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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报告

时间:2022-07-14 09:5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报告,供大家参考。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报告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报告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通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报告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通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报告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对这些发生在身边的“苍蝇”式腐败问题感受深、意见大。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亟待解决,坚决予以查处。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表现形式

  1.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个别基层干部利用职权,在小康楼建设招投标、工程建设、玉米制种基地落实、集体资产处置过程中,暗箱操作,谋取私利,收受、索取他人钱物;有的在土地征用、财务管理中,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违规报销一些个人费用,贪污公款中饱私囊;有些村社干部在民政救灾救济、危房改造补助等资金管理发放过程中,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关系、凭感情、要好处,优亲厚友等。如甘州分局长安国土资源所原所长闫作鹏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土地征地补偿款、收受财物案件。

  2.作风不实,服务意识谈薄。一些基层站所干部为儿子操办“留头宴”,宴请管理服务对象,违规收取礼金案件。

  二、发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分析

  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客观方面进

 行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个几方面:

  1.两个责任落实不够。部分基层单位党委、党组织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履职不到位,对下属单位,特别是基层站所、村、社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够,监督不力,缺乏严格的管控制度和追责问责机制,不愿意处理干部,怕得罪人,导致压力层层递减和辖区内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有的怕“一票否决”,存在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问题。基层纪委办案人员能力素质参差不齐,执纪监督和办案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

  2.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不少犯错误的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基层干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放松了对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宗旨观念不强,群众意识淡薄,个人主义思想严重,没有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观念;少数党员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无视《准则》《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等规定要求,抵制不住各种诱惑,贪婪钱财,存有侥幸心理,最终受到党纪法纪惩处。

  3.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一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对权力有力监督和制约,缺乏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存在上级组织疏于监督,同级或下级不愿监督,群众无法实施监督的问题,忽视事前事中监督,过多依赖事后监督查处,造成党员干部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如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未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不到保障,逃避群众监督。

  4. 监督合力不够到位。大多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在基层,逐渐呈现出方式隐蔽化、手段多样化、人员基层化、被监督人员防范意识增强等特点,导致监督检查处理难度增大。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体系不完善,监督检查方式单一,监督检查工作合力尚未形成,严格追责问责机制执行不到位,

 导致监管不力甚至监管缺失,警示震慑效果不明显。有些被侵害群众往往处于弱势群体,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敢怒不敢言,或者出于自己非直接利益受损者或怕打击报复,心存顾忌,觉得没有必要去“惹事生非”,不敢监督、不去监督。

  三、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的对策建议

  1. 以落实主体责任为关键,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深入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强化各级党委(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明确责任对象、具体内容,抓好责任分解和职责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把责任延伸到基层单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完善问责追责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管辖范围内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坚决防止在问责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增强问责追责的刚性。

  2. 以加强监督检查为重点,切实纠正不正之风。要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坚决纠正部分单位部门及党员干部存在的庸懒散慢、执法不公、三乱等问题。要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监督检查力度;要坚持明察暗访常态化,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着力纠正“四风”问题。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在小康住宅楼建设、玉米制种、农村“三资”管理、扶贫资金、惠农资金及土地征收流转、教育收费、保障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工作中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通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报告

 根据*纪【2018】9 号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科党政能严格按照文件部署的时间节点,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传达文件精神,2018 年 4 月 4 日召开支委会研究部署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于 4 月 10 日对我科公开,三重一大等问题进行了了专项自查,通过自查发现在三重一大问题上存在:(1)三重一大记录内容单一。(2)签字不规范不及时,有补签情况。针对这两个问题支部汇同科行政制定整改措施如下:规范记录,按规定事项记录,确保记录全面。加强签字规范的监督,做到及时签字,杜绝补签情况。

  二、将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同矿党委开展的自查自纠工作相结合,相互对照,查找问题进行整治,并于 4 月 19 日上报自查自纠查找的问题,此类问题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具有高度重合,共查出问题五个方面的问题:1、大宗物资的采购上有个别次数的采购存在向非个人采购农产品时使用现金结算的现象,违反国家《现金管理条例》中超过现金起点用转账支付的相关规定情况。2、辅料的采购(白糖、醋等)多为定点商家,索取正规发票较少。3、个别基础账目凭证手续不全。4、小商店未独立核算。5、厂务公开内容有欠完整(干部考勤公开缺项)针对这五个方面的问题整改措施如下:(1)加强大宗物质的采购现金支付管理,严格遵守现金起付点规定。(2)对辅料的采购特别是批量采购,(3)尽可能选择能提供正规税务发票的商家(4)按规定程序索要正规税务发票。

  (5)严格遵守会计账目管理规定,确保手续齐全,记录规范。(6)小商店经营将独立建账核算,便于监督。(7)对厂务公开内容及时补正,保证事项完整。

  三、对照十个方面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对重点问题进行督促和监督,我科两个科级干部子女本年度计划结婚事宜均按上级纪委要求进行了申报,支部

 同时要求在举办婚庆喜宴前再度向上级纪委上报情况以便加强监督。同时对职工关注的考勤,材料管理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结合我科实际制定了生活服务科请销假制度,对材料管理进行专项的检查发现的月清月结滞后的问题进行了监督整改。

  四、制度机制建立完善情况,针对查出的问题首先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改保留了《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和验收卫生管理制度》、《生活服务科民主管理科务公开制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食堂会计岗位责任制》修订完善制度两项《生活服务科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办法》、《职工食堂大宗食品采购会签制度》从而不仅从制度上构建了不能腐的机制而且对不正之风形成了制度的制约。

  按照《中共荥经县委办公室 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荥委办〔20**〕69 号)要求,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我乡党委根据县纪委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专项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我乡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乡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委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委副书记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乡党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主动加强分管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的领导切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认真开展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及时进行党员干部专题培训。20**年 1至 8 月分别组织乡、村、组干部通报学习了(雅市纪通 20**年 21 号)、(雅市纪通20**年 3 号、4 号)、(荥纪通 20**年 5 号)等文件,并于 20**年 8 月组织乡干部和全体村干部观看《阳光问廉第二期》。通过学习对干部职工和村组干部多次敲响警钟,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同时我乡十分重视对党员干部的专题培

 训。20**年1至8月分别进行了“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前集体谈话会”、“泗坪乡第十届村委会换届初步候选人谈心谈话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座谈会”、“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题工作会”。等专题培训工作。

  (三)及时开展感恩奋进活动和“大走访活动”。20**年 7 月我乡在乡政府会议室开展弘扬雷锋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识竞赛。并对我乡四个村分别开展“大走访”活动,共走访***人,其中各村党员各***人,断机村关于安置点防洪沟公开,公平问题所涉及的王天国等 5 人。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识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同时进一步化解矛盾,有利于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像。

  (四)认真收集问题线索,强化执纪问责。畅通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及时收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问题线索。通过自查发现 2 个问题线索:1.民胜村村委会坐班制度落实不到位。通过开展专题整治同时结合教育帮助,民胜村切实落实了坐班制度。2.20**年至 20**年泗坪乡民主村 3 组将本应纳入集体账户管理的资金存入组长杨庆安的个人账户。乡纪委对杨庆安进行了查处,并责令民主村 3 组立刻进行了整改,将3组集体资金暂存入民主村账户,待民主村3组开设集体账户后再存入民主村 3 组的集体账户。

  (五)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为加强管理我乡先后完善了《泗坪乡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差旅费制度》并进一步完善了泗坪乡下辖四个村的村规民约。

  二、存在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力。有的干部没有真正认识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党的执政基础的影响,没有认真履行自己应该履行的职责,在业务工作中注重强调工作安排和工作成效,忽视了对过程的监督,对廉政

 风险点的防控。

  (二)学习不到位,侥幸心理存在。学习的意识不强,主动性不够,有的干部不主动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更缺乏学习廉洁从政相关知识,对工作发生的变化不及时了解,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够强,惯性思维、侥幸心理比较严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思想认识。乡党委将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持之以恒的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强化学习教育。长期坚持教育引导,强化纪律约束,做到教育引导与纪律约束并重、深挖细查与跟踪督办并举、制度建设与常态长效并进。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通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报告

  根据**号文件精神,按照纪委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六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巩固和拓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我公司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我公司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第二阶段监督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强化教育

  纪委下发了关于《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公司收到文件后,立即组织全体工作人员传阅学习,提高认识,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展开了一系列的自查自纠工作,将自查自纠作为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一项重要举措,以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反腐倡廉宣传警示教育,警钟长鸣,引以为戒。教育干部职工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珍重自己的人格,珍爱自己的声誉,“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通过教育促进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牢固树立群众

 利益至上的服务理念,使广大干部职工能够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诚心诚意为群众解难题、做好事、办实事、办成事。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认真开展部署落实。针对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以总经理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做出全面工作部署,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监察部,由监察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活动日常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小组办公室由审计、财务、营销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通过强化组织领导,以有效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加大督查力度,提高重视程度。监察部会同审计部、财务部、营销部等部门采取明察暗访和走访群众、受理举报等多种方式,围绕民生政策落实、惠农资金补贴等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查,查找发现问题线...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报告

 

 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督查情况的报告 为深入推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增强群众“获得感”,县纪委于对全县 16 个乡镇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制定督查工作方案,由县纪委、巡察办、巡察组、财政局、民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组成 4 个督查组,对各乡镇方案制定情况、氛围营造情况、问题收集情况、问题处置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档案资料完善情况等方面工作进行督查。

 总体看来,各乡镇对专项行动工作重视度高,对该项工作有安排、有行动、有成效。从组织领导上看,各乡镇均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落实了人员分工,明确了工作责任,有相应的会议记录;从氛围营造上看,各乡镇均通过横幅、LED 显示屏、微信群等进行了大力宣传,部分乡镇还通过集镇接访、召开院坝会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从问题收集处置看,各乡镇均按《关于在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中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的通知》(石纪办发〔2017〕10 号)要求,将收集的问题分为“诉求类、整改类、线索类”三大类;从问题整改来看,各乡镇对前期村(居)务公开检查、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检查及“三资”管理检查反馈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整改;从档案资料来看,各乡镇均建立了相关档案资料。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乡镇制定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宣传方案结合本地实际不够,没有突出特色亮点;二是开展大走访、大下访活动还不深入,部分乡镇未建立走访台账;三是收集的问题多,线索少,部分乡镇未建立问题分类台账;四是部分乡镇问题整改还不彻底,部分整改项目还未完成;五是档案资料收集不完善,归档较为凌乱。

 三、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手机短信等媒体开展工作进度、成效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二是加大力度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解释化解不合理诉求,强化问题整改,办好各项民生实事,加大对违纪线索的处置问责力度,努力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立足当前形势,稳中求进推进纪律审查工作,对案情复杂、涉及人员广的案件慎重办理,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四是持续落实好“两个发动”“六个一批”,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保持“全程留痕”;五是在专项行动结束后,建立健全一批制度机制,形成惩治和预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报告

 

 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为推动教育事业更好的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学校办学的改革步伐,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我校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学生等形式,在学校内部自我全面检查,切实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就针对此项活动自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我校成立了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

 XXX 二、排查内容及结果 1.对我校在职教师是否参与办培训机构和在培训机构兼职进行了排查。我校教师严于律己,不存在办培训班和在培训班兼职的现象,为了防止此种情况的发生,我校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教师一定坚守底线,不得从事有关的有偿家教活动,并让教师签订了承诺书。

 2.对学校或教职工利用教辅材料征订等手段乱收费问题进行了排查。我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其标准向社会公示。在我校中,没有一起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及上级单位要求,实施并落实,无任何乱收费情况。

 所收学生作业本费,直接上交有关部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我校的工程建设都是通过上级部门招标完成;没有向外承包过任何工程;没有统一要求定制校服等现象,对贫困学生营养餐补助,都是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发放,不存在吃回扣等问题。

 4.我校高度重视教师的道德修养教育和提升,每学期都要不定期组织教师进行政治学习,要求教师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教学的楷模标兵,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我校不存在教师失德失范问题。

 5.我校重视对教师发展的培养,鼓励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要加强提高业务水平,刻苦钻研,充分利用各种教育教学平台提升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6.学校不存在漠视群众诉求的现象,工作当中有作为,敢作为,努力提高工作效率,让人民群众满意。

  2021.06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报告

 

 纪委监委: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党和国家最深厚的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五次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将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今年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出具体部署。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全会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到更加突出位置,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就在身边,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人心工作,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基本工作导向 正风肃纪反腐事关民心所向,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满足人民对公平正义需求的重要途径。把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到更加突出位置,检验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人民立场、初心使命和工作质量。

 ——纪检监察工作根本政治立场的具体体现。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强调,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正风肃纪反腐是事关民心所向的政治工作,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维护群众根本利益,这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政治立场。

 赵乐际在五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强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就要时刻把人民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融入执纪执法全过程,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以正风肃纪反腐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五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自觉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当前,人民美好生活向往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总体上已经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从侧重量的积累转向重视质的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顺应时势变化和人民需求,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保障落实“十四五”重大战略任务,保障落实惠民富民政策和群众合法权益。要更加自觉地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维护人民根本利益、长远利益的同时,立足职能职责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聚焦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真抓实干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

 ——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

 人民拥护支持是正风肃纪反腐的最大底气,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了人民也依靠人民。五次全会工作报告深化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认识,将人民立场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强调必须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通过一个个案件、一项项整治、一次次监督,维护人民合法权益,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突出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就要把监督“放

 大镜”聚焦在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上,找准正风肃纪反腐的切入点着力点。更加注重加强对党中央惠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跟进监督、精准监督,持续纠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揪出对中央政策置若罔闻、对民生疾苦麻木不仁、对民生资源巧取豪夺的“硕鼠”“蠹虫”;注重巩固拓展整治成果,完善问题治理机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解决好病症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体制机制问题,优化基层治理,让群众的日子越过越好。

 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 办好“民生”这件大事,就要解决好群众关心的一件件“小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紧盯党中央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扶贫环保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全会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出一系列具体部署。

 ——护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共同富裕。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中国绝对贫困现象历史性消除,大大改变了农村贫困地区的落后面貌,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2020 年,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贫困县集中的七省区实地调研督导,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摘帽后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严肃惩治、坚决纠正相关问题,全国查处有关问题 6.5 万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4.2 万人。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2021 年,我国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督促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对相关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督促做好脱贫后续工作,巩固提升脱贫质量,促进乡村振兴有序推进、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持续纠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民生领域“微腐败”啃食群众利益,败坏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损害党的形象,长此以往会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党的十九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反腐为民、反腐惠民,持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推动实施一领域一专项、一地域一方案等,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在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具体事具体问题上取得明显成效,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赖和拥护。2020 年,全国共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2.4 万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11.1 万人。

 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是群众切肤之痛。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重中之重,制定工作方案,突出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以专项整治为抓手,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由点及面、由表及里,监督保障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在“最后一公里”落地见效,切实保障群众权益。

 ——坚决整治政法战线违纪违法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 月 29 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郭文思死刑,在前一宗命案中违规减刑 9次出狱的郭文思终受惩处。同日宣判的,还有郭文思减刑所涉职务犯罪案,13 人因受贿、徇私舞弊、行贿等获刑。这起案件广受关注的背后,是群众对“提‘钱’出狱”“纸面服刑”等破

 坏社会公平正义行为的深恶痛绝。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露头就打、决不让其再祸害百姓,是落实党中央要求、坚持人民立场的坚决行动。2020 年,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黑恶大案要案背后的腐败、责任和作风问题,扎实开展“伞网清除”行动,全国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3.8 万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3.8 万人。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决整治政法战线违纪违法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纠治执法司法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紧盯关键环节,着力监督解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让群众在朗朗乾坤下安居乐业。

 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既要重拳出击、狠刹苗头,又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准确把握民生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剖析原因、提出对策,实现从抓问题处置向抓早抓小转变,优化治理效能。

 ——健全完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

 持之以“度”,行必有效。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要以有力顺畅的机制保障整治的长效性。针对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发现和群众反映问题,深入剖析查找共性问题、普遍问题、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推动有关地方和职能部门在加强民生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开展作风建设等方面出台、完善了一批制度规范,清除了一大批“伸黑手”“动奶酪”的腐败分子,推动扶贫民生资金真正到了群众手里、用到了惠农惠民事业上。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五次全会部署,健全完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聚焦群众难点堵点跟进监督,拓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法治思维,用法治方式防治腐败,注重解决体制机制问题,既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出门“第一公里”顺畅,也做到省市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中间段”和到基层“最后一公里”畅通。坚持精准思维,抓住关键要害,精准靶向施策,指导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紧盯基层政策的执行者、惠民资金的分配者、农村“三资”的管理者等重点人群,增强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

 ——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主体作用。

 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就要把为了人民和依靠人民统一起来,发挥群众监督主体作用,充分激发蕴藏在群众中的强大力量。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持续完善“信、访、电、网”受理体系,创新形式深入群众,听民意排民忧解民难。加强对群众反映问题线索的办理和处理,通过发函督办、当面交办、实地督查、挂牌督办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提高案件查办质量,促进纪检监察工作更好联系群众、团结群众。

 人民群众有无限的创造力,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主体作用,就要调动群众有序参与的积极性。要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监督机制,畅通群众反映问题、信访举报渠道,继续发扬“大广播”“院坝会”“赶集会”“路灯会”等实践中因地制宜创造出的好做法。用好互联网、大数据等新载体新技术,深化应用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搭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的有效平台,推动党内监督同群众监督协同贯通。要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真正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不断赢得人民真诚信赖和坚决拥护。

 ——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强化基层权力约束。

 推动管党治党责任传导到党组织的神经末梢,是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的必然要求。近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健全基层监督机制,指导推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完善机构设置,建立“县统筹抓乡促村”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基层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和工作规范、量化考核细则等制度。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发挥改革创新精神,创新基层监

 督方式方法,开展交叉巡察、巡审联动、大数据监督,织密基层监督网络,促进了基层监督力量的增强和能力的提升。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力量、攥指成拳,在更大范围内整合运用监督力量,高位谋划,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发挥好纪检监察、巡察、村务监督等各方面作用,确保基层监督同向发力,提升监督效能。要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让基层干部感受到监督,使其适应在监督中履职尽责、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的基层政治生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振奋党心民心,凝聚起筑梦前行的蓬勃伟力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报告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通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报告 3 篇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通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报告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通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报告 3 篇)。群众对这些发生在身边的“苍蝇”式腐败问题感受深、意见大。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亟待解决,坚决予以查处。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表现形式

  1.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个别基层干部利用职权,在小康楼建设招投标、工程建设、玉米制种基地落实、集体资产处置过程中,暗箱操作,谋取私利,收受、索取他人钱物;有的在土地征用、财务管理中,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违规报销一些个人费用,贪污公款中饱私囊;有些村社干部在民政救灾救济、危房改造补助等资金管理发放过程中,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关系、凭感情、要好处,优亲厚友等。如甘州分局长安国土资源所原所长闫作鹏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土地征地补偿款、收受财物案件。

  2.作风不实,服务意识谈薄。一些基层站所干部为儿子操办“留头宴”,宴请管理服务对象,违规收取礼金案件。

  二、发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分析

 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客观方面进行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个几方面:

  1.两个责任落实不够。部分基层单位党委、党组织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履职不到位,对下属单位,特别是基层站所、村、社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够,监督不力,缺乏严格的管控制度和追责问责机制,不愿意处理干部,怕得罪人,导致压力层层递减和辖区内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有的怕“一票否决”,存在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问题。基层纪委办案人员能力素质参差不齐,执纪监督和办案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

  2.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不少犯错误的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基层干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放松了对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宗旨观念不强,群众意识淡薄,个人主义思想严重,没有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观念;少数党员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无视《准则》 《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等规定要求,抵制不住各种诱惑,贪婪钱财,存有侥幸心理,最终受到党纪法纪惩处。

  3.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一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对权力有力监督和制约,缺乏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存在上级组织疏于监督,同级或下级不愿监督,群众无法实施监督的问题,忽视事前事中监督,过多依赖事后监督查处,造成党员干部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如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未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不到保障,逃避群众监督。

 4.监督合力不够到位。大多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在基层,逐渐呈现出方式隐蔽化、手段多样化、人员基层化、被监督人员防范意识增强等特点,导致监督检查处理难度增大。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体系不完善,监督检查方式单一,监督检查工作合力尚未形成,严格追责问责机制执行不到位,导致监管不力甚至监管缺失,警示震慑效果不明显。有些被侵害群众往往处于弱势群体,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敢怒不敢言,或者出于自己非直接利益受损者或怕打击报复,心存顾忌,觉得没有必要去“惹事生非”,不敢监督、不去监督。

  三、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的对策建议

  1.以落实主体责任为关键,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深入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强化各级党委(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明确责任对象、具体内容,抓好责任分解和职责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把责任延伸到基层单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完善问责追责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管辖范围内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坚决防止在问责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增强问责追责的刚性。

  2.以加强监督检查为重点,切实纠正不正之风。要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坚决纠正部分单位部门及党员干部存在的庸懒散慢、执法不公、三乱等问题。要围绕落实中

 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监督检查力度;要坚持明察暗访常态化,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着力纠正“四风”问题。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在小康住宅楼建设、玉米制种、农村“三资”管理、扶贫资金、惠农资金及土地征收流转、教育收费、保障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工作中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通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报告

  根据 X 纪【20xx】9 号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科党政能严格按照文件部署的时间节点,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传达文件精神,2018 年 4 月 4 日召开支委会研究部署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于 4 月 10 日对我科公开,三重一大等问题进行了了专项自查,通过自查发现在三重一大问题上存在:

 (1)三重一大记录内容单一。(2)签字不规范不及时,有补签情况。针对这两个问题支部汇同科行政制定整改措施如下:规范记录,按规定事项记录,确保记录全面。加强签字规范的监督,做到及时签字,杜绝补签情况。

  二、将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同矿党委开展的自查自纠工作相结合,相互对照,查找问题进行整治,并于 4月 19 日上报自查自纠查找的问题,此类问题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

 腐败问题具有高度重合,共查出问题五个方面的问题:1、大宗物资的采购上有个别次数的采购存在向非个人采购农产品时使用现金结算的现象,违反国家《现金管理条例》中超过现金起点用转账支付的相关规定情况。2、辅料的采购(白糖、醋等)多为定点商家,索取正规发票较少。3、个别基础账目凭证手续不全。4、小商店未独立核算。5、厂务公开内容有欠完整(干部考勤公开缺项)针对这五个方面的问题整改措施如下:(1)加强大宗物质的采购现金支付管理,严格遵守现金起付点规定。(2)对辅料的采购特别是批量采购,(3)尽可能选择能提供正规税务发票的商家(4)按规定程序索要正规税务发票。

  (5)严格遵守会计账目管理规定,确保手续齐全,记录规范。(6)小商店经营将独立建账核算,便于监督。(7)对厂务公开内容及时补正,保证事项完整。

  三、对照十个方面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对重点问题进行督促和监督,我科两个科级干部子女本年度计划结婚事宜均按上级纪委要求进行了申报,支部同时要求在举办婚庆喜宴前再度向上级纪委上报情况以便加强监督。同时对职工关注的考勤,材料管理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结合我科实际制定了生活服务科请销假制度,对材料管理进行专项的检查发现的月清月结滞后的问题进行了监督整改。

  四、制度机制建立完善情况,针对查出的问题首先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改保留了《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和验收卫生管理制度》、《生活服务科民主管理科务公开制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食堂会计岗位责任制》修订完善制度两项《生活服务科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办

 法》、《职工食堂大宗食品采购会签制度》从而不仅从制度上构建了不能腐的机制而且对不正之风形成了制度的制约。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通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报告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要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基层党员干部违纪问题逐渐减少,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仍时有发生”的现状,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纪委重点针对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发展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题调研,力求精准把握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新变化新趋势,找准工作主攻方向和着力点,为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具体表现

  侵害群众利益方面。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反映最为突出的是违规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特别是违规发包集体土地问题。在民生资金领域中,群众对民生政策信息不公开和违规审批发放低保、医保等资金问题反映强烈。在扶贫领域中,群众反映多集中在扶贫工作中截留挪用资金、谋取不正当利益和对象精准识别及扶贫项目建设验收中弄虚作假等方面。在惠农领域中,群众对优亲厚友以权谋私问题反映最多,对截留挪用惠农资金、编造虚假材料骗取惠农资金和办理过程中吃拿卡要三类问题反映也比较集中。

  破坏发展环境方面。一是行政执法方面。其中,反映最突出的是违规执法、执法不严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行政审批部门吃拿卡要;

 一些执法部门滥用自由裁量权给企业发展设置重重障碍;一些基层税费部门弹性收取税费,存在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搭车收费现象。二是社区服务领域。群众反映便民利民服务不到位问题最多,其次信息公开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和服务管理中吃拿卡要问题,再次是贪污侵占集体财物和补助资金问题。三是公共服务行业。一些公共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群众态度生硬,群众反映耍特权问题最为强烈,对不遵守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规定的服务不到位问题反映排在其次。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产生原因

  基层干部缺乏纪律和廉洁意识。基层干部整体上呈现年龄老化、学习意识不强、法纪意识淡薄等特点。一些基层干部认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四风”约束的是领导干部,与自己关系不大;一些基层干部把公权当私器,要么运用手中的权力收买人心,要么怕得罪人,办事不能处以公心。

  基层权力制度约束不到位: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一些村官自认为是村里一把手,把集体议事规则当儿戏,把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当摆设。有的对制度执行不严格,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忽略或者搞变通,使制度沦为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

  基层监督监管力度不够。有些乡镇存在重发展稳定、轻监督管理的思想,过多考虑抓发展保稳定、只要村里不出事就不过多干预。纪检组织大多只设置到乡镇一级,且乡镇纪委人员少、能力弱,监督显得力不从心。

 基层干部存在心态失衡现象。基层干部待遇较差,影响其工作心态和对自身的发展预期,有的认为只要不被免职,能不能干出业绩、群众是否满意无关紧要。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治理措施

  重“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两个责任”专题报告、述责述廉、常态考核、社会评价等制度,完善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公开曝光机制,对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进行全程留痕监控、动态管理评价。坚持“一案双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群众反映依然强烈,或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基层党委和纪委(纪检组),严肃问责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重“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以优秀基层干部的先进事例引领风尚,用身边的反面案例告诫警示,督促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建立健全对基层党员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及时红脸出汗,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重“整治”,解决突出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监督举报平台,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抓好重点领域的监督执纪,着力解决好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违规审批发放低保、落实惠农政策优亲厚友、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重“建制”,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从基层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入手,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权力边界和责任归属。创新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模式和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健

 全对扶贫惠农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同时,完善基层干部关心关爱机制,有效提高基层干部待遇,更多从边远地区、基层一线锻炼选拔干部,为基层干部创造良好成长环境。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报告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听党话、顺民意、懂规矩、守底线、敢担当、促发展”的从严管党治党工作主线,为着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根据省、市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场推进会精神及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一、锁定一个目标,树牢为民宗旨

 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督促基层党组织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严字当头、抓早抓小、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集中利用三个月时间,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群众获得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健全防范基层“微腐败”的长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厚植党的执政基础,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打造成昆高速大驿站,打造旅游新兴地,建设成都平原全面小康先行区”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紧盯三个关键,解决突出问题

 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和关键点,从干部队伍、重点领域、组织建设等方面着手,动真逗硬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教育引导与纪律约束并重、深挖细查与跟踪督办并举、制度建设与常态长效并进。

 (一)强化干部思想教育。紧紧盯住与群众接触最多、利益关联度最大的基层干部、基层执法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人员,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纪律约束。

 1.开展警示教育。在基层干部、基层执法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人员中开展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解决法治意识不强、纪律意识淡薄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2.加强教育培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组织参加“让阳光照亮心田”系列讲座,开展县级机关、乡(镇)和村(社区)党员干部专题培训,解决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不牢、为民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3.开展大讨论活动。紧扣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聚焦发展振兴、脱贫攻坚、打造成昆高速大驿站、打造旅游新兴地、建设成都平原全面小康先行区目标,深入开展“发展振兴为了谁,发展振兴依靠谁”“抓落实之

 我见,抓落实之我干”两个大讨论活动,解决固步自封、小进即满、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二)强化重点领域整治。紧紧盯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起新一轮攻势,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维护群众切身权益。

 1.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拳整治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方针走偏走样、弄虚作假,对待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领导重要批示不力、推诿拖沓,承办事项久拖不决、决而不行、行而无果,做表面文章,摆花架子;基层干部不认真研究群众诉求,不主动化解矛盾,能推就推、能拖就拖,遇到问题绕弯走,以及优亲厚友、与民争利、横行乡里、欺压群众等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2.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拳整治农村集体收入不及时足额入账,公款私存、坐收坐支、虚报冒领、白条入库、接待费入账、贪污集体资金;私下低价处置、违规出租村集体资产;村集体土地、山林、水面承

 包费不入账,违法出售集体建设用地。严肃纠正和查处村(居)务公开中该公开事项未公开、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全、公开时限不够、公开内容不清楚甚至假公开、乱公开、搞暗箱操作,侵害群众知情权等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

 3.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拳整治扶贫领域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资金;扶贫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雁过拔毛;脱贫攻坚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和参与扶贫等涉农工程建设问题。

 牵头单位:县扶贫移民局、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开展环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纠正和查处违法排污、省环保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群众投诉办理不及时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三)健全长效制度机制。紧紧盯住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对象和关键环节,清理完善基层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常态长效机制。

 1.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围绕解决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居)务公开、干部作风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修订完善和研究制定一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下大力气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实施“磁铁工程”,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吸引力、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行村(社区)后备干部储备计划,大力培养选拔村(社区)后备干部。配齐配强村(社区)“第一书记”。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健全完善科学的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和基层民主治理体系,加大绩效考核奖惩力度。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

 3.弘扬社会新风正气。以“四好村”创建为载体,加强家风、村风、乡风建设,完善村规民约、文明公约等相关制度。注重发挥党员、乡贤等农村关键人物的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感恩奋进活动,激发内生动力。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

 三、实施六个一批行动,确保整治成效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整治成效。

 (一)蹲点调研一批滞后乡村。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广泛收集梳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分层分类限时解决。县纪委要对信访举报量大、重复访越级访较多、群众满意度低的乡(镇)实地蹲点调研,分析解剖原因,压实基层党委、纪委责任。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二)追踪问效一批群众诉求。开展“群众诉求追踪问效”活动,选择一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督促主责部门履职尽责。纪检监察组织要对解决群众诉求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和主责部门,及时约谈提醒、严肃追责问责。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委群工局、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三)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县纪委和县委群工局要下沉一级,筛选一批实名举报、重复举报、指向具体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通过交办、督办等方式,进行集中查办,做到严查快结不放纵,确保查处到位、问责到位。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各乡(镇)

 (四)抽查评议一批查否线索。县纪委要抽查一批乡(镇)纪委查否的问题线索,对处置方式、办理流程、核查取证、案件审理等环节进行集体评议,着力解决基层“化案放水”问题。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五)“一案双查”一批失责干部。筛查确定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以及存在问题不报告、不查处或查处不力的县级部门和乡(镇),启动“一案双查”,严格问责追责。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六)通报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县纪委每月通报一批典型案件、问责案件。对今年查处的、违纪行为发生在 2016年 1 月 1 日后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四、时间安排

 从 2017 年 6 月起,利用 3 个月左右时间,分安排部署、问题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集中开展专项行动。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各乡(镇)、

 县级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问题整治阶段(7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对梳理掌握的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问题,以及专项整治行动中新发现的问题,逐个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台账,集中进行整改和查处。

 (三)巩固提升阶段(9 月 1 日至 9 月 20 日)。总结梳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迅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找准职责定位,建立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联系点,加强督促指导,坚持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县级牵头单位于 7 月 5 日前向县纪委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9 月 15 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专项整治中形成的制度成果。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以下四项机制:一是重点督办机制。县纪委要对各乡镇、部门收集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对查处不力、整改不到位的严

 肃问责。二是定期研判机制。各工作组每半月召开一次碰头会,梳理工作数据,总结工作成效,安排下一步工作,形成工作组会议纪要;领导小组每半月召开一次联席会,听取各工作组工作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分析研判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对策措施,形成领导小组会议纪要。三是台账管理机制。对问题线索和查处情况实行台账管理,各乡(镇)纪委和各部门纪检组对问题线索要严格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和予以了结四种方式办理,建立案件查办台账。各乡镇、牵头单位于 2017 年 7 月 15 日前将收集的问题台账(附件 2)报县纪委,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县纪委移送。四是汇总报告机制。整治工作期间,各乡(镇)、县级牵头单位每月 20 日前报送《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统计表》(附件 3)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表》(附件 4)。

 (三)加强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要制定专项行动宣传方案。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采取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加大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既宣传政策精神,也宣传工作成效,既报道正面事迹,也曝光反面典型。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在农村院坝、社区广场,召开清退违纪款物现场会,进一步扩大知晓度和影响力。

 (四)统筹协调推进。将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与巡察、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

 作有机结合,理顺工作关系,发挥协调优势,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经常开展检查,确保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我县全面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五)强化考核问责。县委、县政府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作为各乡(镇)党委、部门党组(党委)年终党建工作述职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激励;对履职不到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力,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违纪违规问题,基层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遏制,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问题突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较低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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