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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事项模版【完整版】

时间:2022-08-02 17:50: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模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行政审批事项模版【完整版】

 

 郫县规划管理局 政务审批服务事项审批要素模板

 一、 行政审批内容

  已批准建筑方案调整审批 二、 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提供电子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 规划法》 (2008 年 1 月 1 日 ) 第四十条 三、 行政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审批数量限制, 申请方式为直接向本机关申请 四、 行政审批条件( 对申请人的前置条件要求)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红线图、 界址点成果等资料齐备, 将要进行建设的项目

 五、 申请材料 1、 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1:

 500 或 1:

 1000)

 5 份, 原审批同意的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1 份;

 2、 建筑设计方案 A3 文本 1 本(含总平面图; 单体建筑平、 立、 剖面图; 总平面渲染图; 整个建筑群鸟瞰图; 重点部位和重要节点局部透视图)。

 3、 电子文件一份。(含以上 2 点要求的电子文件)

 4、 规划设计条件、 红线图、 界址点成果表复印件各 1 份。

 5、 其他需说明的图纸、 文件等。

 六、 申请表格( 提供电子表格见附件)

 申请人需提交《建筑方案审查送审单》, 表格可在县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 免费领取, 也可在县政务中心网站免费下载。

 表格见附件 七、 行政审批程序 ( 一)

 对外公布给申请人的流程

 第一步:

 预审接件。

 申请人到规划局窗口 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 窗口 初审, 符合条件的出具《接件通知书》,不符后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出具《补办件通知书》;

 第二步:

 审查规划方案。

 规划局人员 6 个工作日 内,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并由分管局领导签发出具《项目 设计方案审查函复意见书》; 符合条件的, 由局领导签发内部审批单, 转入下一阶段办理。

 第三步:

 申请人持《接件通知书》 到县规划局窗口 领取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

 ( 二)

 内部审批流程 1. 窗口 受理

  2. 经办人登记、 初审

  3. 提出审查建议

 4. 局领导签署审查意见

  5. 制作证书或初审意见( 或不予批准通知书)

 6. 经办人整理资料提交窗

  7. 窗口 发件 八、 行政审批时限

 法定时效:

 30 个工作

 承诺时限:

 6 个工作日( 绕城高速以内地区及规划委员 会审查的建筑方案的时间, 不计入承诺时限)

 九、 行政审批收费 不收费 十、 行政审批年审或年检 没有年审或年检 十一、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便民服务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十二、 事项类型(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代办件、 并联审批件)

 承诺件 十三、 是否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 是

 十四、 是否网上预审

  否 附件:

 申请表电子文件

  郫县规划管理局建筑设计方案送审单

 项目编号(规划局填写:

  名称

 联系人

 建设单位 地址

 电

 话

 建设地址

 用地面积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设计单位名称

 地上: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地下: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地上:

 建筑层数

 地下:

 建筑高度 (米)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经济技术指标 绿地率(%)

  停车数量

 其它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需报送的文件、 图纸清单:

 1、

 建筑设计总平面图(1:

 500 或 1:

 1000)

 5 份(绕城高速以内地区 6 份)。

 2、

 建筑设计方案文本(平、 立、 剖图)

 1 套(绕城高速以内地区 2 套)。

 3、

 设计方案文本中需包含 A3 幅面的效果图。

 4、

 其他需说明的文件、 图纸。

 5、

 除上述纸质文档外, 需同时提供符合电子图形报件数据标准的电子文件 1 套。

 注意事项:

 一、 送审的图纸应符合规范化要求, 需加盖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

 二、 分期建设项目在总平图上只表示要建设的部分, 对于其它内容暂不表示, 注明为“二期建设用地” 。

 三、 凡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 应注明“此件与原件无误” 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纸质资料要求扫描后提供电子文档。

 四、 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 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如由于填写不实而发生的一切矛盾、纠纷,均由建设单位负责。

 我单位已阅知有关注意事项, 并承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及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自愿承担虚报、 瞒报、 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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