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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禁令方案(12篇)

时间:2022-11-20 19:35:05 来源:网友投稿

营商环境禁令方案(12篇)营商环境禁令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营商环境提升年”安排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按照县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营商环境禁令方案(12篇),供大家参考。

营商环境禁令方案(12篇)

篇一:营商环境禁令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营商环境提升年”安排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X县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函〔X〕15号)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就扎实开展全镇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市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和全镇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的安排部署,围绕打造一流营商发展环境,以滴水穿石、久久为功、精准严实的韧劲和定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效能建设,创新服务手段,提升办事效率,严格责任追究,集中整治营商环境、项目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打造对外招商引资“洼地”和项目建设“高地”,切实为加快“六镇”建设营造一流营商发展环境。二、整治目标牢固树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形象使者”理念,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重点项目建设主题年”活动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产业园区项目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广大干部为基层、群众和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全力打造审批最快、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六最”营商发展环境,进一步开创全镇经济社会追赶超越发展新格局。

  三、整治重点1.政策落实方面。重点整治对中央和省、市、县、镇支持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的问题。全力推动市上印发的《促进全市产业园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X发〔X〕9号)、《X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X发〔X〕10号)、《X市市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实行分类授权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X发〔X〕11号)、《X市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公职人员行为的“十条禁令”》(X办发〔X〕45号),以及县上出台的《X县县域工业集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X政发〔X〕63号)、《X县加强县级行政服务能力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X办发〔X〕53号)、《X县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公职人员行为的“十二条禁令”》(X办发〔X〕8号)等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2.项目落地方面。重点整治当前项目建设过程中前期审批效率低、招投标不规范、项目责任部门推进不力、项目建设环境保障不力、资金拨付滞后、监督验收走过场,以及项目报建规费征收管理中落实政策不到位和乱收费等问题。着重通过对照项目落地建设各环节重点工作,逐项研究制定易操作、有实效、管长远的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机制,列出工作清单,建立项目台账,实行“挂图作战”,精准施策、对症下药,全力确保项目落地建设工作高效有序推进。3.企业运营方面。重点整治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敷衍应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滥用行政力、欺行霸市、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问题。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认真对照“百人百企”包抓活动要求,坚持一企一策、分类指导、重点扶持,及时研判分析经济形

  势、企业运行状况,帮扶企业把脉会诊,理顺发展思路,协调解决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激发企业投资发展活力,不断为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注入动力。

  4.政务服务方面。重点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办事过程不够透明、不按流程标准办事等问题,以及跨部门、上下协调方面问题。自觉对照“放管服”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从严贯彻执行“最多跑一次”、“一枚印章管审批”等行政效能提升工程,大力度压减审批事项、精简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综合施策打好解决重审批、轻服务组合拳,全力以优质政务服务打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5.难点突破方面。重点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不履约,以及市场主体对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结合开展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要求,围绕提高服务效率、提升素质能力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突出重点、细查深剖,精准发力、整改提升,着力汇聚社会各界亲商尊商、优商安商、聚商兴商的强大正能量。

  四、方法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X月X日—X月X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迅速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为主题的大讨论,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举措,在讨论交流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二)自检自查阶段(X月X日—X月X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聚焦整治内容,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近年来本辖区本系统营商环境、项目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通过设立问卷调查、组织民营企业家召开座谈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征集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实行台账管理,挂牌办理。

  (三)集中整治阶段(X月X日—X月X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专项整治方案及自检自查情况,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对企业反映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具体问题,要采取领导分包、限时办结等方式加以解决。

  (四)督导检查阶段(X月X日—X月X日)。镇纪委将不定期组织对各村、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全镇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五)总结巩固阶段(X月X日—X月X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认真开展“回头看”、再整治,着力推动建立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

篇二:营商环境禁令方案

  XX市2021年迎接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总体要求,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升,加速推动营商环境建设持续向好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一)目标任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打造XX都市圈稳定公平可及的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客观准确反映我市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二)基本原则1.坚持对标一流。立足XX市实际,学习借鉴国省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创新实践,查找不足、补齐短板,全面优化我市营商环境。2.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在创新创业过程中最关注的法治、成本、便利化等问题,把疏通制度瓶颈和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作为突破口,靶向攻坚、精准施策、改革突破。3.坚持协同推进。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协同推

  进机制,推动各市级部门、各县(区)进一步落实责任和强化业务协同,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作的合力攻坚局面。

  二、工作要求(一)明确任务,落实部门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各自责任,吃透指标含义、掌握评价方法;要对标省内先进地区,务实推进各项重点举措;要对各项工作实行动态跟踪,确保到2021年底实现一流营商环境创建提档升位。各一级指标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责任和指标统筹责任,常态化分析研判指标迎评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工作机制,组织研究最新测评体系,及时发现整改迎评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二)加强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市营商办发挥统筹作用,协调解决迎评工作中一级指标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遇到的实际问题。一级指标牵头单位要主动发挥牵头作用,对责任单位做好指标解读、业务培训和专业指导,确保客观、准确、完整反映指标工作推进情况和成效。责任单位要围绕涉及的具体指标工作,积极主动配合牵头指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总结、政策梳理及信息整理填报,按要求提交本部门主责指标或辅责指标相关的工作情况总结。(三)以评促优,制定整改计划。市营商办对营商环境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分类研究和交办。对短期内能改进的,交办一级指标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立即加以整改落实;对需要时间整改的,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制定行动计划加

  快提升;对需要市委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应认真研究和提出工作方案,按程序提交研究和推动问题解决。

  三、保障措施(一)健全工作机制。市营商办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将各指标评价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个人。各一级指标牵头单位要参考建立完善迎评工作机制,加强对具体经办人员的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牵头单位对指标的填报、核验、整改等工作全面负责。各指标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围绕平台、政策、案例、企业四个关键重点,加强向省直部门沟通汇报,积极推送我市亮点特色工作和典型案例;要持续推动业务数据资料按标准录入省级相关平台,强化数据治理;要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并及时对外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落实;要常态化做好案例归集工作,监督政策落地执行;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鼓励、支持、引导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有序参与营商环境建设。(二)加强督查考核。依托《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章制度,将营商环境评价结果纳入市级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对工作不落实、指标工作不主动不配合,导致没有客观准确反映我市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以及严重损害营商环境建设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三)做好典型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先进经验、创新实践,协同宣传部门建立

  长效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平台作用,利用好政府(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平台开展营商环境宣传活动,要持续对标先进、深化改革、以点带面,将营商环境宣传工作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篇三:营商环境禁令方案

  【工作心得体会】在家填报好信息,到业务大厅就可自助打票;办理营业执照,从以前的20天缩短为20分钟……1月28日,象州县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新闻发布会,并邀请媒体记者走进政务效劳中心,实地了解该县优化营商环境所取得的实效。统计数据显示,该县政务效劳中心2018年总办件量24.88万件,是2021年办件量的30倍。“本来以为办理登记需要十几天,没想到一天就办好了。〞日前,象州县怡养园养老效劳负责人冯先生到象州政务效劳中心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实现“只跑一次〞,如此效率让他不由竖起大拇指。在业务大厅,市民在发票代开自助终端机上轻轻操作,即可完成自助打票业务,免去了排队等候之苦。而在工商办证窗口,营业执照办理更是当天办好,群众纷纷点赞这一“加速度〞带来的便利。2018年以来,象州工业开展捷报频传。成绩的背后,是该县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聚焦制约企业开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减证便民〞“一事通办〞改革,全力为企业“松绑〞,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开展作出的不懈努力。象州县新的政务效劳中心2018年1月10日启用以来,共进驻35个单位,工作人员160多人,设置105个办事窗口,进驻审批效劳事项953项,实现行政审批“三集中〞,目前月办件量达2.26万件。“我们根据自治区、来宾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创新体制机制,重点解决人民群众、企业反映突出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通过实施‘八个优化’,实现‘三个明显’提升。〞象州县副县长黄新秋介绍。据了解,该县对39个政府职能部门的953项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优化简化,共优化政务效劳事项354项,取消压缩153项材料,提速率84%。截至2018年底,全县政务效劳事项954项,网上办事事项900件,达94%。在优化办事流程方面,全县各职能部门在7大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效劳事项中,认真梳理“一事通办〞清单,包括“一次性告知〞“一次不用跑〞“最多跑一次〞,录入依申请行政权力总事项有953项,实现99.16%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效劳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超额完成了自治区和来宾市的目标任务。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营商环境提升年〞安排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X县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工程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函〔X〕15号)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就扎实开展全镇优化营商环境保

  障工程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市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和全镇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的安排部署,

  围绕打造一流营商开展环境,以滴水穿石、久久为功、精准严实的韧劲和定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效能建设,创新效劳手段,提升办事效率,严格责任追究,集中整治营商环境、工程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打造对外招商引资“洼地〞和工程建设“高地〞,切实为加快“六镇〞建设营造一流营商开展环境。

  二、整治目标牢固树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形象使者〞理念,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重点工程建设主题年〞活动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各类市场主体和广阔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产业园区工程承载能力和效劳水平明显提升,广阔干部为基层、群众和企业主动效劳的意识明显增强,全力打造审批最快、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效劳最好“六最〞营商开展环境,进一步开创全镇经济社会追赶超越开展新格局。三、整治重点1.政策落实方面。重点整治对中央和省、市、县、镇支持扶持企业开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的问题。全力推动市上印发的?促进全市产业园区创新开展的实施意见?(X发〔X〕9号)、?X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X发〔X〕10号)、?X市市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实行分类授权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X发〔X〕11号)、?X市优化营商环境标准公职人员行为的“十条禁令〞?(X办发〔X〕45号),以及县上出台的?X县县域工业集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X政发〔X〕63号)、?X县加强县级行政效劳能力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X办发〔X〕53号)、?X县优化营商环境标准公职人员行为的“十二条禁令〞?(X办发〔X〕8号)等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2.工程落地方面。重点整治当前工程建设过程中前期审批效率低、招投标不标准、工程责任部门推进不力、工程建设环境保障不力、资金拨付滞后、监督验收走过场,以及工程报建规费征收管理中落实政策不到位和乱收费等问题。着重通过对照工程落地建设各环节重点工作,逐项研究制定易操作、有实效、管长远的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工作机制,列出工作清单,建立工程台账,实行“挂图作战〞,精准施策、对症下药,全力确保工程落地建设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3.企业运营方面。重点整治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敷衍应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滥用行政力、欺行霸市、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问题。聚焦效劳实体经济开展,认真对照“百人百企〞包抓活动要求,坚持一企一策、分类指导、重点扶持,及时研判分析经济形势、企业运行状况,帮扶企业把脉会诊,理顺开展思路,协调解决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激发企业投资开展活力,不断为县域经济快速开展注入动力。

  4.政务效劳方面。重点整治政务效劳窗口办事过程不够透明、不按流程标准办事等问题,以及跨部门、上下协调方面问题。自觉对照“放管服〞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推进“互联网+政务效劳〞新模式,从严贯彻执行“最多跑一次〞、“一枚印章管审批〞等行政效能提升工程,大力度压减审批事项、精简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综合施策打好解决重审批、轻效劳组合拳,全力以优质政务效劳打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5.难点突破方面。重点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不履约,以及市场主体对相关政务效劳、公共效劳、市场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结合开展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要求,围绕提高效劳效率、提升素质能力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突出重点、细查深剖,精准发力、整改提升,着力会聚社会各界亲商尊商、优商安商、聚商兴商的强大正能量。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干部作风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和?关于整治迎商环境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为全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切实加强政府和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全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效劳质量、效劳效率和效劳水平,全力打造质监效劳品牌,以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成效凝聚起全县质监事业开展的新动力,为助推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开展做出新的奉献。二、主要内容(一)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效劳质量严格按照?关于干部作风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关于整治迎商环境工作方案?(靖办字(2018)77号)要求,在整治干部作风、提升政务效劳、解决基层“好狠〞问题、标准执法行为等方面,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解决突出问题,提高效劳质量。

  1、整治干部作风方面,着力解决以下三方面问题。(1)工作状态方面。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事业心责任感不强,标准不高,思想松散等问题;工作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纪律松弛,在岗不在状态、在其位不谋其政,不安心工作等问题。(2)工作担当方面。遇到问题绕着走、碰到矛盾躲着走,不敢担当、不愿担当,被动应付、疲沓拖拉等问题;领导干部逃避个人责任,不表态不推进,把责任往上推。(3)工作实绩方面。工作只看不干,只喊不做,无进展、无实效等问题;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等问题。2、着力解决滥用自由裁量权,索取好处等问题。3、标准执法行为方面,着力解决执法不标准、重复执法、交叉执法、执法扰民、执法任性、多头执法等问题。(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效劳效率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机制,使全体党员、干部增强立足岗位的责任意识和争创一流的领先意识,标准行为,转变作风,效劳群众,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提高效劳效率。1.推行权责清单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不断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2.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对咨询和办理质监业务事项的企业和社会群众,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书面告知所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和所需的全部资料。3.推行限时办结制。编制各项质监业务办理流程图和时间表,缩短办理时限,检验检测、执法办案等相关业务要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办结率到达95%。“双随机、一公开〞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运行体系,优化检查实施细那么,合理确定检查频次,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5.推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履职的监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而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耽误基层群众办事甚至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三)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效劳水平制定完善7项效劳措施,重点为全县招商引资、工程建设和各类企业提供技术保障,做到事前介入、事中效劳、事后跟踪,表达效劳的主动性、连续性和全面性,提高效劳水平。(1)为招商引资和新上工程的企业提供网上标准查询效劳,帮助企业起草产品标准,做好标准自我声明网上公开工作,提高产品标准的整体水平。(2)为企业特种设备招投标提供咨询效劳,合理化建议。

  (3)积极向企业宣传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主动为企业培训质量和标准化管理人员、产品检验人员、计量检测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

  (4)帮助企业完善计量器具分类工作,对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免收任何费用。及时出具检定证书,对不能检定的工程主动帮助企业联系提供有能力的检测机构,满足企业生产需求。

  (5)引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和地理标志使用,积极争创省名牌产品,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企业申报中遇到的难题,积极与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沟通,及时帮助企业解决。

  (6)完善“12365〞、96333投诉举报系统,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危害群众健康平安的制假案件,做到“投诉有人管,举报有人查,查办假冒伪劣案件不过夜〞。

  (7)进入企业效劳,不用企业车接车送,不接受企业的吃请和任何礼物馈赠。三、组织领导成立由张旭东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落实和催促检查。四、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股室所要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精神上来,凝心聚力,提高政治站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将全面提升营商环境落到实处。(二)重拳出击,真打实查。质检所、各股室要按照要求,围绕加强作风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的主要内容,开展“四查四看〞,即查效劳意识,看是否存在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对基层和群众敷衍塞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查履职尽责,看是否存在职责不清、知行不一,工作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查办事效能,看是否存在程序复杂、环节繁多,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公开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查行为标准,看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拿原那么做交易、不给好处不办事、收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三)加强配合,分工协作。质检所,各股室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四)严肃纪律,狠抓落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宣传纪律、保密纪律,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程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注重整改实效,确保整治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篇四:营商环境禁令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禁令优化营商环境

  工作简报

  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禁令一、严禁无视纪律规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准消极抵触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制度规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准作出违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无法落实或者超出本级职权职能范围的政策承诺;不准虚假承诺或言而无信,对已出台的符合规定的政策和作出的承诺要积极兑现。二、严禁擅设审批门槛、擅增审批事项、拖延审批时限。不准实施或变相实施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已明令取消的审批与验收事项;不准擅自设立或变相增加许可、审批、监管、验收事项及延长审批与验收时间;不准随意增设前置条件、提高准入门槛,违规要求服务对象提供超范围证明材料等;对已划转行政服务中心或政务大厅的审批事项,不准“体外循环”。三、严禁排斥外来投资者、限制外来商品服务、扰乱经营秩序。不准禁止、限制外地企业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投资核准、政府扶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不准以不

  平等甚至排斥性待遇对待外来投资者;不准以强行断水断电、堵门堵路等手段干扰企业正常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严禁滥用行政权力、超越权限、违反程序执法。进入企业检查不准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准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实行强制措施、检查措施或执行措施;不准随意执法、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徇私枉法和执法犯法。五、严禁推销指定商品、强制推行服务、摊派捐赠捐献。不准强行向企业或个人推销产品和指定经销商;不准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为其他经济组织的金融借款提供担保,或者以企业名义借款给其他经济组织;不准向企业摊派以及强制企业捐赠捐献、参加商业保险;不准强令企业或个人参加规定之外的会议、培训、研讨会、论坛、庆典、考核、表彰、评比达标等活动;不准强制企业或个人参加学会、协会、研究会,并借此收取服务费用。六、严禁违规收费罚款、借用占用资产、增加企业负担。不准在执法过程中滥用自由裁量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搭车收费,强买强卖;不准以罚代管;不准违规私借企业车辆、借用企业资金以及无偿占用企业财物;不准占用依法应当划拨给企业的拨款以及依法应当退还企业的税金、收费、政府性基金和补助资金等;不准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对企业乱收费,变相增加企业负担。

  七、严禁为官不为、态度冷漠、刁难服务对象。不准对服务对象态度蛮横粗暴、故意刁难;不准在为服务对象办理业务时推三阻四、压扣材料;不准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准无端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不准消极对待办事群众,出现“脸好看、事难办”问题;不准违反“最多跑一次”、领办代办并联审批等相关行政服务规定。八、严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娱乐健身等服务。不准以任何形式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准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准借调研、检查或协调工作等名义违规在企业内部食堂接受宴请;不准出入私人会所,接受“一桌餐”吃请。九、严禁利用职务影响插手工程、干预经济活动。不准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准限制或变相限制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私利。十、严禁违规执法、多头执法和重复检查。不准借执法检查故意刁难被检查企业和单位;不准对企业举报、投诉行为进行打击报复;不准违反行政程序擅自查封扣押物品;不准对企业多次重复检查或同一事项多头检查。

  十一、严禁向服务对象索取好处、收受贿赂。不准吃拿卡要,搞雁过拔毛;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用为名占用服务对象的资产和财物;不准违规在企业兼职,领取报酬,报销各种费用;不准以检查、服务为名,暗示、授意、胁迫服务对象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不准向服务对象索要赞助;不准要求服务对象无偿或者廉价提供劳务。十二、严禁包庇纵容各类欺行霸市、破坏营商环境、“村霸”“沙霸”等侵害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上述“十二条禁令”,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检查,对违反“十二条禁令”的单位和个人,纪检监察机关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决定》、《汉中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县委“三项机制”等规定严肃处理。对于顶风违纪、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实施“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篇五:营商环境禁令方案

  市场监督局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结合职责,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围绕基础建设和执行协同、创新提升影响力、营商环境协同力、营商环境影响力4个维度,加强基础建设、强化工作执行、推动任务协同、工作创新方面,聚焦市场和企业反映猛烈的突出问题,建立科学合理、指向明确的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推动监管领域改革不断深化,使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二、主要任务及分工依据《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任务分工,任务包括4个维度、12个一级指标、28个二级指标。(一)基础建设和执行协同1、加强基础建设(1)制定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并在部门网站公开。考评内容及标准:制定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并公开。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2)指定专人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考评内容及标准:配备营商环境建设联络员,如有变更须准时报备。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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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落实重点工作任务。考评内容及标准:围绕《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确定的重点内容及年度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4)行业禁令制定。考评内容及标准:具有行政管理、执法和服务职能的部门应制定规章制度和行业禁令等文件。责任部门: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分别负责(5)机关作风建设。考评内容及标准:准时发觉在机关作风、工作纪律、办事效率和窗口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马上整改。责任部门:机关党委(6)落实相关制度。考评内容及标准:落实警示、通报、告诫制度责任部门:机关党委2、强化工作执行(7)完成省标任务。考评内容及标准:在省对我市评价中,所负责的各项二指标的评价排序。(涉及2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学问产权工作)责任部门:信息网络分局、学问产权科(8)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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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评内容及标准:推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策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亮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做好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工作等方面的工作。

  责任处室:办公室(9)数据共享。考评内容及标准:完成本部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责任处室:信息中心、法规科(10)信用联合奖惩。考评内容及标准:制定标准化的行业信用承诺书并公开,准时共享和公开行政惩罚“双公示”信息。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信息分局3、推动任务协同。(11)通报工作进展。考评内容及标准: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重点工作任务推动落实状况报软环境建设办公室。责任处室:办公室(12)落实交办、督办事项。考评内容及标准:对省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交办、督办事项及明察暗访结论意见准时办理、报结。对投诉查实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追究。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二)创新提升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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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工作创新(13)学习复制推广先进阅历做法。考评内容及标准:学习复制推广国务院大督查发觉的部分涉及“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的典型阅历做法。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牵头,相关科室分别负责(14)争辩“一招鲜”工作举措。考评内容及标准:突出特点特色,争辩“一招鲜”改革举措。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5、上级确定(15)通报表扬。考评内容及标准:被党中心、国务院通报表扬。责任处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6、获得推广(16)媒体宣扬。考评内容及标准:相关阅历做法被国家级、省直媒体宣扬报道。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17)简报刊发。考评内容及标准: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信息,被省软环境办接受,编写专报。责任部门:办公室(18)全省推广。考评内容及标准:在全省软环境建设相关会议上作阅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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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部门:办公室(三)营商环境协同力7、创新监管(19)明确任务要求。考评内容及标准: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任务明确、方法举措着实、责任时限清楚。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20)落实相关制度。考评内容及标准:年度内至少发出以此软环境建设工作警示责任部门:消费投诉中心(21)投诉举报受理。考评内容及标准:没有企业和群众软环境方面来电、来信(含网络)、来访受理处理记录的;因没有准时妥当处理投诉举报,发生集体上访大事的责任部门:消费投诉中心(22)通报工作进展。考评内容及标准: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重点工作任务推动落实状况报软环境建设办公室。责任部门:办公室8、信用建设(23)落实交办督办事项。考评内容及标准:对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交办、督办事项及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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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访结论意见准时办理、报结;事实没有查清、订正处理不到位、上报状况不实;对投诉查实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应予以追究而未进行责任追究的。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督查室(24)推动《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考评内容及标准:组织开展《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宣扬、贯彻工作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四)营商环境影响力9、创新监管(25)通报表扬。考评内容及标准:被党中心、国务院通报表扬的;被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的。责任处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6、获得推广(26)媒体宣扬。考评内容及标准:相关阅历做法被国家级、省直媒体宣扬报道。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27)简报刊发。考评内容及标准: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信息,被省软环境办接受,编写专报。责任部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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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全省推广。考评内容及标准:相关阅历做法在全省推广。责任部门:办公室三、组织保障(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工作,局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将考核评价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乐观推动工作有序开展。(二)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立足职能职责,认真争辩细化指标体系中的工作任务,了解把握工作中的差距与不足,实行措施做好修改、弥补和提升工作。(三)定期对考核评价工作进行督查,针对考评指标,依据任务分工逐项进行自我评价。办公室将定期调度营商环境工作进展状况,每季度末向局领导汇报并报省软环境办。

篇六:营商环境禁令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禁令

  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禁令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

  商环境,近日,我县出台行政执法人员十二条禁令,通过加强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监督管理,以负面清单的形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剑指以权谋私以罚代管变相收费等损害营商环境的作风顽疾。以下是本店分享的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禁令,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禁令

  一严禁无视纪律规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准消极抵触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制度规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准作出违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无法落实或者超出本级职权职能范围的政策承诺不准虚假承诺或言而无信,对已出台的符合规定的政策和作出的承诺要积极兑现。二严禁擅设审批门槛擅增审批事项拖延审批时限。不准实施或变相实施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已明令取消的审批与验收事项不准擅自设立或变相增加许可审批监管验收事项及延长审批与验收时间不准随意增设前置条件提高准入门槛,违规要求服务对象提供超范围证明材料等对已划转行政服务中心或政务大厅的审批事项,不准体外循环。三严禁排斥外来投资者限制外来商品服务扰乱经营秩序。不准禁止限制外地企业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投资核准政府扶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不准以不平等甚至排斥性待遇对待外来投资者不准以强行断水断电堵门堵路等手段干扰企业正常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四严禁滥用行政权力超越权限违反程序执法。进入企业检查不准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准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实行强制措施检查措施或执行措施不准随意执法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徇私枉法和执法犯法。五严禁推销指定商品强制推行服务摊派捐赠捐献。不准强行向企业或个人推销产品和指定经销商不准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为其他经济组织的金融借款提供担保,或者以企业名义借款给其他经济组织不准向企业摊派以及强制企业捐赠捐献参加商业保险不准强令企业或个人参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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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外的会议培训研讨会论坛庆典考核表彰评比达标等活动不准强制企业或个人参加学会协会研究会,并借此收取服务费用。

  六严禁违规收费罚款借用占用资产增加企业负担。不准在执法过程中滥用自由裁量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搭车收费,强买强卖不准以罚代管不准违规私借企业车辆借用企业资金以及无偿占用企业财物不准占用依法应当划拨给企业的拨款以及依法应当退还企业的税金收费政府性基金和补助资金等不准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对企业乱收费,变相增加企业负担。七严禁为官不为态度冷漠刁难服务对象。不准对服务对象态度蛮横粗暴故意刁难不准在为服务对象办理业务时推三阻四压扣材料不准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准无端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不准消极对待办事群众,出现脸好看事难办问题不准违反最多跑一次领办代办并联审批等相关行政服务规定。八严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娱乐健身等服务。不准以任何形式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准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准借调研检查或协调工作等名义违规在企业内部食堂接受宴请不准出入私人会所,接受一桌餐吃请。九严禁利用职务影响插手工程干预经济活动。不准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准限制或变相限制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私利。十严禁违规执法多头执法和重复检查。不准借执法检查故意刁难被检查企业和单位不准对企业举报投诉行为进行打击报复不准违反行政程序擅自查封扣押物品不准对企业多次重复检查或同一事项多头检查。十一严禁向服务对象索取好处收受贿赂。不准吃拿卡要,搞雁过拔毛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用为名占用服务对象的资产和财物不准违规在企业兼职,领取报酬,报销各种费用不准以检查服务为名,暗示授意胁迫服务对象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不准向服务对象索要赞助不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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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服务对象无偿或者廉价提供劳务。十二严禁包庇纵容各类欺行霸市破坏营商环境村霸沙霸等侵害各类市场主

  体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上述十二条禁令,相关职能部门要加

  强监管和检查,对违反十二条禁令的单位和个人,纪检监察机关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决定汉中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县委三项机制等规定严肃处理。对于顶风违纪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实施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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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营商环境禁令方案

  一、严禁无视纪律规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不准消极抵触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制度规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准作出违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无法落实或者超出本级职权职能范围的政策承诺;不准虚假承诺或言而无信,对已出台的符合规定的政策和作出的承诺要积极兑现。

  二、严禁擅设审批门槛、擅增审批事项、拖延审批时限。

  不准实施或变相实施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已明令取消的审批与验收事项;不准擅自设立或变相增加许可、审批、监管、验收事项及延长审批与验收时间;不准随意增设前置条件、提高准入门槛,违规要求服务对象提供超范围证明材料等;对已划转行政服务中心或政务大厅的审批事项,不准“体外循环”。

  三、严禁排斥外来投资者、限制外来商品服务、扰乱经营秩序。

  不准禁止、限制外地企业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投资核准、政府扶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不准以不平等甚至排斥性待遇对待外来投资者;不准以强行断水断电、堵门堵路等手段干扰企业正常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严禁滥用行政权力、超越权限、违反程序执法。

  进入企业检查不准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准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实行强制措施、检查措施或执行措施;不准随意执法、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徇私枉法和执法犯法。

  五、严禁推销指定商品、强制推行服务、摊派捐赠捐献。

  不准强行向企业或个人推销产品和指定经销商;不准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为其他经济组织的金融借款提供担保,或者以企业名义借款给其他经济组织;不准向企业摊派以及强制企业捐赠捐献、参加商业保险;不准强令企业或个人参加规定之外的会议、培训、研讨会、论坛、庆典、考核、表彰、评比达标等活动;不准强制企业或个人参加学会、协会、研究会,并借此收取服务费用。

  六、严禁违规收费罚款、借用占用资产、增加企业负担。

  不准在执法过程中滥用自由裁量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搭车收费,强买强卖;不准以罚代管;不准违规私借企业车辆、借用企业资金以及无偿占用企业财物;不准占用依法应当划拨给企业的拨款以及依法应当退还企业的税金、收费、政府性基金和补助资金等;不准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对企业乱收费,变相增加企业负担。

  七、严禁为官不为、态度冷漠、刁难服务对象。

  不准对服务对象态度蛮横粗暴、故意刁难;不准在为服务对象办理业务时推三阻四、压扣材料;不准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准无端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不准消极对待办事群众,出现“脸好看、事难办”问题;不准违反“最多跑一次”、领办代办并联审批等相关行政服务规定。

  八、严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娱乐健身等服务。

  不准以任何形式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准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准借调研、检查或协调工作等名义违规在企业内部食堂接受宴请;不准出入私人会所,接受“一桌餐”吃请。

  九、严禁利用职务影响插手工程、干预经济活动。

  不准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准限制或变相限制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私利。

  十、严禁违规执法、多头执法和重复检查。

  不准借执法检查故意刁难被检查企业和单位;不准对企业举报、投诉行为进行打击报复;不准违反行政程序擅自查封扣押物品;不准对企业多次重复检查或同一事项多头检查。

  十一、严禁向服务对象索取好处、收受贿赂。

  不准吃拿卡要,搞雁过拔毛;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用为名占用服务对象的资产和财物;不准违规在企业兼职,领取报酬,报销各种费用;不准以检查、服务为名,暗示、授意、胁迫服务对象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不准向服务对象索要赞助;不准要求服务对象无偿或者廉价提供劳务。

  十二、严禁包庇纵容各类欺行霸市、破坏营商环境、“村霸”“沙霸”等侵害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上述“十二条禁令”,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检查,对违反“十二条禁令”的单位和个人,纪检监察机关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决定》、《汉中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县委“三项机制”等规定严肃处理。对于顶风违纪、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实施“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篇八:营商环境禁令方案

  营商环境整治方案范文(通用4篇)

  【篇1】营商环境整治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总体部署,助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依据《某市某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继续围绕企业、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在巩固某年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着力整治政务窗口服务质量差、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垄断性行业涉企服务水平低、政府和企业失信、中介机构服务不规范、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不畅等问题,持续激发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进一步增强城市竞争力,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新突破。

  二、整治内容

  (一)深入开展政务窗口服务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广泛开展“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活动,彻底解决政务窗口单位个别人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推绕拖”等问题,切实解决“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现象。继续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实解决办事流程不顺畅、审批要件多、办理时限长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

  (二)深入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专项整治行动。从制度建设做起,细化涉企收费清单目录,压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执行行政检查计划和备案管理制度。开展执法专项检查,

  切实解决执法人员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

  (三)深入开展垄断性服务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推动电力、热力、燃气、供水、通讯、消防等特定行业公开服务标准、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推动垄断行业改革,适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引入市场竞争,完善特许经营制度,提高行业整体管理水平。

  (四)深入开展政府和企业失信专项整治行动。逐步解决政府类投资项目不及时结算、长期拖欠工程款问题,政府招商承诺不兑现、净地不净等问题。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承诺考核问责制度,杜绝过度承诺问题。建立完善企业失信“黑名单”制度,依法惩戒企业失信行为。

  (五)深入开展中介机构服务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治中介服务事项较多、中介机构服务能力不强、中介市场不够开放、对中介机构监管不到位、行业准入门槛高等问题。

  (六)深入开展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政策落实难问题,全面梳理和评估已出台政策文件的实施效果,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切实解决政策不透明、公开不到位、执行过程繁琐等问题。认真落实国务院六项减税措施,积极推进减税降费工作,有效减轻中小企业税负压力。

  三、职责分工

  市政府成立某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调度和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兼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

  管领导兼任,小组成员由各地区、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6个专项整治行动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府办,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工作对接。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办主任兼任。

  专项整治行动组负责组织实施各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整治行动方案,确定整治内容和方式,开展专项检查,调度整治落实情况,督促解决所发现问题,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专项整治行动组组长由各牵头部门主要领导兼任。

  (一)政务窗口服务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组。牵头单位:营商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组。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营商局、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督局、编委办、人社局、审计局。

  (三)垄断性服务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组。牵头单位:发改局;责任单位:住建局、经信局、公安局。

  (四)政府和企业失信专项整治行动组。牵头单位:发改局;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室、规划国土局、经信局、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中介机构服务专项整治行动组。牵头单位:市场监督局;责任单位:营商局、发改局,市直有关部门。

  (六)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专项整治行动组。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国税局、地税局,市直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某年2月28日前)。按照本方案要求,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组织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子方案,并于2月27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报送市政府履行发文程序。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措施、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区、各部门方案制定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某年3月1日-11月30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收集的问题进行分类,并按照职责分工向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交办处理,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切实做到每个问题都有记载、每个问题都有措施、每个问题都必须整改到位。

  (三)成果总结阶段(某年12月1日-31日)。领导小组要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要认真剖析尚未解决或仍需深入解决的各类问题,梳理下一年度专项整治工作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组建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做到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二)突出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方案。各相关单位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认真梳理解决问题的举措,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做到解决一点、带动一线、影响一面。各专项整治行动组牵头单位要针对重点整治内容,制定专项整

  治行动子方案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统一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执行;各责任部门也要分别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内容具体、措施清晰、目标明确。

  【篇2】营商环境整治方案营商环境评价调查方案一、总说明(一)调查目的。为评价分析各地区营商环境,进一步简化企业办事流程、优化地区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提供决策参考。(二)调查范围。31个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主城区),及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自选的地区生产总值居中城市(直辖市自选一主城区以外区县),共计62个城市(区、县)。(三)调查内容。企业在企业开办、获得电力、获得信贷、不动产登记、用水报装、用气报装流程中,具体办事环节所涉及部门审批和相关供电、供水、供气、银行等企业服务的实际时间、办理成本和申请材料件数。(四)调查对象及填报单位。1.企业基本情况表:调查对象为参加营商环境评价调查的全部企业,填报单位为下列各表对应填报单位。

  2.企业开办情况表:调查对象为2022年12月31日24时前最新申领发票的10户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特种行业企业除外)。填报单位为区级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国税局、相关银行和在公安局备案并有刻章资质的刻章公司。

  3.获得电力情况表:调查对象为2022年12月31日24时前完成高压双电源电力供应的最新10户内资企业。填报单位为调查市供电公司。

  4.获得信贷情况表:调查对象为2022年12月31日24时前完成有抵押物贷款的最新50户新授信小微内资企业。其中中国银行调查市分行统计10户,中国工商银行调查市分行统计10户,中国建设银行调查市分行统计10户,中国农业银行调查市分行统计10户,调查市城市商业银行统计10户。填报单位为中国银行调查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调查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调查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调查市分行,调查市城市商业银行。

  5.不动产登记情况表:调查对象为2022年12月31日24时前完成服务业(包括商业)地产交易不动产登记的最新10户内资企业。填报单位为区级行政服务中心。

  6.用水报装情况表:调查对象为2022年12月31日24时前完成用水供给的最新10户内资工业企业。填报单位为调查市自来水公司。

  7.用气报装情况表:调查对象为2022年12月31日24时前完成用气供给的最新10户内资工业企业。填报单位为调查市燃气公司。

  (五)数据采集方式。

  本次调查数据采集以行政记录和企业业务记录为主,通过填写调查表形式进行。

  (六)组织实施。营商环境评价调查方案及调查表由国家统计局制定。国家统计局服务业统计司负责调查组织实施,具体包括调查方案制定、数据汇总和报告撰写,承办调查工作培训会议,以及实施过程中具体问题的沟通协调。相关省、市统计局负责本地区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七)督导检查。调查期间,国家统计局将派出督导组,对调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八)调查时间。2022年1月31日前上报数据。(九)数据上报。调查员报送填答调查表后,负责实地执行的相关省、市统计局进行数据审核,重点检查漏答、逻辑关系错误等问题。1月31日前,相关省、市统计局完成现场调查和数据上报工作。(十)有关要求。1.相关省、市统计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2.各地要做好调查对象的宣传解释工作,取得调查对象的理解和配合,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信。3.各地要严格按照调查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对实施中出现的情况及时反馈,不得擅自更改调查方案及操作手册的有关规定。

  4.各地要严格管理调查数据,妥善保存原始调查表,以备核实,不得对外发布和提供调查数据。二、调查表式

  企业基本情况表号:

  Ⅹ571表制表机关:

  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

  国统字〔2022〕4号问卷编码:□□□□□□-□□□2022年有效期至:2018年3月01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详细地址:02

篇九:营商环境禁令方案

  市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市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营委发〔2017〕3号)精神,现制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环节和突出短板,严字当头,精准发力,迅速行动。集中整治一批“庸懒散慢乱”突出问题,纵深推进一批“放管服”改革任务,精准帮扶一批重点企业项目,严厉惩戒一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高效解决一批司法不公问题,监督规范一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梳理落实一批政策欠账,扎实开展一批金融服务活动,清理盘活一批闲置土地资源,为建设国内一流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二、行动内容着力开展以下9个专项行动:(一)开展整治机关作风“庸懒散慢乱”专项行动。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查处力度,坚决破除不托人办不了事、不给钱不办事的“潜规则”,特别是将压力传导到一线,将责任落实到基层,营造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良好环境。

  (二)开展行政审批清障提效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治简政放权缺乏针对性,放权含金量不高、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着力整治事中事后监管缺乏系统性,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监管方式单一、配合协调不够等监管不到位问题;着力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混乱等问题。

  (三)开展重点企业项目精准帮扶专项行动。实行重点企业项目包扶责任制,市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采取座谈、走访、现场办公等多种形式,对招商引资、项目开工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销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各项困难、问题。

  (四)开展治乱减负专项行动。集中取消一批不合理收费项目,严肃查处一批违规收费行为,彻底清除各个行政环节的利益输送,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五)开展司法公正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权大于法、钱大于法、情大于法的现象,公平高效解决司法不公问题。

  (六)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专项行动。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依法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等违法行为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七)开展惠企政策清查专项行动。集中梳理落实现已承诺的招商项目政策以及现已签订的招商项目合同,“一对一、点对点”,逐条、逐项清理政策欠账以及合同中未履行的条款,及时兑现。

  (八)开展金融服务专项行动。组织各地区积极开展银企对接会,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金融环境,解决企业贷款门槛过高、审核手续繁琐、利息和担保负担重等问题。

  (九)开展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组织各地区抓紧建立国土资源使用情况动态数据库,实时准确掌握土地利用情况,重点清查土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盘活土地资源,解决土地利用率低问题。

  三、重点对象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所属行政部门(执法部门)、服务窗口单位、各类企业及相关单位。

  四、职责分工成立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同志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委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招商局、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市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软环境办,负责收集汇总分解问题、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同时,下设9个专项行动组,负责组织开展对应行动的专项检查、调度落实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及移交处理意见等工作,具体分工如下:(一)

  整治机关作风“庸懒散慢乱”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行政审批清障提效专项行动组:市编委办牵头,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市工商局、市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三)重点企业项目精准帮扶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治乱减负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企业治乱减负组(市工信委)负责。

  (五)司法公正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司法环境组(市委政法委)负责。

  (六)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专项行动组: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负责。

  (七)惠企政策清查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招商政策落实组(市招商局)负责。

  (八)金融服务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金融环境组(市政府金融办)负责。

  (九)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土地问题清查组(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五、行动步骤九个专项行动中除“整治机关作风‘庸懒散慢乱’专项行动”执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营委办发〔2017〕1号)的相关要求外,其他各专项行动原则上按照统一部署推进落实,具体安排如下:(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2月3日至2月28日)1.会议动员。各专项行动组的牵头部门,要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落实。针对具体《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主动作为,协同推进。各县(市)区、各部门也要集中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建章立制。各专项行动组要组织协调好各地区、各部门,以“夯实行动成果、解决突出问题”为根本目标,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

  制度保障,并在行动的各个环节中不断修改完善,实现行动成果具体化、制度化。

  3.广泛宣传。各专项行动组要通过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等传播平台,对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重点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3月1日至10月31日)1.查找问题。各行动组要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采取自己找、互相帮、群众提、企业点等多种手段和途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剖析、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并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

  2.具体落实。按照具体方案,结合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该整改的整改,该清理的清理,该帮扶的帮扶,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汇总考核各行动组的重点工作以及各县(市)区、各部门的行动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加快形成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开展“大抽查、大评比”活动,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对效果显著,各项重点行动内容落实得力,群众反映良好的单位予以适当奖励;对态度散漫、流于形式的坚决予以问责;对落实不彻底的专项行动、重点区域集中开展“回头看”。在总结验收环节,对通过抽查发现的违反行动目的、谎报瞒报问题等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开展九个专项行动摆上日程,建立分级负责制,主要领导总体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直接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双向发力。在总体工作上,要将开展九个专项行动作为创建《实施意见》“六个环境”的有力抓手和具象表现,坚持“目标准、下手狠、见效快”的原则,以专项行动“闪电战”的快速取胜,打一场优化营商环境的攻坚战。

  (三)健全机制,提高实效。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通报制度,对各项行动每个月调度1次,并向全市通报行动情况。各专项行动组也要结合具体工作方案,制定通报制度,督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严肃考核。各专项行动组要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将行动情况书面反馈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解决出现的突出、突发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把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各项行动情况的检查和验收工作与机关年度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和干部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篇十:营商环境禁令方案

  【・节日作文】

  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岀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勢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以下是520作文网分享的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禁令,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优化营商彌十二条禁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汉中市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公职人员行为的"十条禁令"》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公职人员行为提出以下"十二条禁令":

  严禁无视纪律规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不准消极抵触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制度规走,搞上有卫不、下有对策;准作出违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无法落实或者超出本级职权职能范围的政策

  承诺;不准虚假承诺或言而无信,对已出台的符合规定的』兑现。

  传和作出的承诺要积极

  二、严禁擅设审批门槛.擅増审批事项、拖延审批时限。不准实施或变相实施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已明令取消的审批与验收事项;不准擅自设立或变相增加许可、审批、监管、验收事项及延长审批与验收时间;不准随意增设前置条件、提高准入门槛,违规要求服务对象提供超范围证明材料等;对已划转行

  政服务中心或政努大厅的审批事项,不准"体外循环"。

  三、严禁排斥外来投资者、限制外来商品服务、扰乱经营秩序。

  不准禁止、限制外地企业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走的除外);在投资核隹政府扶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不准以不平等甚至排斥性待遇对待外来投资者;不准以强行断水断电、堵门堵路等手段干扰企业正常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严禁滥用行政权力、超越权限、违反程序执法。

  进入企业检查不准干扰企业正帛生产经营活动;不准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实行强制措施、检查措施或执行措施;不准随意执法、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徇私枉法和执法犯法。

  五、严禁推销指定商品、强制推行服务、摊派捐赠捐献。

  不准强行向企业或个人推销产品和指定经销商;不准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为其饨至济组织的金融借款提供担保,或者以企业名义借款给其頤济组织;不准向企业摊派以及强制企业捐赠捐献、参加商业保险;不准强令企业或个人参加规定之外的会议、培训、研讨会、论坛、庆典、考核、表彰、评比达标等活动;不准强制企业或个人参加学会、协会、研究会r并借此收取服务费用。

  六、严禁违规收费罚款、借用占用资产、增加企业负担。

  不准在执法过程中滥用自由裁星权乱收费、舌剧款、舌派,搭车收费,强买强卖;不准以罚代管;不准违规私借企业车辆、借用企业资金以及无偿占用企业财物;不准占用依法应当划拨给企业的拨款以及依法应当退还企业的税金、收费、政府性基金和补助资金等;不准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对企业乱收费,变相增加企业负担。

  七、严禁为官不为、态度冷漠、刁难服务只竣。

  不准对服务对象态度蛮横粗暴、故意刁难;不准在为服务对象办理业隽时推三阻四、压扣材料;不准对服勢^^提出的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准无端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不准消极对待办事群众”岀现”脸好看、事难办”问题;不准违反”最多跑一次"、领办代办并联审批等相关行政g艮务规走。

  八、严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真请、娱乐健身等服务。

  不准以任何形式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真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准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准借调硏、检查或协调工作等名义违规在企业内部食堂接受真请;不准出入私人会所,接受“一桌餐"吃请。

  九严禁用职务■影响插手工程、干预经济活动。

  不准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准限制或变相限制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私利。

  十、严禁违规执法、多头执法和重复检查。

  不准借执法检查故意刁难被检查企业和单位;不准对企业举报、投诉行为逬行打击报复不准违反行政程序擅自查封扣押物品;不准对企业多次重复检查或同_事项多头检查。

  十一、严禁向服务对象索取好处、收受贿赂。

  不准吃拿卡要,搞雁过拔毛;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用为名占用服务对象的资产和财物;不准违规在企业兼职,领取报酬,报销各种费用环准以检查、月艮隽为名,暗示、授意、胁迫服务对象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不准向服务又塢索要赞助;不准要求服务只坛无偿或者廉价提供劳务。

  十二、严禁包庇纵容各类欺行霸市、破坏营商环境、”村霸””沙霸”等侵害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具他行为。

  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上述”十二条禁令",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检查,对违反”十二条禁令”的单位和个人r纪检监察机关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走》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决定》、《汉中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县委”三项机制”等规走严肃处理。对于顶风违纪、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r将实施”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篇十一:营商环境禁令方案

P>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xx区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xx区优化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商务工作贯通城乡、联通内外,涵盖内贸流通、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商务执法等领域,在以“六保”促“六稳”、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要求各股室紧紧围绕商务中心工作,以优化企业服务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全面依法行政为保障,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弘扬服务市场主体“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确保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明显提升,为提升优化商务营商环境做贡献。二、工作任务(一)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全面清理违反市场准入管理规定的政策文件,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衔接,推动“非禁即入”原则落实。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推进重点外资项目落地。建立健全外商投诉工作机制,加强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

  (二)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联动。积极开展商务部业务系统平台与省政务服务平台信息联动共享,让企业和群众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的便捷服务模式,更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三)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实现xx区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一站式”全覆盖,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和广交会、“x贸通”平台作用,全方位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学习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业务知识,组织企业加入国际营销服务平台(亚马逊、阿里巴巴、中国制造)体系,扩大国内外市场营销,大力推动“双循环”活动,精心组织参加第四届进博会,春秋广交会及境内外展会,落实中央、省、市、区外经贸发展奖励政策。推广应用中国(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保持“全覆盖”。提高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保持货物申报、舱单申报、运输工具申报等主要业务100%使用“单一窗口”办理。

  (四)提升商务执法水平。成品油市场监管有条不紊,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巡查持续深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汽车销售市场管理稳步推进,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正式启用,完成了“一单两库”的建立。及时公平公正处理各类投诉、咨询。

  (五)加快市场体系建设。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全力做好汉江禁渔工作、固定资产投资工作、镇级菜市

  场建设工作、集贸市场创文工作、巩固消费扶贫工作、组织企业开拓市场,开展产销对接会。消费者维权工作、二手车市场新建申报指导工作。

  (六)提升商贸流通实力。着重线上商贸企业培育工作,抓好社区和商贸网点建设,促进消费,全面抓好商贸流通企业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抓好商贸企业文明指数达标工作,大力推动和引导我区餐饮住宿行业开展“绿色饭店”创建工作,提升企业节能减排能力。

  (七)进一步推动电商产业进展。大力推进电商产业园建设,积极引进运营服务商,创新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加快网点建设,不遗余力推动复苏,积极对接京东、淘宝、邮乐网等多家电商平台,组织企业参与直播带货活动。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对电子商务、交易场所等领域开展了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的专项排查工作杜绝发生非法集资等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

  (八)安全监督检查。做好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贯穿商务工作始终。

  (九)落实惠企政策。进一步宣传落实商务领域各级惠企业政策,组织、指导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兑现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一)强化领导。成立xx区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康向阳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x同志任副组长,xx为成员。领导小组办

  公室设在外贸股,负责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开展“连促”活动。组织开展“商务干部联系企业、服务企业、促进企业发展”活动,加强上下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定期走访联系企业。

  (三)建立长效机制。把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作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纳入考核内容,列入督办事项,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商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见效。

篇十二:营商环境禁令方案

P>  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禁令

  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禁令一、严禁无视纪律规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准消极抵触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制度规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准作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无法落实或者超出本级职权职能范围的政策承诺;不准虚假承诺或言而无信,对已出台的符合规定的政策和作出的承诺要主动兑现。二、严禁擅设审批门槛、擅增审批事项、拖延审批时限。不准实施或变相实施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已明令取消的审批与验收事项;不准擅自设立或变相增加答应、审批、监管、验收事项及延长审批与验收时间;不准随便增设前置条件、提高准入门槛,违规要求服务对象提供超范围证明材料等;对已划转行政服务中心或政务大厅的审批事项,不准"体外循环'。三、严禁排斥外来投资者、限制外来商品服务、扰乱经营秩序。不准禁止、限制外地企业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投资核准、政府扶持、参加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不准以不平等甚至排斥性待遇对待外来投资者;不准以强行断水断电、堵门堵路等手段干扰企业正常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四、严禁滥用行政权力、超越权限、违背程序执法。进入企业检查不准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准超越法定权

  限违背法定程序实行强制措施、检查措施或执行措施;不准随便执法、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徇私枉法和执法犯法。

  五、严禁推销指定商品、强制推行服务、摊派捐赠捐献。不准强行向企业或个人推销产品和指定经销商;不准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为其他经济组织的金融借款提供担保,或者以企业名义借款给其他经济组织;不准向企业摊派以及强制企业捐赠捐献、参与商业保险;不准强令企业或个人参与规定之外的会议、培训、研讨会、论坛、庆典、考核、表彰、评比达标等活动;不准强制企业或个人参与学会、协会、讨论会,并借此收取服务费用。六、严禁违规收费罚款、借用占用资产、增加企业负担。不准在执法过程中滥用自由裁量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搭车收费,强买强卖;不准以罚代管;不准违规私借企业车辆、借用企业资金以及无偿占用企业财物;不准占用依法应当划拨给企业的拨款以及依法应当退还企业的税金、收费、政府性基金和补助资金等;不准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对企业乱收费,变相增加企业负担。七、严禁为官不为、看法冷漠、刁难服务对象。不准对服务对象看法蛮横粗暴、有意刁难;不准在为服务对象办理业务时推三阻四、压扣材料;不准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准无端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托付中介机构办理;不准消极对待办事群众,出现"脸好看、事难办'问题;不准违背"最多跑一次'、领办代办并联审批等相关行政服务规定。

  八、严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娱乐健身等服务。不准以任何形式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准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支配;不准借调研、检查或协调工作等名义违规在企业内部食堂接受宴请;不准出入私人会所,接受"一桌餐'吃请。九、严禁利用职务影响插手工程、干预经济活动。不准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准限制或变相限制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参加招投标选购活动;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把握的内幕信息谋取私利。十、严禁违规执法、多头执法和重复检查。不准借执法检查有意刁难被检查企业和单位;不准对企业举报、投诉行为进行打击报复;不准违背行政程序擅自查封扣押物品;不准对企业多次重复检查或同一事项多头检查。十一、严禁向服务对象索取好处、收受贿赂。不准吃拿卡要,搞雁过拔毛;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用为名占用服务对象的资产和财物;不准违规在企业兼职,领取酬劳,报销各种费用;不准以检查、服务为名,示意、授意、胁迫服务对象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不准向服务对象索要赞助;不准要求服务对象无偿或者廉价提供劳务。十二、严禁包庇纵容各类欺行霸市、破坏营商环境、"村霸'"沙霸'等侵害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上述"十二条禁令',相关

  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检查,对违背"十二条禁令'的单位和个人,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效能建设优化进展环境的决定》、《汉中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方法》、县委"三项机制'等规定严厉处理。对于迎风违纪、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实施"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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