派驻机构“日常履职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要求方面,部分基层同志反映日常履职考核的标准不统

  一、与基层实际有差距,考核“指挥棒”作用未充分发挥。工作协调衔接方面。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统筹衔接、贯通融合还不到位,没有最大限度实现“四项监督”之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体监督效果。审查调查工作中,刑事强制措施与留置措施对接等事项的配套规定有待细化,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刑事司法与监察调查衔接机制,实现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法法衔接顺畅高效。履行监督首责方面。对于监察法中未进一步细化明确的内容,如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程序、操作规程、实施方式等,需要不断探索、规范、细化、完善,从而构建起职责清晰、权责对等、履责到位、追责有力的监察责任落实体系。此外,推动监察

  职能向基层特别是向各类开发区延伸需要进一步完善,往哪里派、怎么派、派出机构怎么管理等需要试点探索。

  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随着监察对象大幅增加,监督任务更重、责任更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与新形势新要求存在一定差距。有的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定位认识不深不准,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强。有的“以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惯性思维依然存在。有的考虑纪法效果多,考虑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少,不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有的对纪法规定学习不透,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意识有待强化。

  持续释放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综合效应当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已由前期夯基垒台、立柱架梁,中期全面推进、积厚成势,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新阶段。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适应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要求,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高质量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促进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提质增效。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领导机制。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

  级纪委为主”要求,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考核办法,探索建立科学可行的考察机制和评价标准,为下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等纪检监察机构充分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提供可靠保障,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工作衔接机制。准确界定监察机关职责定位,厘清与其他监督机构之间的关系,按照边工作边实践边探索边完善原则,查遗补漏、固强补弱。打通监察机关与审判、检察、公安等机关法法衔接各个环节,在案移送、程序对接、个案沟通等方面完善制度规则、规范工作流程,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运行机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管理,有序推进市属国有企业、金融企业、高校等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制度配套。探索信息化条下的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息化监督手段的应用,实现对监督执纪执法主要环节全过程监管,推动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反馈机制。

篇三:加强民生领域监督研究

  泸州市QQQ区民政局关于民政资金、民生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强化源头治理,加强民政民生项目及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专款专用,推进各项民生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加强民生项目及民政资金监管,应遵循从严执纪、从严治政的原则;尊重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监管与方便工作相合的原则;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制度预防与教育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监管范围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民政资金(含物资),是指中央、省、市、区四级财政资金中,尚未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用于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救灾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资金和民政局机关经费支出。已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民政资金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民生工程,是指由中央、省、市、区财政资金中以民政局为主体实施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的新建和维修改造及设备设施购置等工程、以各镇(街道)为主体实施的敬老院、社区阵地建设、城乡日间照料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改造工程和由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退役士兵培训等社会福利、政策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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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的服务类工程.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涉及民生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的分管领导及职能股室对民生资金监管负主体责任,负责与本股室职能对应的民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资金流向、动态和管理、使用情况,并按要求及时在民生资金管理平台上进行公开,做到补贴补助类公开到户到人,工程项目类公开到项目点。

  第六条纪检组负责对民生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进行监督,加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对不履行或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股室或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对违纪违法犯罪的依法移动有关部门处理,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虚报项目、虚列开支骗取民生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并实行责任倒查制度。

  第七条计财股负责民生资金的管理、下达和拨付等工作,实行专户存储,专账(专户)管理、核算,集中支付,尽量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民生资金直接拨付到受益群众账户上,做到专款专用。

  第四章决策分配第八条民生项目下达、民生资金分配必须经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第九条民生资金分配,要依据资金性质和政策规定,并按照因素分配原则进行分配。先由相关职能股室按照政策标准和分配因素提出初步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局党组集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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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民生资金划拨.原则上必须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才能实施.紧急救灾救济等特殊款项需立即划拨的,应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报纪检组备案后划拨,事后应及时向党组会通报说明情况.

  第十一条民生项目下达。应由有意愿实施民生项目的镇(街道)书面上报项目申请报告,由项目分管领导组织业务人员和纪检监督组成员实地考察项目实施条件,预判实施绩效,形成建议意见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第五章工程项目监督

  第十二条对符合招投标条件和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民生项目,应按招投标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进行,纪检组参与监督。

  第十三条对招标和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项目,由项目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实施,并对项目实施廉政风险负主体责任,局纪检组须派员全程参与,局纪检组长对工程项目负廉政监督责任.

  第十四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关键节点、隐蔽工程等阶段性验收,相关职能股室要主动邀请纪检组和监理单位参与,必须留有影像、纸质资料备查。

  第十五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客观因素须进行工程变更的,达到限额管理规定的按区政府工程项目管理规定的程序进行报批,限额管理以下的工程变更,2万元(含2万元)以内的变更项目须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纪检组长共同研究确定,2万元以上的变更项目,由相关职能股室提出变更可行性方案后,报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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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相关职能股室要收集整理资料,完善相关手续,对工程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进行验收,主动申请和接受纪检组监督。

  第十七条项目资金拨付,原则上按下列程序进行:(一)业务股室资料审核.相关业务股室应根据有关合同、协议对结算凭证(发票、收据、工程进度价款结算单等)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实行工程监理制的项目,其工程进度价款结算单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查签字,同意后再交给业务股室审核,并由业务股室填报资金拨付审核清单。(二)纪检组监督审核。纪检组根据工程参与情况应在资金拨付审核清单中签署监督审核意见,工程类项目纪检组必须派员参与项目验收,服务类项目纪检组织原则上应参与项目验收,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与项目检查验收,也应组织人员在资金拨付前安排时间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不低于20%的抽查,并形成监督检查意见。(三)计财股支付审核。计财股根据对有关业务股室提供的支付资料审核凭证的合法性、手续的完备性和金额的准确性,审核无误后在资金拨付清单中签署支付意见。(四)根据业务股室、纪检组、计财股审核同意后,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署同意支付意见。计财股根据单位负责人的同意支付签批意见办理付款手续。(五)纪检组可根据情况,随时抽查相关协议、凭据,对有举报或发现有问题的,计财股应立即停止支付涉及项目所有款项,待相关事项核实清楚后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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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拨付建设资金:(一)应按规定招标的而未履行招投标手续;(二)计划外工程;(三)超过工程概预算;(四)擅自改变建设标准;(五)工程质量有重大缺陷未达到整改要求。

  第六章经费支出监督第十九条凡规定必须进行政府采购的设备、固定资产购置,由民生项目股牵头按程序采购,其它支出项目原则上由支出性质对应的职能股室负责,并实行限额管理.5000元以上的支出,原则上应由2名同志共同经办,1万元以上的支出项目应有纪检监督组成员参与经办,2万以上的大额支出应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经办人员在支出票据上或应载明党组会研究情况。第二十条原始凭证的审核审批.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事由,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出纳审核票据类别及票面金额,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才能支付。

  第七章责任追究第二十一条在民政民生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严禁有下列行为:(一)未经集体研究,擅自下达民生项目和民生资金的;(二)、擅自改变民生项目、民生资金集体研究意见的;(三)在下达项目和分配资金过程中收受下级或服务管理对象现金、贵重礼品或有价证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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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在工程实施期间接受工程实施单位宴请和收受施工单位现金、贵重礼品或有价证券的;

  (五)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虚报项目、虚列开支骗取民生资金;(六)应向社会公开的内容不依法公开,搞暗箱操作;(七)违规调整民生工程项目批复计划,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八)贪污、截留、挤占、挪用民生资金;(九)违反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程序和相关财务制度;(十)其他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第二十二条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之一的,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未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纪检组可对职能股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等进行约谈提醒、发放警示卡等;对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报上级纪律立案调查并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第二十三条民生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四条具有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的职能股室,要依照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具体的监督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局纪检组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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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加强民生领域监督研究

  完善民生资金监管工作经验交流3篇

  完善民生资金监管工作经验交流第1篇一、存在主要问题目前,一些管理者受利益驱使,套取专项资金;有的经费不足,挤占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存在明显漏洞,资金的使用管理把关不严,资金发放不及时、发放不到位、公示不到位等现象,致使少数基层干部和群众对政策理解不透,知晓度不高。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民生资金效益发挥不高。近年来,民生资金的使用及其效益逐渐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点。民生资金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花好管好民生资金,使其使用效益得到最大发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一是由于缺乏有效的制约,在项目的上马和资金在使用过程中普遍存在“宁多勿少”的利益驱动,套取资金、浪费资金现象严重。二是部分工程项目在执行中由于资金配套、后期管护等环节存在问题,成为烂尾工程,没有真正发挥其经济效益。三是一些地方或部门为了完成对民生项目的考核,实行一刀切、下指标、摊指标等硬性数量规定,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形下,存在弄虚作假、虚报造假现象,使宝贵的民生资金打了水漂。(二)动态管理机制不健全。一是民生项目从项目申报、立项,到资金配套、拨付、使用和后续监管等环节,贯穿全程的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尚未建立,难以预防和阻止资金运转、使用偏离轨道,确保资金运转合法合规和安全高效使用。二是资金管理与项目管理脱节,资金与项目缺乏统筹衔接。由于资金管理责任不具体、不明确、不严格,没有实行问责制,重争取,轻管理,以拨代管,权责脱节的现象普遍存在。三是民生支出公开机制不健全。目前,缺乏规范的民生支出的公开机制,公开的主体、渠道、范围、方式和审查的程序需要以政策法规的形式加以进一步明确。民生资金的拨付、使用处于不公开透明的状态,一方面给资金的暗箱操作提供了机会,另一方面也不利于监督机构、社会和公众对民生资金的有效监管。(三)基层财政监督体系薄弱。一是实际操作中普遍面临资金、项目多头管理的情况,很多资金由项目主管部门管理。由于项目多、业务量大、资金分散、多头管理,基层财政所无法实施有效监督。基层财政所监管力量薄弱,业务人员

  少,许多项目需要专门管理人员长期深入实地检查,加之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已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公共财政的监管需求。二是基层财政所对民生资金的具体使用,事前、事中缺乏参与,事后监督局限于发现和确认偏差以及已经存在的问题,在管理监督过程中出现职能悬空,导致监督缺位。

  二、对策及建议民生问题是一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内容丰富的社会系统工程,民生资金的监管同样牵涉面广,项目内容繁杂,需要全面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具体应在把牢关口、创新手段、加强管理和强化监督等方面下功夫。(一)关口前移抓预防。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明确利民惠民实事的中长期目标、重点方向、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以及分年度实施的计划;加强民生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的规范管理,认真做好重点项目支出的安排的研究和评估论证;加快项目支出的预算执行进度,加强民生资金预算的执行分析,财政资金使用跟踪问效制度。对民生项目实行程序化管理,严格把好立项关、资金支出关和资金使用关。对民生工程建设项目按建设进度拨款,减少资金跑漏,充分保证资金的利用率项目财务实行独立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二)科技助力解难题。制针对民生资金全程监管难、数据审计难、监管量化难、身份甄别难、监管机制僵化、缺乏信息科技手段等问题,利用现代#络技术,建立快捷高效的全程实时信息监管系统,促使民生资金在贯彻落实时实现阳光操作。对项目监控,从前期手续、施工前审批,到项目开工、资金拨付使用、决算直至竣工验收,进行全程实时监控;对专项资金监控,从指标下达到拨付、投放使用,进行全过程实时监控。同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创建完善民生资金电子监管系统,覆盖民生资金项目、资金用途、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等情况。在用款计划申请、资金使用审批、资金拨付和资金发放四大关键环节设置监测点,实行自动预警、分级报警,提高工作人员违规操作的风险和成本。此外,还应建立财政及各监管部门集成信息共享系统,对所有纳入系统管理的项目和资金民生资金进行查、访、核、验,随时了解每笔资金的动向,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在此过程中,保障群众的知晓权,系统向群众开放以查询资金使用等情况,真正实现每一笔资金的拨付在事前、事中和事后形成多角度、全过程、实时化、动态性的有效监督。

  (三)责任查纠抓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使每一项资金的监管都有具体部门负责,并将强化监管贯穿于从项目立项、审批到验收、审计的全过程,严防资金被挪用、拖欠和改变用途。对每项民生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等情况全面开展检查,逐一建立问题整改台帐,实行销号式整改。将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民生资金领域存在的腐败和违法犯罪问题,严肃查处侵害国家、集体或群众利益的经济案件。同时,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对民生政策落实、民生项目建设、民生制度执行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完善民生资金监管工作经验交流第2篇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民生领域的政策倾斜和扶持力度日益加大,投入的资金也越来越多,对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提高广大居民的生活品质和保障水平,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起了重要作用。民生资金一分一厘都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但是在现实情况下,这些民生资金的使用管理仍然存在监管难度大以及监管漏洞等问题。在新形势下,保障民生、完善民生已成为广泛共识,政策资金进一步倾斜,面临机遇与挑战,如何进一步完善重大民生资金的监管工作机制,规范民生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使其最大程度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课题。一、课题背景党的十八大提出“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并明确2022年要建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些都对提升民生工作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一)财政资金持续投入。2022-2022,中央公共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5年累计万亿元,年均增长%,占中央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稳定在2/3以上。2022年,中央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文化方面的支出安排合计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比上年执行数增长%;用在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支出安排合计亿元。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安排合计13799亿元,增长%。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大部分也将用于保

篇五:加强民生领域监督研究

  纪委民生问题治理工作汇报民生监督员工作汇报

  为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和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我乡按照市里工作方案和工作要求,根据本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乡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工作到位,现将我乡的二项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开展好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创业服务年”活动,以改进基层站所(基层干部)的作风为核心,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不依法行政、工作效率低下和服务质量差等突出问题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按照群众评议原则,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为此我乡召开了党政联席会,研究制定和通过本乡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基层干部)工作方案,制定了民主评议监督员聘规定和工作规定,并在3月份召开了全乡2021年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基层干部)活动动员大会,同时召开了民主评议监督员会议,宣布民主评议监督员的工作要求,并对各站所存在的问题指出来。在4月9日上午,我乡召开了民主评议基层站所

  1、我乡2021年以来未征用过土地和林地不存在征地补偿款的问题。2、在07年市里下发文件取消农民建房收费的事,我乡取消了农民建房收费。总之,我乡根据市里要求,认真抓好以上两项工作的落实,切实做好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和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把工作落到实处。

篇六:加强民生领域监督研究

  市关于加强社会监督改进机关作风的调研报告

  社会监督是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管理的有效手段和重要途径,对于改进机关作风、提升工作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高质量完成省作风整顿办指定的重点课题调研任务,佳木斯市作风整顿办组成专题调研组,先后深入富锦市、桦南县、东风区等部分县(市)区,组织召开由作风整顿重点单位、重点行业部门、重点服务窗口以及社会各界代表、各类监督员参加的12个座谈会,并通过实地踏查、个别访谈、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深入调研,对搜集到的资料和数据进行归纳整理、综合分析,形成此调研报告。

  一、主要做法和实际成效近年来,我市在强化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法律监督的同时,着力构建全面覆盖、双向互动、灵活高效的社会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社会团体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不断创新监督方式,畅通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有力推动了机关作风向好“拐点”早日出现。一是搭建平台,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积极搭建各类平台,在市县两级行政办公区和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机关工作人员去向公示栏”和“实体举报箱”,在新闻媒体、各类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举报邮箱,专门研究设计了信访举报二维码在全市张贴公布。市纪委监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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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风东极”微信公众号设置了“四风”举报随手拍,方便群众开展即时有效的投诉举报。近两年来,全市纪检机关立案查处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95%以上均来自群众举报。桦南县利用智慧城市平台把全县各类监督举报电话统一整合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充分发挥了公众实时监督政府和部门工作履职的作用。市工商联建立30个企业营商环境观测点,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中,选取50名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对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社会服务部门的工作作风、执法管理、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随时监督。在市县各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聘请党风、政风、行风、警风警纪监督员,进一步延伸了监督触角,拓展了监督范围,增强了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东风区组建由区“两代表一委员”、企业和居民为代表的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队伍,以“找茬”的心态查找问题,以“挑刺”的态度开展监督,共梳理出工作期间不在岗、玩手机等六方面问题,在全区通报17期,运用第一种形态组织处理46人。市公安局组织20名警风警纪监督员,深入全市18个派出所、5个窗口单位、8个执勤卡点进行暗访活动,发现作风问题21个,分类梳理后全部进行了整改。

  二是创新方式,发挥民主监督和社会团体监督作用。探索推行各种形式的监督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协切实发挥民主协商职能,成立专项视察组,深入全市9个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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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治牵头单位和40余个重点行业部门进行专题视察,发放调查问卷2000余份,召开企业家座谈会4次、社区群众座谈会12次,共梳理出群众反映的机关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48条。市检察院、市法院定期开展“检察院开放日”“法院开放日”等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来院参观,主动征求意见、改进工作。充分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和民政部门所属社会团体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通过各自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困难职工救助、低保救助、各类慈善捐助活动等重大事项相关信息,畅通社会公众对违法违纪及不良现象和行为的投诉举报渠道,督促政府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及时调查核实投诉事宜,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是回应关切,提升舆论监督效果。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充分利用电台《行风热线》、电视台《行风在线》等舆论监督品牌栏目,创新开办了媒体问政节目。在《行风热线》设置“记者出击”和“热线零距离”两个板块,开设“整治四风进行时”专栏,邀请各单位主要领导走进直播间,现场接听场外群众热线电话,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解答反馈。2018年,10名县(市)区委书记和48名市直、中省直部门负责人走进直播间接受访谈,现场收到群众反映涉及机关作风问题线索76个,全部转交各责任部门归口办理。2019年5月14日,举办了全市建设系统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公众质询活动,市城乡建设局等八家单位主要领导接受了现场市民代表、场外热线电话及广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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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质询,共收集到群众反映有关问题47个,全部转交相应职能单位,责成专人限期解决,市作风整顿监督问责组跟踪督办。随着电视问政节目的播出,倒逼机关转变作风,有效推动了政府各项政策的落实和重点工作的进展。汤原县作风整顿办联合县电视台对行政办公楼、政务中心机关工作作风和纪律情况进行曝光,将个别党员干部不良作风的现象和行为公诸于众,产生了强大的震慑效应,收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一是社会监督意识不强,接受监督不够自觉。就监督主体而言,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意识不强。群众对机关作风存在问题议论的多,提意见和建议的少,只有真正涉及到自身利益问题才会进行投诉举报,究其原因还是存有“明哲保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导致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怕被报复的现象比较普遍。一些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缺乏依法依纪行使社会监督权利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存在提建议多,提批评意见少;事后监督多,事前监督少;一般性问题监督多,重大问题监督少;监督基层单位多,监督领导部门少等现象。个别政协和民主党派领导认为在组织活动、机关建设等方面都需要党委政府的帮助,担心主动监督会得罪领导、影响关系,怕有“越位”“添乱”之嫌,怕对工作和自身发展不利,从而自我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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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了履行监督职能的意识,每年也就是参加几次会议和相关调研视察,行动上也有重参政协商、轻民主监督的成分,监督的效果自然也不过是“蜻蜓点水”,作用不大。从监督客体来说,部分被监督者和职能部门对社会监督的性质不太了解,对社会监督改进机关作风的作用缺乏重视,个别党政部门的领导同志片面认为,社会监督是一种“软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强,缺少刚性监督手段,没有“硬杀伤”;

  有的县(市)区党政领导习惯于监督别人,而不愿意接受来自社会的监督,担心丢面子、失威信。甚至还有少数机关干部认为社会监督就是开个座谈会,听听发言或意见而已,只是增加了工作环节,没啥实际作用,对社会监督有抵触情绪,总觉得是挑毛病、出难题,缺乏接受社会监督的自觉性。

  二是监督方式比较单一,监督渠道不够畅通。调研发现,尽管在市县两级行政办公区和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都设置了“群众意见箱”和“实体举报箱”,网上也有举报平台、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但利用率不高。2018年市信访局接待群众来访5031人次,而接到群众举报电话仅40余人次,网上举报仅6人次。这反映出在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上,群众还是更多依赖上访方式。目前也存在弊端,部门权利运行透明度相对较低。个别单位、部门公共事务的信息公开不够、透明度不高,特别是涉及权力运作、重大事项决策等工作公开性不强、公开范围不够广,干部群众获取信息还存在不对称问题,在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方面受到限制,导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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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监督的信息共享机制不顺畅,无法从中发现问题线索。同时,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情况重视不够,处理不公开、不透明、不及时,以及一些部门的相互推倭、扯皮现象,导致群众诉求得不到及时回应和妥善处理,看不到实际效果,势必也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积极性。

  三是监督制度过于笼统,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制度规定刚性不够,原则性监督制度多,具体化、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或办法少;

  一般性制度多,操作程序性制度少;定性规定多,定量规定少,导致制度流于形式,削弱了监督管理实效。监督责任制度不完善,个别单位或部门监督缺乏明确的管理细则,缺乏必要的约束、考核、激励和保护机制,具体表现在聘请社会监督员上,往往就是发个聘书,开几次座谈会而已,在应当承担的责任、完成的绩效等实际应用方面,还缺少硬性指标和规范措施,这种没有约束、考核和激励的社会监督机制,必然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导致社会监督员的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

  四是监督力量相对分散,监督效能显现不足。从现实状况看,社会团体之间、社会团体与政府之间合作程度较高,对政府的依赖性较强,造成了社会团体自身所具有的监督功能难以进行有效整合,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新闻媒体监督往往受制于宣传主管部门统一宣传口径,正面报道多,负面报道少,特别是在曝光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和机关不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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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方面,大都等纪委或相关部门定性后方可披露,基本属于一种事后监督。尽管现在群众通过网络渠道举报投诉的日益增多,但网络监督的功利性强,自由性和盲目性大,导致真假信息鱼龙混杂,信息失真现象经常出现,容易煽动社会不良情绪,造成尖锐的“官民对立”。

  三、对策与建议一是强化宣传引导,提高社会监督意识。以监督主体为重点,通过“报、网、微、端、屏”等各种平台,加大对《宪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等规范政府及其公务人员行为、加强社会监督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调动群众行使社会监督的积极性。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水平,引导民主党派摆正党派与党委、政府的关系,始终坚持献策而不决策、出力而不包办、尽职而不越位、帮忙而不添乱,切实做到“监”到点子上,“督”到关键处。利用佳木斯先锋网、市纪委监委“清风东极”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通报作风整顿反面案例,对败坏作风、破坏环境的突出问题公开曝光、形成震慑。二是注重平台建设,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快打造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普遍开通“四零”承诺服务投诉平台,建立群众满意度电子即时评价系统,为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创造便利条件。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建立涉企政策清单,做好涉企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做好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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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保涉企政务信息公开时效。积极推行“阳光工程”和“透明工程”,切实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和反映强烈的问题,甚至容易产生不公正腐败的问题,都要公开到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完善制度机制,提供社会监督保障。全面推行“办事不求人”告知承诺制度,组织作风整顿重点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开承诺“办事不求人”事项和具体标准,引导企业和群众依法办事;

  建立营商环境评价制度,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科学评价本区域营商环境,查弱项、补短板,促进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完善沟通联系机制,执行好《市领导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定期召开全市非公经济人士通报会,通报全市经济运行形势,深入企业走访、组织企业家座谈,宣传、解读政策,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建议。建立行政首长联企微信群,畅通沟通渠道;

  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对其监督的频率、反映的问题进行综合评价,表现突出的适当给予物质奖励,着力营造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是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社会监督合力。把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社会团体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畅通电话、信访、网络等监督渠道,坚持不定期明察暗访,逐步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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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进一步调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参与社会监督的积极性,围绕群众关注的城市供暖、物业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性较强的协商议政活动。依托“行风热线”“行风在线”等舆论监督品牌栏目,继续办好“媒体问政”节目,通过媒体征集线索、记者跟踪报道、直播现场质询、督办问题解决等方式,实现“媒体问政”节目的常态化。每年要定期开展公众质询专场活动,选取民生领域、垄断行业等作风整顿重点单位,现场接受群众质询,实现监督效果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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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加强民生领域监督研究

  一以杭州为例百姓四问四权老旧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一改不改百姓定夺顺民意政所之兴我们国家原来高层住宅的二次供水管理模式是以小区外的总表为界表前由供水企业负责表后小区内所有设施的产权属全体业主所有由物业服务企业或产权单位负责这种模式存在管理职责不明晰运行维护不到位管网跑冒滴漏严重水质污染风险高等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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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讨百姓参与民生实事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

  作者:邱霞来源:《青年与社会》2020年第18期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因此,需要以平衡的、充分的发展,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美好生活的需要。目前各地已相继召开了“两会”,通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选出了2020年度民生实事。如何真正确保民生实事顺民意、汇民智、聚民力、得民心,把民生实事办好、办扎实,是政之所兴、所行、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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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向。本文以杭州为例,通过百姓“四问四权”老旧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探讨百姓参与民生实事监督管理的措施和有效途径。

  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正确认识我国社会所处的历史方位,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坚持新时代的基本方略,齐心协力完成新时代的新任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

  一、以杭州为例,百姓“四问四权”老旧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

  (一)改不改、百姓定夺,顺民意、政所之兴

  我们国家原来高层住宅的二次供水管理模式是以小区外的总表为界,表前由供水企业负责,表后小区内所有设施的产权属全体业主所有,由物业服务企业或产权单位负责,这种模式存在管理职责不明晰、运行维护不到位、管网“跑冒滴漏”严重、水质污染风险高等诸多问题。2018年杭州市出台政策对该市老旧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改造,并纳入了2020年度民生实事项目。

  二次供水改造是一项发生在居民“家门口、小区里、单元中、住宅内”的实事工程,面对业主意见统一难、需要穿墙入户、施工难度大、改造条件差等挑战和困难,二供改造牵头部门杭州市城管局积极顺应民意,把工作做到百姓心坎里。一是知晓度达到100%。改造遵循“愿改尽改,成熟一批,改造一批,接管一批”的原则,要不要改造全由业主说了算。项目确定前,充分调动楼道长、业委会、武林大妈等民间组织,将改造政策讲透彻、讲清楚,确保知晓度达到100%。二是“四问四权”入户100%。改造意愿问卷调查时,采用“分片包干”、“倒时差”等方法,做到“四问四权”上门入户100%。比如,该市下城区水星阁先后开展了4轮民意调查,确保了知晓度和入户率。三是改造意愿达到100%。对一些联系不上的业主,业委会和物业通过房产商、派出所、邻居找人,小区、楼道、家门口、媒体登报公示,穷尽各种途径告知,并预留水管到家门口,确保居民有水喝。对持反对意见的业主,通过社区街道干部一次次登门做工作,业委会、邻居多次上门劝导,组织业主到已改造小区家庭观摩,打消顾虑,推进改造,确保改造意愿达成率接近100%。比如一小区有一位业主常年居住外地,坚决不同意改造。社区、街道、城管工作人员因人施策,多次沟通,最终投了“同意票”。拱墅区依锦苑,党员骨干组成“敲门组”,集中攻克“闭门羹”,统一了改造意愿。据不完全统计,两年来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萬余份,组织各类培训、上门宣传、入户调查等30多万次。

  (二)改什么、百姓做主,汇民智、政之所行

  “为民做主”变为“由民做主”,二供改造紧紧依靠民间智慧,破解推进过程中的难题,确保改造更为精准,获取百姓最大满意。一是建立二供改造专家库。邀请该市给排水、工程建设专家,组建二供专家库,对改造方案、预算编制和施工过程进行把关,确保方案科学性,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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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层面对改造工作进行把关和解疑释惑。二是因地制宜选方案。为了使改造工作更合民需,真正把实事办好、办实,根据不同小区、同一小区不同单元,因地制宜设计数套二供改造方案,供业主选择。比如下城区平凡里编制了6套方案供业主选择。改造方案从“一小区一方案”,完善到“一单元一方案”,再细化到“一户一方案”。三是指手画脚样板房。每种设施设备由供水企业推荐2~3家企业清单供业主选择。为了让居民对二供改造有直观的认识,市区牵头部门联合施工单位把改造小区拆下来的旧材料和二供改造要使用的新材料搬进小区进行展示,通过新旧材料对比,更形象地宣传好二供改造的必要性。考虑到设计图纸过于专业,很多业主看不懂,为了避免施工过程中再出现纠纷,施工单位会做两个改造样板进行展示和征询。西湖区的城市心境小区,施工单位专门做了两套样板,向业主展示,供他们选择。四是讨价还价定材料。二供改造改什么?是不是管材用的越高级越好?二供改造是为了了改善水质和水压,减少管网漏失,选什么材料,充分尊重百姓智慧。上城区水岸城市花园原有两只水箱,304不锈钢用材,符合现有标准,但原有设计容量偏大,且预留养护口偏小,不利于维修,为节约资源,根据业主建议,改造了一只,保留了一只。

  (三)怎么改、百姓监督,聚民力、政之所为

  民间力量是推动一切事物前行的源泉。二供改造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机制,凝聚民间力量,加强百姓监督。一是发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新闻记者等社会监督力量成立义务监督员队伍,让其全过程参与监督,充分发挥其社会监督作用。二是组织成立民间改造办,负责监督立项、设计、方案编制、施工进度质量、施工安全、工程验收等具体事项。下城区朝晖四区63幢没有业委会,老房地社区发动63幢居民组成了自管小区,利用老房地社区“居民点评会”机制,先后召开15次专题讨论会,破解了泵房位置缺失、移表出户破装修、无物业维修资金等难题,邀请社区廉情监督员,监督二供改造施工、质量和验收等重要环节。西湖区的西湖花园南苑充分挖掘小区内懂给排水专业的业主,自发组建民间二供改造办,全过程监督二供改造。三是设立城区、街道、社区三级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公开受理电话,设置专人负责信访处理工作,听取市民的意见、建议、投诉。对百姓的信访投诉,应全力解决落实。对信访投诉处理情况,市级牵头部门不定期进行抽查跟踪、回访。

  (四)好不好、百姓评价,得民心、政之所向

  截至2019年底,全市完成了106个老旧高层住宅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涉及居民家庭6.1万余户,惠及人口22.3万。

  二供改造受到广大市民一致好评,累计收到锦旗53面,社会调查显示百姓满意度达到96.24%,最为满意的是改造意愿和方案设计征求。市民普遍认为二次改造大大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其中81.55%的市民认为改善了水质,73.95%认为稳定了水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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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供改造多次得到杭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周江勇先后三次作出批示,2019年12月在水星阁业主的感谢信上,周江勇书记批示“看似简单的小事却赢得百姓的点赞,应坚持不懈”。

  二供改造还得到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12月26日新华社以《扔掉桶桶罐罐,告别“买水烧饭”——杭州老旧高层小区二次供水改造见闻》为题,对我市二供改造工作进行报道,国务院网站、人民网、中国新闻网等三十余家媒体转载报道。

  二供改造吸引了广州、深圳、大连、成都等79个城市的同行取经学习。

  二、推进民生实事的措施

  (一)确立民主意见征集制度

  政府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民生实事的开展及落实情况,始终将落实好民生实事作为政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力于解决百姓最关注的问题。但是政府只是推进民生实事的实施者,真正的权力还应该把握在人民手里。对此,我国政府要建立一套民主意见征集制度并对人民意见给予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应走入基层进行民意收集,再将访谈结果进行汇总统计,这样才能准确把握百姓的意愿,制定出民心所向的政策。

  (二)充分利用百姓监督作用

  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政府部门应该及时向群众公布政策的落实情况,让百姓做到心中有数。对此可以通过民主投票选举出监督小组,使其对政府工作进行评分与建议。这样可以使政策更加贴合民意,也可以有效避免懒政、怠政等现象的发生。

  (三)重视百姓后期成效反馈

  民生实事被落实完毕后,政府要及时请百姓对此次的工作进行意见反馈。然后将反馈意见进行整理,总结优点与不足,在下次民生问题的解决中扬长避短,争取更大的百姓满意度。

  三、百姓参与民生实事监督管理有效途径研究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在建设国家的进程中要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度,让百姓实事更加符合百姓关切,解决更多具体、实际的民生问题。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各地政府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以及短信等方式,就当前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服务、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社区治理等问题向社会各界征收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各个行业、各个年龄段的人们以多方渠道向政府反映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和需求,为建设更加美丽繁荣的中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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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强政策导向宣传

  若想要百姓更好的参与到民生实事监督中来,首先要让百姓充分了解新的政策,这是百姓参与民生实事监督的根本与基础。对于老年人,可以采用报刊、社区橱窗的形式进行宣传;而对于青年人,可以利用业主群、社区公众号、电梯广告等网络进行传播。这样一来,百姓在了解了民生政策后便可以形成自己的认知,从而根据自己的意愿为政府部门提出建议。

  (二)定期开展问卷调查

  政府部门可以定期开展问卷调查活动让百姓说出自己对民生实事的心声。这种问卷调查的形式更容易开展,而且百姓在不记名问卷中顾虑较少,更加能够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是百姓參与民生实事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但是在设立问卷题目时要进行筛选,题目要尽量做到简单易懂且不能耗时过长,这样才能确保百姓耐心作答。

  (三)拓宽监督举报途径

  虽然我国政府目前设立了一些百姓监督举报热线、网站等,但是途径还不够丰富,建议可以通过设立小区贴吧、信箱或开展“民意体察日”等监督举报方式,使百姓乐于监督、敢于建议,充分调动百姓的监督热情,提高百姓对民生实事监督的参与率。

  (四)挖掘民间监督力量

  政府部门日常工作繁杂,要全程介入民生实事项目难度很大,因此可充分发挥社区、业委会优势和力量,通过其在社区居民中选出受民众信任不同年龄、职业、文化程度的居民,按照一定的比例组成社区代表团队,定期对他们展开培训或组织会议。这些代表成员便是政府部门与百姓之间的纽带,他们可以对政府传递百姓的心愿,又可以为百姓传达政府的思想与意见,这样一来,百姓更容易接受政府的政策,也可以达到政府与百姓双方意愿的平衡。

  四、结语

  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就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好不好就看百姓过得好不好,百姓对国家的支持,就是对国家政策的支持,所以国家的政策一定要利民惠民,这样才能得民心、得民意。而民生实事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就是以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为目标,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百姓能时时感受到政府对人民的重视。人民所希望的就是政府所应当发展的方向,百姓参与民生实事工程监督管理工作未来可期。

篇八:加强民生领域监督研究

  四招并举加强对民生工程的监督

  张勇

  【期刊名称】《江淮法治》

  【年(卷),期】2012(000)011

  【总页数】2页(P53-54)

  【作者】张勇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近年来,铜陵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围绕提前八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幸福铜陵的目标,在省确定实施的民生工程基础上,又增加15项,不断增项、扩面、提标,累计投入近30亿元,惠及城乡95%左右的居民,群众满意度超过90%,多项民生工程投入和效果居全省前列。铜陵市人大常委会把促进改善民生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于人大监督工作全过程,多次组织开展民生工程视察督查活动,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增强监督效果,为有效推动实施各项民生工程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科学确定民生工程监督内容。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越来越凸现,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愿望越来越迫切,关注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也越来越多。因此,人大只有结合实际,突出监督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开展监督,才能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近几年来,铜陵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和关注民生,每年都将听取和审议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常委会会议议程,对全市民生工程项目进行逐项跟踪督查,切实提高民

  生工程监督实效。一是着眼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事关人民群众长远利益的问题,使民生工程监督内容更加贴近民意。二是注重结合全国人大和省人大总体要求、市委工作大局、市政府工作重点,既兼顾全局,又突出局部。三是注重拓宽民意渠道,广泛征求多方意见,从市人大代表关注、新闻媒体宣传、基层一线反映、人民群众热议等途径进行收集和提炼,力求提高民生工程监督内容的规范性、科学性、操作性。具体工作流程则在年初市民生办确定的当年全部民生工程备选项目的基础上,由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通过认真调研、征求意见后提出建议议题,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汇总后选定形成民生工程重点监督内容,最后提交主任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确定,并反馈市政府,帮助选好选准民生项目。几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牵头就有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四优”和谐社区建设、残疾人就业援助、棚户区改造、食品安全、农村养老保险、农村饮用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征迁安置、“菜篮子”建设、市区停车场建设、放心早餐示范工程、物价监控等多项民生工程开展重点督查,督促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取得了良好成效。(二)注重紧扣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开展调查研究。人大只有通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了解群众愿望,倾听群众意见,准确把握群众对民生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的所闻所想,才能真正把项目搞透彻,把情况摸清楚,才能准确提建议,出实招,从而有效地提高监督实效,为促进民生工程实施奠定坚实基础。铜陵市人大常委会针对每一项民生工程,都坚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开展集中调研、视察,形成了关于再就业工作、物价监控、节能减排、学前教育等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扎实推动了相关民生工程项目的实施。在调研选点上,注重多样化,工作委员会实行重点选择和一般安排相结合,做到点面结合、好差结合,提高调研的真实性、全面性和代表性。在调研方法上,注重市县区上下联动,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视察、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进行面上情况的了解,又深入基层

  剖析典型。在分析解决问题上,注重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综合论断,确保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实际性,从而形成具有一定深度和力度的调研成果,助推民生工程的有效实施。(三)充分发挥代表在民生工程监督中的重要作用。人大工作的主体是代表,代表比较了解基层群众的诉求和愿望。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积极创新工作举措,较好地发挥了人大代表在民生工程监督方面的促进作用。一是年初积极组织代表参加有关确定民生工程方面的各类视察、座谈等征求意见活动,增强代表在民生工程项目确定过程中的参与度、知晓度。二是积极鼓励和动员代表开展人代会会前或闭会期间履职调研,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认真撰写有见地有措施的议案或建议。三是广泛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及各工作委员会组织的民生工作监督方面的专题调研、集体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使代表有更多知情知政、建言献策的机会。(四)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提高民生工程监督效果。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注重规范和有效地运用法定的监督方式,把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专项监督和综合监督、初次监督和跟踪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其综合效应,促进民生问题得到更好更快的解决。一是强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监督效果。始终将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交通等关系群众利益比较突出的问题,作为年度常委会会议的审议重点,形成审议意见,交市政府限期办理,较好地推动了关于蔬菜基地建设、征迁安置、职业教育、城乡公交优先、社区亮化工程等民生工程的实施。二是强化开展执法检查的监督效果。通过对《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就存在的一些难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切实推动了关于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就业和培训、残疾人救助等民生工程的实施。三是强化代表建议督办的监督效果。代表建议大多涉及民计民生,督办好代表建议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通过完善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分类督办、集中督办、重点

  建议督办等制度,有效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一大批民生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四是强化集体视察、专题调研的监督效果。针对一些反映较多的未纳入民生工程项目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通过适时组织开展常委会集体视察、专题调研的方式,就反映的民生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帮助和促进农村公路建设、城乡医疗卫生建设等问题逐渐转化为具体民生项目加以实施。从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民生工程监督的实践中,可以明显看出,加强民生监督应当坚持科学确定议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一)科学确定议题是提高民生工程监督质量的基础。科学确定议题离不开坚持民生工程监督议题征集制度,在研究监督议题时,既要坚持与党委政府互动,充分听取党委政府的意见,始终使人大民生工程监督议题围绕党委工作中心、紧扣政府重点工作,又要坚持社会公开,通过座谈、发布公告征集民生工程重点监督议题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努力选准监督议题。特别是紧紧抓住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解决和群众普遍关注的共性问题,突出监督重点,破解民生难题,持之以恒地加强民生工程监督,如此才能取得显著成效。(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加大民生工程监督力度的关键。在开展民生工程监督过程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十分必要和重要。只有通过“走下去、请进来”,进一步增加代表深入民生工程一线,实行“零距离”监督的机会,才能掌握和了解更多的实情;只有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创新监督手段,鼓励代表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调研视察中就民生工程实施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才能更准确地探寻到破解民生难题的良策;只有高度重视代表议案或建议办理工作,加大督办力度,才能促使民生工程项目落到实处。(三)增强监督实效是加强民生工程监督的根本。从现实情况来看,只有人大在民生监督工作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才能顺应民心。所以,在开展民生工程监督过

  程中,必须紧扣党委中心工作部署,开展监督工作,围绕改善民生推进监督工作,讲究监督方法,注重监督实效,在监督的范围上求实、方向上求准、内容上求精、程序上求严。事实证明,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是加强民生工程监督的根本。

篇九:加强民生领域监督研究

  情况汇报:县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汇报_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坚持以民为本保民生履行工作职责促和谐——**县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汇报中共**县纪委**县监察局(20xx年1月12日)20xx年,**县纪委、监察局把开展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作为推

  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民心工程”加以推进,全县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深怀爱民之情、忧民之心、为民之志,迅速行动,精心部署,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统一步骤、查处上严肃认真、制度上长效管用,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农民建房收费、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三个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念好“五字经”,推动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1、安排部署“早”。在省、市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后,**县立即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当作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及时组织召开县长办公会、县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2、组织领导“强”。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政府分管国土、民政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协调、处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了相关人员集中办公,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综合、组织协调、检查督办和情况反映等工作。此外,我县还建立了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专题研究、协调、处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事项。3、工作方案“细”。制定下发了《关于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范围和内容,将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从四个阶段分步骤、分时间、分牵头和协办单位进行了部署,并将任务进行细化量化,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4、宣传氛围“浓”。一方面,开好了三个会,即召开了全县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各牵头单位分别召开的专项治理工作会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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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会。另一方面,我县及时通过县广播电视台、县政务公开网站、县百米法制长廊、各种宣传橱窗,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100余条,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还在政务公开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设立并公布了专项治理工作举报电话。

  5、任务要求“明”。成立四个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并明确工作职责。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负责综合协调,农业局(县减负办)配合;失地农民基本保障专项治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国土资源、民政、财政、教育、卫生、扶贫和移民局等部门配合;对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建设、规划、房管、发改、财政、法制办等部门配合;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由县民政局牵头,财政、审计等部门配合。

  二、奏响“四步曲”,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1、实行绩效考核。为全面完成三项治理工作,**县委、县政府已经将三项治理工作任务列入有关职能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作为单位评先评优的条件,从而促使相关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实现了“三个转变”,即:从靠外部压力向自觉行动转变、从解决突出问题向建立预防机制转变、从集中治理向用制度规范转变。2、搞好调查摸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印制了《失地农民基本保障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下发至各乡镇和村委会,要求对照表格内容认真填写上报;同时,还把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各项保障和救助机制作为着力点,着力解决工作不协调和征保脱节问题。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对近几年来出台的有关农民建房收费文件进行了清理,开展了20xx年以来农民在本集体组织所属土地建自住房的收费情况检查,检查是否按文件规定收费,是否违反程序滥施处罚、以罚代管、以罚代批以及其它农民建房审批过程中乱作为等行为。由县民政局牵头,围绕城乡低保资金发放的对象是否准确、程序是否规范公开、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资金发放是否及时到位、动态管理措施是否到位等“五查”内容,对所有老对象重新张榜公示、登记、调查、访谈,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3、开展监督检查。在各牵头单位紧紧围绕专项治理重点内容深入进行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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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纠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察局与相关部门组成了联合检查组,对征地补偿款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对农民建房收费问题开展了“大检查”,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的行为;对低保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坚决纠正截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资金行为;对低保进行了“拉网式”大普查,严格核准低保对象,有效纠正了“人情保”、“关系保”的行为,确保了低保资金用在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身上。

  4、务求工作实效。通过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使我县专项治理工作落到了实处,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一是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工作稳步推进。经核实,20xx年以来,我县共征地2761.3亩,征地后人均低于0.3亩的农民人数为4217人,征地补偿费16181.3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未发现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的行为;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障2751人,参加医疗保障4217人,纳入社会救助391人。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县新增开展失地农民就业培训734人次,新增失地农民就业人员518人;新增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35人,新增失地农民纳入最低保障32人。同时,为加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工作,我县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想法设法筹集资金,目前县财政已将30万元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配套资金注入了县社保局。二是农民建房乱收费歪风得到遏制。20xx年以来,全县共审批农民建房2412户,收取土地证工本费每本5元,共收取12060元。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未发现县城乡建设、规划、县财政部门、乡镇、村委会等单位和集体组织对农民建房有乱收费行为。三是城乡低保资金发放工作进一步规范。经核查,目前,我县城乡低保对象共13995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6149人、农村低保对象7746人,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为245元,农村低保月保障标准为110元,20xx年城市低保资金发放1250.4万元、农村低保资金发放615万元。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县民政局对所有城乡低保户进行了核对,重新公示;县、乡镇、村(居委会)成立了城乡居民家庭联合调查核算小组、低保听证小组、低保评审团等;共清理了不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201户474人,同时新增符合条件的45户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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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理农村不符合条件的162户488人,同时新增符合条件的171户393人,城乡低保对象全部按时足额发放了低保金,未发现城乡低保资金被拖欠、挤占、贪污、挪用等情况。四是各基层站所工作经费已经列入财政预算。

  三、注重“三结合”,建立专项治理工作长效机制1、与建章立制相结合。通过对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各牵头治理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完善了相关的工作和管理制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善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有关配套政策措施以及失地农民保障和救助机制。县国土资源局完善了农民建房收费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限期审批制度,建立了《农民建房收费月报制度》。县民政局完善了城乡低保对象台账,建立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监督员制度》、《建立健全城乡低保义务监督员和评议评审制度》、《**县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制度》等。2、与督促整改相结合。我县坚持查纠结合、边查边纠、以查促纠,切实把问题整改到位。为落实省效能办督导我县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自查及整改落实情况,我县及时将民生领域应纳入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的项目已全部纳入发放范畴,在遵循“三个不变”的前提下(补贴政策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部门职责不变),实现“五个一”目标(指标统一下、资金统一拨、服务一站办、补助一卡发、收支一本账)。3、与查办案件相结合。我县坚持对一般性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限期整改到位;对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私分民生领域资金以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的,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的、查出问题不及时纠正的、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一律依纪依法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今年以来,我县纪委、监察局针对经群众举报并经查实的原白舍镇白舍街道社区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张某、支部委员焦某共同虚报冒领国家低保金补助17383元,并设立账外账的违纪事实,进行了查处,在收缴违纪款的基础上还分别给予张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焦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我县还将此案件进行了全县通报,起到了查处一起典型案件、警示一批干部、健全一套制度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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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县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在治理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失地农民保障方面还存在未纳入社会保障的失地农民、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比较困难、易出现不符条件领取低保金等问题,对此我县将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妥善加以解决。

  与此同时,我县还圆满完成省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10月21日走进**现场直播的工作,接受并解决群众咨询、诉求等问题27件;以基层站所民主评议为重点,继续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县本级参加评议的部门和行业数为101个,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和学校、医院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数为114个;认真开展全县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对28家行业协会、8家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实行了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四分开”,实现了“阳光”协会和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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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加强民生领域监督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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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碧江区民生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作者:钟思瑶李高来源:《读书文摘(下半月)》2019年第05期

  [摘要:近年来,在碧江区民生监督领域,存在若干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基于此提出了若干对策建议,以资参考。

  关键词:碧江区;民生监督;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在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今天,民生领域腐败案件呈现出多发、高发的态势,成为腐败的“重灾区”,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也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这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警觉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近年来,碧江区在开展民生监督工作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若干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碧江区民生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贯彻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力

  个别乡(镇、街道)、帮扶责任部门、村(居)“两委”没有真正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工作来抓,底数不清、思路不明、措施不力,没有认真消化上级要求、领会精神,没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上来。有的责任心不强、执行力不够,有的甚至搞变通、打折扣,导致政策执行偏差走樣。有的部门、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存在分而不管、包村领导包而不管、村(居)干部只顾自管等情况。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部分民生监督组任务过重、监督效果不明显。

  (二)吃透政策狠抓落实能力不足

  基层民生项目监督组成员虽然都很认真领会省市区下发的相关文件,积极参与各项专项监察及有关培训,反复斟酌民生监督具体环节,但由于民生监督组成员大多数“半路出家”,监督执纪问责业务不熟悉,特别是对一些民生项目、资金的实施流程闻所未闻,在过程“摸着石头过河”现象,不能发现问题或只能发现面上的问题,监管起来不能得心应手。

  (三)民生监督脱贫攻坚衔接不够

  民生监督组在具体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有的被动落实,缺乏担当精神,推责任、踢皮球,习惯于当“甩手掌柜”,有的工作不负责任,有的敷衍塞责、有的瞻前顾后,由于方式方法不对,沟通协调不够,导致监管严重滞后。上升理论指导不够。民生监督组成员特别是乡(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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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的监督组人员,主动作为不够,被动参与区纪委派出纪工委安排的工作,以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为目的,缺乏主动创新思考的能力。

  (四)村级监督力量薄弱执行偏倚

  很多扶贫项目资金都由项目主管部门管理,由于项目数量多、资金分散,多头管理,基层无法实施有效监督。加之基层监督队伍参差不齐,工作任务重,已不能完全跟上监管步调。同时,基层对民生资金的具体使用,事前、事中都缺乏参与,事后监督容易出现职能悬空,导致监督缺位,加上缺乏科技手段,经费短缺导致很难对民生资金的使用进行全方位监控及跟踪,就容易导致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污染了基层政治生态。

  二、对策建议

  (一)层层传导压力,构建“护林”格局

  区纪委监察局组建脱贫攻坚督察组,把管护责任分级明确到具体的“护林员”身上,细化“护林”责任清单,级级压紧,层层压实。探索将开展专项督查、民生监督和巡察监督全面结合起来,构建共同监督、各有侧重的“护林”格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小落细落实,着力解决好“护什么”、“谁来护”、“怎么护”的问题。适时开展民生监督“回头看”,对问题线索再梳理、再排查,确保监督不留死角。

  (二)突出问题导向,实施精准监督

  以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为契机,整合民生监督与巡察监督、派驻监督融合的力量,着力提高工作针对性,紧盯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违纪人员,努力提高执纪审查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有机统一。通过召开涉案款物清退大会等形式,加大通报曝光、警示教育力度,增强群众获得感,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提升震慑、遏制、治本的整体效能。

  (三)开展专项监察,深化巡察监督

  通过民生监督走访,查实情、找问题,以村级信访为突破口,举一反三、主动作为,及时排查发现和有效化解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纪依规、公平公正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充分发挥民生监督组和村务监督员作用,紧盯碧江区脱贫攻坚重大工程,督促乡(镇、街道)和部门抓好政策执行。将巡察搬到脱贫攻坚主战场,结合基层实际,着力发现懒政怠政不作为、违反政策乱作为、谋取私利妄作为、滥用职权胡作为等脱离群众、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等问题。针对巡察发现的涉及扶贫领域问题,重点督办,快交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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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执纪问责

  精准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紧围绕“大扶贫”战略实施,把执纪问责的重心聚焦到脱贫攻坚主战场上来,坚持正向激励、负向惩戒、责任追究,用好督查督导“利剑”,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把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变成检验干部能力和实绩的“大考场”。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制定符合区情的问责制度,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鲜明导向,全面把握容错纠错机制和“三个区分开来”的辩证关系。对把扶贫领域的相关数据“注了水”,做法“化了妆”,成效“增了膘”的恶劣行为严厉打击。坚持“一案双查”,严扣“两个责任”,把工作重心转向倒查追责上,倒逼监管部门种好“责任田”。将监督执纪问责与精准扶贫战略全方位对接,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务‘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建立预警问责制度,实行每月一督办结账、一排位通报,对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脱了全区后腿的县级挂点领导、乡镇一把手、责任部门和村支书的责任。

  参考文献

  [1]周钥明.贵州省民生监督实践探索[J].贵阳学院学报,2016,8(4).

  [2]陈麟.全方位宣传助推全覆盖监督——贵州省民生监督宣传工作的做法与启示[J].新闻窗,2016(5).

  作者简介

  钟思瑶(1988—),硕士,讲师,研究方向:政治学、基层政府治理。

  李高(1983—),硕士,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农村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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