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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构改革和“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自查报告篇10篇

时间:2022-09-01 19:35:04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机构改革和“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自查报告篇10篇关于机构改革和“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自查报告篇 1机构改革自查自评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机构改革评估的通知》精神,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转变情况,现就市场监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机构改革和“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自查报告篇10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机构改革和“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自查报告篇10篇

篇一:关于机构改革和“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自查报告篇

机构改革自查自评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机构改革评估的通知》精神,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转变情况,现就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机构改革有关情况自查如下:

 一、市场监管改革的基本情况 按照《县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县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研究部署,统筹抓好市场监管领域机构改革工作落实,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做到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在机构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为机构改革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的组织领导和思想基础。目前,组织领导有力,内设机构设置合理、职能职责明确,运行顺畅,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自查自评情况 (一)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国家机构改革重要指示及相关政策和文件,进一步将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州、县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拥护改革作为检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准。同时,通过开展教育,全体干部职工从思想上树牢了“三定”的“宪法”意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了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机构改革期间各项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三是明确职能职责,强化执行力。“三定”是确保单位正常运转的根本,局党组组织精干人马,组成专班,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市场监管系统各级“三定”方案,并充分借鉴汲取兄弟部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切实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及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同时,加大对履职尽责的责任和追究,为确保“三定”有效执行奠定了坚实的纪律基础。

 (二)深化机构改革,强化使命担当。在机构改革期间,局党组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部署,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机构改革事项,尽快

  2 实现职责有机结合、内部业务融合,全体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克服了人员减少、职能增加带来的诸多困难,以最短的时间进入工作角色,努力做到改革与发展“两不误、两促进”。一是较快实现职能转变,完善和创新内部管理。新组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除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外,新划入了价格监督检查、反垄断执法、知识产权等职责,呈“3+3”模式。同时,为保证市场监管职能落到实处,局党组严格按照审批的“三定”方案,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结合领导班子、内设机构和人员能力素质,合理明确工作分工,基本形成了党组统筹抓、班子成员分工抓、中层干部具体抓的科学良性运转格局,以最短的时限实现从“物理组合”到“化学反应”的过渡,逐渐步入了良好的发展轨道。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领导职数等与“三定”方案一致,无擅自扩大或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的行为。二是明确目标责任,强化执纪问责。年初,局党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部署,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年度目标责任分工,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任务完成质量不高的人和事,均严格执行纪律。为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机构改革以来,局党组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指示,主动作为,认真谋划和研究工作,按照新的职能职责要求,先后出台了《县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县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实施方案》《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圆满完成了州运会、景区开园、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灾后恢复重建等急难险重任务。

 (三)认真履职尽责,任务完成圆满。

 一是市场进一步规范。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大力开展全域环境整治、春雷行动、全域旅游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短斤少两、以次充好、打粉增量、传销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县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机构改革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 56 件,罚款 114 余万元,向综合行政执法局移交案件线索 30 件,成功受理或分流消费者投诉举报 126 起,挽回经济损失 38 余万元,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大力推进诚信

  3 体系建设,全县市场主体诚信依法文明经营意识明显提升。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2 家,州级 1 家,县级 10 家,8 户个体工商户获评“文明诚信示范户”,企业信用信息年报公示率均达 95%以上。2019年,获评市场监管系统“春雷行动”先进集体、1 名同志获评先进个人,2020年,我县企业年报公示工作荣获省市场监管局通报表扬。二是底线意识进一步增强。机构改革以来,严守“食品药品、工业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三大安全底线,助力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和乡村振兴等,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食品源头监管,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疫情防控、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等重要时机的食品安全监管,牢牢守住了“无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底线,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同时,扎实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项整治,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强化质量监管,助力灾后恢复重建和重大项目建设,有机示范区创建和标准化工作稳步推进,计量监管和认证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现了零事故目标。三是疫情防控扎实有效。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总要求,以“控疫情、稳市场、安民心”为目标,充分发挥好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整合市场监管疫情防控合力,依法规范市场秩序,千方百计保障民生所需,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取得了疫情防控的阶段性胜利。四是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按照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狠抓《县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打破“三门”“三山”,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我县民营经济呈良好发展势头,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2020年,全县市场主体新增1114户,十三五期间,民营经济主体数增长了 86.4%。五是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以“户脱贫、村退出、县摘帽”为责任担当,积极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不断深化“两联一进”群众工作,脱贫攻坚成效显著。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50 余件,联系外出务工 20 余人次,为贫困群众捐款 13300 元,资助帮扶村建设投入 2 万多元,实现了 27 户贫困群众成功脱贫。六是全面从严治党成效明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4 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五精”理念,创新服务举措,抓班子、带队伍,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组织凝聚力逐年提升,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在岗位上、体现在行动中,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大力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狠抓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充分发挥群众的的监督作用,干部职工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履职能力明显提升,全局无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总体而言,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内设机构设置合理、职能职责明确,运行顺畅,但也存在不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的“边缘”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已有明确的界定,可在实际的、具体的工作仍有“扯皮”、“踢皮球”等现象。二是执行机构改革方案还存在不到位的现象。主要表现在,“编走人走,事未走”问题依然存在,机构改革后,按照机构改革方案,行政审批职能已全面归并行政审批部门,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职能仍由承担,造成了“编走人走,事未走”的现象,导致工作量增大,人员显得相对不足。

 四、对机构改革的意见建议 强化机构改革方案法定效力,在执行上下功夫,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明确部门职能职责,建立健全权责清晰、权责相宜的运行机制。

 下一步工作中,将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化机构改革成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理论武装和队伍建设,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做新时代市场监管事业的先行者,严守规矩、令行禁止,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打造一支“懂监管、会监管、能监管”的市场监管队伍,努力构建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市场监管体系,为建设“两地一典范、美丽新九寨”作出更大贡献。

篇二:关于机构改革和“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自查报告篇

机构改革自查评估整改工作报告

 市编办:

 我市于 20**年上半年认真实施并顺利完成了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任务。根据您办《关于开展县级政府机构改革情况跟踪了解和评估工作的通知》(**编办[2011]10 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机构改革自查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理顺职责关系和明确强化责任情况 此次政府机构改革,我市共转移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工业行业管理、电力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指导城市客运、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及协调食品安全、查处重大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等职能 8 项;解决和理顺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分工、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分工、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许可工作监督管理职责分工等 4 项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的问题;建立了**局、**局、**局管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分工机制;建立了**牵头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局、市**局、市**局等部门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分工机制。

 二、 调整和优化组织结构情况 此次政府机构改革,我市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调整优化了政府机构设置,严格落实了“政府机构限额不得突破”的要求,不存在私自设立政府机构的情况,方案规定不再保留的机构如**局、**办已撤销,挂牌子的机构如**局、**局、**局、**局等与主体机构整合形成了一套机构,且机构名

 称和规格符合方案的规定。此次改革,实际调整政府工作部门**个,精简直属事业机构**个,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个,清理部门管理机构**个,消化了**局、**局、**局、**办等自行设置的机构**个,经优化整合后,政府工作部门设置为**个(不含监察局),直属事业机构设置为**个。

 三、 控制编制、领导职数及改革组织实施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制订印发了各部门“三定”规定,认真落实“行政编制总额不得突破”的要求,行政编制总额之外不存在自定编制情况,且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经抽样调查、座谈了解、实地走访:各部门均严格按照“三定”规定设置了内设机构,且各部门内设机构的职责、名称、规格、数量均符合“三定”规定的要求,各单位不存在违反部门“三定”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情况。可以说,此次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我市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得到了全面落实,行政和事业机构配置合理规范、运行顺畅,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达到了改革的预期目的和效果。

 经验:在改革过程中,我们强化了政府在规划、协调、审批、监督等政务管理和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重点职能,转移了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各部门“三定”方案细化了行政许可和执法事项,机关与企业脱钩工作有序推进,政府职责关系更加清晰。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1 年 2 月 25 日

  关于“三定”规定落实情况总结的报告

 省编办:

 根据贵办《关于对省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的通知》(晋编办字〔2010〕58 号)要求,我们对省文化厅“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情况 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文化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30号)后,我厅进行了认真的梳理规范,明确了省文化厅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职责,对划出转移的 2 项职责、划入和增加的 7项职责、加强的 3 项职责进行了清理规范,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目前,我厅机关已按照“三定”规定建立了规范有序的工作秩序。

 二、基本做法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三定”规定下发后,我们及时转发到每个处室,认真组织学习,使大家尽快熟悉掌握新的工作职责。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省文化厅网站等载体广泛宣传,全面公开“三定”规定信息,有效提高了贯彻落实质量和执行规定的自觉性。

 二是逐条逐项清理规范。规定中,原计划财务处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分别更名为财务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对名称的变更和职责的调整,我们及时更换了印章,明确新的工作责任和任务,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划出转移、划入增加和加强的职责进行规范。各处室对照“三定”规定逐条逐项进行分解,并划分了责任,对划出转移的 2 项职责已移交相关部门承担。同时,严格按照“三定”规定的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配备人员,无超职数配备现象。

 3、认真总结,全面贯彻。在贯彻落实“三定”规定过程中,我们注重与各职能处室的沟通,及时了解总结贯彻落实情况,回答解决贯彻落实中的一些问题,使“三定”规定能够全

 面贯彻落实,保证了各项工作按照新的“三定”规定正常有序开展。

 三、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是尽快单独设置对外文化联络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处一是尽快单独设置对外文化联络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处。根据我省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并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79 号)中国家文化部内设机构的设置,需尽快将对外文化联络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处分别从办公室和社会文化处分出独立设置,使其更好地履行职责。(关于单独设立对外文化联络处等内设机构的请示已呈交省编办)

 二是请求增加行政编制。省文化厅现有行政编制 49 名,行政编制严重不足的问题非常突出,特别是与其他厅(局)相比,省文化厅行政编制严重短缺,现有工作人员远远不能满足文化事业发展需要,直接影响到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和文化强省战略的实施。为此,特请求增加行政编制 12 名。(增加编制的说明已随“三定”方案报省编办)

 三是请求设立行政技术领导岗位。随着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进一步繁荣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制约艺术生产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日益突显,省文化厅急需设立艺术总监和文化资产总监 2 名行政技术领导岗位,以解决在艺术创作生产和文化产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关于设立行政技术领导职务的请示已呈交省编办)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机构

 编制

 三定

 总结

 报告 山西省文化厅

 2010 年 4 月 26 日印发 录入:康素琴

 校对:赵军龙

 共印 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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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严三实开展以来,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研读了中央、区、市、县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文件和资料。我对个人“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认真的反思、查摆和剖析,找出了自身存在的诸多差距和不足,理出了问题存在的原因,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学习深度广度不够。学习上存在形式主义,学习的全面性和系统性不强,在抽时间和挤时间学习上还不够自觉,致使自己的学习无论从广度和深度上都有些欠缺。学习制度坚持的不好,客观上强调工作忙、压力大和事务多,有时不耐心、不耐烦、不耐久,实则是缺乏学习的钻劲和恒心。学用结合的关系处理的不够好,写文章、搞材料有时上网拼凑,求全求美求好看,结合本单位和实际工作的实质内容少,实用性不强。比如,每天对各级各类报纸很少及时去阅读。因而,使自己的知识水平跟不上新形势的需要,工作标准不高,唱功好,做功差,忽视了理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

 二是服务不深入不主动。工作上有时习惯于按部就班,习惯于常规思维,习惯于凭老观念想新问题,在统筹全局、分工协作、围绕中心、协调方方面面上还不够好。存在着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不够到位的问题,参谋和助手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比如,到乡镇、部门、企业了解情况,有时浮皮潦草,不够全面系统。与基层群众谈心交流少,没有真正深入到群众当中了解一线情况,掌握的第一手资料不全不深,“书到用时方恨少”,不能为领导决策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是工作执行力不强。日常工作中与办公室同志谈心谈话少,对干部思想状态了解不深,疏于管理。办公室虽然制定出台了公文办理、工作守则等规章制度,但执行的意识不强,有时流于形式。比如,办公场所禁止吸烟,这一点我没有严格执行,有时还在办公室吸烟。

 四是工作创新力不高。有时工作上习惯于照猫画虎,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存在着求稳怕乱的思想和患得患失心理,导致工作上不能完全放开手脚、甩开膀子去干,缺少一种敢于负责的担当和气魄。比如,做协调工作,有时真成了“传话筒”和“二传手”,只传达领导交办的事项,缺乏与有关领导和同志共同商讨如何把事情做得更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工作中,有时忙于具体事务,到基层一线调研不多,针对性不强,有时为了完成任务而调研,多了一些“官气”、少了一些“士气”。往往是听汇报的多,直接倾听群众意见的少;了解面上情况多,发现深层次问题少。比如,对县委提出的用三分之一时间下基层搞调研活动,在实际工作中却没有做到。即使下基层,有时也是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让看什么看什么,让听什么听什么。在基层帮扶工作上,有时只注重出谋划策,抓落实、抓具体的少,对群众身边的一些小事情、小问题关心少、关注不够。

 六是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自认为在办公室工作多年,已经能够胜任工作,有自满

 情绪,缺乏俯下身子、虚心请教、不耻下问的态度。对待新问题、新情况,习惯于根据简单经验提出解决办法,创新不足,主观上存在满足现状,不思进取思想,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

 七是对工作细节重视不够。作为办公室负责人,存在抓大放小,不能做到知上、知下、知左、知右、知里、知外,有时在一些小的问题上、细节上没有做好,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偏差。

 八是工作效率不是很高。面对比较繁重的工作任务,工作有时拈轻怕重、拖拉应付、不够认真。存在不推不动、不够主动,推一推动一动、有些被动。比如,文稿材料的撰写,有时东拼西凑、生搬硬套、缺乏深入思考。有时也存在着推诿扯皮现象,不能及时完成,质量也难以保证。对于领导交办的事项,有时跟踪、督导的不够,不能及时协调办理,缺乏应有的紧迫感,缺乏开拓创新精神,致使工作效率不高。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认真反思和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主要是自己没有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不注重提高自身修养,同时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在具体应对上没有很好地把握自己,碍于情面随波逐流。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自身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在处理工作与学习关系方面,把工作当成硬任务,把学习当作软指标,对政治理论学习投入的心思和精力不足,缺乏自觉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宗旨意识有所淡化。由于乡镇工作比较辛苦,从基层回到机关工作后,产生了松口气的念头,有时不自觉产生了优越感和骄傲自满的情绪。听惯了来自各方面的赞誉之声,深入基层少,对群众的呼声、疾苦、困难了解不够,没有树立较强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得自己有时会片面地认为只要做好本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就行了,而未能完全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缺乏做好工作应有的责任心和紧迫感。

 (三)忧患意识不强。只是片面看到了自身工作生活环境的变化,吃苦耐劳的精神有些缺乏,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敢于冲锋、勇于担当的锐气有所弱化。有做“太平官”的意识,身处领导岗位,求新、求发展意识薄弱,表率作用发挥得不够好,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勤政廉洁意识有所弱化。随着自身经济条件的改善,降低了约束标准,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有些淡化,对奢靡之风的极端危害性认识不足,没有引起高度重视。

 诚然,造成自身存 在问题的原因远不止这些,还有很多,如自身的固化思维方式,缺乏居安思危的深层次思考等。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查摆问题,剖析根源,关键在于“洗澡治病”、解决问题。本人决心从党性原则出发,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强有力措施,立行立改,取得实效。

 (一)求真务实 办公室主任作为承上启下、协调全局、沟通内外的重要角色,要立足发展、改革的新形势、新情况,以务实的作风和良好的品质做出表率。

 一是增强大局意识。要站在全局高度想问题,立足本职岗位做工作。要注重换位思考,真正做到想领导之所想、谋领导之所谋,及早提出比较成熟的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要善于从纷繁复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二是增强超前意识。要认真研究领会组织意图和领导思路,围绕领导关心的重大问

 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情况和可靠依据。要广泛搜集资料,研究各乡镇、机关单位的新情况、新经验、新做法,借“他山之石”来攻玉,为领导提出决策预案。因此,在想问题、办事情时,要赶前不赶后,尽可能早半拍、快半拍,提高敏感性,增强主动性。唯其如此,才能变被动为主动,“参谋”才能参在点子上,“助手”才能助到关键处。

 三是增强创新意识。要强化服务理念,做深、做透、做好服务工作;要以协调、配合作为服务的主要手段和方法,做到服务不越位;要围绕解决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服务,切实通过服务和协调把大家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解决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二)勤政为民

 办公室既是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决议的执行部门,也是督促落实县委、政府决议的监督部门。破除官僚主义,勤政为民应当做好“四件事”。

 一是善于走进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党的各项工作能够取得成功的一大法宝。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破解“官僚主义”,依靠的依然是人民群众。工...

篇三:关于机构改革和“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自查报告篇

省环境保护厅“三定” 规定 执行情况自 查总结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机构改革工作在省委、 省政府的正确领导、 省编办的大力指导下,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根据“转变职能、 理顺关系、 优化结构、严控编制” 的总体要求, 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目 标, 按照“精简、 统一、 效能” 的原则,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 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 优化组织结构, 规范机构设置, 完善体制机制, 推进依法行政, 提高行政效能, 稳妥有序地完成了 厅机关机构改革工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政府部门“三定” 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 ( 青政办〔2010〕 191 号)

 要求, 现将省环境保护厅“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自 查总结如下。

 一、 主要工作 (一)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委、 省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部署和政策要求。

 在实施机构改革过程中, 厅党组先后多次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省委、 省政府对本次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 工作原则和方针政策,特别是涉及转变职能、 定编定岗等方面具体详细的政策。

 2009 年 9月 1 日 , 召开了 厅机关机构改革动员 大会, 标志着我厅机构改革落实“三定” 方案进入实施阶段。

 会议要求厅全体机关工作人员 从大局出发, 正确对待个人工作岗位的调整。

 积极服从组织的安排, 坚决不折不扣地执行落实到位, 确保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

 严格遵守纪律, 做

 到令行禁止, 切实做到机构改革与日 常工作两不误、 两促进。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 尤其是处室负责同志要处理好机构改革和日 常工作的关系,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做到思想不散、 秩序不乱、 工作不断, 积极稳妥地推进机构改革工作的开展。

 ( 二)

 细化机关各处室主要职责, 明确责任分工。

 根据省政府批准的青海省环境保护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 按照上下对口 , 便于工作、 责任明确, 权责对等、 切合实际, 突出重点、 职责全面, 减少交叉的原则, 制定印发《省环境保护厅机关主要职责实施方案》 。

 进一步细化了 机关各处室的主要职责, 明确了 规划编制、 预算管理、 国有资产管理、 环境政策、 地方环保法规、 规章草案、 环保标准制定, 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和专项资金项目 、 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污染物总量控制、 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应急、 信息管理、 环境统计、环境监察执法、 环保技术工程示范管理、 进修培训管理、 环境信访、行政复议等工作牵头部门、 参与处室的职责分工, 进一步理顺了 工作关系。

 制定《青海省环境保护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 通过省环境保护厅网站、 报刊、 广播、 电视等公共媒体将环境质量、 环境统计、 排污收费等 21 大类不涉密的环境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 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 三)

 以效能建设为抓手, 切实转变工作职能。

 按照“精简、 统一、 效能” 的原则, 进一步创新思路、 突出重点、 提高效率。

 认真落实《青海省环境保护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 编制规定》 ,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机关主要职责实施方案》 , 及时划转“三定” 规定中划入、

 划出的职责, 将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职责交给( 市、 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将重要饮用水水源地、 重点区域、 流域、 危险废物和土壤等有关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编制中的技术工作, 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数据库建设、 环境信息化技术标准与规范以及信息技术服务工作交给厅属事业单位承担。

 与省水利厅等部门建立部门协调配合机制, 加强水资源保护信息的沟通协调。

 坚持“从严治厅、 从我做起” , 对全厅规章制度进行了 全面清理, 重新修订、 完善了 环保厅工作规则、 政务管理、 效能建设等规章制度。

 组织编印《青海省环境保护厅规章制度汇编》 , 涵盖了 党建管理、 行政管理、 行风建设、纪检监察、 人事管理、 财务管理、 保密制度、 环境法制、 环境管理、信息化管理等 10 个方面 96 项制度。

 建立健全并坚决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 限时办结制、 首问负责制等, 推进全厅各项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 科学化和程序化, 为建设运转协调、 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机关提供了 重要保障。

 ( 四)

 着力强化统筹协调和公共服务职能, 减少微观管理。

 一是加强环境政策、 规划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职责。

 配合发改部门编制修订了《湟水流域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 , 完成《全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和城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基础调查与评估等相关工作, 开展了《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30 年) 》 编制工作, 实施了《青海省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研究》 。

 二是加强环境治理和对生态保护的指导、 协调、 监督职责。

 组织完成了《青海湖流域生态监测体系建设规划》 , 完成了《青藏高原环境保护综合规划》 年

 度任务, 认真组织开展三江源地区生态监测任务, 进一步完善三江源生态保护项目 生态系统监测、 评估方面的新技术、 新方法, 强化生态监测综合技术工作和项目 执行能力。

 三是加强落实减排目 标、 环境监管职责。

 狠抓污水处理厂和燃煤电厂脱硫设施项目 建设, 实施了 52个COD和 69 个SO2减排工程。

 湟水流域及重点城镇建设的 13 座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顺利。

 积极配合经济主管部门认真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共淘汰落后产能 165. 2 万吨, 提前完成“十一五” 小火电关停任务。

 全省 24 家涉水、 34 家涉气重点排污企业自 动在线监控装置基本建成, 安装完成 77 台套监控设备, 全面推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四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职责。

 组织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牧区环境保护的意见》, 编制完成 《青海省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2009—2015 年)

 》 , 在全省组织实施 57 个总投资 4800 万元的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五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减少微观管理。

 重新修订青海省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将城镇道路、 排水工程、 垃圾处理、 人畜饮水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 环评审批权委托地方环保部门, 进一步减少项目 审批等微观管理。

 ( 五)

 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 切实履行职能, 着力解决环境问题。

 机构改革以来, 我厅按照绿色发展的要求, 突破以往思路,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全省环保工作, 统筹环保工作, 深化服务理念, 提升服务水平, 努力在发展中保护环境, 通过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发展。

 一是切实落实重大决策部署, 积极服务发展大局。

 认真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支持青海藏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 争取到

 环保部对我省多方面的倾斜政策, 增强了 全省经济社会和环保事业发展的后劲。

 认真落实环保部和省委、 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 解决了湟水流域污水处理厂建设, 海北化工厂、 西宁市铬渣处置项目 等一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社会民生的重大环保问题。

 二是切实严格环境准入, 优化经济发展方式。

 紧紧围绕保增长、 扩内需、 促发展的大局, 完善环评审批机制, 简化环评审批程序, 对符合中央扩大内需要求的建设项目 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 , 按照“急事急办、 特事特办” 和“分级审批” 的要求, 及时办结建设项目 环评审批, 把建设项目 环保审批作为促进经济发展、 调整产业结构、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 对高耗能、 高排放及产能过剩行业的项目 从严把关。

 三是切实强化为民意识, 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认真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湟水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加强春灌期间防止水污染、 高考控噪、 秸秆禁烧和规模化畜禽养殖、 尾矿库等专项执法检查。

 深入开展污染防治设施大排查专项行动, 对全省主要交通干线、 城镇建成区、 旅游风景区等敏感区域的水泥、 铁合金、化工等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增强企业环境守法自 律意识, 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 六)

 严格控制机构编制。

 我厅严格执行“三定” 规定, 设置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 规划财务处( 国际合作处)

 、 科技标准处、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 环境影响评价处、 环境监测和监察处、 污染防治处、 自 然生态保护处、 辐射安全管理处等 9 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 人事处)

 , 及时变更与“三定” 规定不符的机构、 牌子和印章, 人

 员 编制及领导职数严格控制在“三定” 规定的范围内。

 在公务员 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增加人员 , 人员 调动时及时到省编办编制监督检查处办理变更手续, 审核机构编制, 办理编制审核单, 更新机构编制实名 制数据。

 严格执行财政统发工资联审制度, 每月 20 日 前将厅机关、 各事业单位工资表送省编办编制监督检查处审核。

 二、 意见建议 本次机构改革中, 在省委、 省政府、 省编办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 组建了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 并对机关内设机构和人员 编制均给予了 加强。

 今后一个时期是我省加快推进生态立省战略、 实现“四个发展” 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环境保护工作肩 负着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职责, 同时环境问题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 最直接、 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社会问题, 新时期、新形势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 更高的要求, 其工作领域和范围进一步拓展, 质量标准更为严格, 任务日 益繁重。

 由于历史的原因, 省级环保机构设置、 人员 编制与新时期我省环境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繁重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仍然突出, 亟需不断加强, 建议在人员 编制上再给予增加。

 由于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处分别对应环境保护部的两个主要业务司环境监测司和环境监察局, 业务量大且业务范围相差较大,近期可否考虑将环境监察处和环境监测处分别单设, 环境监测处增挂青海省环境应急中心牌子, 另 外增设农村环境保护处。

 同时, 在下一步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 对我厅直属事业单位机构、 人员 编制给予加强。

篇四:关于机构改革和“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自查报告篇

局机构改革“三定” ” 方案落实情况总结汇报材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县级税务局“三定”暂行规定的指导意见和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发[2018] ×号),我们县税务局党委领导班子团结一心,抓学习宣传,稳定干部思想;抓分步实施,做到积极稳妥;抓纪律规矩,相伴改革推进;抓即时培训,确保工作衔接。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原则,落实了×个机构及其正副股长(分局长),分配了各机构的人员,其中×名干部由“正”转“副”,×名干部落实回避,各项工作有效衔接,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平稳落地。

  一、抓学习宣传,稳定干部思想

  在认真落实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的工作中,我们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这次征管机构改革的文件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及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和税务总局印发的有关文件的重大改革上来,牢记“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

 坚持“两个维护”,一步一个脚印地把新时代税务工作推向前进。一是分别开展两轮谈心谈话。第一轮谈话分三个层次,做到不漏一人:第一个层次在原机构各股室(分局)负责人中间进行,由党委书记负责谈;第二个层次在原机构股室(分局)副职中间进行,由分管党委委员分别谈话;第三个层次在原股室(分局)其他干部职工中间进行,由原机构负责人谈话。谈话内容主要是讲解税务机构改革的必要性,讲明机构压缩今后面临的压力风险等等。

 在县级税务局“三定”开始后,我们县税务局党委一班人充分认识到,这是税务系统机构改革。我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认真落实整改机构编制督办事项,切实加强了对局下设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无违反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财经工作纪律的行为,上级业务部门无下发文件、召开会议、批资金、上项目、搞评比、打招呼等方式干预机构编制事项的现象。未出现利用资金、项目或评比等手段干预机构编制事项。

 二、“三定”、“十定”规定执行情况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下发后,我局立即召开专门会议就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行了研究部署,在机关全体会议上进行了传达学习,并根据通知要求对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进行了全

 面调整,进一步明确了各股室的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配备了领导和工作人员。

 三、编制使用管理执行情况 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的意见》,严格按照“三定”规定设置内设机构,内设机构的职责、名称、规格、数量完全符合“三定”规定的要求。严格按照“三定”规定使用领导职数、配备工作人员,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全部纳入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同时,按时办理增人手续,及时准确上报退休、调离等减员信息和统计资料,按实名制管理要求公示新增人员,无统计数据弄虚作假和吃空饷现象发生。

 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执行情况 我局按规定进行法人登记(备案),按时参加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登记信息和年度报告准确无误,并按规定悬挂法人证书等,无违规使用捐赠及资助现发生。

篇五:关于机构改革和“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自查报告篇

改革和“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的自查报告 供借鉴

 市编委:

  根据你委《关于开展全市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的通知》(自委编发〔2012〕18 号)要求,我局对机构改革和“三定”规定执法情况认真开展了评估自查,自评分 100 分,等次为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定”规定执行的总体情况

  20xx 年 7 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自府办发〔20xx〕31 号),局领导特别是局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落实。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及市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做好机构、编制、职责和人员的调整工作。一是就如何贯彻落实“三定”规定,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机关作风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得到普遍加强。二是落实职责分工,使各科室的职能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三是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工作,岗位与人员配备更趋合理。

  二、职责的配置情况

  按照“三定”规定,我局职责变化涉及取消职责和加强职责。取消职责两项:一是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是取消对河道采砂的管理职能。加强职责三项:一是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合理利用管理;强化资源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的监督管理。

  二是加强全市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三是加强全市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和地质环境保护的职能。上述五项职责,我局均严格进行了落实。对三项强化的职责,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具体的落实措施,不存在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的问题,也不存在擅自扩大或者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的行为。

  三、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执行情况

  按新“三定”规定,我局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法规与执法监察科、综合规划科、土地利用管理科、地籍管理科、耕地保护科、地质矿产管理科、测绘管理科、财务科、组织人事科等 10 个科室,与 2001 年原“三定”规定比较,增加了财务科和组织人事科 2 个科室。另外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机构一个即纪检监察室。我局严格落实新“三定”规定,通过竞争上岗,基本配齐了科室负责人。局机关相关科室的职责调整已落实到位,科室之间的职责分工合理顺畅,不存在职责脱节和失衡问题。各科室均能做到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能,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不断理顺职责关系。

  局机关行政编制 35 名(含纪检监察编制 2 名),机关工勤岗位人员控制数 3 名。目前实有公务员 27 名(含纪检监察 2 名),工勤人员3 名,行政编制共空编 8 名(含空缺的副局长职数 1 个和和总工程师

 职数 1 个)。不存在超职数配备领导、超编进人的情况。由于人员少,混编混岗和借用人员的情况不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四、定岗定员情况

  按照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原则,我局于 20xx 年 10月和今年 3 月开展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工作,基本完成了科室负责人配备和定岗定员工作,干部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作热情进一步激发,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队伍面貌焕然一新。

  五、执行政府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纪律情况

  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是经市公务员局批准后进行的,机关进人也是在经市编办批准用编后进行的,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不存在违反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财经工作纪律的行为,也没有突击进人、提拔和挥霍浪费等问题。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行政编制数与目前国土资源管理承担的大量工作严重不相适应。1986 年 8 月 26 日,市编委批准建立***土地管理局,人员编制 30 名。1987 年 10 月 21 日,市政府决定,将市政府农业办的农业区划、市计委的国土整治、市房管局的地产管理业务转移给市国土局,人员控制数为 30 名。2001 年 7 月市政府印发的“三定”规定,将市地质矿产局和市测绘管理办公室的职能划入市国土局,并更名为市国土资源局,行政编制 31 名。20xx 年新“三定”规定行政编制 33 名。我局从 1986 年成立到现在 26 年中,行政编制从 30 名增加到 33 名,

 增加 3 名。显然,与 26 年来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也与当前国家逐步严格国土资源管理的形势不相适应。

  建议:增加我局机关行政编制每个科室 1 名,共计 10 名。

  (二)进人难,混岗和借用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目前我局行政编制 33 名,除局领导 1 正 4 副、总工程师 1 名、正科级领导职数 10名、副科级领导职数 5 名共计 21 名,剩余行政编制 12 名,

  但 10 个科室非领导和一般工作人员实有 6 名(含 3 名副调研员)名,每个科室不到 1 名,无法彻底落实定岗定责定人,严重影响了科室工作的正常运转,因此从区县局或下属事业单位借用人员也是无耐之举,混岗的现象也不可避免。目前虽有空编数,但进人渠道狭窄单一且不畅通,进人太难,27 名干部职工组成的队伍已成疲惫之师,严重影响工作的正常运转。

  建议:对我局进人开“绿灯”,充实公务员队伍,配齐力量。

  (三)各区局和执法监察队伍非领导职务与当前队伍发不相适应。按新“三定”规定,五区局(含高新分局)为我局派出机构,行政编制为38名,科级领导职务数共计5正10副,但非领导职数核定不明确。下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和各区执法监察大队共计人员 58 名,其非领导职数未核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队伍积极性。

  建议:核定五区局非领导职数 10 名,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非领导职数 3 名,五区执法监察大队非领导职数 14 名。

  一、职能调整及履行职责情况

 按照中共 xxx 市 xxx 区委、xxx 市 xxx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实施〈xxx 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意见〉的通知》(xxx 委发[20xx]10 号)文件精神,设立 xxx 市 xxx 北部商城管理委员会(简称北管委)。我委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北部新城现代商贸综合功能区(xxx 区域)建设发展和管理职责。为进一步全面、具体、清晰、准确界定我委的主要职责,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在区编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委先后多次到工管委、家管委等功能区工作运行较为成熟的兄弟管委会学习考察,在认真汲取他们在机构组建、职能界定方面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梳理和分析已有职责,并充分征求分管领导的意见,形成《xxx 北部商城管理委员会关于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报告》(新北管委[20xx]229 号),上报了区编办。经区编办审核,批准并印发了《xxx 市 xxx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市xxx北部商城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xxx 府办发[20xx]70 号),明确了我委职能调整、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相关事项。

  我委认真按照区委编办“三定”文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在全委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北部新城现代商贸综合功能区建设发展工作进展顺利,截止目前,商贸功能区已引进了“北欧知识城”、xxx 国际物联港、西部医药贸易配送中心等 11 个重大项目,总投资达 115 亿元。其中,入驻项目完成投资 10.25 亿元,道路、管网等基础配套设施完成投资 0.5 亿元;示范线建设、毗河景观生态带打造全面推进,商贸功能区起步区建设初见成效。

 二、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定员定岗的执行情况

  我委本着精干高效的要求,严格按照区委编办“三定”文件规定,设置办公室、招商部、规划建设部、财务室等 4 个科室,我委机关事业编制 15 名。其中部门领导职数 4 名,主任 1 名,由分管区领导兼任,设副主任 3 名;正科级领导职数 4 名,副科级领导职数 1 名。经自查,我委目前部门领导和内设科室领导职数配置均符合上级文件要求,无超编现象发生。

  经自查,我委定员定岗工作基本到位。4 名部门领导全部到位,4 名内设科室主要负责人已全部任命,其余事业编制人员正在逐步到位。

  三、对“三定”规定执行的意见和建议

  按照“三定”规定,我委内设机构数、人员有小幅度增加,而工作任务艰巨,承担着北部新城现代商贸综合功能区建设发展的重大使命,具体工作分布到相应的科室已经运行,新的目标已经确立,并初步取得了预期的成效。但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新的情况、新的问题还会不断出现。如,机构改革后,政府职能转变、关系理顺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调整完善,需要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明确;各科室之间的协调,还需要进一步磨合;不断提升管委会服务商贸功能区各项目单位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功能区跨越式创新发展。

  县编办:

  根据《关于开展县政府机构改革和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宁编字[20xx]3 号)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按照

 通知的要求,严格对照《关于印宁都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三定”内容,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职能调整情况

  对照 “三定”方案,同时根据上级城乡规划建设部门有关职能情况,目前,我局现有职能没有需要调整的情况。

  二、关于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目前,我局的实际内设机构的设立与挂牌完全按照“三定方案”的规定,全部设置到位,没有突破机构设置规定,也没有需要调整的机构。

  三、关于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情况

  “三定”方案中,核定我局行政编制 12 名,另核后勤服务人员编制 1 名;核定领导职数:局长 1 名,副局长 3 名,纪检组长 1 名;股级职数 5 名。目前我局实际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总人数没有突破规定。因此,我局没有超编和超职数情况。所有进人都通过县人事部门的正常程序进行。

  四、建议 上级党委政府对城乡规划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面临的工作压力和责任巨大。因此建议:编制部门对城乡规划建设部门以及监察队伍的编制方面继续予以关心支持,确保我县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

 可供参考

篇六:关于机构改革和“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自查报告篇

编制执行情况自查自评工作报告

 篇一 市编办:

 按照《关于开展 xxxx 年政府部门职责履行评估检查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督查的通知》(银机编发【xxxx】25 号)文件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认真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我局现行“三定方案”应为 xxxx 年 xx 月印发的《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机构编制方案》(银机编发【2008】45 号),为市人民政府正处级事业单位,机构内设 5 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土地征储科、土地整理科、综合交易科,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 30 名,正处级领导职数 1 名、副处级 3 名,科级领导职数 5 正 3 副。同时,因我局原承担的“土地出让招、拍、挂交易”职能交由市国土资源局,并连人带编划转 6 名工作人员给市国土资源局,我局现人员编制核减到 24 名,领导职数未变。xxxx 年 x 月,我局由原“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更名为“银川市土地储备局”。xxxx 年 x 月,按照《关于给市土地储备局核增监察主管职数的通知》(银机编发【2012】41 号)文件,我局增设监察室并核增正科级监察室主任职数 1 名;2012 年 11 月,按照《关于银川市土地储备局计划财务科更名为征收安置科的通知》(银机编发【2012】

 88 号)文件,我局计划财务科更名为征收安置科。现我局机构内设 6个科(室),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 24 名,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 1 名、副处级 3 名,享受正处级待遇 1 名,享受副处级待遇 1 名,科级领导职数 6 正 3 副,其他人员 11 名。

 二、机构职能调整情况 xxxx 年,我局将原承担的“土地出让招、拍、挂交易”职能交由市国土资源局,将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管理职能交由市财政局承担。经职能调整后,我局自 2008 年以来主要职责为:承担市政府下达的城市建设中涉及的征地拆迁工作;根据城市建设的需求,制定国有存量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府储备土地的整理和管理;按照市政府土地供应计划,向社会公布土地储备信息等。

 xxxx 年,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银政发【2012】129 号)文件精神,我局主要职责调整为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为主,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由市国土资源局、各辖区政府承担。

 xxxx 年,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储备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银政办发【2014】5 号)文件精神及市人民政府于xxxx 年 x 月印发的《银川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市政府令 3 号),由我局承担我市土地储备具体职责,并承担储备土地的管护、前期开发整理、临时经营利用等职责。

 我局主要职责在近年来虽经多次调整,但我们在机构编制执行上始终能按照批准的“三定”方案结合市人民政府的职能调整履行职责,能严格控制编制内人员,做到编制数、实有人员数和工资核算人数相对应。

 三、机构编制自查情况 1、能认真执行“三定方案”规定的主要职责。我局 xxxx 年前后主要承担了我市征地拆迁、土地收储、土地招拍挂出让及土地出让金管理等重要职能,xxxx 年剥离了土地招拍挂出让和土地出让金管理职能,xxxx 年以后的主要职责以土地收购储备、储备土地融资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为主。主要职责虽经多次调整,但我局能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职责认真履职。结合每次职能调整,我局领导班子能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与“三定”方案相融合,深入调整和界定科室工作职责,做到全局各项工作一切以“三定”方案的主要职责为中心并加以贯彻执行。在相关职能划转后,能积极与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确保了相关业务工作的顺利交接和平稳过渡。

 2、能认真执行机构“三定方案”编制管理。一是严格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我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无超过核定的编制使用工作人员和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无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无越权审批、越权行政的情况发生;二是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无擅自超越“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行使职权,局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均在“三定方案”和市编办核定的编制数、结构比例、领导

 职数内进行使用,并经编制、人事部门审批,没有出现超范围作用编制的现象;三是按照市委编办、市人事局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用人进人计划,严把进人第一关。编制空余情况开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录用手续;所有人员变动的增减编手续,都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无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或者超编进人情况。

 3、能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我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承办,每年按照市编办工作部署按期规范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等工作。xxxx 年 x 月启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能按要求及时在网上办理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年检等工作;按照要求申请注册了“银川市土地储备局.政务”专业中文域名;xxxx 年 x 月开办了网络红页(单位版),实现了我局网上“红色办公楼”的建立,通过及时发布和更新各类党务政务信息,促进了我局党政机关网站的信息化建设基础。

 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局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出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因我局现行“三定方案”为 xxxx 年 x 月印发的《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机构编制方案》(银机编发【2008】45 号),经 3 次机构职能调整后,只是对编制人数进行了增减,内设科室未因机构职能的调整而变更,此“三

 定方案”规定内设科室和职责已不能适应当前我局的主要工作职责,需结合机构主要职能和科室实际职责设置内设科室,重新制定“三定方案”。

 特此报告。

 篇二 关于开展 xxxx 年度机构 、 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 (合编办〔2010〕157 号)

 ,现将 肥西县 xxxx 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通过 xxxx 年、xxxx 年、xxxx 年、xxxx 年和 xxxx 年县乡机构改 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 32 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 8 个;县 政府工作部门 24 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 3 个、直属事业单位 9 个。

 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 4 个。

 群众团体组织 5 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 会、科学技术协会。

 从 2004 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 31 个调整至目前 14 个镇。

 县本级行政编制为 635 名,实有人员 798 人;乡镇行政编制 708 名,实有人员 608 人;政法专项编制 739 名,实有人员 681 人。

 全县县属事业单位 372 家,事业编制总数 10672 名,实有人员 10378 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 8348 名,差额拨款编制 1455 名,自 收自支编制 869 名;全额拨款人员 7935 人,差额拨款人员 1017 人, 自收自支 1426 人。

 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根据国务院第 486 号令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条例》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 190 号《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 理规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 224 号《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 编制管理规定》 ,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 工作的意见》 (肥发〔2009〕4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 理的通知》 (肥编〔2009〕13 号)等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 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人员调配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 管理工作的意见》 (肥发〔2009〕4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 制管理的通知》 (肥编〔2009〕13 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 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 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 坚持“撤

 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 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2005〕144 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 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

 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 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 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二)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做好年检工作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 定, 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 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 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截止 xxxx 年 xx 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248 家,其 中新登记的 21 家,注销登记的 1 家,需要参加年检的 168 家,变更 58 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 159 家,年检合格 159 家,年检合格 率达 100%。

 (三)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 全县机关、 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 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四)机构编制动态管理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 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 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 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 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 2%的机动编制, 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 也 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 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 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 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 员队伍的建设。

 三、严格落实“三个不突破”情况 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 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 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 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 24 个。二是现有公务 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 现有核定的数额。

 四、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增减和编制变动情况

 (一)机构变动情况。xxxx 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 立 27 个工作部门,经 xxxx 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 24 个政府工 作部门,减少 3 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2010〕31 号文件规定, 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 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 8 家事业单位(不含 7 家中小学)

 , 给予撤销;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 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 6 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 的 16 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保留事业单位 263 家(不含乡镇卫生 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

 (二)编制增减情况。依据全县学生数,省编办对我县中小学教 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新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6459 名, 全县原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7215 名,通过区划调整划转合肥市包河 区、蜀山区、经开区部分学校及我县教育资源的整合,共减少事业编 制 756 名。xxxx 年,市编办批准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事业编制 11 名,我县原有文化执法队伍编制 2 名,增加 9 名。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 虽 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县 直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因受编制限额的限制,年轻的公 务员

 因县直单位无编制而不能进入县直机关, 使县直机关不能及时补 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 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针对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下一步我们将努 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严格落实皖编〔2005〕2 号文件规定,确保乡镇 5 年内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 员编制“零”增长。

 (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 编定岗实名制;逐步消化和调配超编人员,杜绝超编单位进人。

 (三)加强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县编办会同组织、人社、 财政、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及时纠正擅自设立机构或保留原 机构牌子的现象,注销离岗、辞职、病逝等人员的编制。

 特此报告

 xxxx.xx.

篇七:关于机构改革和“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自查报告篇

科技局职能转变和“三定”规定职责履行情况自查报告

 市科技局职能转变和“三定”规定职责履行情况自查报告 市科技局职能转变和“三定”规定职责履行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关于对市政府工作部门职能转变和“三定”规定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估检查的通知》(灵编办发〔2016〕45号)文件要求,结合科技工作实际,我局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履行“三定”规定 一是成立了由局长陈卫军同志任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我局“三定”规定履行情况的自查自评工作。

 二是组织各科室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就如何履行“三定”规定、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机关作风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得到普遍加强。

 三是强化职责分工。由办公室牵头,会同各科室责任人就各自承担的职责分工履行情况进行自评,进一步强化了各科室的职能、职责,并按照“三定”规定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

 二、履职尽责,全面开展自查评估工作 (一)职责落实方面。全面履行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三定”规定赋予的职责,无缺位、错位、越位等问题;

 履行职责的制度、措施和工作机制完善,有明确的牵头、协调、配合的职责;全面完成市委、政府下达的重点任务分工,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满意度高。

 (二)职能转变方面。取消和承接、增加、加强的职责均能落实到位。在“三定”规定的基础上,对各科室的主要职责进行了进一步细化,无职能交叉重叠、衔接不畅的问题。同时,各科室又将具体职责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位同志,提高了工作效率,职能转变取得实效。

 (三)依法行政方面。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健全,行使行政职权合规合法,程序规范;监督制约机制健全。

 (四)机构设置和管理方面。无擅自调整设置机构、擅自增挂牌子及更改机构名称问题。根据《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灵政办发〔2014〕98 号)文件规定,核定市科技局行政编制 9 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 1 名。暂核定事业编制(参公)9 名。领导职数:局长 1 名,副局长2 名(其中 1 名兼地震局局长)。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均按“三定”规定履行,无超编超职数配备人员情况。

 (五)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机构职

 能调整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及时进行相应调整,确保权力规范运行。编制我局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图,提高审批效率,压缩审批空间,加强对权责清单运行的监督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

 (六)部门承接、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能够认真对照自治区、银川市下放或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一落实。

 (七)部门派出机构与乡镇的关系是否畅通。我局无派出机构。

篇八:关于机构改革和“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自查报告篇

dquo;三定”规定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央编办)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而对国务院所属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所作规定的简称。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三定 三定方案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选择。

 三定 三定方案自查报告

 市编办

 根据《xx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编制使用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x 编办字【2014】44 号)规定以及《xx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x 编办字【2014】46 号)要求,我社对“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认真开展了评估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定”规定落实的总体情况

 自接到《通知》之日起,社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落实。我社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及市编委相关方案、精神,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做好 机构、编制、职责和人员的调整工作。一是就如何贯彻落实 “三定”规定,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机关作风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得到普遍加强。二是落实职责分

 工,使各科室的职能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三是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工作人员 双向选择工作,岗位与人员配备更趋合理。

 二、自查内容

 (一)机构设置的情况。自《xx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xxx 报社内设机构及人员调整的批复》(x 编办字【2014】58 号)批复之日,我社内设 xx 个机构和部门处室的名称、数量、规格、性质职责、权限完全符合“三定”规定;不存在超机构限额设置机构或者变相增设机构,亦不存在擅自设立机构或者变更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的问题。

 (二)人员编制的情况。我社应有编制名额 名,实际在编人员 名,完全在“三定”规定的人员编制限额内配备,符合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机构编制规定和程序办理人员编制有关审批审核手续,绝无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或者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转任人员的情况存在,完全按照规定的职数配备个内设机构部门的领导干部,绝无混编、混岗等用人不正之风。

 (三)转变职能的情况。自《xx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xxx 报社内设机构及人员调整的批复》(x 编办字【2014】58 号)批复之日,我社根据“三

 定”之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我社内部 xx 个机构和部门的职能,形成了各司其职、各尽其用、不踩界、不跨界、不推诿、有担当的行之有效的机关内部行政办

 公协调体系,提高了报社运营管理的效率、执行力。

 (四)理顺关系的情况。总体上看,按照“三定”规定要求,我社与兄弟单位之间以及我社内设机构部门之间没有发生职责交叉情况,报社机关相关处事部门的职责调整已落实到位,各个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合理顺畅,不存在职责脱节和失衡现象。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不断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时时理顺职责权限关系。

 三、工作总结与展望

 按照新的“三定”规定,xxx 报社在新的机构改革中机构数、人员没有增加,而工作职能增加了,分布到相应的处室部门已经运行,新的目标已经确立,并初步取得了预期的成效。但随着开展工作的深入,新的情况、新的问题还会不断出现,面对未来工作中的诸多问题,我社将在实际工作中找突破、求经验,不断调整、完善、提高文宣工作效率。

 特此报告。

 xxx 报社

 2014 年 5 月

 三定 三定方案自查报告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全县机构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县教育局严格按照海晏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海晏县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按照“布署动员、制定方案、实施‘三定’、建章立制、自查总结”几个阶段的工作,完成了既定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思想到位,精心组织实施

 县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以后,县教育局迅速召开会议传达会议精神。明确由主要领导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制定《海晏县教育局实施“三定”方案实施办法》。提出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讨论,提高思想认识,确保“三定”工作顺利开展并如期完成。

 二、 职能调整及履行职责情况

 为进一步全面、具体、清晰、准确界定县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按照教育系统职能转变的要求,在县编委的具体指导下,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梳理和分析已有职责,并充分征求主管部门和领导的意见。明确了县教育局职能调整、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相关事项。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把好“三定”关

 “三定”工作是这次机改的核心,我们把“定编、定岗、定员”做为工作重心,抓住不放。县教育局在机构改革中共涉及主要职责 11 项,无新增职能。各科室职责明确,工作清晰,易于掌控操作。由于职能界定清楚,从而在工作中避免了交叉冲突等不规范的情况发生,大大提升了工作效能。另外对工作人员进行定岗定员,人在其位,各司一职,负责各科室岗位上的具体工作。县教育局截止目前,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基本符合县上规定。从而做到了职能不弱化,机构不增编,领导职数不超配,工作有序进行。

 四、总揽全局,建章立制,全面提升机关工作效能

 按照这次机构改革的目的要求,在进行“三定”工作的最后阶段,要结合新的工作职能,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关办事程序等有关规章制度,以提高工作效能及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我们围绕这一目的和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自身特点修定并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一些规章制度的建立,有效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打造勤政务实、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机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机制创新,成效明显

 在这次“三定”方案实施过程中,我们通过强化职能,明确职责,保障服务功能,努力提升教育工作水平,并通过考核评价体系激发和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

 作积极性,初步建立了运转协调,目标定位明确,勤政务实的服务型机关,有力的推动了教育各项工作的开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借这次机改的东风,尽职尽责,忠于职守,认真抓好各自工作,为建设魅力海晏做出积极的努力。

 三定 三定方案自查报告

 区委编办

 根据《关于开展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x 机编办发[20xx]7 号)文件要求,我委高度重视,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和相关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开展执行“三定”规定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职能调整及履行职责情况

 按照中共 xxx 市 xxx 区委、xxx 市 xxx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实施〈xxx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意见〉的通知》(xxx 委发[20xx]10 号)文件精神,设立 xxx 市 xxx 北部商城管理委员会(简称北管委)。我委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北部新城现代商贸综合功能区(xxx 区域)建设发展和管理职责。为进一步全面、具体、清晰、准确界定我委的主要职责,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在区编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委先后多次到工管委、家管委等功能区工作运行较为成熟的

 兄弟管委会学习考察,在认真汲取他们在机构组建、职能界定方面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梳理和分析已有职责,并充分征求分管领导的意见,形成《xxx北部商城管理委员会关于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报告》(新北管委[20xx]229 号),上报了区编办。经区编办审核,批准并印发了《xxx 市 x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xx 市 xxx 北部商城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xxx 府办发[20xx]70 号),明确了我委职能调整、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相关事项。

 我委认真按照区委编办“三定”文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在全委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北部新城现代商贸综合功能区建设发展工作进展顺利,截止目前,商贸功能区已引进了“北欧知识城”、xxx 国际物联港、西部医药贸易配送中心等 11 个重大项目,总投资达 115 亿元。其中,入驻项目完成投资 10.25亿元,道路、管网等基础配套设施完成投资 0.5 亿元;示范线建设、毗河景观生态带打造全面推进,商贸功能区起步区建设初见成效。

 二、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定员定岗的执行情况

 我委本着精干高效的要求,严格按照区委编办“三定”文件规定,设置办公室、招商部、规划建设部、财务室等 4 个科室,我委机关事业编制 15 名。其中部门领导职数 4 名,主任 1 名,由分管区领导兼任,设副主任 3 名;正科级领导职数 4 名,副科级领导职数 1 名。经自查,我委目前部门领导和内设科室领导职数配置均符合上级文件要求,无超编现象发生。

  经自查,我委定员定岗工作基本到位。4 名部门领导全部到位,4 名内设科室主要负责人已全部任命,其余事业编制人员正在逐步到位。

 三、对“三定”规定执行的意见和建议

 按照“三定”规定,我委内设机构数、人员有小幅度增加,而工作任务艰巨,承担着北部新城现代商贸综合功能区建设发展的重大使命,具体工作分布到相应的科室已经运行,新的目标已经确立,并初步取得了预期的成效。但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新的情况、新的问题还会不断出现。如,机构改革后,政府职能转变、关系理顺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调整完善,需要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明确;各科室之间的协调,还需要进一步磨合;不断提升管委会服务商贸功能区各项目单位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功能区跨越式创新发展。

 特此报告。

篇九:关于机构改革和“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自查报告篇

局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自查报告

  安监局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自查报告

 XX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 XX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做好市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的通知》(德编发[20XX]14 号)文件要求,我局成立”XX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构改革评估领导小组”,对职能定位、职能履行情况及机构编制、领导职数、人员配置等情况开展了一次认真细致的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职责调整情况

 根据”三定”规定,对我局的主要职责进行了调整,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职责,加强对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职责。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同时明确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和安全生产培训中心 2 个下属股级事业单位的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设置了办公室(行政服务股)、安全监督管理一股、安全监督管理二股、安全监督管理三股(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4 个职能股(室),没有擅自调整机构名称、规格、性质等问

 题,没有自行设置其他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执行情况

 根据 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X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德府办发[20XX]29 号)精神,保留 XX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市安监局内设办公室(行政服务股)、安全监督管理一股、安全监督管理二股、安全监督管理三股(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4 个职能股(室),行政编制 5 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 2 名,领导职数:局长 1名,副局长 2 名。股级职数 4 名。我局严格按规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不存在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问题。

 四、存在的问题

 1、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饶府办发[20XX]20 号)文件中明确保留上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同时挂上饶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这次机构改革后,我局没有加挂 XX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但在主要职责中又明确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如果安委办不设在我局,很难指导协调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

 2、我局目前在编在岗人员实有 7 名,其中局长 1 名,副局长 2 名,退居二线的副科级干部一名,今年 XX 月份即

 将退休的主任科员一名,科员一名,机关工勤人员一名。按照这次机构改革”三定”规定的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配置,一个股室三人,加三个局领导,共 12 人,至少还需要增加行政编 7 名。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和安全生产培训中心 2个下属股级事业单位只给了 3 名事业编制。我局现在严重缺人做事。

 五、建议

 1、加挂 XX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2、请求市编委核定增加行政编 7 名,事业编 10 名。

篇十:关于机构改革和“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自查报告

“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自评的报告 市编办:

  2016 年 10 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XX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广安府办发〔2016〕59 号)。市经信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做好机构、编制、职责和人员调整工作。目前,“三定”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自评报告如下:

  一、职责调整情况。“三定”规定中 划 划入、取消、划出、加 强 强涉及的五项职责已经 调 调整到位,市经信委与 发 发改、安监等部门职能 职 职责清晰,无职责交叉 , ,工作关系顺畅;内设 机 机构配置合理,分工明 确 确,协同配合较好,不 存 存在职责脱节和失衡现 象 象。

  二、职能转 变 变情况。根据机关效能 建 建设要求,取消已由市 人 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 政 政审批事项,只保留了 5 5 项。简化办事程序, 优 优化服务环境,全面实 行 行“一站式”服务,严 格 格落实联审联批制,所 有 有行政审批事项都在市 政 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建 立 立健全首问责任制、限 时 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 提 提高行政运行效率。

 三、机构编制人员 落 落实情况。根据“三定 ” ”规定,市经信委内设 1 12 个职能科室,行政 编 编制 31 名,设主任 1 名 名、副主任3 名,市信 息 息化工作办公室专职副 主 主任 1 名,总经济师 1 名 名,正科级领导职数 1 3 3 名、副科级领导职数 3 3 名,机关工勤人员控 制 制数 4 名。目前,我委 已 已按“三定”规定设立 1 12 个职能科室,实占 行 行政编制 27 名、空缺 4 4 名,已设主任 1 名、 副 副

 主任 3 名,已配备 1 名 名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专 专职副主任,未配备总 经 经济师,已配备正科级 领 领导职数 11 名,副科 级 级领导职数 4 名。

 四、职责履行情况。

 年 年初制定计划,已把全 部 部职责纳入年度工作安 排 排并落实到分管领导和 相 相关科室组织实施,不 存 存在擅自扩大或缩小职 责 责范围和权限的行为。

  五、“三定”规 定 定贯彻落实措施及成效 。

 。市政府办印发市经信 委 委“三定”规定后,我 委 委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贯 彻 彻落实。一是组织全体 干 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充 分 分讨论,明确职能职责 。

 。要求各科室认真研究 职 职能职责,尽职履责。

 二 二是内设机构人员调整 及 及时到位,领导分工及 时 时明确,科室及时开展 工 工作移交。三是严格按 照 照用编计划,逐步启用 空 空缺编制。目前,机构 运 运行顺畅,与相关部门 工 工作关系融洽,职能履 行 行良好

  六、对进 一 一步完善“三定”规定 和 和深化机构改革的建议 。

 。尽快整合事业单位, 设 设立工业企业服务中心 , ,加强企业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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