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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18篇

时间:2022-11-04 16:10:04 来源:网友投稿

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18篇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村民委员会经济收益分配方案  胡沟村民委员会关于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18篇,供大家参考。

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18篇

篇一: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村民委员会经济收益分配方案

  胡沟村民委员会关于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胡沟村的实际情况,现制定胡沟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分配方案如下:

  第一条分配原则胡沟村民委员会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分配原则是具有胡沟村农业户口的成员(不包括公务员、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已经享受离退休待遇的人员),享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益的分配权。

  第二条村集体经济收入使用范围1、用于脱贫攻坚中的统酬资金,鼓励和激发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及村民积极参与到村里公益劳动中去。

  2、用于改善村容村貌,美化提升人居环境,新建、维修、养护公共设施。

  3、用于奖励文明户和户卫生评比中,家庭卫生、个人卫生整洁的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及村民。

  4、用于救助突发大病、重病的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及村民。

  5、每年如除留足村备用金还有节余,按本村实有农户数平均分配。

  第三条本村农户的界定范围1、本村农业户口的农户及其家庭成员可享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益分配权。

  2、分地之前曾经系本村农业户口或曾经分过土地现已不是本村农业户口(不包括公务员、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人员、已经享受离退休待遇的人员)不享受分红。本户以家庭为单位(限2018年12月31日前组成的家庭)可享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人份额的收益分配。

  3、因缔结婚姻将户口迁入本村、在本村定居的人员(不包括公务员、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根据与其成立婚姻关系的一方在本村享受的收益分配份额享受同等份额收益分配;

  有女无儿的家庭只限一个女儿招婿,该女婿及其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4、在本年度离婚后又再婚的,本年度只能有一个配偶享受该家庭可以享受的收益分配额。

  5、本年度(2018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具有本村农业户口的人员,需同时提供下列证件原件(父母结婚证、户口本、准生证、医学出生证明),经审核无误后,根据所在家庭在本村享受的分红额

  享受同等分配权益。6、在2018年度中去世的具有本村农业户口的人员,根据生前所

  在家庭在本村享受的分红额享受同等分配权益(仅限去世当年享受)。7、具有本村农业户口的人员,参军服兵役期间(军官除外)以

  及退伍后本人及家庭成员户籍回本村的(不包括公务员、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根据本人所在家庭在本村享受的分配额享受同等分配权益。

  8、具有本村农业户口的学生,因上中专以上学将户口迁出,在校读书尚未毕业期间(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当年毕业的需提供毕业证书或毕业后户籍迁回原籍(公务员、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除外)的,根据本人所在家庭在本村享受的分配额享受同等分配权益。

  9、在本村没有分过承包土地、现为非农业户口的人,不能享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益分配。

  10、夫妻双方均有正式工作或已经享受离退休待遇,本人及其子女不能享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收益分配。

  11、因缔结婚姻将户口迁入本村,离婚后未将户口迁出且已经不在本村定居的人员,不再享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益分配。

  12、具有本村农业户口的人员,因工作、结婚、出国等原因将户

  口迁出的,本人不再享受胡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益分配权。第四条其余自2019年元月1日起,加入成为胡沟居民委员会

  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均需要履行相关的加入、审批程序,任何人未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审议通过,不得仅以户籍迁入为由主张胡沟居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

  

  

篇二: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来说受其自身的性质影响需要保证集体自身可以进行有效的调和基于此应加强其自身的外部监督充分发挥出自身的监督职能例如严格遵循现阶段的土地管理法对农村集体经济收益进行合理的监督保证在分配过程中避免出现分配矛盾从根本上保证其分配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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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的分析

  作者:郑佳飞来源:《农家科技》2018年第03期

  摘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分配,直接影响现阶段我国农民的基本权益,并主导农村社会发展的稳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分配的主体,将现有的集体土地作为基本生产资料,通过合理的经营与生产,将产生的经济收益进行分配。基于此,作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进行详细的分析研究,以供相关人员参考。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随着时代不断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逐渐完善,并且受现阶段的社会转型影响,其收益的分配制度发生巨大的变化,以满足当前时代的需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收益分配制度中的分配接受主体,其主要是获取一定的经济效益,对集体收益进行支配与占有,按照合理的收益分配规则,进行收益划分,实现基本利益。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概念分析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概念。现阶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我国农村重要的组织形式,对于广大农民的生活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由此可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依据现有的法律,由一定范围的成员组成,并以现阶段的集体所有土地与资源为基础,进行有效的农业生产与经营,并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效益进行合理的分配,满足个体的需求。与此同时,利用当前的民主管理程序,可以促使现阶段的集体成员可以正当的行驶自身的权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2.收益分配制度概念。相对来说,分配制度自身具有较为丰富的内涵,其基本构成要素较为固定,主要包括分配主体、分配对象以及分配关系。在三者中,其各部分存在各自的权利,并且存在明显的相互制约关系,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通过现有的法律对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权利以及义务进行配置,从根本上实现了分配关系的调整。从广泛的角度进行分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身的收益分配制度主要包含两种,一种是外部制度,另一种是内部制度。例如,外部制度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宪法等相关的规定性文件,而内部制度则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自身的自治基础分配原则,例如,自身的组织章程、分配方案等。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存在的问题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不明确。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成员界定过程中,受差传统理念与方式的影响,其界定不够明确,存在资格认定主体不适当、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标准不统一情况,直接影响其组织发展。例如,在该认定标准中,仅仅包括单一标准、复合标准以及权利义务标准三种,存在不全面情况,直接影响其实际界定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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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外部监督缺失。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是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合理进行的基础,因此,需要进行有效的外部监督,进而保证其有效的发展。但现阶段我国农村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外部的监督缺失,导致在实际的分配过程中出现成员收益分配不公情况,难以达到平衡。3.组织自身的产权制度与政策不完善。产权制度与政策的不完善是制约现阶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主要因素,尤其是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政策的缺位导致在收益分配过程中逐渐现大量的新问题,直接影响组织发展。4.现阶段的法律救济不健全。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身的性质影响,在收益分配过程中,出现纠纷是必然情况,也是当前较为普遍的情况,需要司法进行合理的介入。而现阶段的法律救济体系不健全,侵犯人们合法权益。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的完善分析1.建立完善的组织分配正义理念。为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效的发展,应建立完善的分配理念,保证分配的公平与合理的,对现有的分配制度进行有效的调整,促使利益关系和谐。因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首先,建立完善的平等原则,尤其是对于集体经济组织来说,在进行利益分配过程中,只有严格遵循平等的原则制度,促使分配权处于平等状态,才能保证人们满足自身的需求,不会产生主体上的实质差异。基于此,应保证集体经济组织在利益分配过程中,保证集体成员自身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平等遵守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章程与法律,不会出现不平等的待遇。其次,严格遵循效率原则,在当前的经济改革背景下,收入分配体系主要强调进行“兼顾公平,效率优先”原则,同时对相关的资源进行优化与配置,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来说,主要是对现有的土地资源进行优化与配置,满足当前的需求。最后,完善秩序原则,良好的秩序是保证经济收益合理分配的基础,也是促使分配正义的外在保障。例如,良好的秩序原则是保证其关系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同时保证其实际行为规则性良好,将现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控制在的范围之内,满足现阶段的实际需求。2.完善组织经济分配的外部监督。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来说,受其自身的性质影响,需要保证集体自身可以进行有效的调和,基于此,应加强其自身的外部监督,充分发挥出自身的监督职能,例如,严格遵循现阶段的土地管理法,对农村集体经济收益进行合理的监督,保证在分配过程中,避免出现分配矛盾,从根本上保证其分配的合理。与此同时,积极进行外部矛盾处理,尤其是针对内部排斥与外部干预矛盾,通过发挥出外部监督的作用,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合理的经济协调,转变传统的观念,积极进行合理的创新,促使国家制定法与民间法进行合理的兼容与促进,形成良性的循环,促使农村经济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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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积极进行产权制度的改革与政策完善。现阶段,对于农村进行合理的产权制度改革,可以从根本上促使市场经济建立完善的制度,保证归属清晰,产权具有良好的明确性,从根本上促使组织经济发展。同时,产权制度的合理可以保证分配关系中主体与分配对象明确,进而促使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稳定发展。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一方面,进行明确的法律保护,明确经济组织产权,清楚责任,保证集体的资产不受侵害,进而保证人们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属性进行合理的界定,确定产权自身的主体,降低社会成本,优化资源配置。4.健全现有的司法救济体系。健全现有的司法救济体系,应首先建立完善的救济原则,以现阶段的司法手段为基础,解决现阶段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存在的纠纷问题,促使其处于稳定状态。具体来说,应首先对民事诉讼为主,化解其纠纷,达到止争作用,其后,利用明确的司法审查进行规定,完善现有司法救济体系。四、结语综上所述,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为保证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制度的合理性与公平性,应首先建立完善的公平正义分配原则,并对现有的集体产权制度进行明确与完善,建立健全的司法救济体系,积极进行制度改革,合理对外部进行监督,满足当前时代发展的需求,促使农村经济发展。参考文献:[1]陈明荣,窦晓勇,张国亮.新时期背景下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法律制度的研究[J].暨南大学学报(上旬刊),2017,28(10):163-164+168.[2]孙燕华,章高亮,孙璐璐.浅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电子版),2017,30(07):266-267+269.[3]周喆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纠纷的原因分析[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6,(10):292-293.

  

  

篇三: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

  按照邵店镇人民政府要求,牵涉去年15个村的集体经济收益,必须在7月14日前,发放给贫困户。

  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如下:发放对象范围:1、取消户不得享受;2、没走程序纳入系统的贫困户原则上不得享受;

  下一步拟删除的户:共户人不得享受集体经济收益分红。

  3、要着重考虑家有患大病的、大学生的、重度残疾人等特别困难的贫困户。

  发放原则:1、按照县攻坚办要求,不得将集体经济收益平均分配。

  2、村委召开“四议”决定分配等次,原则上设A、B、C三个等次,各等次之间相差额度要在100-200元内。A、B、C三个等次贫困户所占比例原则上分别是10%、20%、70%,也可根据各村贫困户的贫困状况适当调整比例。

  村委将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设定。等次涉及贫困户:

  个等次,分别是:

  等次涉及贫困户:

  等次涉及贫困户:

  3、

  村委必须按照镇下发的表格格式填写,并要求填

  写户主及其身份办理的农村信用社卡号,用其他人卡号的,

  必须经贫困户户主同意,钱打到卡上后,必须让贫困户户主

  或其家庭成员签字认可并存档。

  4、村委要将会议研究结果及实施结果进行张贴公示并

  拍远近照各一份存档。

  2017年6月25日

  

  

篇四: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村级集体经济合作入股分红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址:________________镇______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落实落实_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切实管好、用好财政涉农资金,壮大集体资金,将资金变股金,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多次与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法人______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友好合作、利益共享、积存共存、永衡发展的原则,现将注入我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的财政整合资金______元,投给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发展,特定以下协议:一、甲方(______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涉农资金______元,作为股金一次性投入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入股期限为_____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二、乙方(______有限责任公司)须协议签订之日次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结清红利__________元,以后每年以此类推,如逾期未结清红利,甲方将按分红总金额的30%进行上浮。三、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只投干股,不承当任何风险,只盈不亏。

  四、为保证村集体合作社_________元的本金永不亏损,乙方必需以_________村境内的茶园及位于_________的经营场所作为抵押担保。

  五、在投资入股期限内甲方不参加和干涉乙方的各项经营活动,但乙方必需每半年向甲方提供经营状况财务报表,由甲方股金管理小组进行监督。

  六、如乙方出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营策略发生重大变动,不能按约定完成预定目标,连续经营亏损,无法保证村集体收益或其它约定须退出的情形,甲方可随时终止股金投入,乙方须在协议终止之日______日内将__________元股金转入甲方账户。

  七、为保证资金安全,甲乙双方所必需的资金交易都必需以转账方式进行,按期转入对方指定账户(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开户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开户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从签定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五: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第一批村级集体经济资金分配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统领,坚持自力更生与政策扶持相结合,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为目标,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有效利用为纽带,以土地股份合作、农业生产经营合作为主要经营形式,因地制宜探索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发挥村级集体经济优越性,调动村集体成员积极性,增强村集体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注入新活力。(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集体所有。巩固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坚守不改变村集体产权性质、不损害村集体利益、不损害农民利益“三条底线”,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本集体所有成员。二是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用市场的办法解决发展遇到的问题,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在政策引导、规划引领、资金支持等方面的作用。三是坚持改革创新。鼓励试点地区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不同实现形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走出适应不同经济资源和市场条件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道路。四是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各地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因村因势施策,探索不同经营主体的组织形式和商业运营模式,宜农则农、宜工

  则工、宜商则商,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协调发展。同时,坚守生态环保底线,避免资源过度开发和环境污染。五是坚持以村为主导。充分发挥村集体的主导和农民的主体作用,运用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把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入和产业增效益有机统一,调动农民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实现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双赢。

  (三)思想观念。树立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观念。二、资金来源、分配计划、原则及标准(一)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来源。xx年底省财政厅给我县增加了200万元的村级集体经济省级补助资金和提前下达了xx年1300万元的深度贫困村中央补助资金,共计1500万元。(二)分配原则和标准。分配对象以深度贫困村为主,着重考虑xx年计划脱贫出列村,扶贫部门已安排和以前年度已安排的不再重复享受。其标准按第十七届23次县长办公会纪要标准,即50万元/村。(三)分配计划。丙妹镇1个村、翠里乡1个村、东朗镇3个村、刚边乡2个村、高增乡1个村、谷坪乡1个村、加榜乡3个村、加鸠镇3个村、洛香镇1个村、庆云镇1个村、停洞镇2个村、往洞镇1个村、西山镇2个村、下江镇4个村、秀塘乡2个村、宰便2个村。三、主要投向根据省综改办《关于印发〈xx省财政厅关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投资要有长期稳定收

  益,鼓励各地积极探索资金入股农商行(信用社),异地置业(如购买门面),结合当地旅游资源开办农家乐,修建停车场等有较好收效的项目”。要结合政府研究的投向并且年收益在6%以上。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将这项试点作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乡镇财政部门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实施。二是各乡镇要加强对试点村主导产业规划、土地流转、招商引资、人才培训、政策宣传等方面的指导和提供市场拓展、品牌推介等方面的服务。三是各试点村要做好土地流转协调、村民动员组织、调处村组关系和引资合作服务等工作,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二)周密制定方案。各乡镇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竞争性立项等方式,确定部分村开展试点。试点乡镇和村选择条件:一是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试点的强烈意愿。二是有一定的工作基础,村级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村集体成员有意愿、有要求,相关部门能够密切配合。三是有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具体规划,财政能够给予必要的支持。(三)加强监督检查。加强监督管理和工作考核,围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适度规模经营、地方资金保障、体制机制创新、可复制推广性等内容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激励约束和进入退出机制,确保改革试点有成效,资金使用有效益。要发挥乡镇财政

  就近就地监管的优势,加强试点工作落实和扶持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防止虚报项目套取扶持资金和侵害村集体利益的行为。对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取消有关乡镇试点资格。

  

  

篇六: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把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与奖励村干部挂钩可以极大地调动村干部积极性引导村干部积极主动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增加集体收益保证集体经济良性运行和发展壮大努力形成推动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动力机制

  店坊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机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推动我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和凝聚群众的能力,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机制。

  店坊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段彦明副组长:刘飞组员:段云亮毛士江段荣明杨亮明

  苏来存段云爱

  第二章分配原则第二条效益决定分配原则。年度收益分配应依据当年收益情况,确定分配额度和各项支出比例,形成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得越好、效益越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就越多、服务群众和发展公益事业就越好的良好局面。收益较多年份应控制分配额度,并结转下年使用,可用于补充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扩大再生产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支出。第三条科学合理合法原则。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要科学合理,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坚持

  分配与积累并重、服务与发展并行,既注重扩大再生产,不断增加集体积累,又兼顾服务群众,不断发展公益事业,服务改善民生。

  第四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收益分配实行阳光操作,严格依照村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染指变通,更不得违规分配,举债分配,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实施,切实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工作,确保收益分配公平合理、公正严明、公开监督,经得起检验和审计。

  第五条激励促进发展原则。把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与奖励村干部挂钩,可以极大地调动村干部积极性,引导村干部积极主动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增加集体收益,保证集体经济良性运行和发展壮大,努力形成推动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动力机制。

  第三章操作程序第六条财务清理。收益分配前,由镇财政所对村级集体经济年收益情况进行清理,确定可进行收益分配的金额,不属于收益分配范围的资金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收益资金,一律不得进行分配,严格监督管理,不允许搞“账外账”不允许未经分配违规支出集体经济收入。第七条根据《店坊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中,收益分配条款确定分配方案。符合收益分配条件的贫困户或村民,

  由村委会及股份经济合作社给予受益分配,科学确定收益分配额度。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经四支队伍及村民代表大会同意通过执行。

  第八条公开公示。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需向全体村民公示后方可执行,保证收益分配额度确定、监委会审批、资金使用、操作步骤等各个环节在公开公正、阳光透明条件下进行,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第九条收益分配。收益分配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用于集体产业扩大再生产资金。可分配收益资金优先用于扩大再生产,特别是对农民群众广泛参与、辐射带动作贫困户优先列支。二是补充村级基础设施管护经费。三是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注重把可分配收益资金向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等公益事业倾斜,有效治理“六乱”,着力改善民生,在做好困难党员、困难群众扶贫帮困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可以向全体农户分配。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条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必须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为基础,严格落实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全面规范村级财务支出。村委会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监督制度,妥善解决收益分配管理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保障集体资产安全,保护农民群众利益。严格做好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

  管理工作。第十条做到“六严禁”一是严禁未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进行收益

  分配。二是严禁对发展潜力不足、赢利能力差的项目列支扩大再生产资金。三是严禁违规或擅自用集体收益资金用于发展个人项目或在扶持项目选定上搞偏亲向友。四是严禁擅自用收益资金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不当支出。五是严禁违规使用收益资金抵押担保。六是严禁使用收益资金进行应酬招待以及其他奢侈浪费支出。对违反“六严禁”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机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店坊村委会

  2020年4月

  

  

篇七: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村级集体经济合作入股分红协议

  (标准合同模板)甲方:XX公司或XX个人乙方:XX公司或XX个人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1/4

  村级集体经济合作入股分红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址:________________镇______村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贯彻落实_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切实管好、用好财政涉农资金,壮大集体资金,将资金变股金,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多次与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法人______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友好合作、利益共享、积累共存、永衡发展的原则,现将注入我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的财政整合资金______元,投给

  2/4

  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发展,特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______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涉农资金______元,作为股金一次性投入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入股期限为_____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乙方(______有限责任公司)须协议签订之日次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结清红利__________元,以后每年以此类推,如逾期未结清红利,甲方将按分红总金额的30%进行上浮。

  三、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只投干股,不承担任何风险,只盈不亏。

  四、为确保村集体合作社_________元的本金永不亏损,乙方必须以_________村境内的茶园及位于_________的经营场所作为抵押担保。

  五、在投资入股期限内甲方不参与和干涉乙方的各项经营活动,但乙方必须每半年向甲方提供经营状况财务报表,由甲方股金管理小组进行监督。

  六、如乙方出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营策略发生重大变动,不能按约定完成预定目标,连续经营亏损,无法确保村集体收益或其它约定须退出的情形,甲方可随时终止股金投入,乙方须在协议终止之日

  3/4

  ______日内将__________元股金转入甲方账户。七、为确保资金安全,甲乙双方所需的资金交易都必须以转账方式

  进行,按期转入对方指定账户(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开户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开户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从签定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4

  

  

篇八: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4已婚或再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男性成员在女方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实际生产生活该女方家庭有女无儿儿子没有赡养能力或女儿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享有女方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收益分配权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主体资格如何取得与丧失的?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是指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村、组生产生活,依法登记常住户籍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其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一)出生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本人户籍登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

  (二)因婚姻或收养已进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实际生产生活,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权利义务关系、但常住户口非自身原因未迁入的;

  (三)婚姻关系发生在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人员之间,持农业户口的;

  (四)因国防建设或者其他政策性迁入的;

  (五)因外出经商、务工等原因,脱离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未迁出户口的;

  (六)因在大中专院校学习、服义务兵或初级以下士官兵役等原因被注销、迁出常住户口的;

  (七)因服刑、劳教等原因被注销、迁出常住户口的

  (八)其他情形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取得的。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其丧失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一)死亡的;

  (二)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

  (三)取得城镇非农业户口,并且纳入国家公务员序列或者城镇企业职工、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

  (四)自户口迁入时起,未在户口所在地生产、生活,未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权利义务关系,不以该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的;

  (五)其他情形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的。

  2.收益分配方案是什么?

  答:凡当事人双方对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另有约定,但未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收益分配协议书”及有关“保证书”,其效力不能对抗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分配方案。首先,分配方案的内容不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部分抵触的,抵触部分无效,其他部分有效;其次,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议定产生,符合民主议定程序。

  3.如何界定分配时间

  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参与分配的时间界限发生争议时,一般应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之日,土地租赁、发包或集体资产经营合同签订之日作为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分配的时间界限。

  4.如何分配几种主体的收益

  答:(1)与城镇职工、居民结婚、户籍仍在原村、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女性成员,要求享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收益分配权的,应予支持;其所生未成年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且户口登记在该村、组,至少应享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收益分配额的一半。

  (2)已婚(或再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女性成员,婚后确属非自身原因未迁转户口、并在户籍所在地生产生活且未享受男方所在村组收益分配权的,享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收益分配权。

  (3)离婚、丧偶的女性成员及其所生子女仍在户籍所在地生产生活的或者虽未在户籍所在地生产生活但其未享受新居住地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的,享有原户籍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分配权。

  (4)已婚(或再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男性成员,在女方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实际生产生活,该女方家庭有女无儿、儿子没有赡养能力或女儿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享有女方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收益分配权;婚后确属非自身原因未迁转户口、且未享受女方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的,享有原户籍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收益分配权。

  (5)夫妻双方均为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收养的子女,办理了户籍登记并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的,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生子女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未办理户籍登记的,若其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实际生产生活,也未享受原户籍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的,应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生子女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对于被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其是否享有收益分配权,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6)大中专学生,在校就读期间要求享受与原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收益分配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毕业后回到原籍生产生活的,享有收益分配权;毕业后未回原籍生产生活的,其在原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分配权,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7)服现役的初级士官、义务兵,享有与原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收益分配权的;若国家对其待遇及安置另有规定,其

  在原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分配权,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篇九: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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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收益分配方案[**村民委员会经济收益分配方案]

  胡沟村民委员会关于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胡沟村的实际情况,现制定胡沟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分配方案如下:第一条分配原则胡沟村民委员会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分配原则是具有胡沟村农业户口的成员(不包括公务员、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已经享受离退休待遇的人员),享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益的分配权。

  第二条村集体经济收入使用范围1、用于脱贫攻坚中的统酬资金,鼓励和激发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及村民积极参与到村里公益劳动中去。

  2、用于改善村容村貌,美化提升人居环境,新建、维修、养护公共设施。

  3、用于奖励文明户和户卫生评比中,家庭卫生、个人卫生整洁的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及村民。

  4、用于救助突发大病、重病的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及村民。5、每年如除留足村备用金还有节余,按本村实有农户数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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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本村农户的界定范围1、本村农业户口的农户及其家庭成员可享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益分配权。

  2、分地之前曾经系本村农业户口或曾经分过土地现已不是本村农业户口(不包括公务员、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人员、已经享受离退休待遇的人员)不享受分红。本户以家庭为单位(限20xx年12月31日前组成的家庭)可享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人份额的收益分配。

  3、因缔结婚姻将户口迁入本村、在本村定居的人员(不包括公务员、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根据与其成立婚姻关系的一方在本村享受的收益分配份额享受同等份额收益分配;有女无儿的家庭只限一个女儿招婿,该女婿及其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4、在本年度离婚后又再婚的,本年度只能有一个配偶享受该家庭可以享受的收益分配额。

  5、本年度(20xx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具有本村农业户口的人员,需同时提供下列证件原件(父母结婚证、户口本、准生证、医学出生证明),经审核无误后,根据所在家庭在本村享受的分红额享受同等分配权益。

  6、在20xx年度中去世的具有本村农业户口的人员,根据生前所在家庭在本村享受的分红额享受同等分配权益(仅限去世当年享受)。

  7、具有本村农业户口的人员,参军服兵役期间(军官除外)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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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退伍后本人及家庭成员户籍回本村的(不包括公务员、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根据本人所在家庭在本村享受的分配额享受同等分配权益。

  8、具有本村农业户口的学生,因上中专以上学将户口迁出,在校读书尚未毕业期间(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当年毕业的需提供毕业证书或毕业后户籍迁回原籍(公务员、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除外)的,根据本人所在家庭在本村享受的分配额享受同等分配权益。

  9、在本村没有分过承包土地、现为非农业户口的人,不能享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益分配。

  10、夫妻双方均有正式工作或已经享受离退休待遇,本人及其子女不能享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收益分配。

  11、因缔结婚姻将户口迁入本村,离婚后未将户口迁出且已经不在本村定居的人员,不再享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益分配。

  12、具有本村农业户口的人员,因工作、结婚、出国等原因将户口迁出的,本人不再享受胡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益分配权。

  第四条其余自20XX年元月1日起,加入成为胡沟居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均需要履行相关的加入、审批程序,任何人未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审议通过,不得仅以户籍迁入为由主张胡沟居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

  3

  

  

篇十: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湟中县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的管理使用,保障村“两委”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自主发展和自主保障能力,根据中组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通知》《关于实施全省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青海省农牧区财务规范化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贫困村和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使用中央和省、市、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帮扶资金、县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等用于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所实施的村集

  体经济发展项目和多巴20MW光伏项目。

  第二条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是指村“两委”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利用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通过集体股份分红、盘活集体资产、利用集体资源、推进土地经营、兴办经济实体、发展物业经济、开展服务创收等方式产生的集体经济收入资金。

  第三条贫困村村级联建光伏电站项目所产生的收益按照《湟中县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分配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湟政

  〔2018〕345号)执行,另利用资产、资源以及各类财政扶贫资金

  支持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的项目所产生的收益按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利用资产、资源和各类财政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帮扶资金用于扶持村集体经济实施的项目所产生的收益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贫困村、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由各类财政扶贫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帮扶资金建设形成的资产按比例确权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产生收益按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提出的年度收益资金使用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第六条多巴20MW光伏项目产权归青海方能新能源有限责任

  公司,收益分配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收益管理

  第七条贫困村、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益、多巴

  20MW光伏项目收益管理按照“村级研究、乡镇审核、县级备

  案”的程序确定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接受县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采取分级管理模式:

  县政府: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指导下,成立村集体经济项目

  收益分配监督委员会,成员包括发改、财政、审计、农业农村、扶贫、监委、组织等部门以及各乡(镇)政府。

  监督委员会:负责贫困村、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以及多巴

  20MW光伏项目收益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法依规监督相关部门

  分配,并将年度分配方案及分配情况定期上报市扶贫开发局备案。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和违规违纪问题督促整改并进行问责,对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宣传。

  县扶贫开发局: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贫困村、有贫困人口

  行政村和多巴20MW光伏项目收益的具体管理使用办法,统筹收益

  兑现过程,按照相关要求负责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村集体产业扶贫

  子系统、光伏扶贫子系统的维护,对多巴20MW光伏项目收益对象实行动态调整,设立专户负责20MW光伏项目收益的分配。

  县委组织部:负责将贫困村、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的使用情况纳入乡镇年度考核,细化量化可检验成果的方式,建立可评估的指标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对考核不合格的,村党支部不得评先评优,对相关领导干部进行约谈问责

  发改、财政、审计、监委、农业农村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本部门本单位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及时纠正收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收益使用安全高效、重点突出。

  各乡(镇)政府:负责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监控和风险提示,建立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再投资经营的风险分析评价机制,及时

  对经营内容、模式、预期收益及经营状况等进行分析评价,设置风险红线和退出机制,严防资产流失和损失,确保村集体经济资产保值增值,保障村集体和村民利、人益。

  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各乡(镇)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作为村集体经济管理使用的主体,要履行好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每年在本乡(镇)三资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必须全面、及时、准确核算全年经济往来收支,全面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全面核算村集体经济当年收益情况,确定可进行分配使用收益资金额。不属于收益范围的资金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收益资金,一律不得纳入分配范围。

  青海方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做好项目管理运营,负责每年

  向扶贫开发局专户拨付200万元的多巴20MW光伏项目收益资

  金。

  第八条多巴20MW光伏收益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人负责、

  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第九条县扶贫开发局对贫困村、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和多巴

  20MW光伏项目收益分配实施动态监测,跟踪掌握贫困村、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和多巴20MW光伏项目收益使用管理情况,严禁截

  留、挤占、挪用。

  第三章收益取得

  第十条贫困村、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收益取得主要由中央、省市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以及利用资产、资源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帮扶资金用于扶持村集体经济实施项目所产生的收益。

  第十一条多巴20MW光伏项目收益按照《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扶贫收益办法的通知》(青扶局〔2017〕189

  号)执行。

  第四章收益分配

  第十二条贫困村的村集体经济收益主要用于村级公益岗位报酬、奖励补助扶贫、困难群众救助、支持“励志爱心超市”运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档升级、继续扩大再生产以及基层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第十三条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益应优先保证村级公益性岗位报酬支出。其余可用于“励志爱心超市运营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和扩大再生产等方面的支出。

  第十四条多巴20MW光伏项目收益主要用于有贫困人口的非

  贫困村的公益性岗位报酬支出。

  第五章使用范围

  第十五条贫困村、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

  主要支出范围及比例:

  (一)公益性岗位报酬。贫困村、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设置公益性岗位,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动员更多贫困群众参与小型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保洁、治安、护河、护路、管水、扶弱助残、养老护理等,增加劳动收入。

  (二)扩大生产规模和再生产经营。贫困村、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注重增加集体积累,对普惠范围广、发展后劲足、

  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产业项目优先列支,确保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三)奖励救助基金:贫困村通过奖励先进典型等方式,提升贫困群众脱贫积极性,增强内生动力;对因重大变故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群众可给予临时性救助,保障基本生活需求。

  (四)困难群众补助。贫困村对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设立最低门槛,鼓励群众通过打扫自家庭院卫生、改善居住环境等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村集体经济项目收益。

  (五)支持“励志爱心超市”运营。贫困村、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均可根据当年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总额,酌情列支部分收益

  资金用于支持“励志爱心超市”运营,助力精神脱贫和消费扶贫。

  (六)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贫困村发展小型公共基础设施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教育、医疗、文化、交通、水利、环卫等,实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的提档升级。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重点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服务公益事业等方面倾斜,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七)基层能力建设。贫困村、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允许从

  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中经村“两委”向乡(镇)人民政府

  提交申请后由乡(镇)三资部门列支适当资金用于补充村级组织运转

  经费和村干部报酬,补充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总额度不得超过当年村集

  体经济收益资金的10%,对集体经济增收作突出贡献的村“两

  委”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进行奖励,调动村干部参与村集

  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用于村干部奖励的资金原则上不超过

  当年收益资金的

  5%。

  第十六条多巴20MW光伏项目收益资金主要用于224个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每村1名的公益性岗位的报酬支出。

  第十七条贫困村、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实行“六个不准”:一是不准将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用于开展宗教活动或宗教场所建设;二是不准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借村集体收益资金;三是不准对产业定位不准、发展潜力不足,甚至连年亏损的项目列支扩大再生产资金;四是不准违规使用收益资金作为各类抵押担保、用于个人消费或私设“小金库”;五是不准违规或擅自

  利用集体收益资金发展个人项目或在项目选定上搞变通、谋私利;六是不准将集体收益资金用于参加各种名义的赞助活动、各类民俗、体育、娱乐等群众自发性活动及其他奢侈浪费支出和购买交通工具、通讯工具。

  第六章使用程序

  第十八条贫困村、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

  使用必须履行以下工作程序:

  (一)确定方案。符合收益分配条件的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提出收益资金使用的初步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依照村级民主议事规则,组织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表决通过,经三分之二以上与会人员签字同意,并加盖党组织印章,形成集体决议方案。

  (二)审批报备。各乡(镇)三资部门对所辖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盈余情况、收益资金使用决议方案中各项使用支出额度的合理性等进行全面审核,经核实无误签字盖章后,由乡(镇)研究审批,并报县扶贫部门备案。

  (三)公示公告。各乡(镇)党委审批通过后,村党组织要及时对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使用的决议方案通过村务公开栏、微信群等

  “线上+线下”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满

  后群众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解释说明后,按照最终决议方案严格执行。并在年底公告收益分配使用结果。

  (四)支付使用。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经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财务规定拨付使用。

  第七章资产管理

  第十九条在县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各乡(镇)三资部门的监督下,村集体经济项目形成的资产要加强监督、规范管理。

  (一)建立清单。贫困村、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对已建成的村集体经济产业扶贫项目及资产进行全面核查,建立村集体经济产业扶贫项目及资产管理清单。

  (二)确权登记。以村为单位实施村集体经济产业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村集体;乡镇辖区内跨村实施项目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乡(镇)人民政府或按投资比例确权到各村;县域内跨乡镇实施项目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县政府或县级主管部门,具备条件的可以确权到乡(镇)或村集体。村集体资产所有者要及时办理村集体资产登记,分类分项记录资产明细。归村集体所有的扶贫资产要全部纳入到各

  (乡)镇三资”管理平台。新建村集体产业扶贫项目竣工验收后,要及时办理扶贫资产确权登记。

  (三)健全制度。县扶贫开发局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县域内村

  集体经济扶贫项目资产的管理,建立县、乡、村三级村集体经济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各行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资产统计、监测、日常监督工作,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管理、变更、经营、收益分配等各项管理制度。

  (四)落实责任。所有村集体经济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后,应逐项建立后续管理制度,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坚强对村集体经济扶贫项目资产的监管指导,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有效益、不流失。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贫困村、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两委”要严格遵守各项政策法规和财务制度,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要严格做好村集体收益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违纪违规的,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30天后开始执行,有效期为5

  年。第二十二条本方法由县扶贫开发局负责解释。

  

  

篇十一: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店坊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机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推动我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和凝聚群众的能力,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机制。

  店坊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段彦明副组长:刘飞组员:段云亮毛士江段荣明杨亮明

  苏来存段云爱

  第二章分配原则第二条效益决定分配原则。年度收益分配应依据当年收益情况,确定分配额度和各项支出比例,形成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得越好、效益越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就越多、服务群众和发展公益事业就越好的良好局面。收益较多年份应控制分配额度,并结转下年使用,可用于补充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扩大再生产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支出。第三条科学合理合法原则。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要科学合理,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坚持

  分配与积累并重、服务与发展并行,既注重扩大再生产,不断增加集体积累,又兼顾服务群众,不断发展公益事业,服务改善民生。

  第四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收益分配实行阳光操作,严格依照村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染指变通,更不得违规分配,举债分配,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实施,切实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工作,确保收益分配公平合理、公正严明、公开监督,经得起检验和审计。

  第五条激励促进发展原则。把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与奖励村干部挂钩,可以极大地调动村干部积极性,引导村干部积极主动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增加集体收益,保证集体经济良性运行和发展壮大,努力形成推动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动力机制。

  第三章操作程序第六条财务清理。收益分配前,由镇财政所对村级集体经济年收益情况进行清理,确定可进行收益分配的金额,不属于收益分配范围的资金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收益资金,一律不得进行分配,严格监督管理,不允许搞“账外账”不允许未经分配违规支出集体经济收入。第七条根据《店坊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中,收益分配条款确定分配方案。符合收益分配条件的贫困户或村民,

  由村委会及股份经济合作社给予受益分配,科学确定收益分配额度。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经四支队伍及村民代表大会同意通过执行。

  第八条公开公示。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需向全体村民公示后方可执行,保证收益分配额度确定、监委会审批、资金使用、操作步骤等各个环节在公开公正、阳光透明条件下进行,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第九条收益分配。收益分配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用于集体产业扩大再生产资金。可分配收益资金优先用于扩大再生产,特别是对农民群众广泛参与、辐射带动作贫困户优先列支。二是补充村级基础设施管护经费。三是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注重把可分配收益资金向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等公益事业倾斜,有效治理“六乱”,着力改善民生,在做好困难党员、困难群众扶贫帮困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可以向全体农户分配。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条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必须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为基础,严格落实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全面规范村级财务支出。村委会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监督制度,妥善解决收益分配管理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保障集体资产安全,保护农民群众利益。严格做好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

  管理工作。第十条做到“六严禁”一是严禁未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进行收益

  分配。二是严禁对发展潜力不足、赢利能力差的项目列支扩大再生产资金。三是严禁违规或擅自用集体收益资金用于发展个人项目或在扶持项目选定上搞偏亲向友。四是严禁擅自用收益资金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不当支出。五是严禁违规使用收益资金抵押担保。六是严禁使用收益资金进行应酬招待以及其他奢侈浪费支出。对违反“六严禁”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机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店坊村委会

  2020年4月

  

  

篇十二: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x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关于村集体经济资金收入分配方案

  一、收益分配: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年终分配时应兼顾国家、合作社和股东的三者关系,编制财务决算,搞好收益分配。本社的公积金主要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或者转增资本,公益金主要用于公益基础设施建设和股东的福利性支出。经营性净收入原则上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1、提取公积金、公益金、福利费不超过20%;股东红利分配不低于80%(具体分配到人的红利与今后本村村民差异化奖惩制度挂钩)。分配方案由理事会提出后,由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一、理事长岗位职责:1、召集、主持股东代表会议,并向股东代表会议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代表会议的决议;3、拟定本社发展规划、资产经营计划和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方案;4、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拟定投资决策方案;5、制定本社财务管理制度,拟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6、拟定本社的收益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选举和更换理事长、副理事长;8、决定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根据需要聘用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9、制定本社的基本管理制度;10、其他应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二、会计岗位责任制1、负责保管合作社《财务专用章》,按规定使用印章;对不按规定使用合作社《财务专用章》而造成的损失,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2、负责按《会计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3、负责编制合作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盈余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会计信息。4、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分类立卷归档,并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5、负责定期核查账表及账目明细,盘查合作社物资、货币资金等,确保账证、账表、账账、账款和账实“五相符”。6、负责拟定合作社成本控制标准,进行成本核算及合作社的其他财务工作。7、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有权拒绝入账,有权反映财务上存在的问题。8、为本社民主理财小组对账目的审计提供便利,并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9、根据合作社财务公开的要求,做好本社财务公开,及时填写公开内容。

  三、出纳岗位责任制1、认真执行《会计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2、严格公私分明,严禁公款私存,不得贪污、侵占和挪用合作社资金。杜绝因私借款。白条抵库、库存现金发生短缺,由

  出纳员自负。因公借款或临时经手集体现金收付的人员,应在办完公事后五天内结清账目,前账不清,后账拒付。3、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坚决抵制乱开支行为,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和没有事由、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的开支拒绝支付。对超越审批权限的开支票据,要退回去补办手续。4、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记账,做到账款相符。日清月结,收付款凭证不跨月保管,账款核对无误后向会计员结账并填报出现金存款结报单。5、坚持库存现金限额制,及时把收到的资金和超库存限额的现金存入银行,保证资金的安全。6、积极主动催收各类应收款项,保证合作社资金及时回收。7、按财务制度规定范围,使用好收款收据,使用完后,及时向会计员结报交还存根,入档保管,做到领交手续齐全。8、做好统计、合同管理等工作。2018年5月15日x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关于财务人员及监督人员职责的请示报告xxx镇人民政府:经2019年x月x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共同讨论确定x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人员及监督人员做如下设置,并就各自职责明确如下;财务人员及监督人员理事长:xxx副理事长:xxx

  会计:xxx出纳:xxx监事长:xxx成员:xxx、xxx

  

  

篇十三: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把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不奖励村干部挂钩可以极大地调劢村干部积极性引导村干部积极主劢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增加集体收益保证集体经济良性运行和发展态势努力形成推劢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丌断发展壮大的劢力机制

  。

  安和村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和凝聚群众功能,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分配原则第二条效益决定分配原则。年度收益分配应依据当年收益情况,确定分配额度和各项支出比例,形成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得越好、效益越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就越多、服务群众和发展公益事业就越好的良好局面。收益较多年份应控制分配额度,并结转下年使用,可用于补充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扩大再生产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支出。第三条科学合理合法原则。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要科学合理,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坚持分配与积累并重、服务与发展并行,既注重扩大再生产,不断增加集体积累;又兼顾服务群众,不断发展公益事业,服务改善民生。第四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收益分配实行阳光操作,严格依照村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搞变通,更不得违规分配、举债分配,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实施,切实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工作,确保收益分配公平合理、公正严明、公开监督,经得起检验和审计。第五条激励促进发展原则。把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与奖励村干部挂钩,可以极大地调动村干部积极性,引导村干部积极主动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增加集体收益,保证集体经济良性运行和发展态势,努力形成推动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动力机制。

  第三章操作程序第六条财务清理。收益分配前,由乡镇财政对村级集体经济年收益情况进行清理,确定可进行收益分配的村名单及金额。不属于收益分配范围的资金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收益资金,一律不得进行分配。严格监督管理,不允许搞“账外账”,不允许未经分配违规支出集体经济收入。

  -可编辑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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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确定方案。符合收益分配条件的村,由村党组织提出村级集体经济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科学确定收益分配额度。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定。

  第八条公开公示。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需向全体村民公示后方可执行,保证收益分配额度确定、审批结果、资金使用、操作步骤等各个环节在公开公正、阳光透明条件下进行,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第九条收益分配。收益分配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用于扩大再生产资金。可分配收益资金优先用于扩大再生产,特别是对农民群众广泛参与、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项目优先列支,保证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二是补充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三是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注重把可分配收益资金向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等公益事业倾斜,有效治理“六乱”,着力改善民生,在做好困难党员、困难群众扶贫帮困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可以向全体农户分配。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条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必须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为基础,严格落实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全面规范村级财务支出。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收益分配科学合理,有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村级集体经济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是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审核制度,妥善解决收益分配管理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保障集体资产安全,保护农民群众利益。各乡镇党委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对抓好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具有关键作用,要充分履行好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真正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全力推进、全面提高。各地要充分结合本地生产发展、农民增收、公益建设等各方面实际,严格做好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工作

  -可编辑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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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做到“六严禁”一是严禁未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进行收益分配。二是严禁对发展潜力不足、赢利能力差的项目列支扩大再生产资金。三是严禁违规或擅自用集体收益资金用于发展个人项目或在扶持项目选定上搞偏亲向友。四是严禁擅自用收益资金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不当支出。五是严禁违规使用收益资金抵押担保。六是严禁使用收益资金进行应酬招待以及其他奢侈浪费支出。对违反“六严禁”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责任。每年一季度,将相关情况进行汇总,如实填写《贺州市八步区村级财务专项公示单》,逐级上报组织部门和农牧局,组织部门、农牧局将适时对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工作进行抽查或暗访。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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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四: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安和村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标准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和凝聚群众功能,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章分配原则第二条效益决定分配原则。年度收益分配应依据当年收益情况,确定分配额度和各项支出比例,形成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得越好、效益越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就越多、服务群众和发展公益事业就越好的良好局面。收益较多年份应控制分配额度,并结转下年使用,可用于补充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扩大再生产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支出。第三条科学合理合法原则。收益分配方案确实定要科学合理,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坚持分配与积累并重、服务与发展并行,既注重扩大再生产,不断增加集体积累;又兼顾服务群众,不断发展公益事业,服务改善民生。第四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收益分配实行阳光操作,严格依照村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搞变通,更不得违规分配、举债分配,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实施,切实标准收益分配管理工作,确保收益分配公平合理、公正严明、公开监督,经得起检验和审计。第五条激励促进发展原则。把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与奖励村干部挂钩,可以极大地调动村干部积极性,引导村干部积极主动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增加集体收益,保证集体经济良性运行和发展态势,努力形成推动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动力机制。

  第三章操作程序第六条财务清理。收益分配前,由乡镇财政对村级集体经济年收益情况进行清理,确定可进行收益分配的村名单及金额。不属于收益分配范围的资金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收益资金,一律不得进行分配。严格监督管理,不允许搞“账外账”,不允许未经分配违规支出集体经济收入。

  第七条确定方案。符合收益分配条件的村,由村党组织提出村级集体经济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科学确定收益分配额度。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定。

  第八条公开公示。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需向全体村民公示后方可执行,保证收益分配额度确定、审批结果、资金使用、操作步骤等各个环节在公开公正、阳光透明条件下进行,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第九条收益分配。收益分配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用于扩大再生产资金。可分配收益资金优先用于扩大再生产,特别是对农民群众广泛参与、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项目优先列支,保证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二是补充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三是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注重把可分配收益资金向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等公益事业倾斜,有效治理“六乱”,着力改善民生,在做好困难党员、困难群众扶贫帮困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可以向全体农户分配。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条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必须以标准村级财务管理为基础,严格落实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全面标准村级财务支出。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收益分配科学合理,有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标准运行和健康发展。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是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审核制度,妥善解决收益分配管理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保障集体资产安全,保护农民群众利益。各乡镇党委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对抓好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具有关键作用,要充分履行好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真正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全力推进、全面提高。各地要充分结合本地生产发展、农民增收、公益建设等各方面实际,严格做好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做到“六严禁”一是严禁未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进行收益分配。二是严禁对发展潜力不足、赢利能力差的项目列支扩大再生产资金。三是严禁违规或擅自用集体收益资金用于发展个人项目或在扶持项目选定上搞偏亲向友。四是严禁擅自用收益资金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不当支出。五是严禁违规使用收益资金抵押担保。六是严禁使用收益资金进行应酬招待以及其他奢侈浪费支出。对违反“六严禁”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责任。每年一季度,将相关情况进行汇总,如实填写《贺州市八步区村级财务专项公示单》,逐级上报组织部门和农牧局,组织部门、农牧局将适时对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工作进行抽查或暗访。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十五: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安和村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和凝聚群众功能,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分配原则第二条效益决定分配原则。年度收益分配应依据当年收益情况,确定分配额度和各项支出比例,形成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得越好、效益越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就越多、服务群众和发展公益事业就越好的良好局面。收益较多年份应控制分配额度,并结转下年使用,可用于补充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扩大再生产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支出。第三条科学合理合法原则。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要科学合理,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坚持分配与积累并重、服务与发展并行,既注重扩大再生产,不断增加集体积累;又兼顾服务群众,不断发展公益事业,服务改善民生。第四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收益分配实行阳光操作,严格依照村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搞变通,更不得违规分配、举债分配,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实施,切实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工作,确保收益分配公平合理、公正严明、公开监督,经得起检验和审计。第五条激励促进发展原则。把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与奖励村干部挂钩,可以极大地调动村干部积极性,引导村干部积极主动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增加集体收益,保证集体经济良性运行和发展态势,努力形成推动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动力机制。

  第三章操作程序第六条财务清理。收益分配前,由乡镇财政对村级集体经济年收益情况进行清理,确定可进行收益分配的村名单及金额。不属于收益分配范围的资金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收益资金,一律不得进行分配。严格监督管理,不允许搞“账外账”,不允许未经分配违规支出集体经济收入。

  第七条确定方案。符合收益分配条件的村,由村党组织提出村级集体经济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科学确定收益分配额度。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定。

  第八条公开公示。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需向全体村民公示后方可执行,保证收益分配额度确定、审批结果、资金使用、操作步骤等各个环节在公开公正、阳光透明条件下进行,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第九条收益分配。收益分配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用于扩大再生产资金。可分配收益资金优先用于扩大再生产,特别是对农民群众广泛参与、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项目优先列支,保证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二是补充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三是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注重把可分配收益资金向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等公益事业倾斜,有效治理“六乱”,着力改善民生,在做好困难党员、困难群众扶贫帮困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可以向全体农户分配。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条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必须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为基础,严格落实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全面规范村级财务支出。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收益分配科学合理,有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村级集体经济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是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审核制度,妥善解决收益分配管理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保障集体资产安全,保护农民群众利益。各乡镇党委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对抓好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具有关键作用,要充分履行好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真正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全力推进、全面提高。各地要充分结合本地生产发展、农民增收、公益建设等各方面实际,严格做好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做到“六严禁”一是严禁未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进行收益分配。二是严禁对发展潜力不足、赢利能力差的项目列支扩大再生产资金。三是严禁违规或擅自用集体收益资金用于发展个人项目或在扶持项目选定上搞偏亲向友。四是严禁擅自用收益资金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不当支出。五是严禁违规使用收益资金抵押担保。六是严禁使用收益资金进行应酬招待以及其他奢侈浪费支出。对违反“六严禁”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责任。每年一季度,将相关情况进行汇总,如实填写《贺州市八步区村级财务专项公示单》,逐级上报组织部门和农牧局,组织部门、农牧局将适时对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工作进行抽查或暗访。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十六: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施方案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施方案--新本文简介:商南县赵川镇店坊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关于申请20XX年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的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为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根据《商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XX年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商南农函〔20XX年〕6号),制定本方案。一、基本情况1、店坊河村村情概况:店坊河村由原双龙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施方案--新本文内容:商南县赵川镇店坊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关于申请20XX年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的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为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根据《商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XX年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商南农函〔20XX年〕6号),制定本方案。一、基本情况1、店坊河村村情概况:店坊河村由原双龙村和马蹄沟村合并而成,共有12个村民小组、695户1946人,耕地2832亩,林山*****亩。全村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11户671人,20XX年第一季度低保35户103人,五保41户41人。20XX年脱贫9户39人,20XX年已脱贫10户42人,20XX年已脱贫99户386人,未脱贫93户204人。店坊河村共两个包扶单位:县审计局和移动公司。2、股份经济合作社基本情况:店坊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于20XX年7月16日,法人代表(理事长)党金耀,监事长曹卫华,办公场所位于店坊河村村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Q5*****3420Q,现有股东1924人,股东代表76人,理事会成员5人,监事会成员3人。3、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行情况:店坊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成立以来利用店坊河村独有的地理条件和自然资源,在店马路流域建立板栗基地低产林提升项目,于20XX年3月开始启动建设,清坡20XX年亩,20XX年4月初完成嫁接*****枝,目前防虫涂白完成,形成店坊河流域板栗带,现已初具规模。通过三变改革即“党支部+基地+贫困户”的模式,发展集体经济,基地预计投资40余万元。重点是发展集体经济,带动45户贫困户脱贫,每户每年分红不低于400元;间接带动50户贫困户务工,近100户贫困户人均增收1000元,大大增加了贫困户的家庭收入,继续扩大基地规模,提升基地建设,把基地打造成规模大、品牌好、收益高的亮点长效产业。目前板栗基地处于嫁接后维护阶段,店坊河流域树枝茂盛,需

  清坡维护,嫁接需第一次清坡用工1000个,用工费用10万元;嫁接用工400个,用工费用4万元;嫁接后防虫,防虫用工200个,用工费用2万元,用药费用2万元,合计需4万元;在夏末需第二次清坡,预计需用工800个,费用8万元,第二次科学管理和防虫需防虫用工200个,用工费用2万元,用药费用2万元,合计需4万元;果子成熟后,为增加收入需反季节至春节前后销售,低温储存,需要租用或建冷库予以保存,预计投资10万元。预计总投资40余万元。店坊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成立以来征收和租赁了土地456.9亩,修建产业路3210米、产业桥两座。目前,我社严格按照《店坊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开展工作,运行规范、制度健全,但由于合作社成立不久,加之没有集体积累,缺少运行启动资金,导致很多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特申请20XX年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20万元,用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启动资金。二、资金用途我们将严格按照《商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XX年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商南农函〔20XX年〕6号)要求,股份经济合作社启动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用于本村内从事粮食和其它种养等主导产业的经济主体有序流转土地、健全管理制度、应用先进技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标准化生产和社会化服务,带动贫困户发展种养业,提升发展水平,发挥典型示范作用。2.用于本村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服务,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同时壮大发展村集体经济。3.用于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小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开展粮果畜菜茶菌药等种养业代耕代收、代养寄养、托管托养等社会化服务,提升专业化、标准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引导小农户、家庭农场兴办或加入农民合作社。4.用于股份经济合作社为小农户、贫困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农业生产性服务。5.用于股份经济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会计电算化,聘请专业机构为合作社提供统一账务管理、财务审计等服务。三、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集体经济股份制实施方案执行。成立领导小组,以支部书记党金耀为组长,村主任魏国成、副支书王玉峰、副主任吴海东、黄太鹏、村文书吴海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办公由黄太鹏负责。2、强化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严格申报审核,严格监督股份经济合作社按实施内容使用资金,并负责项目的检查验收,向全体股

  东做好公开公示,严禁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现象发生。3、强化资金管理。建立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会计,设立专业账本,资金严格用于合作社的发展与壮大,资金开支需经理事会研究、监事会通过,监事会定期监督财务收支情况,重大事项需召开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4、接受群众监督。每半年召开股东代表大会,由理事会向股东代表大会汇报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营情况和发展情况,并定期公示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营收支情况;年终严格按股份经济合作社相关规定对股东进行利润分红。商南县赵川镇店坊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XX年4月27日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施方案--新本文关键词:实施方案,股份,经济合作社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施方案--新

  

  

篇十七: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村级集体经济合作入股分红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址:________________镇______村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贯彻落实_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切实管好、用好财政涉农资金,壮大集体资金,将资金变股金,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多次与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法人______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友好合作、利益共享、积累共存、永衡发展的原则,现将注入我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的财政整合资金______元,投给

  1/3

  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发展,特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______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涉农资金______元,作为股金一次性投入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入股期限为_____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乙方(______有限责任公司)须协议签订之日次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结清红利__________元,以后每年以此类推,如逾期未结清红利,甲方将按分红总金额的30%进行上浮。

  三、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只投干股,不承担任何风险,只盈不亏。

  四、为确保村集体合作社_________元的本金永不亏损,乙方必须以_________村境内的茶园及位于_________的经营场所作为抵押担保。

  五、在投资入股期限内甲方不参与和干涉乙方的各项经营活动,但乙方必须每半年向甲方提供经营状况财务报表,由甲方股金管理小组进行监督。

  六、如乙方出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营策略发生重大变动,不能按约定完成预定目标,连续经营亏损,无法确保村集体收益或其它约定须退出的情形,甲方可随时终止股金投入,乙方须在协议终止之日

  2/3

  ______日内将__________元股金转入甲方账户。七、为确保资金安全,甲乙双方所需的资金交易都必须以转账方式

  进行,按期转入对方指定账户(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开户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开户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从签定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3

  

  

篇十八: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村级集体经济合作入股分红协议

  〔本文本为word版,可修改编辑〕

  甲方:乙方:签订日期:

  第1页,共4页

  村级集体经济合作入股分红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址:________________镇______村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贯彻落实_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切实管好、用好财政涉农资金,壮大集体资金,将资金变股金,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多次与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法人______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友好合作、利益共享、积累共存、永衡发展的原那么,现将注入我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的财政整合资金______元,投给___________有限责任

  第2页,共4页

  公司发展,特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______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涉农资金______元,作为股金一次性投入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入股期限为_____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乙方(______有限责任公司)须协议签订之日次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结清红利__________元,以后每年以此类推,如逾期未结清红利,甲方将按分红总金额的30%进行上浮。

  三、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只投干股,不承担任何风险,只盈不亏。

  四、为确保村集体合作社_________元的本金永不亏损,乙方必须以_________村境内的茶园及位于_________的经营场所作为抵押担保。

  五、在投资入股期限内甲方不参与和干涉乙方的各项经营活动,但乙方必须每半年向甲方提供经营状况财务报表,由甲方股金管理小组进行监督。

  六、如乙方出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营策略发生重大变动,不能按约定完成预定目标,连续经营亏损,无法确保村集体收益或其它约定须退出的情形,甲方可随时终止股金投入,乙方须在协议终止之日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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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内将__________元股金转入甲方账户。七、为确保资金安全,甲乙双方所需的资金交易都必须以转账方式进

  行,按期转入对方指定账户(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开户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开户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从签定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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