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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上班管理制度8篇(完整文档)

时间:2023-07-19 19:25:02 来源:网友投稿

手机上班管理制度第1篇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通讯管理,保证公司通信畅通,业务正常运行,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失误,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手机管理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手机上班管理制度8篇,供大家参考。

手机上班管理制度8篇

手机上班管理制度 第1篇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通讯管理,保证公司通信畅通,业务正常运行,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失误,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手机管理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各部门手机、手机卡发放、监督检查、维护、回收等管理。

第三条 各单位/部门须设专职或兼职手机管理员负责本单位/部门手机管理工作。

第二节 管理及使用规定

第四条 凡公司正式职员均可申请手机与手机卡。

第五条 公司销售系统的手机、手机号与各销售区域绑定,不随人员变更而更换号码;公司人力资源部指定的非销售系统岗位号码与岗位绑定,不随人员变更而更换号码。

第六条 凡已申请公司手机号码的人员进行业务联系时必须使用公司号码。

第七条 公司手机、手机卡自领用之日起由个人保管,若丢失或损坏的应及时汇报人力资源部办理,并由本人负责相关费用。

第八条 如发现本人公司手机、手机卡私自交于他人使用,按次计算,首次扣当月25%的话费补助,第二次扣当月50%话费补助,第三次扣当月所有话费补助。

第九条 公司手机、手机卡自领用起使用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在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丢失等)暂时不能使用时,可自行安排使用其他手机,并设置呼叫转接,同时通知公司。

第十条 如个人原因造成无法接通且影响工作者,按次计算,首次扣当月25%的话费补助,第二次扣当月50%话费补助,第三次扣当月所有话费补助。

第十一条 使用公司手机、手机卡的人员,离职时需办理公司手机、手机卡交接手续,若出现损坏或欠费的由本人照价赔偿后方可办理离职。

第十二条 公司手机、手机卡的使用由公司统一支付话费,如超出话费补贴标准,超出部分的费用在个人工资中扣除。

第十三条 公司手机、手机卡相互绑定,不可机卡分离使用,如违规按次计算,首次扣当月25%的话费补助,第二次扣当月50%话费补助,第三次扣当月所有话费补助。

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规定使用的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 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由人力资源部下发罚单,每月进行统计提交财务管理中心,由财务管理中心扣除话费补助。

第三节 申请流程

第十六条 公司各单位/部门如需申请公司手机、手机卡的,于每月25日前

统一进行申请后报人力资源部办理。

第十七条 手机卡申请流程

(说明:审批层级空缺时须向上一层级递交)

第四节 手机话费补贴

第十八条 话费补贴为 每人200元/月。

第十九条 各单位/部门所有公司手机的话费补贴由本单位/部门承担。

第五节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手机上班管理制度 第2篇

目前员工在上班时间玩手机的现象非常普遍给公司的正常工作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降低了工作效率,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严禁员工在上班时间玩手机,为保障公司运营流畅,强化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规范职工上岗期间使用手机行为,特制定此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全体员工上班时间内在车间指定区域(见附图)接听或拨打电话,除指定区域外严禁使用手机。

2、车间工作时间内使用手机仅限于接听和拨打电话,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做“低头族”。

3、上班期间禁止玩手机,如浏览网页、看视频、听音乐、聊天等等,违犯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经济处罚100除手机外,本规定也适用于具有网络、游戏、娱乐功能的类似电子设备。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人员负有监督职责。

5、违反手机禁用规定的,第一次予以口头警告,再有违反本规定给予经济处罚100元,连带处罚直属领导50元。

6、各部门领导要做到以身作责,如发现部门领导以上人员在上班期间玩手机,每次处罚100元。

7、如发现员工在上班期间玩手机,第一次扣罚20元,第二次扣罚50元,第三次扣罚100元,第四次全部扣除其当月的全勤奖。并行通知全体员工。

8、工作期间禁止玩手机,禁止使用手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首次考核200元,两次及以上加倍考核;
并行通知全体员工。

9、工作期间如遇私人事务接打手机要简明扼要,总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紧急情况除外),禁止使用手机说笑聊天。发现工作期间使用手机通话聊天,考核100元/次。

10、凡公司给予报销话费的员工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手机出现故障要及时维修。因手机关机或手机故障影响工作且对公司造成影响的,视情节轻重考核200-500元。

11、会议中手机必须调成震动或静音模式,会议期间手机不得出现任何响动,禁止在会议期间接打电话和使用手机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考核500元/次。

12、因工作原因需要使用手机者,要严格律己。发现工作期间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应用或玩手机,首次考核200元,两次及以上加倍考核。

13、工作事务接打手机要说礼貌用语、口齿清晰,因工作外出要保持手机畅通,不得关机。

14、夜班人员必须要保障手机畅通电量充足,并随身携带。

15、职工间对于违规使用手机情况要相互监督、提醒,共同杜绝工作期间玩手机和利用手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6、各部门可参照己方实际情况并依据本规定对本部门手机使用方面进行内部管理。

17、午休期间可以使用手机处理私人事务。

18、各部门对于班中使用手机情况的监管由各部门负责人和监察室共同负责。

19、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管理及监督检查,加大检查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杜绝员工上班期间玩手机的现象。员工离开工作岗位必须佩戴离岗证。

20、公司也将加大上班期间玩手机检查和抽查力度,对违反规定人员,将严肃处理。处罚不是目的,望各位领导及员工以身作责,明确自身职责,真正做到为个人发展、为公司利益发展尽心尽责、无怨无悔!

21、所有罚款费用用于公司活动经费,例如烧烤、聚餐、旅游等。

22、公司一楼设有打卡处设置检举箱,对于在手机管理罚款制度执行上有存在问题的,员工可以随时检举。

23、公司投诉微信平台。

24、对于积极举报一些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落实属实每次给予:10/次奖励。

手机上班管理制度 第3篇

公司手机使用管理条例

一、使用规定

(一)配备的手机和号码所有权为公司所有,使用者仅具有使用权。

(二)使用者应保证手机每天(包括假日)早七点至晚十一点保持畅通。

(三)手机没电应及时充电,外出应携带充电器,不需要携带充电器的情况下,应提前充足电量,事先做好准备。

(四)手机欠费应及时充值,手机报销费用按照对应单据给与报销。

(五)使用者应保证手机和号码仅用于公事,不打私人电话。门店有权查阅通讯记录。

(六)手机和号码使用期间,因使用者的原因丢失或损坏的,手机卡,维修或补卡费用,由使用者承担。

(七)使用者对外使用手机和号码均代表公司形象,故使用者应时刻注意礼貌用语,维护公司和个人的形象。

二、通讯录

使用者存储联系人时,要求必须存储在卡里卡面内存不足时可充正在手机上客服经理负责不定期监督检查通讯录的录入情况每月2次。按月度每月15日和30日,将存入的客户信息,在电脑上做统一备份更新一次。

三、费用报销

使用者每月手机报销费用为30元。报销费用的提升,需使用者书面提出申请,提出可信的理由和依据,由客服经理审核后报店长决定。

四、乐捐标准

(一)因使用者的原因(比如:未充电、未充值等)导致手机不畅通,遭到了客户、领导、以及其他与公事有关人员向店内投诉或反映的,使用者应主动乐捐10元(每次)。

(二)客服经理每月10号25号调取通讯记录,发现使用者严重违反本办法,拨打私人电话的,使用者应主动乐捐10元(每次)。

(三)客服经理每月15号30号查询手机通讯录,发现使用者未存储客户信息,或未更新电脑资料,应要求使用者在二十四小时补充完毕,并使用者应主动乐捐10元(每条)。

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制度

一、涉密单位和人员使用手机应遵守本规定。

二、严禁使用手机发送、接收、存储包括语音、文字、图像等内容的国家秘密。

三、涉密单位应对涉密人员使用手机进行严格管理。

四、召开涉密会议或者举办涉密活动时,主办单位要对手机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一)应在会议通知中对手机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二)指定专人对手机进行监督管理;

(三)在会场入口处对手机使用管理做出明显提示;

(四)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手机带入,特殊原因确需带入的,应当经过主办单位同意,并将手机电池取出。

五、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严禁使用手机。

六、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涉密场所严禁带入手机。

七、涉密单位的领导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境外组织或人员赠予的手机。

八、属下列场所之一的,必须使用手机信息干扰设备

(一)各种涉密会议场所;

(二)各类属于国家秘密的考试试卷复制场所;

(三)各类属于国家秘密的考试试题命题场所;

(四)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涉密场所。非涉密场所严禁使用手机信息干扰设备。

九、涉密单位的保密管理职责:

(一)组织开展手机保密知识宣传教育;

(二)建立健全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章制度;

(四)配置符合保密技术标准的手机信息干扰设备;

(五)负责对涉密人员使用手机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六)及时报告手机泄密事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和组织查处工作。

十、保密工作部门的保密管理职责:

(一)组织开展手机保密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开展对手机及干扰设备使用与管理情况的保密监督检查;

(三)协助部门大型涉密会议及活动的手机保密管理工作;

(四)依法组织查处手机泄密事件。

十一、对防止或制止手机泄密有功的人员,给予通报表扬或者奖励;对在手机保密管理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保密工作部门应给予通报表扬或者奖励。

十二、对违反本规定,使用手机造成泄密的人员,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给予刑事处罚。

十三、因管理不善,对手机泄密负有领导责任的直接领导,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十四、使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保密保障措施的手机发送、接收、存储国家秘密信息不适用本制度。

重大活动和涉外保密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涉密活动、会议的保密管理和监督,加强涉外技术交流和合作、宣传报道等的保密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全局涉及涉密活动、涉外、技术交流和宣传报道的所有部门。

一、涉密活动、会议主办部门负责落实保密管理措施,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及时交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保密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直接进行保密管理和监督。

二、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外事保密管理规定和组织宣传报道保密管理规定;各科室、单位负责在业务管辖范围内组织实施技术交流保密管理规定。

三、涉密会议保密管理

(一)局主办的涉密会议原则上在局内进行。特殊情况需外出进行的要报局保密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批准,但必须选择有利于保密、有安全保密保障措施的场所。不得在涉外宾馆、饭店召开涉密会议。

(二)涉密会议主办部门应明确会议保密要求,落实责任人,并填写《涉密会议记录表》,交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三)召开涉密会议禁止使用无线话筒。涉及机密级、秘密级需要录音的,须报局保密办公室审查备案,局保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批准。

(四)对涉密的会议文件、资料进行编号登记,发放时要履行签字手续,会议结束后,应及时清退;与会代表需要带走的,要通过机要途径寄送,不得由会议代表随身携带;因特殊情况确需会议代表随身携带的,须报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局保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批准。

(五)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文件、资料进行清查,检查有无遗失文件、资料等。

(六)会议内容要按规定范围传达,不得任意扩大,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未经批准不得公开宣传报道。会议讲话未经本人同意、审核,不得随便整理散发。

(七)严格控制与会人员范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会场,制定会议保密纪律。会场服务人员须经过严格审查。

四、凡涉及机密级以上国家秘密的重大活动,包括试验、会议、对外合作等,局保密领导小组要制定专项保密工作方案,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全面负责保密工作,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进行保密管理和监督。

五、涉外保密管理

(一)涉外接待、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活动中要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并报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外宾或外商来访,接待单位应事先填写外宾来访登记表,报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备案,并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接待。严禁先接待后报批或者未经批准擅自接待的事件发生。违反规定者追究当事人及部门领导的责任。

(三)接待外宾或与外商谈判事先统一口径,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向外宾介绍情况,安排外宾参观,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开放范围。

(四)外宾不得在局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拍照和录像,确因工作需要对合作产品进行拍照、录像的,须经局保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审批。拍照或录像应在保密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进行,不得直接或作为背景拍录非对外开放部位和产品。

(五)在涉外活动中,不得将秘密文件、资料、笔记本等密品带入公共场所。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局保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批准。

(六)对外提供资料要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实际出发,权衡利弊,遵循合理、合法、适度的原则,做到既能维护国家秘密安全,又有利于保障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顺利进行。

(七)向外方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实物样品事先需经局保密办公室审查,必要时报局保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审

批,明确不属于国家秘密的资料方可对外提供,未经审查,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向外文提供或向境外投寄、携带。

(八)在涉外接待和技术交流、合作和谈判等活动中须对有关人员开展保密教育,明确保密范围事项。承担对外合作项目,中方与外方签订有保密协议的,应严格执行保密协议的有关规定。

六、《涉密会议纪录表》由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存,保存期5年;《外宾来访登记表》审批件复印交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保存期5年。

手机上班管理制度 第4篇

1.目的:

2.为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效益、减少失误,制定本规定。

2.手机分类

2.1公务手机:凡享有公司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2私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个人使用,公司不补贴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3私有公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公司部分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3.手机使用:

3.1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必须从早上上班时间开始开机,至22:30前不得关机,休假期间亦然。如有特殊原因须在规定的"开机时间内关机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3.2因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行政部经(副)理、保卫科(副)科长、储运部经(副)理、车队(副)队长、小车司机须24小时开机,不得关机。

3.3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储运部货车司机从早上7:30开机,至23:00前不得关机。在外执行任务的司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机。

3.4生产一线工人上班时间不得携带手机(含小灵通)。

3.5非生产一线工人除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外,有必要在工作时间使用私用手机的人员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常务副总批准方可使用,否则上班时间手机(含小灵通)不得开机。

3.6除个别领取小灵通话费补贴的人员可使用小灵通进行公务联络外,所有领取手机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手机话费人员不得使用小灵通进行公务联络。

4.手机维护

4.1所有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应保证在规定开机时间内电量充足,保障通信畅通。

4.2若因欠费被停机,应及时缴交话费于24小时内开通。

4.3若手机丢失,应于48小时内(如出差外地,应于回公司后48小时内)购买新机、补办sim卡并开通。

4.4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丢失等)期间,手机使用者应及时向行政部说明(下班时间通知总机转告),并告知联络方式。

5.手机配备及话费补贴:

5.1特殊岗位人员使用之公务手机sim卡须归属公司所有。若为私人自购,公司以回购方式向私人购买,每个号码300元。若私人不愿出让sim卡,则公司另配sim卡,且所有公务联络须使用公司配备的sim卡。

5.2凡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及业务人员,公司未配手机者须自备手机,公司配给sim卡,以方便业务联系。

5.3凡使用公司配备手机及sim卡的人员,须妥善保管,离职时需交还公司,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照价赔偿。

5.4领取固定话费补贴人员若因公务话费增幅较大,经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可增补话费补贴。

5.5公司根据享受固定手机话费补贴的人员的阶段性工作适当调整其补贴标准。

手机上班管理制度 第5篇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效能建设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全体职工(含进修生、实习生)。

2、本办法所称工作时间包括:周一至周日的正常工作时间、总值班及夜班时间和加班时间。

二、“五不准”行为规范

为杜绝职工工作时间玩手机、上网炒股及看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制定职工“五不准”行为规范,全体职工务必自觉遵守。

1、不准玩手机,禁止用手机听歌、看视频、闲聊

2、不准利用电脑、手机等查询、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3、不准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手机游戏及网购

4、不准转发、评论与工作无关的微博等网文

5、不准通过qq群、微信等非正式渠道发布会议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三、对[五不准"行为的监督检查

1、院内自查。分为科室自查和全院集中检查两种,科室自查由各科室自行组织实施;
全院集中检查由办公室牵头,协调人事处、医务处、护理部、康复部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检查组,每季度检查一次。

2、社会监督。邀请社会监督员对职工遵守[五不准"情况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的不定期暗访。

3、院内外监督检查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违反[五不准"行为规范的处罚办法

1、院内巡查发现的职工工作时间玩手机等现象,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
第二次全院通报批评;
第三次扣发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的1%;
三次以上的给予待岗处理,待岗时间根据情节轻重由人事处确定。

2、如被病员及家属举报、影响科室及医院声誉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的10%。

3、如被媒体曝光、严重损害医院声誉的,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等处分。

4、性质恶劣、违法违纪的,交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工作时间玩手机、上网炒股、看小说的职工,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严肃自查自清。工作期间玩手机、打游戏、炒股票、聊天等是严重影响行业作风和科室作风的不良现象,各科室要组织职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正。尤其要清理办公电脑上的游戏、炒股软件等,净化工作环境。

2、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由办公室牵头对全院落实[五不准"行为规范进行明查暗访,严肃追究存在问题的科室及个人的责任。科室发现的科内职工工作时间耍手机等现象,应及时制止,并督促其改正。如科室负责包庇、放任职工在工作时间玩手机、炒股票等,将按本规定确定的处罚办法对科室负责人一并处罚。

3、领导干部示范、全院下上联动。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自查自纠,清理电脑上的游戏、炒股软件;
带头落实[五不准"行为规范。

4、各科室要协调安排工作,避免“人浮于事”“无所事事”;
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令行禁止,以优良的作风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树立良好职业形象。

5、欢迎广大职工监督、举报违反[五不准"行为规范的现象及问题。

手机上班管理制度 第6篇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员工上班时随意用手机上网、看小说不仅影响生产质量,而且会对公司安全生产构成威胁。为了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强化岗位责任落实,规范员工行为,保障员工的安全作业环境,按照国家安监总局64号令“企业保证生产安全十条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员工的手机管理作如下规定:

1、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外来人员手机关机或不得带入中门内,若发现开机带入二门,处罚接待人员。)

2、管理要求

2.1手机存取办法

2.1.1公司购置员工手机暂存柜,放置在传达室中。员工在工作时间将手机暂存手机暂存柜中。

2.1.2安管部负责在手机柜上按顺序喷绘编号,统一为在二门内的员工登记个人手机暂存柜。

2.1.3在中门内上班的公司员工在进入公司后,必须将手机放置于自己的手机暂存柜内保管,不得将手机带入中门内,下班后方可取出手机使用。

2.1.4调离公司的员工要及时将手机暂存柜钥匙交回安管部。

2.2安全保障

2.2.1安管部负责在传达室的手机暂存柜方位安装广角24小时监控摄像头,保障手机安全并有记录可查。

2.2.2传达室值班人员负责对手机暂存柜的定期巡检。发现异常及时向安管部报告。

2.2.3员工的手机暂存柜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如有遗失,应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

2.2.4如员工发现手机丢失,应第一时间向安管部报告,由安管部人员调取录像资料追溯。对查出的嫌疑人给与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2.3违规责任

2.3.1配备手机暂存柜后,中门内上班员工不得将手机带入中门,更不得用手机上网、看小说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发现违反的员工罚部门主管200元,当事员工500元。

2.3.2员工必须严格按安管部登记分配的手机柜使用,不是私自占用闲置的手机暂存柜。

2.3.3公司员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私自通过非正常途径取出和撬锁,否则一律按盗窃处理。造成手机柜损坏须照价赔偿。

2.4机关人员及工业气物流手机管理

2.4.1机关人员的手机放置在办公室,不允许带入中门以内。

2.4.2公司为工业气物流配发的手机使用人员,进二门关机,不得开机,如发现处罚500元。

手机上班管理制度 第7篇

1.目的:

为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效益、减少失误,制定本规定。

2.手机分类:

2.1公务手机:凡享有公司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2私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个人使用,公司不补贴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3私有公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公司部分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3.手机使用:

3.1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必须从早上上班时间开始开机,至22:30前不得关机,休假期间亦然。如有特殊原因须在规定的开机时间内关机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3.2因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行政部经(副)理、保卫科(副)科长、储运部经(副)理、车队(副)队长、小车司机须xx小时开机,不得关机。

3.3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储运部货车司机从早上7:30开机,至23:00前不得关机。在外执行任务的司机必须xx小时开机,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机。

3.4生产一线工人上班时间不得携带手机(含小灵通)。

3.5非生产一线工人除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外,有必要在工作时间使用私用手机的人员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常务副总批准方可使用,否则上班时间手机(含小灵通)不得开机。

3.6除个别领取小灵通话费补贴的人员可使用小灵通进行公务联络外,所有领取手机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手机话费人员不得使用小灵通进行公务联络。

4.手机维护:

4.1所有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应保证在规定开机时间内电量充足,保障通信畅通。

4.2若因欠费被停机,应及时缴交话费于xx小时内开通。

4.3若手机丢失,应于xx小时内(如出差外地,应于回公司后xx小时内)购买新机、补办sim卡并开通。

4.4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丢失等)期间,手机使用者应及时向行政部说明(下班时间通知总机转告),并告知联络方式。

5.手机配备及话费补贴:

5.1特殊岗位人员使用之公务手机sim卡须归属公司所有。若为私人自购,公司以回购方式向私人购买,每个号码xx元。若私人不愿出让sim卡,则公司另配sim卡,且所有公务联络须使用公司配备的sim卡。

5.2凡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及业务人员,公司未配手机者须自备手机,公司配给sim卡,以方便业务联系。

5.3凡使用公司配备手机及sim卡的人员,须妥善保管,离职时需交还公司,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照价赔偿。

5.4领取固定话费补贴人员若因公务话费增幅较大,经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可增补话费补贴。

5.5公司根据享受固定手机话费补贴的人员的阶段性工作适当调整其补贴标准。

手机上班管理制度 第8篇

一、日常管理

公司办公电话的安装、调试、维护由公司综合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

二、申请程序

(一)、根据公司电话系统资源情况,原则是一部门一部电话。

(二)、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配备,由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综合行政部审核后报执行总经理批准,由综合行政部向电信运营商申请安装或根据公司电话系统资源情况公司进行调配。

三、使用管理

(一)部门电话通讯费将计入部门费用由部门经理负责管理。

(二)员工应充分利用电子邮件网络及长途电话IP网络,控制长途电话费用。

(三)使用固定电话时应注意文明礼貌、长话短说、简明扼要,尽量压低音量,接听电话应统一用语“您好****公司”。

(四)严格限制使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电话,严禁使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长途电话,综合行政部每月将审核部门长途电话费用,凡是因私长话费用将向帐户使用人收回并视情节严重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话费标准

各部门每月办公电话费用定额管理,根据公司各部门工作性质由综合行政部拟订标准报总经理批准确定,各部门办公电话核定费用,若超出核定费用,则按超出部分的30%,由负责人负责,在其工资中扣出。总经理需经董事长批准后按规定报销。

五、注意事项

(一)公司员工所发生的手机话费报销列入“通讯费”管理及核算。

(二)享有报销手机话费资格的员工应保证手机的正常开通与使用。一个月内有五次以上(含五次)因公联系不上的,公司将取消该员工当月手机话费报销。如果连续三个月有类似情况者,公司将取消该员工手机话费报销资格。

(三)如果员工手机号码发生变更,必须及时将新号码通知综合行政部重新登记,否则公司将不予报销手机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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